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特羅斯”II型多功能火箭發射系統是由發射裝置、運載車、射擊指揮系統和彈藥車組成。發射裝置是發射箱式,有3種變型:32管127毫米火箭發射箱、16管180毫米火箭發射箱、4管300毫米火箭發射箱,均采用10噸越野車底盤。
“阿斯特羅斯”II型多功能火箭發射系統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它的發射裝置采用活動組件式的結構,根據不同作戰部隊的不同要求,可以選用3種不同規格的發射箱。
第一種發射箱内密集地裝有32個較細小的發射管,每個管内裝有1發小型火箭彈,它的直徑隻有127毫米,長約3.1米,全重66千克。戰鬥部重20千克,最大射程達到了30千米,最小射程也有9千米,發射完全部火箭彈後,可以用彈藥車上的起重機,在10~12分鐘時間内重新裝填32發新彈,當起重機失靈時也可以用手工方式在25分鐘内嵌完。
第二種發射箱内,共有16個發射管,每個管内裝有1發中型火箭彈,它的直徑增大到180毫米,長度增加到将近4米。1發炮彈的全重有146千克,戰鬥部重54千克,裡面裝有40個雙用途火箭彈,既可以攻擊各種輕型裝甲目标,又可以殺傷有生力量。由于重量增加了一倍以上,發動機也加重了一倍,達到92千克,最大射程達到40千米。這種武器被稱為SS-40式火箭炮,它的裝彈時間隻需要6分鐘。
第三種發射箱是遠射程、大威力武器,它隻有4個發射管,1次齊射發射4發大型火箭彈,每發彈的直徑達到300毫米,長5.2米,全重517千克,戰鬥部的重量就有160千克,裡面裝有64發子彈,最遠可以攻擊60千米遠的大面積目标。
“阿斯特羅斯”II型多功能火箭威力強,火力猛,因此被很多第三世界國家重視,80年代末,阿維布拉斯航宇工業公司向伊拉克出售了估計66枚的“阿斯特羅斯”II型火箭炮系統,1991年海灣戰争中,伊拉克就曾用“阿斯特羅斯”II型火箭炮系統攻擊美軍陣地。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