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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愛财,取之有道”,不義之财不可得,千萬不要去觊觎那些本不該屬于自己的财産。天下沒免費的午餐,你得到了不該得到的東西,必定要付出代價的。
現在法律規定婚前财産屬于個人,無論結婚多少年,都始終屬于個人。對于配偶的婚前财産,你不要有觊觎之心,自己想要财産的話,就通過勞動來獲得。
結婚前夕,男人全款買的婚房,姑娘提出要寫她一人名字,否則就是男友不夠愛她。男友進退兩難,不知如何是好?準婆婆一口拒絕,沒有商量的餘地。這是發生在蔡阿姨家的事,下面我們來聽聽他們家的故事。
02
來自蔡阿姨的自述:
我兒子大學畢業後,留在他上大學的城市工作了。我和老頭子是希望他回老家發展的,可他不願意,真的是兒大不由娘啊!
為了能讓兒子回老家來,我托人給他介紹了很多姑娘,可他連見都不回來見。老頭子就勸我,不要瞎忙乎了,兒子怎麼可能會回來相親呢?
眼看着兒子已經30歲,我是急得夜裡睡覺都睡不着,可兒子自己卻根本不着急。每次我打他電話,跟他提找對象的問題時,他總是嫌我煩,叫我不要管了。
兒子31歲時,終于帶回來一個姑娘,那姑娘27歲,長得挺漂亮的,她家在兒子打工那城裡的。我和老頭子沒任何意見,隻要他們兩人彼此喜歡就行,現在我總算定心了。
兒子和這姑娘交往了一段時間後,就準備要結婚了,于是兩家父母便坐在一起商量婚事了。我們原計劃是給8萬塊彩禮錢的,可他們不同意,非要18萬彩禮,我和老頭子硬着頭皮答應了。
03
商量到婚禮時,我們是希望兒子回老家來辦的,女方家就在他們家那邊辦,各辦各的。哪知道女方不答應,非要讓我們在他們那邊辦,說是要兩家一起辦的。
我也不知道他們那邊是什麼樣的規矩,按我們這邊是男方辦酒席娶兒媳,女方辦酒席嫁女兒,所以兩家都要辦酒席的,各自邀請自己的親戚,禮金也各收各的。
兩家一起辦酒席的話,我不知到時收禮怎麼辦?難不成辦酒席錢我們家出,收禮金時他們收?我正在心裡盤算這些時,果真他們家提出來了,說男方家親戚送的禮金男方家收,女方家親戚送的禮金女方家收。
我明白了,女方家是為了省一場酒席的錢,想要讓我們家出這筆錢。我心裡暗暗想,真是太會算計了,連嫁女兒的一場酒席錢都不願意出。
但因為想到兒子好不容易找到的女朋友,如果我和老公反對,沒結成這婚,将來兒子可能要埋怨我們的,所以我們隻能答應了。這樣一來,我們還要負責把我們這邊的親戚接去參加婚禮,就要多一筆路費和住宿費了。
04
商量到婚房時,我們是想貸款買房子的,首付我們老夫妻倆出,房貸讓他們結婚後慢慢還。可姑娘和她父母都不同意,堅決要求全款買婚房,否則就不結婚。
到這時,兒子已經有點不能接受了,我們老夫妻倆有多大的經濟實力他是很清楚的。但我覺得兒子找個女朋友不容易,不能因為婚房而吹了,所以我跟老頭子商量了一下後,又咬咬牙答應了。
還商量了婚事的其他一些細節後,算是婚事商量好了,然後開始籌備了。兒子帶着姑娘去看房子,因為是他們倆住的房子,當然要他們倆滿意才行。
折騰了一番後,兩人看中了一套220萬的房子,這對我們老夫倆來說真的氣都透不過來。他們在張羅看房子的事時,我們老夫妻倆在張羅籌錢的事。
老頭子跟73歲的婆婆商量好了,把她的老房子賣了,然後把她接到我們家來住。我原本是不想跟婆婆住在一起的,可現在為了兒子,隻能跟婆婆住在一起。婆婆為了孫子,也隻能忍痛賣掉老房子,然後住到我們家來。
05
我們以為按商量好的辦婚事,應該不會有問題了,哪知道到辦房産證時,竟又有問題了,而且這問題直接導緻婚事黃掉了。
我們家全款買的婚房,房産證上當然隻寫我兒子一個人的名字的,可姑娘卻提出隻寫她一個人的名字。如果我兒子不同意,那就表示不夠愛她。她要求隻寫她一個人的名字,我兒子的名字不能寫上去。
兒子為難了,婚事到這一步了,已經弄得騎虎難下了。如果不答應,不知姑娘會怎麼鬧呢?親戚朋友們都知道我兒子要結婚了,現在突然不結婚,那面子往哪兒擱呢?
但兒子又不想騙我們,而且他也不願意房産證上隻寫姑娘一個人的名字,他就提出寫兩個人的名字。可姑娘不同意,說我兒子愛她不夠,如果真愛她,就隻能寫她一個人的名字。
我看兒子心事重重的,就很納悶,結婚是好事呀,他為什麼不高興?後來老頭子問兒子,房産證有沒有辦好了?兒子說沒辦好後,老頭子挺生氣的,說這事怎麼也要拖的?兒子這才把實情告訴我們。
06
我和老頭子都驚訝不已,女方家怎麼能提出這樣的要求?這實在太過分了。之前我們一直是退讓的,這回我們怎麼也不能退了。
我對兒子說:“這房子如果是你的錢買的,我和你爸不會說什麼,你想寫誰的名字就寫誰的名字。但現在這房子是我們出錢買的,而且還是賣掉了你奶奶的老房子買的,那我們不能不說話的,我們不同意寫她的名字。”
兒子沒吭聲,回頭他把我們的意見傳達給了姑娘,姑娘就跟他大吵,他便提出分手了。姑娘不甘示弱,馬上說分就分,所以兩人立刻分手了。
過了大約一個月後,姑娘竟又聯系我兒子,想要跟我兒子複合,但我兒子拒絕了。兒子跟我說這些後,我也覺得這姑娘不能娶,還是分手得好。
雖然我很着急兒子的婚事,但也不能饑不擇食,如果跟一個人品不好的姑娘結婚,婚後不會幸福的。如果婚後不會幸福,那還不如暫時不結婚呢!
結語:
男方全款買的婚房,姑娘想在房産證上隻寫她一個人的名字,這真的很過分,一般人家都不會答應的。對普通的小老百姓來說,掙錢都不容易,不可能白送給别人一套房子的。
現在離婚率很高,誰知道兩個人能不能白頭到老,萬一離婚的話,那分割财産就會成問題的。老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在結婚前做好必要的防備,這也是人之常情。
愛情是要對待的,要彼此都愛對方,都願意為對方付出才行,而不是一味地向對方索取。結婚對男女雙方都是有要求的,姑娘不能仗着對方愛自己,而提出過分的要求。
作者:一個情感領域的創作者,專注于情感領域的各種問題,歡迎關注。生活因為有情有愛才有溫暖,讓我們在愛中成長,在真情中度過每一天。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