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雨水節氣與驚蟄節氣間隔14天,驚蟄節氣與春分節氣間隔15天,春分節氣與清明節氣間隔16天,清明節氣與谷雨節氣間隔15天……兩個節氣之間到底應該間隔多長時間?二十四個節氣的具體時間到底是怎樣确定的?4月19日,記者采訪了氣象專家、沈陽市氣象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科編導賀铮,請他就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賀铮說,每一年同樣的節氣起始時間都不盡相同,節氣和農曆雖然都是我國傳統曆法的一部分,但卻不盡相同。農曆是以月亮的圓缺變化為依據的曆法,而節氣的變化則是随太陽運行的規律來改變的。地球每365天5時48分46秒圍繞太陽公轉1周,每23小時56分4秒還要自轉1次。由于地球繞太陽旋轉的軌道面同赤道面不是一緻的,而是保持一定的傾斜,所以一年四季太陽光直射到地球的位置是不同的。
賀铮介紹,二十四節氣的創立可能曆時數千年,殷商時代的文獻中就有關于節氣的描述。首先确定的是冬夏至、春秋分,然後是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最終形成二十四節氣,差不多是在西漢時期。西漢以後,節氣體系基本定型,之後兩千多年名稱幾乎沒有什麼變化。
古人确定節氣時間的方法一開始是樸素的平氣法,後來使用了更為精确的定氣法。從通俗意義上講,平氣法就是把一年的天數,平均劃分為24份,每一份就是一個節氣,每個節氣相隔的時間是固定的。而定氣法把太陽黃道角度(地球繞太陽公轉的軌道平面與赤道面的夾角),平均劃分為24份,每一份作為一個節氣。就是把太陽黃經度數360度平均分為24分,15度為一節氣。但是,同樣的15度,中間間隔天數是不一樣的,因為地球公轉速度是有變化的,在近日點最快,在遠日點最慢。所以,由此推算出的節氣時間也是不同的。于是,兩個節氣的間隔,雖然基本上是15天,但也有14天、16天的情況出現。
北齊天文學家張子信發現了太陽運動不均勻,隋代天文學家劉焯提出一種近似于定氣法的代數算法,但是沒有被采用。到明末徐光啟等引進西方天文學,編纂《崇祯曆書》,開始使用定氣法,并從清初開始使用。
沈報全媒體記者:徐佳婷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