早期胃癌指局限于黏膜層及黏膜下層的、無論有無淋巴結轉移的胃癌,其診斷的金标準依然是依賴組織病理學檢查。近年來,内鏡技術不斷發展,從傳統常用的白光内鏡到放大内鏡、染色内鏡、共聚焦内鏡及細胞内鏡,都有助于早期胃癌的診斷及評估。來自日本的Mary Raina 等學者總結了幾種被提倡的早期胃癌内鏡分類體系,發表在雜志上,供大家學習參考。本篇主要介紹白光内鏡大體分型及巴黎分型。
白光内鏡及大體評估
胃表淺型病變通常沒有症狀,而是在内鏡檢查時偶然發現,在白光内鏡下發現并識别這些病變,并評估其大體形态外觀是決定其治療方案、預後及結局的關鍵。
最早的早期胃癌大體分類标準由日本内鏡學會于1962年提出,并成為後續大體分類标準的基石。胃癌中,僅累及黏膜層和黏膜下層的表淺型病變歸為0型(後續再進行亞分類,見下文),其餘為1型(腫物型或結節隆起型)、2型(潰瘍型)、3型(潰瘍浸潤型)、4型(彌漫浸潤型)及5型(不可歸類),如下圖所示:
圖片來源: . 2011 Jun;14(2):101-12
巴黎分型
在上文說到的表淺型病變的亞分類最常用的分類為巴黎分型。巴黎分型将表淺型病變分為息肉型(即隆起型,0-I 型)和非息肉型,其中0-I型包括帶蒂息肉(0-Ip型)、鋸齒狀息肉(0-Is型)及亞蒂息肉(0-Isp型)。
而非息肉型又可分為淺表型(0-II 型)及潰瘍型(即凹陷型,0-III 型),前者進一步分為0-IIa 型(淺表隆起型)、0-IIb 型(淺表平坦型)及0-IIc 型(淺表凹陷型),如下圖所示:
圖片來源: . 2011 Jun;14(2):101-12
在内鏡下表現如下圖:
圖片來源: (Basel). 2021 Dec 26;14(1):100
巴黎分型來源
1926 年提出的用于進展期胃癌的 分型,可以說是适用于早期胃癌的巴黎分型的前世。 分型分為 4 型,分别為 I 型息肉型或蕈傘型,II 型,潰瘍型,III 型,潰瘍浸潤型,IV 型,彌漫浸潤型。
1962 年,日本内鏡學會提出了早期胃癌的分型,包括 I 型(息肉型),II 型為淺表型,又分為 IIa 型(淺表隆起型),IIb 型(淺表平坦型)及 IIc 型(淺表凹陷型)。III 型(潰瘍型)。并将早期胃癌分型與 分型納入同一個體系中,分為 0~5 型(如上文所述)。
2002 年,相關專家基于日本早期胃癌的分類提出了消化道表淺型病變的内鏡分型——巴黎分型,适用于早期食管、胃、結腸癌等多部位。
巴黎分型意義
巴黎分型有助于浸潤深度判斷,有研究表明,淺表型病變(0-II型),特别是淺表凹陷型病變(0-IIc型)以及凹陷型病變(0-III型)更可能出現黏膜下層侵犯。
0-IIc型病變是出現高度不典型增生及腺癌的危險因素;也有研究表明70-80%的早期胃癌是0-IIc型。因此,巴黎分型有助于篩查時鑒别腫瘤性和非腫瘤性病變,且0-IIc型病變被認為是适合内鏡下切除更特異的指标,而大部分0-III型病變需接受手術治療。
混合分型
巴黎分型還存在混合分型,包括兩類:如凹陷型病變伴周邊或中央隆起,則為0-IIc+IIa 型;如隆起性病變伴中央凹陷,則為0-IIa+IIc 型。通常混合型病變,尤其是0-IIa+IIc型,預後更差,是出現黏膜下層大範圍浸潤的危險因素。
既往研究表明,白光内鏡使用巴黎分型診斷早期胃癌的靈敏度和特異度分别為71.2%和99.1%,判斷浸潤深度的準确率為78%,這也是巴黎分型至今仍廣泛應用的原因之一。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