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告地策”,是西漢時期流行于南方的一種非常特别的文書,它是死者前往冥界時,由送葬者給他開具的介紹證。日本學者大庭修教授稱之為“赴黃泉的護照”。
現在所知的“告地策”一共還不到十件,主要集中出土于湖北地區,時代最早的就是江陵高台18号西漢墓出土的這塊告地策木牍(如圖)。
江陵高台漢墓木牍
局部
1992年3月,湖北省的考古工作者在江陵高台一帶發掘了44座秦漢古墓,其中的第18号西漢墓中出土了4塊捆紮在一起的木牍,其中一塊長23.1cm,寬5.5—5.7cm,内容是随葬器物的清單。第二塊長23.2cm,寬4.5cm,内容就是本文要介紹的“告地策”。第三塊長23.3cm,寬3.7cm,内容是“告地策”的附件,是墓主人帶往冥界的奴婢清單。第四塊長僅14.8cm,寬3.15cm,簡面上就書寫“安都”和“江陵丞印”幾個字,其中“安都”就是死者将去的冥界地址,“江陵丞印”就是由江陵發往冥界的“告地策”的戳印(用文字替代),這塊木牍類似于書信的封檢。因此,這四塊木牍本身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也就是一份完整的“告地策”,它包括4個部分,一是封檢,二是一封發往“安都”的介紹信,三是一份随葬的奴婢清單,四是一份随葬的器物清單。
這封發往“安都”的介紹信的正面書寫為:
七年十月丙子朔庚子,中鄉起敢言之:新安大女燕自言,與大奴甲、乙,大婢妨徙安都,谒告安都受以數,書到為報,敢言之。十月庚子江陵龍氏丞敬移安都丞/亭手。
簡文中的“七年”即漢文帝前元七年(公元前173年),這說明墓主人是公元前173年或稍晚一點入葬的,故這份“告地策”是現今所知時代最早的出土實物之一。
這份介紹信的内容是漢文帝前元七年十月的庚子這一天(十月的朔日是庚子),“中鄉”的一個名叫“起”的鄉啬夫或吏員向江陵丞報告:新安有一位叫“燕”的大女子(秦漢時期稱已成年的女子為“大女子”,未成年的女子為“小女子”)攜其大奴甲、乙和大婢妨自願遷往安都,特此報告。江陵丞“龍氏”在當天就将其文書移交給了安都丞(一種想象的儀式)。最後打一根斜線,注明這份通往冥界的介紹信是由一位叫“亭”的文吏所抄寫的。
這塊“告地策”牍寬有4.5cm,分4行書寫,其右側頂邊,左側則還有半行的空間,故行與行之間疏朗自然,而字與字之間則長短相間,大小不一,自然組合,字距比行距寬松,4行之間,字列參差,虛實交錯,布局随意而生動。特别是第3行的自然結束和第4行另起一行的章法,這雖是文書本身需要所緻,但其效果本身也是一種簡牍章法的自然呈現,如果以現代書法小品的布局來衡量,其藝術趣味也是很值得回味的。
從文字書寫的角度來看,這件木牍的文字線條流麗暢達,特别是其下拉線條,如“年”“子”“鄉”“到”“谒”等字的最後一筆都寫得暢快淋漓,有一種特别的韻律可以回味。而筆畫的粗細變化也富有趣味,最典型的如“甲”字,外圍的兩筆框線細密組合,而中間一橫和交叉的一豎則筆道加重,形成一種自然有趣的粗細變化,生動而活潑。不僅筆畫的組合如此,文字偏旁的組合也很注意這種粗細的變化,如第3行的“書”字就是代表,上面的“聿”寫得筆畫較粗較重,而下部的“曰”則筆畫特輕而細,兩者組合在一起,明顯有上重下輕的感覺。如果将其與下面的“到”字作對比觀察,那這種安排俨然是書寫者的特意安排,因為“書”字前面的“數”已寫得比較厚重,而下面的“到”字筆畫又很粗重,故書寫者将“書”字的下部分輕描淡寫,這樣恰到好處地避免了3個字并列太粗重的弊端,形成一種特别的輕重呼應。這不能不說是古人抄寫的高明之處,而這種細節的品鑒,對當今的簡帛書法研創無疑具有參考價值。
(文/陳松長)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