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無憂書城
第六章 瓊恩
“山姆?”瓊恩輕聲喚道。
空氣裡彌漫着陳年積灰和腐朽紙張的味道。在他面前是一座座高大的木書架,頂端沒入黑暗,架上堆滿了皮面裝訂的書冊,以及一箱一箱的古老卷軸。在房間某處有一盞油燈,微弱的黃光從書堆中滲透出來。這裡到處都是老舊紙張,為避免引火,瓊恩吹熄了手中蠟燭,跟随燈光,在拱形天花闆下的狹窄過道裡穿梭。他一身黑衣、一頭黑發、一張長臉,一雙灰眼,彷佛是黑暗中的陰影。他連雙手都戴着黑色鼹鼠皮手套:右手是因為灼傷未愈,左手則是因為手套戴一邊顯得很可笑。
山姆威爾·塔利弓着背,坐在一張嵌進石牆壁龛裡的桌子邊。光線便是來源于懸挂他頭頂的一盞油燈。他聽見瓊恩的腳步聲,擡起頭來“你整晚都在這兒?”
“真的?”山姆似乎很驚訝。
“你沒來和我們吃早餐,你的床也沒有睡過的痕迹。”雷斯特認為山姆棄營逃跑,但瓊恩不相信。當逃兵總還需要一點勇氣,而山姆是連那點勇氣也沒有的。
“已經早上了嗎?在這下面沒法知道時間。”
“山姆,你真是傻得可愛。”瓊恩道,“我跟你保證,等我們隻有又冷又硬的地面可睡,你就會想念床的感覺了。”
山姆打個呵欠,“伊蒙師傅派我下地窖來幫司令大人找地圖,我沒想到……瓊恩,你看這些書,從沒見過這麼多!有好幾千本耶!”
他環顧四周,“臨冬城的藏書室也有百來本書。找到地圖了嗎?”
“有啊有啊,”山姆揮舞他肥如香腸的手指,指着面前桌上散亂的書籍和卷軸。“起碼有十幾種。”他展開一張羊皮紙,“這上面的墨水雖然已經褪色,但你還是可以看出繪圖者标示的野人聚落,還有一本書……我放哪兒了?剛剛還在讀。”他推開幾張卷軸,找出一本積滿灰塵,封皮腐爛的書。“就是這本,”他語帶虔敬地說,“是一個姓雷德溫的遊騎兵寫的,講述的是他從影子塔一路到冰封海岸的凄涼岬的旅行經過。上面雖然沒有日期,但他提到北境之王多倫·史塔克,所以這一定是在征服戰争以前完成的。瓊恩,他們和巨人作戰呢!雷德溫甚至和森林之子有過貿易往來,這些全記在書裡面。”他小心翼翼地用一根手指翻頁,“你看,他畫了地圖……”
“山姆,或許你也可以把我們這次巡邏的經過寫下來。”
他本意是鼓勵,卻說錯了話,山姆此刻最不需要别人提醒的就是從明天起他們将面對的命運。他随手翻動一些卷軸,“地圖還很多,如果給我時間……這裡亂成一團,不過我有辦法把一切都整理妥當,我知道我能行,但那得花上好多時間……唉,說真的,起碼要好些年才行。”
“恐怕莫爾蒙沒法等那麼久,”瓊恩從箱子裡抽出一束卷軸,吹掉上面厚厚的灰塵,不料展開的時候,卷軸竟有一小角從他指間剝落。“你看,這張快碎了。”他看着褪色的字迹皺眉。
“輕一點。”山姆繞過桌子,從他手中接過卷軸,像是對待受傷動物似地捧着。“重要的書籍記錄在需要時常被謄抄。這裡最老的書說不定被抄過五六十次呢。”
“哎,可這張沒什麼好抄的。二十三桶鹽漬鳕魚,十八罐魚油,一桶腌……”
“這是張貨物清單,”山姆說,“或是買賣的收據。”
“誰管六百年前的人吃多少鳕魚啊?”瓊恩不禁納悶。
“我就會,”山姆小心翼翼地把卷軸放回原本的箱子,“從帳目裡,你可以學到很多,真的,我不騙你。比方說,你可以從中得知當時守夜人軍團有多少人,過着什麼樣的生活,吃些什麼東西……”
“他們吃的還不就是食物?”瓊恩道,“他們的生活和我們有什麼兩樣?”
“那你可就錯啰,瓊恩,這裡處處是寶藏哪。”
“你說是就是吧。”瓊恩半信半疑。所謂的“寶藏”,應該是指黃金、白銀和珠寶,決非灰塵、蜘蛛和腐爛皮革吧?
“我是說真的耶!”胖子激動得沖口而出。他年紀比瓊恩大,依法已經成年,可他怎麼看都還像個孩子。“我找到魚梁木上人面的畫像,一本關于森林之子語言的專著……還有連學城都沒有的作品,比如古瓦雷利亞流傳下來的卷軸,千年之前的學士所做的季節變化紀錄……”
“書又不會跑,等我們回來再看也不遲嘛。”
“那也要我們回得來……”
“熊老這次所挑的兩百個弟兄都是經驗豐富的老手,其中更有四分之三是遊騎兵,況且‘斷掌’科林還會從影子塔帶一百弟兄來跟我們會合。就算待在角陵你父親大人的城堡裡,也不會比這更安全了。”
山姆威爾·塔利勉強擠出一絲哀傷的笑容,“我在父親的城堡裡本來也不怎麼安全。”
諸神對人的種種殘酷捉弄,莫不以此為甚,瓊恩不禁想。迫不及待想參加這次長征的派普和陶德必須留守黑城堡,需要面對鬼影森林的,卻是山姆威爾·塔利。他是個自承懦弱的的人,肥胖無比,膽子奇小,騎馬舞劍樣樣不行。可熊老打算随軍攜帶兩籠信鴉,以便沿途将訊息送回城堡,而伊蒙學士雙眼已盲,身子又太過孱弱,無法與他們同行,隻好由他的事務官代替。“山姆,我們需要你照顧信鴉,我自己也需要你幫忙照着葛蘭,确保他小心一點。”
山姆的下巴抖了抖,“又不是隻有我能照顧信鴉,換你或葛蘭也行,這事誰都做得來。”他的聲音裡帶着一絲絕望,“我可以教你怎麼弄,你也識字,幫莫爾蒙大人寫信不會比我差。”
“我是熊老的事務官,我得跟在他身邊,照顧他的坐騎,幫他搭帳篷,沒時間照顧鳥兒的。山姆,你發過誓,已經是守夜人的一員了。”
“守夜人不該害怕,對不對?”
“我們誰不害怕呢?要有人不怕,那他一定是傻子。”過去這兩年來,已經有太多遊騎兵下落不明,其中也包括瓊恩的叔叔班揚·史塔克。他們在森林裡找到叔叔的兩名手下,均慘遭殺害,屍首更在寒夜中死而複生。瓊恩一想起這事,灼傷的手指便不由自主地抽搐起來。至今他依舊會在夢中看到屍鬼奧瑟,那雙燃燒的藍眼和黑冷的雙手,但這些可不能對山姆提起。“我父親對我說過,不必為恐懼而羞恥,重要的是如何去面對。走吧,我幫你拿地圖。”
山姆怏怏不樂地點點頭。書架擺放得非常緊密,彼此間隔很窄,僅容一人通行。走出地窖,便來到弟兄們稱為“蟲道”的隧道,蜿蜒曲折的蟲道位于地下,連接着黑城堡的堡壘和塔樓。夏日之際,除了老鼠橫行,鮮少有人使用蟲道,可到冬天就大不一樣。當積雪深達五十尺,夾雜冰霜的北風呼嘯而至時,聯系黑城堡各處的唯有這些通道。
那樣的日子就快到了吧,他們爬出地窖,瓊恩一邊想。他已經在伊蒙學士那兒親眼目睹了報告夏日終結的使節——一隻來自學城,通體雪白,和白靈一樣沉靜的信鴉。他在童年時代,曾經見識過冬天的景象,不過大家都說那個冬天既非苦寒,更不漫長。這次可不一樣,他打骨子裡感覺得到。
等他們登上級級陡峭石梯,走回地面,山姆已經像鐵匠的風箱一樣氣喘籲籲。迎面一陣勁風,吹得瓊恩的鬥篷劈啪作響。白靈趴在谷倉的籬笆牆下睡覺,當瓊恩走近,它便一躍而起,跟在他們身後,毛茸茸的白尾巴豎得筆直。
山姆眯眼朝長城望去。城牆巍然聳立,俨然如一座七百尺的冰封絕壁。瓊恩時而覺得長城似有生命,自有其心緒變換。冰壁的顔色随着光線移動而改變,有時是河流凍結的深藍,有時是堆積陳雪的污白,若有流雲蔽日,則又黯淡下來,成了凹凸山石的淺灰。長城向東西兩面延伸,直至視線盡頭,其龐然之勢,使得牆下的木造堡壘和石砌塔樓都顯得微不足道。它,就是世界的盡頭。
而我們卻要越牆北進。
晨空中飄着幾朵淺灰薄雲,但在雲層之外,依舊可見那淡紅的線條。黑衣弟兄們把這顆天際的流浪星叫做“莫爾蒙的火炬”,半開玩笑地說這一定是天上諸神特地送來,指引老人穿越鬼影森林的。
“這慧星好亮,白天都看得見。”山姆舉起一疊書遮眼。
“别管慧星了,熊老要的是地圖。”
白靈跑到前面。少了去鼹鼠村妓院挖寶醉酒的遊騎兵,早晨的營區顯得十分空曠。連葛蘭都去了。派普、霍德和陶德為慶祝葛蘭初次出任務,決定付錢買女人幫他完成初次。瓊恩和山姆也在受邀之列,不過對山姆而言,妓女和鬼影森林是差不多同樣可怕的東西,瓊恩則沒那個念頭。“你們要怎麼随便,”他對陶德說,“我可是發過誓的。”
經過聖堂時,他聽見裡面傳來高聲吟唱的聖歌。戰争來臨的前夕,有人想幹妓女,有人想求神靈,瓊恩不知道嗣後哪邊會比較滿意,隻是聖堂和妓院一樣對他沒有吸引力。他所信仰的諸神以荒野為宗廟,那裡的魚梁木伸展着蒼白如骨的枝幹。七神在長城外沒有力量,他心想,但我的神卻等着我呢。
兵器庫外,安德魯·塔斯爵士正在操練昨晚剛到的新兵。人是康威帶來的,他和尤倫等人一樣,行走七國各地,專司為長城守軍招募人手。這群人中包括一個拄木杖的灰胡老頭,兩個看起來像兄弟的金發男孩,一個脂粉味重的青年,身穿髒污的緞子外衣,還有一個衣着破爛、有隻木頭假腿的人,以及一個自以為厲害、不住傻笑的愚漢——安德魯爵士正在矯正他的錯誤想法。跟前任教頭艾裡沙·索恩爵士相比,安德魯溫和了許多,不過被他操練下來,照樣渾身帶傷。一見有人挨打,山姆就皺起眉頭。瓊恩·雪諾倒是很專注地看他們過招。
“雪諾,你覺得他們如何?”唐納·諾伊站在兵器庫門邊,上身赤裸,圍着一條皮圍裙,斷掉的左手也裸露在外。雖然諾伊大腹便便,胸膛寬闊,鼻子扁塌,下巴長滿黑須,委實不怎麼好看,但瓊恩見到他卻很高興,因為事實證明,武器師傅是個好朋友。
“他們一身夏天的味道,”瓊恩一邊說,一邊看着安德魯爵士朝對手沖鋒,将其撞翻在地。“康威從哪兒找來這些人?”
“海鷗鎮附近某個領主的地牢,”鐵匠回答,“一個強盜,一個理發匠,一個乞丐,兩個孤兒,還有個小男妓。我們得靠這種貨色來守護王國。”
“他們能行,”瓊恩朝山姆會心一笑,“我們不也一樣?”
諾伊把他拉近,“你哥哥的事,聽說了沒?”
“昨晚聽說的。”康威和那群新兵把新聞帶來北方,昨晚全大廳談論的都是這個。瓊恩還不确定自己是什麼感覺。羅柏當了國王?那個從小和他一起玩耍打架,一起喝下生平第一杯酒的哥哥?可是,哺育我們的不是同一個母親的奶水,所以如今羅柏會用鑲珠寶的酒杯啜飲夏日紅,而我則會跪在某條不知名的小溪邊,吮吸捧起的融雪。“羅柏一定能當個好國王。”他虔誠地說。
“是嗎?”鐵匠直勾勾地盯着他,“小子,我也希望如此。以前我對勞勃也是這麼希望。”
“聽說他的戰錘就是你打的。”瓊恩想起來。
“沒錯,我曾是他的手下,拜拉席恩家族的部屬,風息堡的鐵匠和武器師傅,直到我少了這條胳膊。我還記得史蒂芬大人被大海卷走前的音容笑貌,他那三個兒子打從出生命名起,我就看着他們長大。我告訴你——勞勃戴上那頂王冠後,整個人就變了。有些人生來就該打仗,和劍一樣,若把它們挂起來,就隻等着生鏽吧。”
“他那兩個弟弟呢?”瓊恩問。
武器匠沉吟片刻,“如果說勞勃是真鋼,那史坦尼斯就是純鐵,又黑又硬又堅強,卻也容易損壞,和鐵一樣,彎曲之前就會先斷掉。至于藍禮嘛,他像是閃閃發光的亮銅,看起來漂亮,實際卻不值幾個錢。”
羅柏又是何種金屬呢?瓊恩不敢問。諾伊從前是拜拉席恩家的人,恐怕他認為喬佛裡才是合法的國王,羅柏則是叛徒一個吧。在守夜人的弟兄間,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決不能對這種事做深入讨論。長城守軍來自七國各地,不論一個人發過多少誓,舊愛和親情終究難以泯滅……這點瓊恩自己便深有體會。就連山姆也有困惑:他的家族宣誓效忠高庭,而高庭的提利爾公爵如今支持藍禮。所以最好别多談這些,守夜人軍團是不偏不倚的。“莫爾蒙大人等着我們呢,”瓊恩說。
“那我就不耽擱你們了,快去找熊老吧。”諾伊拍拍他肩膀,微笑道,“雪諾,明天開始,願諸神與你們同在,把你叔叔給我找回來,聽到了沒?”
“嗯,一定!”瓊恩向他保證。
自從居所被燒後,莫爾蒙總司令便改駐國王塔。瓊恩把白靈留在門口的守衛處。“又要爬樓梯,”他們一邊上樓,山姆一邊抱怨,“我最讨厭樓梯。”
“哎,好在森林裡沒有。”
他們剛進書房,烏鴉便一眼發現。“雪諾!”它厲聲叫道。莫爾蒙原本正在談話,“你們花的時間可不少,”他推開桌上吃剩的早餐,清出空間。“放這裡,我等會兒看。”
索倫·斯莫伍德是個體格結實的遊騎兵,下巴的線條不明顯,嘴巴更是埋藏在一小撮胡子下。他原本和艾裡沙·索恩交好,因此對瓊恩和山姆素無好感,隻冷冷地看了他們一眼。“依我之見,”他毫不理會剛來的兩人,繼續對莫爾蒙說,“總司令應該坐鎮黑城堡,負責統籌和管轄。”
烏鴉拍拍黑翅膀,“我!我!我!”
“哪天等你當上總司令,愛怎樣便怎樣。”莫爾蒙對遊騎兵道,“但依我之見呢,一來我還沒翹辮子,二來弟兄們也沒推舉你取代我的位子。”
“現在班揚·史塔克和傑瑞米爵士都死了,我就是首席遊騎兵。”斯莫伍德固執地說,“應該由我來指揮出擊。”
莫爾蒙無動于衷。“班是我派出去的,在他之前我還派了威瑪爵士,我可不想把你也送出去,然後坐在這兒幹等,直等個昏天黑地才終于放棄希望,判定你也棄屍荒野。”他指出。“還有,在我們确定史塔克死亡之前,他依舊是首席遊騎兵。就算他真死了,也該由我來指派繼任者,輪不到你作主。好啦,少浪費我時間,我們天一亮就得出發,你沒忘吧?”
斯莫伍德立正,“是,大人。”出去的時候,他朝瓊恩皺了皺眉頭,彷佛在責怪他。
“首席遊騎兵?”熊老的視線停在山姆身上,“我還不如讓你當算了!就有人這麼厚顔無恥,竟然當着我的面嫌我老,比不上他啦!小子,我看起來老嗎?”莫爾蒙的頭發早已逃離他遍布老人斑的頭皮,卻在他的下巴重新集結,一大叢毛茸茸的灰胡幾乎遮住了胸部。他用力一捶胸膛,“我看起來虛弱嗎?”
山姆張開嘴,卻隻發出一點可憐的尖聲,他向來很怕熊老。“當然不,大人,”瓊恩趕忙接話,“您強壯得像……像……”
“雪諾,少來哄我,你很清楚我不吃這套。來,讓我瞧瞧地圖。”莫爾蒙粗魯地翻看起地圖,每張都隻看一眼,咕哝一聲。“你隻找到這些?”
“我……大-大-大人,”山姆結巴起來,“還……還有很多,可-可-可是……那裡很……很亂……”
“這些都太舊了。”莫爾蒙抱怨,他的烏鴉也厲聲應和,“舊了!舊了!”
“聚落的位置或許會改變,但丘陵和河流的方位是一樣的。”瓊恩指出。
“這倒是。塔利,烏鴉挑好了沒?”
“伊-伊-伊蒙師傅打-打-打算今晚再-再-再挑,喂-喂-喂完它們之後。”
“我要他最好的鳥兒,不僅聰明,還要夠強壯。”
“強壯!”他的烏鴉一邊整理羽毛,一邊叫,“強壯!強壯!”
“若是我們全被宰了,我得讓繼任者知道我們死在哪裡,怎麼個死法。”
此言一出,山姆威爾·塔利頓時吓得說不出話來。莫爾蒙往前靠去,“塔利,從前我還隻有你一半年紀的時候,我母親跟我說,如果我張開嘴巴傻站着,黃鼠狼可能會誤以為我嘴巴是它老巢,然後一溜煙鑽進喉嚨去。所以,你有事就趕快說,否則小心黃鼠狼。”他粗魯地揮手示意他退下,“你走吧,我忙得很,沒空聽你胡扯。我想學士那兒應該有工作等着你。”
山姆吞吞口水,向後一退,連忙快步離去,還差點絆倒在草席上。
“這小子真像看起來那麼蠢嗎?”他走之後,司令開口問。“蠢!”烏鴉埋怨道。莫爾蒙沒等瓊恩回答,“他父親大人在藍禮國王的朝臣中頗有份量,我本有心派他……算了,叫這個蠢話連篇的胖小子去見藍禮,恐怕沒好結果。我請亞耐爾爵士去好了,他比較沉穩,況且他母親還是綠蘋果佛索威家的人。”
“大人,可否容我問一句,您向藍禮國王所求何事呢?”
“小子,我跟每個國王要的東西還不都一樣?士兵、戰馬、刀劍、盔甲、谷物、乳酪、酒類、羊毛、釘子……守夜人軍團一點不挑剔,别人給什麼,咱們照單全收。”他的手指在粗木桌面上敲打,“假如風向順遂,艾裡沙爵士在一個月内便會抵達君臨,但小毛頭喬佛裡會不會理睬他,這我可就不敢說了。蘭尼斯特家對咱守夜人從沒好過。”
“但索恩帶了屍鬼的手,可以提起他們的注意。”那是一件惡心的東西,顔色慘白,長了黑色的手指,裝在罐子裡還扭個沒完,彷佛依舊有生命。
“我倒希望咱們還有一隻,好讓藍禮也瞧瞧。”
“戴文說長城外什麼都有。”
“得了吧,‘戴文說’。上回他出巡邏,還說什麼看到十五尺高的巨熊。”莫爾蒙哼了一聲,“從前有人說我老妹找頭熊當情人,這比那還離譜。雖然這是個死人會走路的世界……唉,就算這樣,一個人還是該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親眼見過死人走路,但我可沒見什麼巨熊。”他審視瓊恩良久,“不過我們談的是手,你的手還好吧?”
“好多了。”瓊恩脫下鼹鼠皮手套給他看。從手掌到肘部,疤痕遍布,班駁的紅嫩皮膚雖仍不便伸縮,但已經逐漸愈合。“還有點癢,但伊蒙師傅說這是好現象,他給了我一種藥膏,讓我帶着路上塗。”
“用長爪方便嗎?”
“沒問題,”瓊恩伸出手指,依學士吩咐的方式握拳然後張開。“伊蒙師傅要我每天這樣活動,就能保持指頭的靈敏。”
“伊蒙眼睛雖然瞎了,腦袋可清楚得很。希望諸神保佑,讓他再活個二十年。你知道,他原本可能當上國王嗎?”
瓊恩大吃一驚,“他隻對我說過他的父親是國王,可……我以為他不是長子。”
“他的确不是。他的祖父是戴倫·坦格利安,即國王戴倫二世,就是他将多恩領并入王國。他依協議娶了一位多恩公主,而她為他生了四個兒子。伊蒙的父親梅卡是其中的幼子,而伊蒙則是梅卡的三子。注意,雖然斯莫伍德把我說得老朽不堪,但這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很久的事。”
“聽說他的祖父為他取名伊蒙,是為了紀念龍騎士伊蒙王子。”
“沒錯,人們不是常說伊蒙才是戴倫國王真正的父親,而不是‘庸王’伊耿四世麼?可是呢,咱們的伊蒙生來便沒有龍騎士的武藝。他老說自己動作慢,隻有腦筋轉得快。難怪被他爺爺送去學城,當時他才九、十歲吧,我想……他在繼承順位中排在第九或第十。”
瓊恩知道伊蒙師傅早已年逾百歲,要将這位身體孱弱、肌肉萎縮、滿臉皺紋、雙目失明的老人,想成與艾莉亞同齡的小男孩,實在很古怪。
莫爾蒙續道:“當伊蒙的大伯,也就是王位繼承人,在一次比武大會上意外身亡時,他還在埋首書堆呢。他大伯本有兩名子嗣,可沒過多久便相繼死于春季大瘟疫。戴倫國王也同時染病去世,因此王位傳給了戴倫的次子伊裡斯。”
“‘瘋王’伊裡斯?”瓊恩糊塗了,伊裡斯是勞勃之前的國王,距今應該沒這麼久啊。
“不,那是伊裡斯一世。勞勃推翻的是二世。”
“這是多久以前的事啊?”
“我看總有八十年了吧,”熊老道,“說不确切,當時連我都還沒出生,伊蒙卻已造好了大半頸鍊。伊裡斯依照坦格利安家的傳統,娶了妹妹為妻,之後又統治了十多年。伊蒙則宣誓成為學士,随後離開學城,去為某個貴族服務……直到他的伯父過世,且未留下子嗣。鐵王座由是傳給了戴倫國王最後一個兒子,即伊蒙的父親梅卡。新王将兒子們通通召回宮中,他本打算讓伊蒙擔任重臣,可伊蒙不願篡取理當屬于大學士的地位,因而拒絕了。他去了長兄的城堡,選擇為他服務,那一位也叫戴倫。可是呢,這個戴倫不久也沒了命,身後隻留有一個弱智的女兒。如果我沒記錯,他好像是逛妓院染了梅毒。王國接下來的繼承人是次子伊利昂。”
“‘魔鬼’伊利昂?”瓊恩知道這個人,“自以為成龍的王子”是老奶媽的故事裡特别恐怖的一個,小弟布蘭最愛聽了。
“正是,不過他稱自己為‘明焰’伊利昂。某天晚上,他喝過了頭,居然灌下一罐野火,并對朋友誇口說野火可以使他成龍,所幸諸神有眼,隻讓他成為死屍一具。他死後不到一年,梅卡國王也在對抗盜匪頭目的戰事中陣亡。”
瓊恩對王國曆史并非一無所知,這都要拜魯溫學士所賜。“那一年召開過大議會。”他插話,“全國諸侯決定放棄伊利昂王子年幼的兒子和戴倫王子的女兒,而把王冠交給伊耿。”
“你隻說對了一半。他們本将王冠悄悄地獻給伊蒙,卻也被他悄悄地拒絕了。他告訴他們:諸神托付給他的使命是服侍,而非統治,他發下誓言,就決不背棄,縱然總主教願意赦免他也不行。嗳,隻要頭腦健全的人都不願讓伊利昂的後代坐上王位,而戴倫的女兒不僅低能,更非男性,最後不得已,隻好改立伊蒙的弟弟為王——這就是伊耿五世,老王的四子的四子,他們叫他”不該成王的王“。伊蒙深知自己倘若繼續留在朝中,難免被反對伊耿的人士利用,于是他來到長城,再未離去,而讓他的弟弟,他的侄子,他的侄孫一個接一個統治國事,複又死去,直到詹姆·蘭尼斯特結束了龍之國王一族的血脈。”
“國王!”烏鴉嘎嘎怪叫,振翅飛過書房,停在莫爾蒙肩上。“國王!”它搖頭晃腦地又叫一聲。
“它好像很喜歡這個詞。”瓊恩微笑道。
“這個詞容易說,更容易讨人喜歡。”
“國王!”鳥兒又叫。
“我想它希望您也有頂王冠,大人。”
“國内現在有三個王,而我還嫌多了兩個咧。”莫爾蒙伸出手指,彈了一下烏鴉的下巴,但視線自始至終沒有離開瓊恩·雪諾。
他覺得事有蹊跷,“大人,您為何告訴我伊蒙師傅的事?”
“不為什麼,”莫爾蒙動動身子,皺緊眉頭,“你哥哥羅柏如今是北境之王,你和伊蒙有了共同之處,你們都是國王的兄弟。”
“不僅如此,”瓊恩說,“我們也都發過誓。”
熊老響亮地哼了一聲,烏鴉也飛起來,拍拍翅膀繞着房間轉。“倘若每個背誓者都發配來守長城,我就不愁人手不夠了。”
“我早知道羅柏有朝一日會統治臨冬城。”
莫爾蒙吹一聲口哨,鳥兒又飛回來,歇在他手上。“領主和國王,這是兩回事,”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把玉米,喂給烏鴉。“他們會給你哥哥羅柏穿上五顔六色的绫羅綢緞,你卻得一輩子黑衣黑甲;他會娶漂亮公主為妻,膝下兒孫成群,而你不僅永遠無法結婚,更别想生兒育女;羅柏高高在上,統治四方,你卻隻有做牛做馬的份;别人罵你是‘烏鴉’,卻會尊稱他為‘陛下’;他不管幹下何等無聊事,一律被詩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豐功偉業,也注定籍籍無聞。假如這些對你一點都不困擾,瓊恩……那你就是個天大的騙子。你知道,我說的沒錯。”
瓊恩站起來,全身緊繃猶如弓弦,“如果這些真能對我造成困擾,我這個私生子又該怎麼辦呢?”
“你覺得呢?”莫爾蒙問,“身為私生子,你該怎麼辦?”
“繼續困擾,”瓊恩道,“但堅守誓言。”
第七章 凱特琳
在凱特琳·史塔克眼中,兒子羅柏新鑄的王冠,宛如一頂重擔,沉沉地壓在他頭上。
冬境之王的古老王冠早在三百年前托倫·史塔克向征服者伊耿臣服時便已失傳。他把王冠獻給了伊耿,而伊耿對之如何處置,無人知曉。今天,憑着霍斯特公爵手下鐵匠的優良手藝,羅柏的王冠正如故事中形容的那樣,宛如史塔克先王:青銅鑄造的冠冕,上刻先民的符文,九根長劍形狀的黑鐵尖刺挺立其中。這頂王冠沒有黃金、沒有白銀、沒有珠寶裝飾,惟有鋼鐵和青銅,沉暗而堅硬,正是對抗嚴寒的冬之金屬。
他們在奔流城的大廳裡靜待囚犯。她見羅柏把王冠往後推,安放在蓬厚的棕發上。沒過多久,他又往前拉,接着轉了轉,好像這能讓他戴得更舒服。戴王冠不是件容易事啊,凱特琳邊看邊想,對一個年僅十五的孩子而言,尤其如此。
等犯人帶入,羅柏便命取劍。奧利法·佛雷劍柄在前,遞了上去,兒子抽出寶劍,橫放于膝,威壓的意圖非常明顯。“陛下,這就是您要的人。”徒利家的侍衛隊長羅賓·萊格爵士高聲宣布。
“蘭尼斯特!見了國王還不快快跪下?”席恩·葛雷喬伊大喝,羅賓·萊格爵士把囚犯按倒。
他絲毫沒有獅子的模樣,凱特琳暗忖。這位克裡奧·佛雷爵士的母親是泰溫·蘭尼斯特的妹妹吉娜夫人,但他半分都沒遺傳蘭尼斯特家著名的美貌和金發碧眼,他反而繼承了父親艾蒙·佛雷爵士——瓦德·佛雷老侯爵的次子——的體征,生得一頭纖細棕發,下巴短小,臉形削瘦,一雙眼睛蒼白無色,水汪汪的,還眨個不停。或許這是光線的關系吧,奔流城下的地牢陰暗潮濕……近來又格外擁擠。
“克裡奧爵士,起來吧。”兒子的聲音雖不若乃父那麼冰冷,卻也不像十五歲的孩子。是戰争,迫使他提早成年。橫放膝上的那把劍映着晨光,刃緣微微閃亮。
然而使克裡奧·佛雷爵士焦慮的并非寶劍,而是那頭冰原狼。兒子将它取名為“灰風”,它的身軀大如獵鹿犬,身無贅肉,毛色煙黑,眼瞳宛若熔金。他緩步向前,踱到被俘的騎士身邊嗅了嗅。大廳裡的所有人都能聞到恐懼的氣息。克裡奧爵士是在呓語森林一役中被俘,是役灰風共咬斷了五六個敵兵的咽喉。
騎士踉跄站起,慌忙後退,引得幾名觀者哈哈大笑。“謝謝您,大人。”
“‘陛下’!”外号“大瓊恩”的安柏伯爵怒叱。在羅柏的北方諸将中,屬他嗓門最大……也最為忠誠勇猛,至少他自己這麼堅持。他是尊兒子為北境之王的第一人,自然容不下任何對自己新王的不敬之舉。
“陛下,”克裡奧爵士連忙改口,“請您原諒。”
此人并不勇敢啊,凱特琳心想,說真的,他比較像佛雷家的人,而非蘭尼斯特。換作他表哥“弑君者”,想必是另一番态度。他們絕對無法逼詹姆·蘭尼斯特爵士那張俏嘴吐出陛下二字。
“我把你從牢裡放出來,是要你幫我送信到君臨,給你表姐瑟曦·蘭尼斯特。你将打着和平的旗幟,并且我将派出三十名得力手下負責護送。”
克裡奧爵士顯然松了口氣,“我很樂意替陛下送信給太後。”
“但你要知道,”羅柏說,“我可沒放你自由。你的祖父瓦德大人率領佛雷全族上下歸順于我,你的堂兄弟和叔舅們更在呓語森林之戰中英勇奮鬥,可你卻選擇為獅子旗而戰。既然如此,你就是蘭尼斯特家的人,而非佛雷。我要你以騎士之名譽立誓,一旦将信送達,不日即攜帶太後的答覆返回此地,繼續作俘虜。”
克裡奧爵士立刻回答:“我在此立誓。”
“你的話,大廳裡每個人都聽見了,”凱特琳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警告對方。由于父親病危,現在由他代表奔流城和三河諸侯發言。“若你去而不返,舉國上下都會唾棄你出爾反爾的行徑。”
“我這個人說到做到。”克裡奧爵士倔強地回答,“請問要我帶什麼口信?”
“我的和平條件。”羅柏手握長劍,站了起來,灰風立刻跑回他身邊。整個大廳寂靜無聲。“你去對太後攝政王說,隻要她同意我的條件,我就收起這柄劍,結束彼此的紛争。”
凱特琳瞥見大廳後方,高大而憔悴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推開一排守衛,默默地走了出去。其他人則一動不動。對這些騷動,羅柏不予理會。“奧利法,拿信來。”他下令。侍從取走長劍,遞上一卷羊皮紙。
羅柏展開信紙,“第一,太後必須釋放我的兩個妹妹,并讓她們經由海路,從君臨安全返回白港。我在此宣告,珊莎與喬佛裡·拜拉席恩的婚約正式解除。一伺我收到代理城主的通報,确定她們已安然抵達臨冬城,我便會立刻釋放太後的兩位表弟,侍從威廉·蘭尼斯特和你弟弟提恩·佛雷,并護送他們安全抵達凱岩城,或者是任何她要求的地方。”
凱特琳·史塔克真希望能讀出隐藏在每張臉龐、每雙起皺的眉頭和每對緊抿的嘴唇之後的心緒。
“第二,立即歸還先父遺骸,我們将遂先父所願,将他安葬于臨冬城的墓窖,讓他和兄妹們一同長眠于地下。追随他死于君臨的衛士們的遺體也必須歸還。”
活人南下,枯骨北歸。奈德說得沒錯,她心想,他屬于臨冬城,他一再重複,可我聽進去了嗎?不,我對他說:你一定要去,去作勞勃的首相,不僅是為了我們家族,更為了我們的孩子……都是我的錯,我一個人的錯……
“第三,家父的巨劍‘寒冰’必須送來奔流城,交于我手。”
她看着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他站在一旁,拇指勾着劍柄,面色凝重如石。
“第四,太後必須曉谕其父泰溫公爵釋放自綠叉河之役中俘虜的我方騎士和領主。他照辦之後,我也會立刻釋放所有在呓語森林和奔流城之戰中扣押的人質。詹姆·蘭尼斯特爵士除外,我會留着他,以确保他父親表現良好。”
她審視着席恩·葛雷喬伊促狹的微笑,心中納悶那代表着什麼。這位青年的神色總像在享受什麼秘密的玩笑,凱特琳向來不喜歡這種調調。
“最後,喬佛裡國王和攝政太後必須公告全國,放棄對北境和三河地區的統治權。從今往後,我國與其不再有任何瓜葛,而是一個自由獨立的王國,與古時無異。我國領土包括頸澤以北所有史塔克家族的封地,以及三叉戟河及其支流流經的地區,西起金牙城,東迄明月山脈。”
“北境之王萬歲!”大瓊恩·安柏高喊,揮舞起豬腿般粗大的拳頭。“史塔克萬歲!史塔克萬歲!北境之王萬歲!”
羅柏卷起羊皮紙,“韋曼學士已經畫好地圖,上面标示着我國主權範圍。我們會讓你帶上一張去交給太後。泰溫大人必須立即自我國邊界内撤軍,并停止種種燒殺劫掠。攝政太後母子不能向我的子民抽取稅收、索讨貢賦或徵求勞役,必須立即解除我國領主與騎士向鐵王座、拜拉席恩家族或蘭尼斯特家族所立下之各種效忠、誓言、抵押、債務及義務。此外,在雙方同意的名單中,蘭尼斯特家應挑選十名出身顯赫的貴族,前來奔流城作為和平的擔保。我将依據他們的身份地位,以貴賓之禮相待。隻要對方信守條約,我将每年釋放兩名人質,護送他們安然返家。”羅柏把卷軸丢到騎士腳邊,“這就是我的條件。如果她接受,我就給她和平,若是她不接受,”——他吹聲口哨,灰風立刻咆哮趨前——“我就讓她再嘗嘗呓語森林的滋味。”
“史塔克萬歲!”大瓊恩再次大喊,此時其他人也齊聲附和,“史塔克萬歲!史塔克萬歲!北境之王萬歲!”冰原狼往後甩頭,放聲長号。
克裡奧爵士臉上血色盡失,“我會把您的信件帶給太後,大——陛下。”
“很好。”羅柏說,“羅賓爵士,讓他飽餐一頓,換上幹淨衣物,明天天明時分出發。”
“遵命,陛下。”羅賓·萊格爵士答道。
“那麼,今天的會議到此為止。”羅柏轉身離去,灰風緊随在後,在場騎士及諸侯紛紛屈膝下跪,奧利法·佛雷快步跑到前面開門。凱特琳姐弟也跟着一同出去。
“你表現得很好。”在大廳後的走廊上,她對兒子說,“但放狼吓唬人不是國君應有的舉動,倒像小孩子把戲。”
羅柏搔搔灰風耳根,“母親,你沒見他剛才什麼表情?”他微笑着問。
“我隻看到卡史塔克大人走了出去。”
“我也看到了。”羅柏雙手摘下王冠,交給奧利法。“把它拿回卧室。”
“陛下,我這就去辦。”侍從即刻離去。
“我敢打賭,今天在場的有不少人和卡史塔克大人看法相同。”弟弟艾德慕表示,“如今蘭尼斯特軍像瘟疫一般四散在我父親的領土各處,燒殺劫掠,無惡不作,怎麼可以談和?我再重申一次,應該立刻向赫倫堡進軍。”
“我們兵力不夠。”羅柏怏怏地說。
艾德慕堅持己見:“難道我們坐守城中,士兵就會增多嗎?我們的部隊正日漸削弱。”
“這是誰的責任?”凱特琳斥責弟弟。當初正由于艾德慕堅持,羅柏才同意讓河間諸侯在他加冕之後便即離開奔流城,回去防守各自的領土。馬柯·派柏爵士和卡列爾·凡斯伯爵率先離去。傑諾斯·布雷肯伯爵緊随其後,臨走時發誓奪回燒成廢墟的家堡并安葬死者。眼下,就連傑森·梅利斯特伯爵也暗示要返回海疆城,諸神保佑,該城可是至今未遭戰火波及啊。
“你總不能要求我的河間諸侯枯坐城中,無所事事,活活看着自己的領地慘遭掠奪,子民被屠殺吧?”艾德慕爵士道,“但卡史塔克大人是北方人,他若是離開,對我們震動極大。”
“我會跟他談談,”羅柏說,“他兩個兒子戰死在呓語森林,他不願和殺子仇人談和,誰能怪他呢?……換做是我……”
“死再多人也無法讓你父親或瑞卡德大人的兒子起死回生。”凱特琳道,“我們必須談和——你若睿智的話,還應該多給對方一點甜頭。”
“再給他們甜頭,我就要噎死了。”兒子胡須的顔色比頭發更紅。羅柏似乎覺得留胡子可以讓自己看起來更威猛,更有王者風範……也更成熟。但不管有沒有胡子,他終究隻是個十五歲的男孩,他對複仇的渴望并不亞于瑞卡德·卡史塔克,說服他提出和平條件已非易事,遑論條款優厚與否。
“瑟曦·蘭尼斯特絕不會同意用你兩個妹妹來交換她兩個表親,你很清楚,她要的是她弟弟。”這話她說了好幾遍,但凱特琳發現作國王的遠不如作兒子的聽話。
“我不能釋放弑君者,就算我想放也放不了,我的諸侯絕不會同意。”
“你的諸侯擁護你登基為王。”
“也同樣可以奪走我的王位。”
“假如你的王冠能換得艾莉亞和珊莎平安歸來,那真是謝天謝地。想想看,你手下多少諸侯巴不得将蘭尼斯特在牢裡就地正法,萬一他在獄中有個三長兩短,别人一定認為——”
“——他是罪有應得。”羅柏接口。
“那你妹妹呢?”凱特琳尖銳地反問,“她們也是罪有應得?我向你保證,倘若她弟弟出了意外,瑟曦必定會血債血——”
“蘭尼斯特不會死。”羅柏道。“未經我允許,無人能和他交流。他有食物和飲水,還有幹淨的稻草床,照說他根本沒資格過這麼舒服。但是,我決不放他走,即便為了艾莉亞和珊莎也不行。”
凱特琳突然發覺兒子正“低頭”看她。是戰争使他飛速成長,還是他們放在他額上的王冠使他心驕氣傲?凱特琳扪心自問。“你怕與詹姆·蘭尼斯特在戰場上重逢,是不是?”
灰風出聲咆哮,彷佛察覺了羅柏的怒意。艾德慕·徒利連忙出手,兄弟似地拍拍凱特琳的肩膀。“凱特,别這樣,這孩子做得沒錯。”
“不準叫我‘孩子’!”羅柏旋身面對舅舅,把滿腔怒氣都往可憐的艾德慕身上發洩,天知道對方隻是想幫他解圍。“我即将成年,而且我是國王——爵士先生,我是你的國王。我鄭重聲明:我不怕詹姆·蘭尼斯特。我既然打敗過他一次,再來一次也無不可。隻是……”他撥開遮眼頭發,搖了搖頭,“我本想拿弑君者去交換父親,可……”
“……可換你妹妹就不行?”她冰冷地低語,“你妹妹不夠重要,是不是?”
羅柏沒有回答,但他眼裡有受傷的神色。那雙徒利家族的藍眼睛啊,是她的遺傳。她傷害了他,但他實在太像他父親,因此不肯承認。
我這是在幹什麼?她對自己說。諸神在上,我到底怎麼了?他不就是盡力想當個好國王嗎?這些我都知道,這些我日夜所見,可是……我已經失去了奈德,失去了我生命的基石,若是連女兒也沒了,我受不了……
“我會為妹妹盡最大努力,”羅柏說,“隻要太後還有一絲理智,她就會接受我的條件。否則,我将讓後悔她的決定。”他顯然不願繼續這個話題。“母親,您真的不肯去孿河城居住?您應當遠離前線,同時多多了解佛雷大人的女兒,等戰争結束,便可為我挑選妻子。”
他不要我,凱特琳虛弱地想,看來做國王的果真不能有母親啊,何況我還總說些不中聽的話。“羅柏,你長這麼大,中意瓦德大人哪個女兒可以自己決定,用不着我幫忙。”
“那您和席恩一起走罷。他明天動身,首先協助梅利斯特押送部分戰俘去海疆城,随後搭船前往鐵群島。你也可以找條船,如果風向順遂,不出一月便能返回臨冬城。布蘭和瑞肯需要你。”
而你不需要?“你外公的時日所剩無多,隻要他還活在世上一日,我就要留在奔流城守着他。”
“我是國王,我可以命令你走。”
凱特琳不理他,“我再說一遍,我希望你把席恩留在身邊,派别人去派克島。”
“和巴隆·葛雷喬伊周旋,派誰比他兒子更合适呢?”
“傑森·梅利斯特,”凱特琳提議,“泰陀斯·布萊伍德,史提夫倫·佛雷,誰都成……惟獨席恩不行。”
兒子在灰風身旁蹲下,撥弄冰原狼的毛皮,藉此逃避她的目光。“席恩為我們立下不少功勞,我跟你說過他在狼林裡從野人手中拯救布蘭的事。而一旦與蘭尼斯特家和談不成,我就必須得到葛雷喬伊大王的長船艦隊。”
“想得到他的艦隊,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他兒子留作人質,。”
“他已經作了半輩子人質。”
“那不是沒有原因的。”凱特琳說,“巴隆·葛雷喬伊這種人不能信任。别忘了,雖說僅僅為期一季,可他畢竟曾自立為王。哪天他揪準機會,說不定又會再度作亂。”
羅柏起身,“我不跟他計較這個。我是北境之王,滿足他的願望,讓他當鐵島之王又如何?隻要他助我擊敗蘭尼斯特,我很樂意将王冠奉上。”
“羅柏——”
“我決定派席恩。日安,母親。灰風,我們走。”羅柏快步離去,冰原狼亦步亦趨。
凱特琳隻能目送他離開,那是她的兒子,也是她的主君,好奇怪的感覺啊。想當初在卡林灣,她敦矚他要“發号施令”,如今他果然照辦。“我去看看父親,”她唐突地說,“艾德慕,跟我一起來吧。”
“戴斯蒙正在訓練新募的弓箭手,我得去講兩句。晚些時候再去看他。”
晚些時候說不定他就不在人世了,凱特琳心想,卻沒有說出口。弟弟甯可上戰場,也不願進病房。
垂危父親的病房位于主堡,穿越神木林是最佳捷徑。神木林裡長滿青草、野花、榆樹和紅木,濃密的葉片依然貪戀着枝幹,對兩周前白鴉帶來的消息渾然不覺。秋季已至,樞機會雖已宣布,但諸神似乎還不願把這個消息告訴清風和密林,為此凱特琳深覺感激。秋天,是個讓人懼怕的季節,隻因凜冬的陰影徘徊在前。一個人,無論睿智還是驽鈍,都無法判斷這次秋收會不會是今生最後的農獲。
城堡頂層的房間裡,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床位朝東,騰石河和紅叉河彙流處盡收眼底。凱特琳進來時,他正在熟睡,須發皆白,色澤竟和羽毛床褥無異,那曾經魁偉的身軀,如今已被逐漸擴散的死亡之氣消磨得又瘦又小。
床邊,靜坐着她的叔叔黑魚,他依然穿戴鎖甲,一身風塵仆仆的鬥篷,長靴蒙塵,滿是幹泥。“叔叔,你回來了,羅柏知道嗎?”布林登·徒利爵士掌管着羅柏的偵察部隊,等于是他的耳目。
“還沒有。我一進馬廄,聽他們說國王正在主持朝政,就直接過來了。我想我的消息應該私下報告給陛下。”黑魚一頭灰發,身形瘦長,動作精準,他刮得幹淨的臉上滿是皺紋和風傷。“他情形如何?”他問,她知道他問的不是羅柏。
“還是老樣子。學士給他喝夢酒和罂粟花奶止痛,所以他大部分時間都在睡。他吃得太少,似乎一天天虛弱下去了。”
“說過話沒?”
“有……可越來越沒條理。他常說起自己的悔恨,說起沒完成的任務,還有過世很久的人和陳年往事。有時候他連季節都分辨不清,甚至把我當成我母親。”
“他一直想念她。”布林登爵士答道,“你和你母親很像,從顴骨就看得出,這下巴……”
“你記得比我清楚,這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她在床邊坐下,伸手拂開一小撮垂落父親臉龐的華發。
“每次我出城,都不知道回來時他是不是還活着。”雖然父親當年和弟弟争執不下,但兩人的感情依然十分緊密。
“好在你們和好了。”
他們靜坐半晌,最後凱特琳擡起頭:“你有消息告訴羅柏?”霍斯特公爵呻吟一聲,翻過身去,彷佛聽見了他們的談話。
布林登站起來,“到外面說吧,别吵醒了他。”
她随他走上石制陽台,陽台呈三角造型,好似巨艦船首。叔叔朝天空瞄了一眼,皺眉道:“連白天都看得見,我的人喚它作‘紅信使’……可它帶來的,到底是什麼信息呢?”
凱特琳擡眼望去,彗星淡紅的軌迹劃過蔚藍的天空,彷佛天神臉上的一記悠長的抓痕。“大瓊恩對羅柏說,這是舊神為奈德展開的複仇火旗;艾德慕則認為那是奔流城勝利的預兆——他看到一條長尾巴的魚,藍底透紅,正是徒利家的徽章。”她歎口氣。“我真希望自己也像他那般有信心。绯紅,可是蘭尼斯特的色彩啊。”
“那東西既不是绯紅,”布林登爵士道,“也不是徒利家河泥的的褐紅,而是血紅。孩子,那是橫跨天際的一抹血迹。”
“我們的還是敵人的?”
“打仗哪有單方面流血的呢?”叔叔搖搖頭,“神眼湖周圍的河間地成了一片火海,四處血流成河。眼下戰事南延至黑水河,往北則越過三叉戟河,幾乎就要波及到孿河城。馬柯·派柏和卡列爾·凡斯小勝了幾仗,南境的貴族貝裡·唐德利恩則專心對付掠奪者,不斷偷襲泰溫大人派出的劫掠隊,攻擊後便閃電般地躲進森林。據報勃頓·克雷赫爵士大肆吹噓殺死了唐德利恩,結果沒多久他的隊伍就被貝裡大人騙進陷阱,最後全軍覆沒。”
“奈德帶去君臨的衛士中有一些就跟着這個貝裡大人,”凱特琳想起來,“願諸神眷顧他們。”
“倘若傳聞屬實,這個唐德利恩和跟随他的紅袍僧挺機靈,尚足以照顧自己。”叔叔說:“你父親麾下的諸侯可就凄慘了,羅柏實在不該放他們離開。他們四處分居,各自為戰,真是荒唐啊,凱特,荒唐透頂。傑諾斯·布雷肯為保衛燒成廢墟的家堡,身負重傷,他的外甥亨德利戰死沙場。泰陀斯·布萊伍德雖将蘭尼斯特軍逐出自己的領地,卻被敵軍帶走了所有牲畜和糧草,隻留給他鴉樹空城和一片焦土。戴瑞家的部隊起初進展順利,輕易奪回了他們的城堡,可不到半月,格雷果·克裡岡便率兵攻至,把守軍殺個一幹二淨,連他們的領主也不放過。”
凱特琳聽了大驚失色,“戴瑞還是個孩子啊!”
“是啊,而且是戴瑞家最後的傳人。用那孩子原本可換一筆高額贖金,可對格雷果·克裡岡這種瘋狗來說,黃金有什麼用呢?我發誓,這個畜生的頭是獻給全國百姓最好的禮物。”
凱特琳知道克裡岡爵士惡名昭彰,但這未免也太……“叔叔,不要提起頭。瑟曦把奈德的頭挑在槍尖,挂在紅堡牆上,任由烏鴉和蒼蠅糟蹋。”到了現在,她還是很難相信他就這麼走了。有時她夜裡醒來,半夢半醒之間,恍惚以為他就在身旁。“克裡岡不過是泰溫大人的走狗罷了。”泰溫·蘭尼斯特——凱岩城公爵、西境守護,瑟曦太後、“弑君者”詹姆爵士和“小惡魔”提利昂的父親,新登基的幼王喬佛裡·拜拉席恩的祖父——才是真正的亂源,凱特琳堅信。
“很正确,”布林登爵士同意,“泰溫·蘭尼斯特精明着呢,他安穩地守在赫倫堡重重高牆後,拿咱們的糧食喂他的兵丁,拿不走的就燒掉。他放出的走狗不隻格雷果一條,亞摩利·洛奇爵士也出馬了,此外還有群科霍爾傭兵,這幫家夥性情殘忍,愛把人弄成殘廢。我見過他們留下的景觀:全村焚毀,婦女被奸淫後支解,遭屠殺的孩子暴屍荒野,不得埋葬,任由狼群和野狗競食……這種場面連死人都受不了。”
“艾德慕若是知道,準會氣瘋的。”
“那正合泰溫大人的意。凱特,散播恐怖自有其目的,蘭尼斯特軍要激我們與之決戰。”
“隻怕羅柏還求之不得,”凱特琳焦躁地說,“困守此地,他像籠子裡的貓一樣極不耐煩,可以想見,艾德慕、大瓊恩及其他人必定日夜力促他出戰。”兒子隻打了兩場勝仗,一次在呓語森林偷襲詹姆·蘭尼斯特,另一次是擊潰包圍奔流城的無主散軍,但在他的諸侯們口中,他已經俨然是征服者伊耿再世了。
黑魚布林登皺起他的灰色濃眉,“這正是他們愚昧之處。我作戰的首要原則,凱特——是絕不讓對方稱心如意。泰溫大人巴不得在他選擇的地點與我們決戰,他希望我們朝赫倫堡進軍。”
“赫倫堡。”三河流域的每位孩童都聽過赫倫堡的故事。這是三百年前由“黑心”赫倫王在神眼湖邊建造的巨大堡壘。那個時代,七國境内真是七國分立,而河間地區由鐵群島的“鐵民”所統治。驕傲的赫倫想擁有全維斯特洛最大的殿堂和最高的塔樓,所以他前後耗費四十年修建此城。巨大的陰影在湖邊不斷拔高,赫倫王的軍隊則四處劫掠,從鄰國搶來石頭、木材、黃金和工人。在采石場中,在拖木橇上,在修建那五座巨人般的高塔時,成千上萬的奴工力竭而死。人們冬天挨餓受凍,夏天汗流浃背,風風雨雨,勞作不息。為籌備足夠的梁柱和椽木,生長三千年的魚梁木橫遭砍伐,赫倫竭盡河間全境和鐵群島的一切資源,隻為達成一己迷夢。最後赫倫堡終告竣工,然而就在赫倫王進駐城中的當日,征服者伊耿也率軍登陸君臨。
凱特琳還記得以前在臨冬城,老奶媽是怎麼把這個故事說給她的孩子們聽的。“赫倫王發現厚牆和高塔無法對抗巨龍,”故事總在這裡結束,“因為龍會飛。”龍焰吞噬了這座怪物般的堡壘,赫倫全族盡死其間。而從此之後,獲得赫倫堡的每位家族都會遭遇不幸。赫倫堡雖然固若金湯,卻是個陰暗而遭詛咒的地方。
“我決不會讓羅柏在那座堡壘的陰影下作戰,”凱特琳承諾,“可是叔叔,我們總得采取行動,扭轉局面啊。”
“而且要快,”叔叔同意,“孩子,我還沒把最壞的消息告訴你。據我派往西方的探子回報,一支新軍正在凱岩城集結。”
一隻蘭尼斯特新軍,她惶惶不安。“這個消息必須立刻報告羅柏。這支部隊由誰帶領?”
“據說是史戴佛·蘭尼斯特爵士。”他将視線轉往雙河彙流處,紅藍相間的鬥篷在微風中輕擺。
“又是他侄子?”凱岩城的蘭尼斯特家族實在枝葉茂盛,盤根錯節。
“是他堂哥,”布林登爵士糾正,“泰溫大人亡妻的哥哥,所以是親上加親。但此人已老,腦袋又向來不太好使。可他有個兒子達馮爵士,據說骁勇善戰。”
“就讓我們祈禱領軍的是父親,而非兒子吧。”
“不管怎樣,他們暫時不構成威脅。這支軍隊由流浪武士、自由騎手和蘭尼斯港的小巷裡召募的新手組成,史戴佛爵士必須首先武裝他們,訓練他們,之後才敢出兵……然而我們别心存幻想,泰溫大人不是弑君者,他決不會沒頭沒腦地出擊,他一定會耐心等候,直到史戴佛爵士進軍後,方才離開赫倫堡。”
“除非……”凱特琳道。
“怎樣?”布林登爵士詢問。
“除非他迫不得已,必須離開赫倫堡,”她說,“去應付其他威脅。”
叔叔若有所思地看着她,“藍禮大人。”
“藍禮‘陛下’。”既然要求他幫忙,便得用他自封的頭銜相稱。
“這倒有可能,”黑魚露出一抹危險的微笑,“不過,他會要求回報。”
“國王要的東西都一樣,”她說,“臣服。”
第八章 提利昂
傑諾斯·史林特的父親是個殺豬匠,他笑起來也活像個切肉的屠夫。“再來點兒?”提利昂問他。
“我不反對,”傑諾斯伯爵說着遞出酒杯,他的體型像個大酒桶,酒量也比得上桶子。“當然不反對。這真是紅酒中的極品啊,青亭島的?”
“多恩的,”提利昂作個手勢,仆人趨前倒酒。除了幾個仆人,小廳裡隻有他和傑諾斯伯爵。桌上點着蠟燭,四周一片昏暗。“說起來真是難得一尋,多恩酒的味道通常沒這麼馥郁。”
“馥郁。”青蛙臉的傑諾斯·史林特又猛灌一大口。此人喝酒從不小口淺酌,提利昂一見面就注意到了。“對,馥郁,我要說的就是這個詞兒,完完全全就是這個詞兒。不是我吹牛,提利昂大人,您對文字還真有一套。您說的故事更是滑稽有趣,對,就是滑稽。”
“我很高興您這麼想……但我不是什麼大人,跟您沒法比。傑諾斯大人,您叫我提利昂便行。”
“好啊。”他又大灌一口,酒液灑在黑色錦鍛外衣前胸。他披了一件金線織成的半披風,用一根尖端釉紅的小槍系住,此時已經喝得爛醉如泥。
提利昂伸手捂嘴,輕聲打了個嗝。他的酒量遠不及傑諾斯伯爵,隻是吃得很飽。搬進首相塔後,他頭一件事便是尋找城中第一名廚,并将她收進門下。這天他們的晚餐是牛尾湯;核桃、葡萄、赤茴香和碎乳酪拌夏蔬;熱騰騰的螃蟹派、香料煮南瓜,還有奶油鹌鹑,每道菜都有相應的美酒搭配。傑諾斯伯爵說他這輩子從沒吃過如此美味的一餐。“等您進駐赫倫堡之後,想必這種菜色就是家常便飯了。”提利昂說。
“那是。或許我該把你這位廚子拐去幫我燒菜,你怎麼說?”
“比這更微不足道的芝麻小事,都有人拿來當開戰的藉口呢。”說完兩人哈哈大笑。“選赫倫堡當根據地,您可真有膽量。那地方既陰森,又龐大……維護起來可得花不少錢哪。更别提有人謠傳那裡受詛咒了。”
“一堆石頭有什麼好怕?”他吹聲口哨,“你說我有膽量?沒錯,一個人非得有膽量,才能爬到我今天的地位。赫倫堡有什麼不好?好得很咧!依我看,你也是個有膽量的家夥,個子雖然小了點,膽子倒是不小咧!”
“您實在太客氣了。再來一杯?”
“喔,不不,不行了,我……哎,他媽的,就再來一杯吧。有膽的人要喝個痛快!”
“一點兒沒錯,”提利昂把史林特伯爵的杯子倒得滿溢,“先前,我看了一下您對都城守備隊司令接任人的推舉名單。”
“他們六個都很合适,随便挑哪個都行,不過換了我,我會選亞拉爾·狄姆,他是我的左右臂,一等一的好手,忠心耿耿,選他你絕不會後悔。當然喽,還得先經陛下同意才行。”
“是啊,”提利昂自飲了一小口。“我倒考慮過傑斯林·拜瓦特爵士,他擔任爛泥門守衛隊長已經三年,從前在平定巴隆·葛雷喬伊之亂中也表現英勇,勞勃國王親自在派克城封他為騎士。可惜,他的名字卻不在您這張單子上。”
傑諾斯·史林特伯爵灌了口酒,在嘴裡漱了半天才吞下去。“拜瓦特?嗨,他是很勇敢,這我沒話說,可是……這家夥是個老古闆,脾氣怪得緊,下邊的人都不喜歡他。他還是個殘廢,在派克打仗的時候少了隻手,他就因這個被封為騎士。拿手換個爵士頭銜,我說呢,劃不來得緊哪。”他笑笑,“依我看,傑斯林爵士太關心自己的名聲啦,您還是讓他呆在原來的位子上得了,大——提利昂。亞拉爾·狄姆才是你要的人。”
“可我聽說,城裡老百姓不怎麼喜歡他。”
“别人怕他,這才好辦事麼。”
“我還聽說什麼來着?說他在妓院裡闖了禍?”
“那個啊,那不是他的錯,大——提利昂,不是他的錯。他根本沒打算殺那女人,是她自找的,他早警告過她,叫她站一邊去,讓他履行公務。”
“話是這麼說……但畢竟母子情深,他早該料到她割舍不下孩子嘛。”提利昂微笑,“來,再嘗嘗這乳酪,下酒真是沒得比。跟我說說,你當初為何挑狄姆去辦這件倒楣差事?”
“提利昂,一個好指揮官必定要知人善任。有些人适合做這個,有些人适合做那個。殺一個還沒斷奶的小嬰兒,可不像看上去那麼輕松。雖說對方隻是一個爛婊子和她的野種,也不是每個人都能辦成的。”
“我想也是。”提利昂回答,耳中卻隻聽見“一個爛婊子”,腦海裡想起雪伊,想起好久好久以前的泰莎,以及所有拿了他的錢,讓他在體内留下種子的女人。
史林特渾然不覺地續道:“凡是苦差,就要交給狄姆這種渾人去幹。他麼,叫做什麼,就聽話照辦,事後一個字也不問。”他切下一塊乳酪。“這的确是好東西,味道夠嗆。嗨,給我一把夠利的匕首,一塊夠嗆的乳酪,我就心滿意足啦。”
提利昂聳聳肩,“請您盡量享用,這會兒河間地區戰火不斷,藍禮又在高庭稱王,好乳酪隻怕很快就吃不到了。究竟是誰派你去殺那爛婊子的野種?”
傑諾斯伯爵有些警覺地看了提利昂一眼,接着笑了,拿着一塊乳酪朝他揮舞。“提利昂,你這狡猾的家夥,想套我話,是嗎?我告訴你,要我傑諾斯·史林特說出不該說的話,靠美酒和乳酪還不夠咧。我這人啊,接了命令什麼也不問,事後半個字也不說,這是我最引以為傲的地方。”
“和狄姆一樣?”
“完全正确。等我去了赫倫堡,你就讓他接我的班,包你滿意。”
提利昂咬了一小口乳酪,這乳酪摻雜良酒,确是極品,味道的确夠嗆。“不管陛下讓誰接班,恐怕都比不上您喲。話說回來,莫爾蒙大人也面臨着同樣的難題啊。”
傑諾斯伯爵一臉疑惑。“我還以為她是女的,這莫爾蒙,不就是那個找熊當情人的家夥嗎?”
“我說的是她哥哥,現任守夜人軍團總司令傑奧·莫爾蒙。前陣子我去長城拜訪時,他正愁找不到合适人選接替自己的位子。這年頭,黑衫軍是越來越難找到人才了。”提利昂嘿嘿一笑,“假如他有個像您這樣的厲害角色,或是咱們英勇的亞拉爾·狄姆,想必會睡得安穩一點。”
傑諾斯伯爵大喝一聲:“嘿,他想得倒美!”
“可不是嘛?”提利昂道,“不過世事難料啊,大人,就拿艾德·史塔克來說吧,恐怕他作夢都料不到自己會死在貝勒大聖堂前的講壇上呀。”
“誰能料到呢?”傑諾斯伯爵呵呵笑着贊同。
提利昂也跟着笑了,“隻可惜我人不在這兒,錯過一場好戲。我聽說,連瓦裡斯都吓了一跳。”
傑諾斯伯爵捧腹大笑,笑得渾身顫抖。“那八爪蜘蛛,”他道,“人家不說他什麼都知道嗎?嘿嘿,可他偏不知道這事兒!”
“他從何知道呢?”提利昂的語氣裡滲進了第一絲寒意,“當初不是别人,正是瓦裡斯說服我老姐赦免史塔克,隻逼他穿上黑衣。”
“嗄?”傑諾斯·史林特有些茫然地朝提利昂眨眨眼。
“我老姐瑟曦啊,”提利昂重複了一遍,略微加重語氣,免得這蠢才搞不清狀況,“當今的攝政太後。”
“啊,”史林特吞吞口水,“這個嘛,呃……是國王親自下的令,大人,是陛下他本人的意思。”
“陛下才十三歲。”提利昂提醒他。
“是啊,但他到底還是國王嘛,”史林特皺起眉頭,肥厚的兩頰跟着晃動不休,“是堂堂的七國之君呢。”
“哎,七大王國裡總有一兩個歸他管,”提利昂露出一抹酸酸的微笑,“可否将您的長槍借我一看?”
“我的長槍?”傑諾斯伯爵困惑地眨眼。
提利昂指指,“你披風的鈎子。”
傑諾斯伯爵猶豫地解下雕飾華麗的鈎扣,交給提利昂。
“我們蘭尼斯港金匠的做工比這好,”他表示,“您别介意,我覺得槍上血迹的釉塗得太紅了點。大人,請您告訴我,是您親手把長槍刺進他們後背,還是說,您隻負責下令?”
“我隻負責下令,就算再來一次,我還是會這麼做。史塔克公爵是個叛國賊,”史林特頭頂正中光秃的地方一片通紅,他的金縷半披風從肩膀滑落到地,“這家夥想收買我!”
“但他作夢也沒想到,你早被人收買了。”
史林特将酒杯往桌上一砸,“你喝醉了不成?你以為我會乖乖地坐在這裡任你糟蹋我的名譽……”
“這算哪門子名譽?我不得不承認,你的确比傑斯林爵士厲害。連背後殺人都不必親自操刀,就換來貴族封号和一座城堡。”他把金扣丢還給傑諾斯·史林特。對方霍地站起,鈎扣當啷一聲,從胸前滾落地面。
“我不喜歡你說話的态度,大人——不,‘小惡魔’。我乃堂堂赫倫堡伯爵兼朝廷重臣,你是什麼東西,有什麼資格評判我?”
提利昂歪歪頭,“你很清楚我是什麼東西。你有幾個兒子?”
“我有幾個兒子幹你這侏儒屁事?”
“什麼?”他的怒火陡地上揚,“你敢叫我小惡魔,已經夠不知好歹了。我是蘭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你這豬腦袋要是能開竅,早該跪在地上感謝諸神,因為你碰上的是我,不是我父親。我再問你一次,你到底有幾個兒子?”
傑諾斯·史林特的眼裡頓時有了懼色,“三……三個,大人,還有一個女兒。大人,求求你——”
“不用求我。”他滑下椅子,“我向你保證,他們不會有事。你的兩個小兒子會被送到外地當侍從,倘若他們表現優異,忠貞不二,或許某天會受封騎士,蘭尼斯特家決不忘恩負義。至于你的長子,他将繼承史林特伯爵的頭銜,還有你那可怕的家徽。”他踢了那根小金槍一腳,讓它滾過地面,“我們會幫他找塊領地,他可以在那裡蓋城堡,雖然比不上赫倫堡,但對付着過生活卻也綽綽有餘。你女兒的婚事就由他安排。”
傑諾斯·史林特的臉色由紅轉白,“那-那……那您打算怎麼……?”他的臉頰像牛油塊般晃動不停。
“打算怎麼處置你?”提利昂讓那粗漢兀自顫抖了一會兒,方才答話,“有艘商船叫‘夏日之夢’,明天一早漲潮時分就要出海,船長告訴我,這船将途經海鷗鎮、三姐妹群島和史卡格斯島,前往東海望。等你見到莫爾蒙司令,替我向他問好,告訴他,我一直惦記着守夜人軍團的需求。大人,祝你長命百歲,軍旅順遂。”
等傑諾斯·史林特明白過來,發現自己保住一條命,臉上便慢慢回複了氣色。他下巴一翹,“咱們走着瞧,小惡魔,侏儒!搞不好該上船的是你呢!你覺得怎麼樣啊?搞不好是你要去長城咧!”他幹笑兩聲,“你很會吓人嘛,咱們走着瞧。告訴你,我可是國王陛下的好朋友,你等着,瞧瞧喬佛裡聽了會怎麼辦,還有小指頭和太後陛下的反應,讓我告訴你:沒錯,傑諾斯·史林特有很多有權有勢的朋友,我們瞧瞧是誰要搭船去長城,我跟你保證,咱們走着瞧!”
史林特像他以前當衛兵時那樣扭腳旋身,大跨步穿過小廳,皮靴在石地闆上踏出清響。他喀啦喀啦地步上台階,猛地摔開門……迎面碰上一個身穿黑胸甲和金披風的人。來人身軀高大,下巴瘦長,右腕接了一隻鐵手。“傑諾斯,”他眼窩深陷,額頭突出,一頭棕灰頭發,兩眼炯炯有神。六名金袍衛士随着他沉默地走進小廳,傑諾斯·史林特慌忙後退。
“史林特大人,”提利昂叫道,“我想您和傑斯林·拜瓦特爵士——咱們新任都城守備隊司令——應該是老交情了。”
“大人,轎子正在外面等您。”傑斯林爵士對史林特說:“請您見諒,去碼頭的路又遠又黑,這陣子街上又不大安全。來人!”
于是六名金袍衛士架走了他們昔日的總司令,提利昂把傑斯林爵士叫到身邊,交給他一張羊皮紙。“旅途遙遠,史林特大人想必需人作陪。就讓這六個人和他一起搭乘‘夏日之夢号’出海。”
拜瓦特瞄了名單一眼,笑道:“遵命。”
“這一個,”提利昂輕聲道,“叫狄姆,你去跟船長說:倘若此人在抵達東海望之前,不慎被海浪卷走,斷不會有人見怪。”
“是,大人,聽說最近北方洋面時有雷暴發生。”傑斯林爵士鞠躬後轉身離去,披風在身後獵獵抖動。他踩在史林特的金絲披風上。
提利昂獨坐桌邊,淺酌剩下的冬恩佳釀。仆人來來去去,清理碟碗餐盤。他吩咐他們把酒留下。等一切收拾妥當後,瓦裡斯輕步滑了進來,一身淡紫長袍,散發出薰衣草的香味。“親愛的大人,您幹得可真漂亮喲!”
“那我為何滿嘴苦澀?”他伸手揉揉太陽穴,“我叫他們把亞拉爾·狄姆扔進海裡,真想把你也丢進去!”
“這樣做,隻怕您會失望喲。”瓦裡斯答道,“暴風來了又走,巨浪沖刷過頭,大魚吃掉小魚,可我依舊好端端地在海裡劃水呢。讓我也嘗嘗這酒?我瞧史林特大人挺喜歡哪。”
提利昂皺緊眉頭,朝酒瓶揮揮手。
瓦裡斯倒了一杯,“哎呀,像夏天一樣甜美。”他又啜一口,“葡萄在我舌尖歌唱呢。”
“我還在想到底是什麼噪音。叫葡萄給我安靜,我的頭快裂了。原來是我老姐。就算那位‘忠心耿耿’的傑諾斯大人不肯直說,我也明白,是瑟曦派金袍子去了妓院。”
瓦裡斯有些緊張地吃吃竊笑。沒錯,他早就知道。
“為什麼不早說?”提利昂語帶控訴地問。
“因為她是您親姐姐嘛,”瓦裡斯彷佛受了極大的委屈,泫然欲泣,“大人,這種事本來就很難啟齒,我就是害怕您聽了不知會有何反應。您願意原諒我嗎?”
“不願意!”提利昂斥道,“你這家夥該死,她更該死!”他知道自己動不了瑟曦,起碼現在動不了——即便他有這種想法,而他可是一點也不确定自己究竟想不想。然而坐在這裡,隻拿到傑諾斯·史林特和亞拉爾·狄姆這種聽命行事的走狗,演一出主持正義、懲奸除惡的假戲,自己老姐卻繼續專權亂政,真是想了就有氣。“瓦裡斯大人,以後你知道什麼,務必通通告訴我,不準有任何隐瞞。”
太監露出狡黠的微笑,“親愛的大人啊,那恐怕得花老長一段時間喲。我知道的事可實在不少呢。”
“知道再多有什麼用,可惜救不了這孩子。”
“哎呀,可不是嘛?其實還有另一個私生子,是個男孩,年紀稍微大一點。我已經打點過,确保他不會碰上麻煩……但我承認,我作夢也想不到連小嬰兒都會遭殃。不過是出身低賤的小女孩,未滿周歲,她娘又是個妓女,這哪能構成什麼威脅嘛,你說是不?”
“她是勞勃的孩子,”提利昂忿忿地說,“對瑟曦而言,光這一點就夠了。”
“是啊,真教人心痛。說起來,都是我不好,才會讓這可憐的好孩子和她媽媽遭遇不幸。她媽媽年紀輕輕就香消玉殒,她可是深愛着我們的先王啊。”
“是麼?”提利昂不知那女孩長什麼樣,但在他心目中的她是雪伊和泰莎的合體,“我在想,到底妓女能不能真心愛一個人?不,不要回答,有些事還是别知道的好。”他把雪伊安頓在一棟寬廣的木石大宅裡,擁有獨立的馬廄、水井和花園。他給了她衆多仆人以供使喚,還買來一隻盛夏群島的白鳥與她為伴。她有了绫羅綢緞、金銀珠寶,還有專門保護她的守衛,但她依舊不滿足。照她說,她隻想和他在一起,服侍他,幫他的忙。“你最能幫我忙的地方,就是在床上。”某天夜裡,激情過後,他躺在她身邊,頭枕着柔軟的乳房,下體有甜蜜的酸疼,對她這麼說。她沒有回答,但他從她的眼神裡看得出,這并非她期待的答案。
提利昂歎口氣,伸手要拿酒,卻想起傑諾斯伯爵的事,便又把酒瓶推開去,“看來我老姐說的是實話,史塔克之死完完全全是我外甥的馊主意。”
“喬佛裡國王下達命令,傑諾斯·史林特和伊林·派恩爵士負責執行,他們行動果斷,毫不遲疑……”
“……好似早已知情。沒錯,我們已經讨論過這個可能,但現在也拿不出證據。但總而言之,整件事情根本就是亂來。”
“那麼大人,既然您現在掌握了都城守備隊,想必就可以預防陛下他……亂來了?當然啦,還有太後的貼身護衛要考慮……”
“紅袍衛士?”提利昂聳聳肩,“放心,維拉爾是聰明人,他知道自己效忠的對象是凱岩城,而我來這裡是家父的意思,所以瑟曦不太可能拿他們來對付我……再說,他們總共也不過一百人,光我自己的手下就是他們的一倍半。如果拜瓦特如你所言般可靠,那我還有六千金袍軍可用。”
“您會發現傑斯林爵士是個勇敢、正直、聽話……知恩圖報的人。”
“對誰知恩圖報?”提利昂不信任瓦裡斯,卻不能否認他的利用價值。别的不說,他的确知道很多事。“倒是你,瓦裡斯大人,你為何對我這麼好?”他問,一邊審視着對方那雙柔嫩的手,那張無毛粉面,那抹谄媚淺笑。
“您是禦前首相啊,我服侍的對象不就是國家、國王和您嘛?”
“你當初也是這麼服侍瓊恩·艾林和艾德·史塔克?”
“我盡我所能地服侍艾林大人和史塔克大人,對于他們的英年早逝,我也是哀恸欲絕啊。”
“想想我是什麼感覺吧,我弄不好就要步上他們的後塵了。”
“哎,我看不會,”瓦裡斯邊說邊晃杯中酒,“大人,力量這東西很奇妙。您可曾想過我那天在旅店給您猜的謎語?”
“想過一兩次,”提利昂承認,“國王、僧侶和富翁——誰死?誰活?傭兵聽誰的?這是個沒有答案的謎語,或者說,有太多的答案,一切端視于手握利劍的那個人。”
“然而他卻什麼也不是,”瓦裡斯道,“他沒有王冠,沒有金銀珠寶,更沒有諸神的眷顧,隻有手裡那把利劍。”
“那把劍具有決定生死的力量。”
“是啊……但既然真正決定我們生死的是手握刀劍之人,我們又為何假裝承認國王握有力量?比如這個身強力壯、手握利劍的人,他為何必須服從喬佛裡那樣的小毛頭,或者他老爸那種酒鬼粗漢呢?”
“因為小毛頭和酒鬼可以動員其他身強力壯的人,他們也有劍。”
“既然如此,真正的力量就是這些人啰?果真如此嗎?他們的劍又是從哪兒來的?他們又聽誰的話呢?”瓦裡斯微微一笑,“有人說知識即力量,也有人說力量源于天神,更有人說力量來自律法。然而那天,在貝勒大聖堂的台階上,我們信仰虔誠的大主教、合法的攝政太後,以及您眼前這位見多識廣的公仆卻和下面随便一個鞋匠桶匠一般無能為力。您覺得到底是誰殺了艾德·史塔克?是下達命令的喬佛裡?執行死刑的伊林·派恩爵士?還是……另有其人?”
提利昂歪歪頭,“你是要揭開這天殺的謎底,還是想讓我頭痛得更厲害?”
瓦裡斯微笑道:“我這不就說了嗎?力量存在于人心,人相信什麼是力量,什麼就是力量,不多也不少。”
“這麼說來,力量不過是騙人的把戲?”
“力量就像牆上的影子,”瓦裡斯喃喃道,“但影子卻能殺人。而且,即便是矮小人物,也能投射出碩大的影子。”
提利昂微笑道:“瓦裡斯大人,說來奇怪,我發現自己越來越喜歡你了。我可能還是會殺你,不過我想自己會因此而難過。”
“我把這當作至高的贊美。”
“那你又是什麼,瓦裡斯?”這才是提利昂真正想知道的答案,“有些人說你是蜘蛛。”
“大人哪,蜘蛛和密探鮮少受人喜愛,我隻想當個忠勤于國的臣仆罷了。”
“也是個太監,我們别忘了這點。”
“我不敢忘。”
“人們說我是個半人,但我想天上諸神對我還算仁慈。我個子小,兩腳發育不良,女人對我沒興趣……但好歹還是個男人。雪伊并非第一個跟我上床的人,有朝一日我說不定還會娶妻生子。假如諸神眷顧,我兒子會有他大伯的外表和他老爸的頭腦。而你呢,沒有這樣的願景作支撐。侏儒是諸神的惡作劇……太監卻是凡人造的孽。瓦裡斯,是誰閹了你?什麼時候的事?他為什麼這樣做?你真正的身份又是什麼?”
太監的笑容絲毫未變,但眼中卻閃過某種毫無笑意的神色,“大人,您這麼問真是太客氣了,可我的故事既漫長又悲傷,而我們眼下還有叛國之事要讨論呢。”他從長袍袖子裡抽出一張羊皮紙,“王家戰艦‘白鹿号’的船長打算三天後拔錨啟航,帶船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提利昂歎口氣,“所以,我們該拿他殺雞儆猴?”
“傑斯林爵士自有辦法讓他消失,不過若是在國王面前公開審判,想必更能确保其他船長誓死效忠。”
同時也讓我那好外甥無暇他顧?“就照你說的,讓他見識一下喬佛裡的‘公義’好了。”
瓦裡斯在紙上做了個記号,“雷德溫家的霍拉斯和霍柏爵士賄賂了某個邊門守衛,打算後天晚上溜出城,僞裝成槳手,搭乘潘托斯船‘逐月者号’離開。”
“那就讓他們劃上兩三年,瞧他們喜不喜歡?”他笑道,“不妥,老姐若是失去這兩位稀客,隻怕會發狂。通知傑斯林爵士,逮捕收賄的守衛,并跟他解釋加入守夜人軍團服役的光榮。此外,在逐月者号四周加強警備,以防雷德溫兄弟找到其他缺錢的門衛。”
“一切照您吩咐。”羊皮紙上又多了個記号,“您的手下提魅今天在銀兩街上的賭場殺了一個酒商的兒子,他指控對方作弊。”
“真的作弊?”
“噢,那還用說。”
“這樣的話,城裡的老實人應該感謝提魅才對。我一定讓他得到國王的賞賜。”
太監略有不安地咯咯笑了兩聲,又在紙上做個記号,“最近各種宗教人士人滿為患,天上的那顆慧星,似乎把各式各樣的怪僧侶、傳教士和假先知都引進了城。他們在酒館商鋪裡乞讨,對路人大談世界末日與毀滅之說。”
提利昂聳聳肩,“我瞧唯一能預期的就是伊耿登陸的三百周年紀念日快到了。哼,随他們去吧。”
“大人,他們在散播恐懼啊。”
“我以為這是你的工作。”
瓦裡斯伸手遮嘴,“您這麼說真是太狠心了。最後還有一件事,坦妲伯爵夫人昨晚小宴賓客,我這裡有菜單和列席人名供您參考。倒酒的時候,蓋爾斯大人舉杯敬國王陛下,有人聽到巴隆·史文爵士說:”那我們需要三個杯子。‘很多人笑了……“
提利昂舉起手,“夠了,巴隆爵士不過開開玩笑。瓦裡斯大人,我對宴會席間的閑話沒興趣。”
“大人,您不但睿智,更有度量。”那張紙消失在太監袖子裡,“我們都還有很多事要忙,我就先告辭了。”
太監離開之後,提利昂靜坐良久,望着眼前燭光。不知姐姐對傑諾斯·史林特遭遣一事有何反應,當然,她絕不會高興,這可以想見,然而除了向遠在赫倫堡的泰溫公爵遞交憤怒的控訴,估計她也沒什麼辦法。如今提利昂不但掌握了都城守備隊,一百五十個剽悍的高山族民,還要加上波隆招募的、人數正不斷增加的傭兵,怎麼看他都應該安全無虞。
想必當初艾德·史塔克也是這麼以為。
提利昂離開小廳時,紅堡一片寂靜,四下漆黑。波隆正在他的書房裡等他。“史林特呢?”他問。
“傑諾斯大人明兒起早搭船去長城。瓦裡斯要我相信,我把喬佛裡的爪牙換成了自己的手下,可在我看來,是把小指頭的人換成了瓦裡斯的人,不過暫時就這樣吧。”
“有個消息,提魅今天殺了——”
“瓦裡斯跟我說了。”
傭兵似乎并不意外,“那笨蛋以為獨眼龍比較好騙,結果提魅用匕首把他手腕釘在桌上,空手撕開了他的喉嚨。他這一招很靈,把指頭——”
“省省細節,一肚子美餐還在我肚子裡呢。”提利昂說,“你的人,找得怎樣?”
“還不錯,今晚又找到三個。”
“你都是怎麼找的?”
“先觀察,後盤問,弄清他們作戰經驗的多少和說謊技巧的高低。”波隆微笑,“最後,我給他們一個殺我的機會,他們也得給我同樣的機會。”
“你真的殺了人?”
“隻有不中用的家夥。”
“那要有人殺了你呢?”
“他就是你需要的人。”
提利昂有點醉意,身子疲累至極。“告訴我,波隆,假如我要你去殺個小嬰兒……一個才出世沒多久的女孩,而且呢,哎,正在母親懷中吃奶……你會幹嗎?并且什麼也不問?”
“什麼也不問?那不行,”傭兵搓搓食指和拇指,“我得先問價碼多少。”
史林特大人,我要你的亞拉爾·狄姆做什麼?提利昂心想,我手下這樣的人還少麼?他忽然既想笑,又想哭,但他最最想要的,是雪伊。
第九章 艾莉亞
與其說這是路,不如說是穿過雜草叢的兩道車轍。
好處在于,由于往來人少,就沒有人能指出他們的去向。國王大道上人潮洶湧,這裡隻有涓滴細流。
壞處呢,這路像蛇一般前後蜿蜒,有時和荒僻小徑交雜纏繞,有時則幾乎完全消失,等他們快放棄希望,才在一兩裡外又複出現。艾莉亞讨厭這樣的狀況。附近地勢并不崎岖,丘陵和梯田高低起伏,草地、樹林和小溪谷點綴其間;溪谷中,水流緩慢,柳樹夾岸。風景雖美,路徑卻非常狹窄,左彎右拐,使他們前進的速度幾與爬行無異。
拖慢速度的是馬車,它們載重很多,車軸嘎吱作響,隆隆行進。一天裡,必須停下十幾次,把卡在車轍裡的輪子拉出來;要麼就是臨時增加拉車的牲口,以助其爬上泥濘斜坡。還有一次,在一片濃密的橡樹林中,他們迎面碰上一部三人合拉的牛車,上面堆滿了柴薪,雙方都無路可讓,最後隻好等那幾個樵夫解開缰繩,把牛牽進林子,掉轉車頭,再把牛重新拴上,原路返回。那頭牛比馬車還慢,所以那天等于就這麼浪費掉了。
艾莉亞忍不住頻頻回首,不知金袍衛士何時追來。到了晚上,一有風吹草動,她便會立刻驚醒,抓緊縫衣針的劍柄。事發至今,他們每次紮營一定會派人值守,但艾莉亞卻不信任他們,尤其是那幾個孤兒。他們在君臨的暗巷裡或許有點用,但到這地方肯定沒辄。連她自己隻要“靜如影”,都可以悄悄摸過他們所有人,就着星光溜進漆黑的林子裡小解。有一次,正好輪到綠手羅米站崗,她便蹑手蹑腳地爬上一棵橡樹,然後一樹一樹靠近,最後摸到他頭頂上,他卻毫無知覺。她本可就此一躍而下,可她知道他的尖叫會吵醒整座營地,更别提會挨尤倫一頓痛打了。
自從知道太後要大牛的腦袋之後,羅米這群孤兒便把他當特殊人物看待,他一點也不喜歡。“我沒招惹什麼太後!”他生氣地說,“我從來就隻管做好分内的活,吹風爐、打鐵、搬東西、作雜務,我想當個武器匠,可有天莫特師父要我加入守夜人,我知道的就這麼多。”說完他就擦頭盔去了。他那頂頭盔的确漂亮,渾圓有緻,面罩上留有眼縫,此外還有兩大根金屬牛角。艾莉亞瞧他拿着油布仔細擦拭,擦得峥亮無比,映照出熊熊營火。但他從不把頭盔戴上。
“我敢跟你賭,他一定是那個叛徒的私生子。”有天晚上,羅米小聲說,故意不讓詹德利聽見。“他是那個狼大人——在貝勒大聖堂被砍頭的家夥——的種。”
“他才不是!”艾莉亞駁道。我爸隻有一個私生子,那就是瓊恩。她郁悶地沖進樹林,真想就這麼跳上馬背,一路騎回家。她的坐騎是匹栗子色的母馬,額上有道白斑。眼下她不僅有匹好馬,自己騎術也一向高明,大可策馬飛奔,再也不要看見他們——除非她願意。可這樣一來,就沒有人趨前偵察,沒有人殿後警戒,更沒有人在她瞌睡時站崗守衛了,等金袍子來逮她,她便隻有孤身一人,所以還是和尤倫一行人待在一塊兒比較安全。
“咱們離神眼湖不遠了,”黑衣兄弟某天早上說,“但隻有過了三叉戟河,國王大道才會安全,所以咱們繞湖,沿着西岸走,金袍子應該不會搜到那邊。”于是在下一個車轍交會的地方,他将馬車轉向西行。
從此農地換為森林,村落和莊園變得更小也更分散,丘陵更高,山谷更深,食物也越來越難取得。出城前,尤倫把馬車塞滿了鹹魚、硬面包、豬油、蕪菁、一袋袋的青豆和大麥,還有大輪的黃奶酪,到如今卻全吃完了。他們隻好自立更生。尤倫派前盜獵者寇斯和庫茲到隊伍前方,深入林區,到黃昏時分,他們準能在肩上用樹枝扛起一頭鹿,或是腰上晃蕩着一票鹌鹑回歸隊伍。年紀較小的男孩被派去撿拾沿路的黑莓,若經過果園,則得偷偷爬過籬笆,背一袋蘋果回來。
艾莉亞既擅長爬樹,采東西也快。她喜歡獨自行動。某天她運氣好,正巧撞見一隻兔子。兔子褐色絨毛,生得又肥又大,一對長耳朵,鼻子掀個不停。兔子雖然跑得比貓快,但它們不會爬樹,所以她用棍子把它敲了下來,拎起雙耳,交給尤倫用蘑菇和野洋蔥炖湯。由于艾莉亞抓兔有功,所以得了一整隻腿,她便和詹德利分着吃。其他人一人一湯匙,甚至那三個死囚也有分。賈昆·赫加爾彬彬有禮地向她道謝,尖牙舔舔髒手指上的油漬,露出幸福的表情,沒鼻子的羅爾傑笑道:“喲,這會兒又變成獵人啦?癞痢頭癞痢臉殺兔仔喲。”
後來他們在一個名叫白荊莊的莊園田裡采了幾穗玉米,結果一群莊稼漢把他們團團圍住,要他們付錢。尤倫瞄瞄對方手中的鐮刀,丢了幾個銅闆出去。“要是以前啊,咱們黑衫軍不論在多恩還是臨冬城都會受到盛情款待,有黑衣弟兄來家中投宿,達官貴人都覺得榮幸。”他悻悻地說,“現在這些癟三連咬兩口爛蘋果也要錢。”他啐了一口,“咱們種的是甜玉米,你這臭死人的老黑鳥還不配吃咧!”一個莊漢粗聲粗氣地回嘴,“還不快從咱們田裡滾出去!順便把你這群人渣雜碎帶走,否則咱們把你叉起來吓唬你的烏鴉同胞!”
當天晚上,他們連皮帶谷烤了那些甜玉米,用幾根分叉的長樹枝穿過穗心,架在火上翻烤,熟了以後就直接吃。艾莉亞覺得美味極了,但尤倫卻氣得吃不下。他頭上似乎罩着一片烏雲,像他的鬥篷一樣褴褛烏黑。他在營地裡走來走去,口中念念有詞。
隔天,寇斯在前方發現軍營,便趕回來警告尤倫。“大概二三十個人,穿着鎖甲和半罩盔。”他說,“有些人傷得很重,還有一個聽起來快死了。他聲音很吵,我就大着膽子湊過去看,隻見他們身邊有矛有盾,但隻有一匹馬,還是跛的。我看他們待在那兒好一陣子啦,臭死人了。”
“看到旗子沒?”
“花斑樹貓,黑黃相間,背景是泥褐色。”
尤倫折了張酸草葉,放進嘴裡咀嚼。“沒見過,”他承認,“不知是哪邊的,兩邊都有可能。傷得那麼重,管他是哪家,大概都會搶咱們牲口,說不定還不隻如此。我看咱們還是繞路避開。”結果他們繞了好遠的路,前後至少花了兩天時間,但老人說這代價很劃算。“等到了長城,你們有的是時間,下半輩子都得待在那兒咧,所以我看不用着急。”
再往北行,艾莉亞發現巡守農地的人員逐漸增多,有些隻是靜靜地站在路邊,對往來行人冷眼旁觀;有些則騎馬沿籬笆巡邏,鞍上系着斧頭。還有一次,她瞥見一人蹲倨于一株死樹上,手握長弓,箭袋則挂在旁邊的樹幹。一見他們出現,他立刻彎弓搭箭,瞄準他們,直到最後一輛馬車離開視線方才松手。尤倫邊走邊罵:“樹上那家夥,你就等着異鬼來抓你好了,看你會不會哭爹喊娘叫守夜人救命,咱們走着瞧!”
一天後,道柏發現傍晚天際有片紅光,“除非是這路又轉了彎,不然就是太陽在北邊落坡了。”
尤倫爬到坡頂眺望,“那是火,”他對衆人宣布,接着舔舔拇指,舉到空中。“照現在的風頭,應該會把火吹離咱們這邊,不過還是注意一點。”
他們無法不注意。天色漸暗,火光卻越來越盛,到最後,彷佛整個北方全部起火燃燒。他們不時聞到煙味,然而風向一直固定,火勢終究沒有逼近。翌日天明,火光已熄,但那天晚上誰都沒有睡好。
恰近正午時分,他們抵達了村落的廢墟。方圓數裡的田地一片焦土,房舍隻剩焦黑殘軀。被燒焦或屠殺的畜屍散布各處,身上蓋滿争食腐肉的鴉群,彷如遊動的毛毯。它們一被驚擾便振翅飛起,嘎嘎怒叫。濃煙仍舊從遠處的莊園裡冒出,從這裡看來,環繞莊園的栅欄頗為堅固,但事實證明根本不夠。
艾莉亞踢踢馬,跑到貨車前面,發現牆壘的削尖木樁上插着一具具燒焦的屍體,他們雙手高舉掩面,似乎要揮去焚身烈焰。未到莊園,尤倫便令衆人停下,囑咐艾莉亞和其他男孩守着馬車,自己帶慕奇和凱傑克徒步趨前探查。他們翻過破敗的大門,驚起牆内群鴉,馬車裡,籠内的烏鴉朝着同類嘎嘎怪叫。
“我們要不要跟着去?”眼看尤倫等人進去了好長一段時間,艾莉亞忍不住問詹德利。
“尤倫叫我們等。”詹德利的聲音顯得空洞,艾莉亞轉過頭,發現他已經戴上了那頂閃亮的精鋼牛角盔。
最後他們總算回來了。尤倫懷抱一個小女孩,慕奇和凱傑克則擡着一個破舊棉被做的擔架,上面躺着一個女人。女孩不到兩歲,哭個不停,發出一種近似嗚咽的聲響,彷佛有什麼東西卡在喉嚨裡出不來。她可能還不會說話,或者忘記了該怎麼說。女人右手自肘部齊齊斷裂,傷口血肉模糊,她眼神渙散,對周遭事物毫無反應。她可以說話,但隻會一句:“求求你!”她大聲地、反複地喊,“求求你!求求你!”羅爾傑覺得很滑稽,便縱聲大笑,笑聲從原本是鼻子的凹洞内傳出,不多久尖牙也跟着笑起來,直到慕奇一陣咒罵,叫他們閉嘴。
尤倫要他們在馬車上騰地方給那女人,“動作快!”他說,“天一黑,狼群就要來了,說不定還有更糟的東西咧!”
“我好怕。”熱派看着獨臂女在車上抽搐,不禁喃喃自語。
“我也是。”艾莉亞承認。
他捏捏她肩膀,“阿利,我跟你說,我沒踢死小男生啦。我隻幫我媽賣派而已。”
艾莉亞壯起膽子,盡量騎在馬車前方,遠離小女孩的啜泣,遠離那女人的低語:“求求你”。她想起老奶媽說的故事:從前有個英雄被邪惡的巨人囚禁在一座陰森的城堡裡,他智勇雙全,用計騙過巨人,逃了出去……可一出城堡,就被異鬼抓去,全身的鮮血都給喝個幹淨。艾莉亞現在可以體會他的感受了。
獨臂女死于當日黃昏,詹德利和凱傑克在山坡上幫她掘了個墳,正在一棵柳樹下。寒風吹起,艾莉亞彷佛聽見長長的柳枝低語着:“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聽得她頸背汗毛直豎,差點沒拔腿就跑。
“今晚不許生火。”尤倫對他們說。當天的晚餐是寇斯找到的一把野蘿蔔,一杯幹豆,以及附近小溪的水。溪水有股怪味,羅米說上遊一定有腐爛的屍體,才會是這種味道。若不是老雷森把他倆拉開,熱派差點就跟他大打出手。
為填飽肚皮,艾莉亞喝了很多水。她以為自己一定沒法入睡,沒想到還是睡着了。待她醒來,四周一片漆黑,膀胱脹得要命。四周都是擠在一起,裹緊毛毯和鬥篷,陷入沉睡的人。艾莉亞找出縫衣針,站了起來,凝神傾聽。她聽見一名守衛的輕微腳步,睡不安穩的人翻身的響動,羅爾傑呼噜呼噜的鼾聲,還有尖牙睡覺時發出的怪異嘶聲。從另一輛馬車上傳來石頭和鋼鐵有節律的摩擦,尤倫正坐在車上,一邊嚼酸草葉,一邊磨利他的短刀。
熱派是守夜的男孩之一,“你要去哪裡?”他見艾莉亞朝林子走去,便出聲問。
艾莉亞朝樹林含糊地揮揮手。
“不行,不準去!”熱派說。自從得了那把真劍,他膽子又大了起來。雖然那劍很短,而且他用起來像是拿菜刀。“老頭子說今晚大家要靠在一起。”
“我去小解,”艾莉亞解釋。
“哎,到那棵樹下解就好啦!”他指指,“阿利,天知道森林裡有什麼東西,我之前還聽到狼叫呢。”
若是跟他打架,一定會惹尤倫生氣。她裝出害怕的模樣,“有狼?真的嗎?”
“我親耳聽見的,”他再三保證。
“那我不要解了。”她回去拉起毯子,假裝入睡,等聽見熱派腳步漸遠,方才翻身起來,溜進營地另一邊的森林,靜如影。為保險起見,她走得比往常更遠,待确定四下無人之後,才解開褲子,蹲下辦事。
她尿到一半,褲子落在腳踝上,卻聽樹下傳來沙沙聲。熱派!她驚慌地想,他偷偷跟蹤我!接着,她看到樹林裡有眼睛映着月光,閃閃發亮。她肚子一緊,伸手握住縫衣針,也顧不上尿在自己身上,數起了眼睛:二隻、四隻、八隻、十二隻,一整群……
其中一隻從樹下朝她走來,露出牙齒盯着她看。她滿腦子都在埋怨自己有多蠢,心想等明早大家發現她被吃了一半的屍體,熱派一定會幸災樂禍。可那隻狼卻突然轉身,快步跑進黑暗,所有的眼睛都跟着消失。她顫抖着上完廁所,穿上褲子,循着遠處模糊的磨刀聲回到營地,找到尤倫。艾莉亞爬上馬車,坐在他身旁,渾身發抖。“有狼,”她啞着嗓子小聲說,“林子裡有狼。”
“是啊,那還用說。”他瞧都沒瞧她一眼。
“把我吓死了。”
“是嗎?”他啐了一口,“我還以為你家挺喜歡狼咧。”
“娜梅莉亞是冰原狼啦,”艾莉亞環抱身體,“和普通狼不一樣的。而且她早就不見了,我和喬裡拼命丢石頭把它趕跑,否則它會被太後殺掉。”說起往事,她又難過起來。“要是當初它也在城裡,我敢打賭,它一定不會讓他們砍掉父親的頭。”
“孤兒沒有爹,”尤倫說,“你可别忘了。”因為酸草葉的關系,他的嘴巴看起來在流血。“不過,最可怕的狼是披着人皮的狼,比如毀村子的那些人。”
“我好想回家。”她可憐兮兮地說。她一直很努力地要表現勇敢,猛如狼,但有時候,她覺得自己終究隻是個小女孩。
黑衣弟兄從馬車上的那捆酸草葉裡扒下一片,塞進嘴裡。“小鬼,看來當初我該把你,還有其他人留在城裡,城裡似乎更安全。”
“我不管,我想回家。”
“我替長城守軍收羅人手快三十年了,”尤倫嘴裡閃着唾沫,像是血紅的泡泡。“前後總共隻死過三人。一個老頭是生熱病死的,有個城裡的小鬼拉屎時給蛇咬了一口,還有個蠢貨想趁我睡覺時殺我,結果這兒開了個洞。”他拿起短刀往喉嚨作勢一劃,“三十年中死了三個。”他吐出嚼爛的酸草葉,“現在想來,坐船或許比較明智。當初,隻想一路上多招人,唉……換個聰明人,就搭船走了,可我呢……三十年來我都走這條國王大道。”他收起短刀,“去睡吧,小鬼,聽見沒?”
她努力去睡,可她躺在薄毯下時,卻聽見了狼嚎……還有另一個聲音,比較模糊,像是風中的呓語,似乎是幾聲慘叫。
第十章 戴佛斯
諸神燃燒的濃煙,将晨空染得灰暗。
少女與聖母,戰士與鐵匠,珍珠眼瞳的老妪,鍍金胡須的天父,就連被雕刻得近似動物而非人的陌客,皆已置身火海。雕像的陳年幹木和其上無數層的顔料油漆發出熾烈而饑渴的紅光。熱氣袅袅騰升,穿透冰冷空氣,後方,城牆上的石像鬼和石雕龍朦胧不清,彷佛隔了一層淚珠織成的帷幕。在戴佛斯看來,那些怪物似乎正在顫抖、蠢蠢欲動……
“真是造孽。”阿拉德表示,幸好他還知道放低聲音。戴爾聽了也低聲贊同。
“别作聲!”戴佛斯道,“在這裡不要亂講話。”他的兩個兒子都是好人,但年紀還輕,阿拉德尤其沖動。倘若我當年沒有洗手不幹,如今阿拉德大概會淪落到流放長城的下場,是史坦尼斯,使他免糟這種命運,我欠他的情……
城門口聚集了數百群衆,觀睹焚燒七神的場面。空中的氣味十分難聞。對多數人敬拜了一生的諸神做出如此大不敬的行為,即便維持秩序的士兵也深覺不安。
紅袍女環行火堆三次,一次以亞夏語祈禱,一次使用高等瓦雷利亞語,最後一次則用普通話。戴佛斯隻能聽懂末一次。“拉赫洛啊!吾人身處黑暗之中,請降臨于此!”她高喊,“真主光之王,我們将這些虛僞諸神奉獻于您,這些七面一體的諸神,是您的仇敵。請取走他們,将您的光明賜予我們,因為長夜黑暗,處處險惡。”賽麗絲王後跟着複誦禱文。史坦尼斯站在她身旁,面無表情地觀看。他的胡子修得極短,黑藍色陰影下是堅硬如石的下巴。他的衣着較平時華麗,彷佛準備上聖堂膜拜。
龍石島的聖堂,是當年征服者伊耿揚帆起航,征服維斯特洛大地的前夜跪地祈禱的地方,然而它沒能幸免于難。後黨人士推翻祭壇,拉倒神像,以戰錘擊碎彩繪玻璃。巴爾修士無能阻止,隻有不停咒罵,然而赫柏·藍布頓爵士領着三個兒子,前往聖堂捍衛信仰的諸神。藍布頓一家斬殺了四名後黨人士,最後才被衆多士兵制服。事後,諸侯中平日性情最溫和、信仰也最虔誠的岡瑟·桑格拉斯伯爵向史坦尼斯表示自己無法再支持他,于是被捕入獄,和修士以及赫柏爵士兩個幸存的兒子一同坐牢。其餘諸侯很快從中學到了教訓。
對走私者戴佛斯而言,諸神沒有特别意義,但他和多數人一樣,每次出征前總會供奉戰士;有船下水會敬拜鐵匠;妻子有了身孕,則會向聖母祈禱。眼見諸神被焚,他覺得很不舒服,這并不隻是濃煙的緣故。
如果克禮森師傅健在,一定會阻止此事。謠傳老人公然挑戰光之王,結果因亵渎而遭天譴。然而戴佛斯知道真相,因為他親眼見到老學士往酒杯裡放了東西。一定是毒藥,除此之外别無可能。他自願喝下死亡毒酒,想為史坦尼斯除掉梅麗珊卓,但不知為何,她的神顯靈庇佑。為此,他本想動手殺了紅袍女,可連出身學城的學士都力有未逮,他又怎麼可能成功?他不過是出身跳蚤窩的走私者戴佛斯,被拔擢至高位的洋蔥騎士啊。
燃燒中的諸神彷佛穿着顔色多變的烈焰長袍,由紅轉橙再變黃,放射出漂亮的光芒。巴爾修士曾對戴佛斯說,神像都是用船桅雕刻而成,而這些船乃是坦格利安一族的先祖從瓦雷利亞渡海逃來時搭乘的工具。幾世紀來,它們被塗上層層彩漆、鍍金、燙銀、鑲嵌珠寶。“它們越是美麗,便越能讨拉赫洛歡心。”梅麗珊卓囑咐史坦尼斯拉倒神像,并将之拖到城堡大門時,曾這麼說。
少女張開雙臂,橫躺于戰士之上,彷佛是和他擁抱。烈焰舔舐着聖母的面頰,她彷佛為之顫抖,一把長劍将她穿心而過,皮革握把上火焰躍動。天父頭一個被推倒,所以壓在最底層。戴佛斯看着陌客的手指糾結纏繞,逐漸焦黑,終至剝落,成了亮紅的炭火。賽提加伯爵離火堆較近,正劇烈咳嗽,拿着一條繡有紅蟹的亞麻方巾,遮掩布滿皺紋的臉龐;密爾人一邊在火邊取暖,一邊談笑風生;年輕的巴爾艾蒙伯爵卻是面如死灰;瓦列利安伯爵則是眼看國王,不瞧那堆熊熊烈焰。
戴佛斯很想知道他心裡在盤算什麼。但瓦列利安這樣身份地位的人,怎麼會對他吐露心聲?瓦列利安家族别号“潮汐之王”,身負古老瓦雷利亞血統,并曾三度與坦格利安家結親,而戴佛斯·席渥斯呢?渾身都是魚腥和洋蔥味。其他貴族對他也是一樣态度,他無法信任他們,他們也絕不會與他推心置腹,甚至連他的孩子都瞧不起。将來我的孫子們會在比武大會上與他們的後代相互較勁,有朝一日,說不定他們的後代會和我的子孫結親。總有一天,我的小黑船旗會如瓦列利安家的海馬旗或賽提加家的紅蟹旗一般高高飄揚……
一切的前提,都是史坦尼斯赢得王位。否則……
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他賜予的。史坦尼封他為騎士,讓他與其他貴族并肩而坐,令他放棄走私小艇、指揮戰船。到如今,戴爾和阿拉德也已各有船艦,馬利克當上了“怒火号”的槳官,馬索斯在“黑貝莎号”上為父親效力,國王更将戴馮收作王家侍從,有朝一日定能受封騎士,他的兩個小兒子将來也會走上同樣的道路。妻子瑪瑞亞成了位于風怒角的小城堡的女主人,仆人都得稱她為“夫人”,戴佛斯還可以在屬于自己的森林裡獵紅鹿。這些全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所賜,他付出的代價僅是幾個指節。他對我的懲罰很公正,我過去一向蔑視王法,而他卻赢得了我的忠誠。戴佛斯摸摸懸挂頸間的小皮袋,被砍下的指節是他的幸運符,而他眼下正需要好運。是啊,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好運,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
黯淡的火焰舐着灰暗的天空,黑煙升起,翻騰扭動。風向轉變,觀者紛紛眨眼、流淚、揉眼。阿拉德轉過頭去,一邊咳嗽,一邊咒罵。這是後事的先兆,戴佛斯暗想,在這場戰争中,還會有更多、更多的東西付之一炬吧。
梅麗珊卓一身绯紅錦緞,披着血色天鵝絨長袍,眼睛和她喉際的大寶石一樣紅豔,彷佛起火燃燒。“據亞夏古書預言,長夏之後,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将籠罩世界,在這個恐怖的時刻,将有一位戰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燒之劍,那把劍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紅劍,持有該劍者便是亞梭爾·亞亥轉世,而他将驅離黑暗。”她提高音量,使在場群衆都能聽見,“受拉赫洛寵愛的亞梭爾·亞亥啊!光明的戰士!聖焰之子!來吧!你的劍正等着你!拔起屬于你的劍吧!”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士兵上戰場一樣大步前進,他的兩位侍從連忙跟随。戴佛斯看着兒子戴馮為國王右手戴上一隻又長又厚的手套。男孩穿着乳白色上衣,胸前繡了一顆烈焰紅心。拜蘭·法林的衣着與之相仿,他為陛下在頸間圍上一襲僵硬的皮革鬥篷。戴佛斯聽見身後隐約傳來鈴聲叮當。“海底下,冒煙就是冒泡泡,火有綠有藍還有黑!”補丁臉的歌聲從遠方傳來,“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國王咬緊牙關,舉起皮革鬥篷阻擋烈焰,大跨步沖進火堆。他直接走向聖母,用戴了手套的右手握住寶劍,用力一拔,将之從燃燒中的木雕上抽出,接着便快步退開。他将寶劍高舉,劍身櫻紅,周圍纏繞着碧綠如玉的火舌。衛士急忙上前,拍去國王衣上的火星。
“燃燒之劍!”賽麗絲王後高叫,亞賽爾·佛羅倫爵士等後黨人士也跟着呐喊,“燃燒之劍!燃燒啊!燃燒啊!燃燒之劍!”
梅麗珊卓将雙手高舉過頭,“看!許諾之兆,今已實現!看,那就是光明使者!亞梭爾·亞亥已經重臨人世!歡呼吧!為光明的戰士!歡呼吧!為聖焰之子!”
一陣雜亂的喝彩此起彼落,此時史坦尼斯的手套卻燒了起來。國王咒罵一聲,把劍朝濕泥地裡一插,朝大腿拍手,以熄滅火焰。
“真主啊,請将您的光明賜給我們!”梅麗珊卓高喊。
“因為長夜黑暗,處處險惡!”賽麗絲和她那一黨應道。我該不該跟着喊?戴佛斯暗想,我真的欠史坦尼斯這麼多?難道這個火神真成了他的信仰?他削短的手指不禁抽搐。
史坦尼斯脫去手套,任其掉落地面。火堆上的神像已經模糊難辨,鐵匠的頭在一陣灰燼和火星中斷裂紛飛。梅麗珊卓用亞夏語高聲吟唱,聲音如海潮般高低起伏。史坦尼斯解開灼燒的皮鬥篷,靜立聆聽。“光明使者”插在地上,依舊閃着紅光,但纏繞劍身的火舌正迅速減滅。
待咒語唱完,諸神隻餘焦炭,而國王的耐性也完全耗盡。他抓住王後的手肘,送她回龍石城堡,把光明使者留在原地。紅袍女留了下來,監督戴馮和拜蘭·法林拿起國王的皮革鬥篷,跪地包住那柄早已焦黑的長劍。好個英雄之紅劍,看起來可真是一塊廢鐵,戴佛斯心想。
隻有幾位貴族逗留了片刻,站在火堆的上風處低聲交談。他們一見戴佛斯望向自己,便都保持沉默。倘若史坦尼斯失勢,他們勢必立刻把我推翻。從另一方面講,他與後黨那群野心勃勃的騎士和小貴族也格格不入,他們皈依了光之王,因而獲得賽麗絲夫人——不,是王後,你忘了嗎?——的寵信和保護。
等梅麗珊卓和侍從帶着寶劍離去,火堆已幾乎焚盡。戴佛斯和兒子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隊走去。“戴馮表現不錯,”他邊走邊說。
“沒錯,他取手套時很沉着,沒把它弄掉。”戴爾說。
阿拉德點頭,“戴馮衣服上的徽章是怎麼回事?就是那個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标志不是寶冠雄鹿嗎?”
“領主有權使用多種徽章。”戴佛斯說。
戴爾微微一笑,“父親,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顆洋蔥?”
阿拉德則踢踢卵石,“管他洋蔥還是紅心……都叫異鬼給抓去吧!把七神這樣燒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虔誠?”戴佛斯說,“走私者之子懂什麼敬神之事?”
“父親,我是騎士之子。這點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麼會在意呢?”
“你爹是騎士,你卻不是。”戴佛斯說,“你要是繼續多管閑事,就一輩子都當不成騎士。史坦尼斯是咱們合法的國王,他做什麼決策,輪不到我們來指手畫腳。我們幫他駕船,照他的命令行事,這樣就夠了。”
“說起這個,父親,”戴爾說,“我不喜歡他們為‘海靈号’準備的水桶,都是未經幹燥的松木,一出海就會洩漏。”
“我的‘瑪瑞亞夫人号’也一樣,”阿拉德道,“後黨的人搜去了所有幹燥木料。”
“這事我會跟陛下談。”戴佛斯安撫他們。話由他說,總比讓阿拉德去講好。他的兒子都是優秀的戰士,出色的水手,卻不懂得與貴族溝通之道。他們和我一樣出身低賤,隻是他們刻意不願去想。在他們眼裡,我們的旗幟隻有一艘随風飛揚的大黑船,他們裝作看不到那顆洋蔥。
戴佛斯從未見港口如此擁擠過,每座碼頭均有大批水手在搬運補給,每間酒店都擠滿了士兵,賭骰子、喝酒或搜尋妓女……可惜是白費功夫,因為史坦尼斯禁止在島上嫖妓。戰艦、漁船、結實的武裝商船和寬底的貨船排列岸邊,最好的泊位被大型艦艇所占據:史坦尼斯的旗艦“怒火号”在“史蒂芬公爵号”和“海鹿号”之間搖晃,旁邊有瓦列利安伯爵銀色船殼的“潮頭島之榮光号”和她的三艘姐妹艦,賽提加伯爵裝飾華麗的“紅鉗号”和有着長長鐵撞錘、笨重的“劍魚号”。在外海下錨的是薩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艦“瓦雷利亞人号”及其他二十多艘體型較小,船身彩繪的裡斯艦艇。
在“黑貝莎号”、“海靈号”、“瑪瑞亞夫人号”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槳等級船艦所停泊的石碼頭盡處,有一間飽經風霜的小酒館。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開兒子,獨自走向酒館。酒館門外蹲着一隻及腰高的石像鬼,由于長年受風雨海水侵蝕,容貌早已不複辨認。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頭,喃喃自語:“好運”,方才步入酒館。
衆聲喧嘩的廳堂盡頭,薩拉多·桑恩坐着吃盛在木碗裡的葡萄。他一見到戴佛斯,便揮手示意對方過去。“騎士先生,來跟我坐坐,吃幾顆葡萄如何?甜得很喲。”這名裡斯人向來油嘴滑舌,笑容滿面,他的服飾更是誇張特異,聞名狹海兩岸。今天他穿着銀線織成的亮麗外衣,懸袖子長得拖地,鈕扣則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狀。在他一頭纖細亮白的卷發上,戴了頂扇形的漂亮綠帽,上面飾着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過桌凳,拉了張椅子坐下。他未封騎士之前,常跟薩拉多·桑恩打交道。裡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時他也經商、放貸,還是個惡名昭彰的海盜,自诩為“狹海親王”。海盜隻要有錢有勢,照樣被捧為親王。後來正是戴佛斯親自前往裡斯,才将這個老滑頭招來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沒去看他們燒神像?”他問。
“紅袍僧在裡斯就有座大神廟,成天燒個沒完,嘴裡唱着那個拉赫洛。他們的火我早看膩啦,希望咱們史坦尼斯陛下沒多久也會深有同感。”他彷佛完全不關心被人聽到,隻自顧自地吃葡萄,把子吐唇上,再用指頭彈掉。“親愛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鳥号’昨兒個進港啦,她可不是戰艦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應召去了君臨一趟。你真不嘗嘗這葡萄?聽說城裡的小孩都在餓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着說。
“我要的是麥酒,還有新聞。”
“我說你們維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薩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訴我,幹嗎非得這麼急?越是急着過日子,就是越早進墳墓喲。”他打個嗝,“凱岩城的頭子派他侏儒兒子到君臨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那張醜臉吓走敵人,嗄?或者想讓‘小惡魔’在城牆上跳舞,害咱們活活笑死,誰知道呢?不過哪,記得嗎,金袍子的頭頭原本是個大老粗,侏儒把他趕跑了,換了個鐵手騎士。”他拔起一顆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進嘴裡,汁液濺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開人群走過來,邊走邊掴開偷摸的手。戴佛斯點了杯麥酒,轉身追問桑恩:“城裡防禦怎樣?”
對方聳聳肩,“城牆嘛,又高又厚,但是誰來守呢?他們正忙着建造投石機和噴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鳥,除了他們又沒别人了。隻要迅速出擊,像老鷹俯沖兔子一樣,偉大的都城就是咱們的啦。如果風勢順暢,你們家國王明兒傍晚就可以坐上鐵王座。咱們還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醜,拿槍戳他屁股,叫他替我們跳舞呢,說不定你們好心的國王還會恩準我跟美麗的瑟曦太後共度春宵喲!為了他,我可是抛下家裡的妻子們好久了哪。”
“海盜,”戴佛斯說,“你哪有什麼妻子,通通是姘婦,何況你出的每一分力氣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隻有承諾,”薩拉多·桑恩哀怨地說,“親愛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并非白紙黑字啊。”他又丢顆葡萄進嘴巴。
“等我們奪下君臨的國庫,你就會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國上下最講信用的人,他會履行諾言。”戴佛斯一邊說,心裡一邊想:這個世界真是颠倒失序了,竟要出身低賤的走私者來為國王的信用作保。
“這話我聽他說過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講:咱們幹脆馬上就來大幹一場。我的老友啊,時機已經成熟,比這葡萄還成熟呢。”
女侍把麥酒送了過來,戴佛斯給她一枚銅闆。“就算如你所言,我們拿下君臨,”他邊說邊舉起酒杯,“又能守多久呢?泰溫·蘭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駐守在赫倫堡,而藍禮大人……”
“噢,對了,說起這個弟弟嘛,”薩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喽,我的朋友。藍禮陛下他已經動身,噢,不,在這裡要說藍禮‘大人’,真對不住,這年頭國王一堆,連我的舌頭都講累了。總之這個藍禮弟弟呢,已經帶着他年輕貌美的王後,那群花草諸侯和閃亮騎士,以及大批步兵,從高庭出發啦。他正沿着玫瑰大道朝咱們剛說的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帶着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聳聳肩,“他沒跟我解釋原因,或許他一夜也舍不得她兩腿間溫暖的小穴吧,又或者他認為自己勝券在握。”
“這事一定要讓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報上去啦。雖然陛下他每次見了我就皺眉頭,害我想起要見他,就忍不住發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幫的粗衣,臉上不帶笑容,你覺得他會不會喜歡我?算啦,反正我也不會那麼做,我這個人言行一緻,恐怕他得忍受我這身绫羅綢緞啰,否則我就帶着船跑到我比較受歡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劍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來的話題轉變令戴佛斯覺得不适,“什麼劍?”
“噢,就是從火裡面拔出來的那把劍啰。我向來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願意把事情告訴我。我說一把燒爛的劍,對史坦尼斯有什麼用呢?”
“那是燃燒之劍。”戴佛斯糾正。
“燒爛的劍,”薩拉多·桑恩說,“我的朋友,對此你該感到慶幸才對。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鑄成?讓我來說給你聽。那是一個黑暗籠罩世界的時代,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專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見。于是呢,亞梭爾·亞亥在神殿裡不眠不休地勞動了三十天三十夜,用聖火鍛造寶劍,加熱、敲打、疊層,加熱、敲打、疊層,噢,直到寶劍鑄造完畢。可當他把劍插入水中冷卻時,劍卻轟地一聲碎了。”
“身為英雄,他當然不能和我一樣,聳聳肩膀,去找這種甜葡萄吃,所以他重頭再來。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後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亞梭爾·亞亥抓了一頭雄獅,準備把劍插進野獸的紅心,藉此冷卻劍身,沒想到劍還是斷裂粉碎。他不僅難過,更加悲傷,因為他終于知道該怎麼做了。”
“第三次,他總共花了百日百夜鑄劍,最後當聖火洗滌下,劍身成白熱狀時,他喚來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對她說,‘敞開你的胸膛,記住,世上我最愛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為什麼那麼聽話,總之她照辦了,然後亞梭爾·亞亥将冒煙的劍插進了她仍在跳動的心髒。據說就是她混雜痛楚和狂喜的呐喊,使月亮裂開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靈魂、力量和勇氣全部注入了那把劍。這就是英雄之紅劍,‘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聽懂了沒?你應該慶幸,因為陛下從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燒爛的劍。太亮會傷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會四處延燒。”薩拉多·桑恩吃完最後一顆葡萄,咂了咂嘴。“親愛的爵士先生,你覺得陛下他什麼時候會下令出航呢?”
“我想應該很快,”戴佛斯說,“如果他的神這麼希望的話。”
“他的神?爵士老兄,難道不是你的神嗎?請問洋蔥騎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誰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為自己争取時間。酒館裡人很多,而你可不等于薩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來榮寵我。”
“我記住了。”薩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餓,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亞人号’上等着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裝了蘑菇、茴香與洋蔥的烤海鷗。哈,過不了多久,咱哥倆便能在君臨同桌用飯了吧?就讓咱們在紅堡大快朵頤,然後叫侏儒唱一曲歡樂小調。你面見史坦尼斯陛下時,麻煩幫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萬三千金龍。他該把那些雕像給我才對,那麼漂亮,燒了多可惜,運到潘托斯或密爾沒準能賣個好價錢。哎,如果他讓我和瑟曦太後睡一晚,我就打點折。”裡斯海盜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搖大擺地走出旅店,彷佛店是他開的。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在酒館裡繼續坐了一會兒,一邊喝酒,一邊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當時他和史坦尼斯都在君臨,勞勃國王為慶祝喬佛裡王子的命名日,特别舉辦了一場比武大會。他記得密爾的紅袍僧索羅斯在團體比武時,便是揮舞着一把冒火的劍。那人的裝束可真是五彩缤紛,紅袍在風中抖動,手中長劍則纏繞着淡綠的火焰,但每個人都清楚那并非魔法所緻。最後他的火焰果真熄滅,而他也被青銅約恩·羅伊斯手中的釘頭錘敲中頭顱,摔下馬背。
若今天這把是真的火焰劍,可稱得上足以倚賴的奇物了,但付出的代價未免也太……他想到妮莎·妮莎,腦中浮現的卻是妻子瑪瑞亞。她是個好心腸的女人,有些胖,乳房下垂,笑容和藹,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他試圖想像自己把寶劍刺進她心口的畫面,不禁渾身顫抖。我果然不是做英雄的料啊,他下了結論。倘若欲得魔劍必須付出如此高昂的代價,那他可辦不到。戴佛斯喝幹麥酒,推開酒杯,離開旅店。途中他又拍拍石像鬼的頭,喃喃自語:“好運。”我們都需要。
入夜後,戴馮牽着一頭備好鞍的雪白駿馬前來黑貝莎号,“父親大人,”他宣布,“陛下命令您到圖桌廳去見他,請您騎上這匹馬,即刻出發。”
雖然看到戴馮一身漂亮的侍從裝束很令他歡喜,但對這個召喚本身,戴佛斯卻頗感不安。莫非他要下令出航?他暗忖。其實除了薩拉多·桑恩,還有很多船長認為時機已然成熟,應該立刻出兵攻打君臨,但做走私者的首先必須具備耐心。回龍石島的當天我便對克禮森師傅說過,我們勝利無望,而情況至今毫無改變,我們兵力太少,而敵人則太多,一旦劃槳入水,便必死無疑。唉,不管怎樣,還是上馬去了再說。
戴佛斯抵達石鼓樓時,十幾位諸侯和騎士正要離開。賽提加和瓦列利安伯爵唐突地向他點了個頭,其他人則完全置之不理,倒是亞賽爾·佛羅倫爵士停步跟他說話。
賽麗絲王後的伯伯簡直像個大酒桶,他雙臂粗壯,腿腳彎曲,生着佛羅倫家著名的招風耳,比他侄女的更大,但那粗密的耳毛并不妨礙城中大小事情紛紛傳進他耳中。從前,當史坦尼斯在君臨擔任勞勃的朝廷重臣時,亞賽爾爵士便擔任龍石島的代理城主,長達十年之久,近來則成了後黨首腦人物。“戴佛斯爵士,和從前一樣,真高興見到您。”他說。
“大人,我也是。”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虛僞的諸神燒起來可真令人愉悅,您說是不?”
“燒起來的确明亮耀眼。”對方固然多禮,戴佛斯卻不信任他,更何況佛羅倫家族早已投靠藍禮。
“據梅麗珊卓夫人說,有時拉赫洛會容許他虔誠的仆人自聖火中瞥見未來。今天早上,看着火堆,我似乎看到十來個身穿黃絲衣裳的美麗少女在一個偉大君王周圍翩翩起舞。爵士先生,我覺得這個預兆假不了,這是我們收複君臨,為陛下取回應得的王座之後,将得到的諸多榮耀之一。”
史坦尼斯對舞蹈可沒興趣,戴佛斯心想,但他不敢冒犯王後的伯伯。“我隻見到火焰,”他說,“煙薰得我一直流淚。爵士先生,請您原諒,陛下還在等我。”他擠向前去,心中納悶亞賽爾爵士為何如此大費周章。他是後黨的人,可我屬于國王啊。
史坦尼斯坐在地圖桌前,派洛斯學士随侍在旁,兩人面前堆了厚厚一疊紙。“爵士,”國王一見他進來便說,“過來看看信。”
他恭敬地任意揀起一封,“陛下,這信看起來很好,隻可惜我不識字。”地圖和海圖對戴佛斯來說不成問題,但信劄和其他文件他就無能為力了。但我兒戴馮識字,他的小弟弟史蒂芬和史坦尼斯亦然。
“我忘了。”國王眉露不悅之色。“派洛斯,念給他聽。”
“遵命。”學士拿起一張羊皮紙,清清喉嚨,“衆人皆知吾乃風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與其妻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嫡子,吾在此以家族之榮譽起誓,吾所深深敬愛之兄長勞勃,亦即吾人故王,過世後并未留下嫡系後裔。蓋男童喬佛裡、男童托曼與女童彌賽拉實乃瑟曦·蘭尼斯特與其弟‘弑君者’詹姆亂倫所生之孽種。根據繼承與血統的律法,吾于今日聲明,吾乃維斯特洛七大王國鐵王座之所有人。勤王者應立刻宣誓效忠。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達爾人、洛伊拿人與先民的國王,七國統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書。”念完後派洛斯擱下信,羊皮紙輕聲作響。
“改成弑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皺眉道,“不論此人行徑為何,他終究是個騎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為何要把勞勃說成‘吾所深深敬愛之兄長’,我跟他之間沒什麼感情。”
“陛下,這不過是表示敬意,無傷大雅。”派洛斯說。
“這是撒謊,把這段去掉。”史坦尼斯轉向戴佛斯,“學士跟我說了,我們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隻信鴉,我準備把它們全部用光。一百一十七隻信鴉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帶到全國各個角落,從青亭島直到長城。我想,總有一百隻可以穿越暴風、獵鷹和弓箭的襲擊。這樣的話,便會有一百位學士将我的信帶進書房和寝室,念給他們的主子聽……然後不是信被燒掉,就是聽者守口如瓶。諸侯們愛的是喬佛裡、藍禮,或者羅柏·史塔克,我雖是他們合法的國王,他們卻會裝聾作啞。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随時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點點頭,“我要你駕駛黑貝莎号往北走,途經海鷗鎮、五指半島、三姐妹群島,甚至遠達白港。你兒子戴爾則開着海靈号向南,越過風怒角和斷臂角,沿着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島。你們各帶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間莊園和每個漁村都發上一封,把信釘在聖堂和旅店的門上,讓識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說:“恐怕沒幾個人。”
“陛下,戴佛斯爵士說得沒錯,”派洛斯學士道,“把信念出來效果更好。”
“好是好,卻也更危險。”史坦尼斯說,“我這都是些不中聽的話。”
“請派騎士給我,讓他們來念,”戴佛斯說,“這樣比我說什麼都有份量。”
史坦尼斯對這建議似乎很滿意,“好,我就給你幾個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甯願念信不想打仗的騎士。安全的地方就公開行事,危險的時刻則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倆:黑帆、隐密海灣,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幾個修士,叫他們多抄幾份。你二兒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駕着瑪瑞亞夫人号橫渡狹海,抵達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貿易城邦,将這些信帶給那裡的統治者。我要讓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惡行。”
你當然可以告訴他們,戴佛斯心想,但他們會信嗎?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學士一眼。國王察覺到他的目光。“學士,去寫信吧,時間緊迫,我們還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離開。
國王等他離開之後方才開口,“戴佛斯,你有什麼話不願在學士面前說?”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當我看見他脖子上的頸鍊,就忍不住為克禮森師傅哀悼。”
“老頭的死難道是他的錯?”史坦尼斯望進爐火,“我根本沒打算讓克禮森參加宴會。沒錯,他是惹惱了我,給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沒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讓他安養天年,那也是他應得的補償,結果”——他牙齒一咬——“結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幹。”
“派洛斯不是重點,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諸侯對此有什麼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聲,“賽提加斷言信寫得好,即使我讓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樣會說好。其他人隻會像鵝一樣點頭。瓦列利安例外,他說事态要靠武力解決,而不是白紙黑字。這還用得着他來告訴我?他們全叫異鬼給抓走吧,我要聽聽你的意見。”
“您這封信話直截了當,措辭激烈。”
“我說的可是實話。”
“沒錯,但您和去年一樣,沒有找到亂倫的證據,。”
“也不是沒有,但人證在風息堡,就是勞勃的私生子,那個他在我結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來的私生子。狄麗娜是佛羅倫家的人,被他臨幸時還是處女,所以後來勞勃公開承認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風暴,據說和我哥長得一模一樣。我想,隻要讓百姓們看看他,再看看喬佛裡和托曼,真相就不辯自明了。”
“可是,倘若他人在風息堡,又怎麼能讓全國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圖桌,“這是個難題,衆多難題中的一個。”他擡起眼,“關于這封信,我知道你還有看法,快說。我封你為騎士,可不是要你學花言巧語的道道兒,我手下那批諸侯難道還不夠嗎?戴佛斯,有話直說。”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話,怎麼念的?奉承上主明光照耀……”
“是。”國王咬緊牙關。
“您的子民恐怕不會喜歡這句。”
“都像你一樣?”史坦尼斯尖刻地問。
“您或許可以改成‘以天上諸神與地上凡人為見證’或者‘以新舊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誠起來了?”
“陛下,這正是我想問您的。”
“是嗎?聽起來你不但不喜歡我的新學士,連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歡。”
“我對這個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認,“但對我們早上燒掉的諸神卻是很熟悉。鐵匠長年保佑我船隻平安,而聖母給了我七個身強力壯的兒子。”
“是你妻子給了你七個身強力壯的兒子,你可有向她祈禱?我們今早上燒掉的不過是些木頭。”
“或許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時候,在跳蚤窩沿街乞讨,修士們偶爾會給我東西吃。”
“如今給你東西吃的人不就是我?”
“您讓我身居高位,而我給您的回報便是實事求是、實話實說。假如您把百姓長久以來信奉的諸神全部推翻,硬塞給他們一個連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們是不會愛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來有這麼難?百姓不會愛戴我?你倒是說說看,他們什麼時候愛過我了?既然如此,他們愛不愛我又有什麼差别?”他走到面南的窗戶,遠眺月夜裡的海洋。“從我親眼目睹‘傲風号’觸礁沉沒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發誓,絕不敬拜任何淹死我雙親的殘酷神隻。在君臨時,總主教成天對我唠叨世間一切公理正義均來自于七神,但我見到的種種‘公理正義’,卻都是人力所為。”
“既然您不信神——”
“——那為何又找個新神?”史坦尼斯打斷他,“這話我也問過自己。我對神靈所知不多,更不想理會,但我知道,這個紅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種力量呢?“從前,克禮森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機靈,可這有什麼用呢?風息堡下屬的諸侯對你不理不睬,我低聲下氣向他們請求,得到的卻是嘲笑。總之我再也不會如此窩囊,誰也别想再嘲笑我。鐵王座于法應屬于我,但我要如何奪得?國内有四個王,其他三個都比我有錢,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隻有船……還有她。紅袍女。你知道嗎?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騎士連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别無所長,僅僅作為一個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價值。人一膽寒便先輸了一半。更何況她說不定真有其他本領,我打算查個清楚。”
“我告訴你,我年輕時,曾在野外發現一隻受傷的蒼鷹。我為它細心療養,替它取名‘傲翼’。它會停在我肩上,會跟着我來來去去,還會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從不肯展翅遨翔。我多次帶它外出打獵,然而它始終飛不到樹梢之上。勞勃笑話它是‘衰翼’。他自己有隻矛隼叫‘響雷’,從未漏失一隻獵物。某天我們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換隻鳥養,他說,繼續養傲翼會讓我變成笑柄,這話沒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轉身背離窗戶,背離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連隻麻雀都不曾給我,現在是我換隻獵鷹的時候了,戴佛斯,換一隻紅色的獵鷹。”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