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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唐代的科舉制度——科舉沒你想的那麼簡單

文/嶺南狐公子

隋朝開科取士,是為庶族地主開辟進身之階,但強大的世家大族勢力拼命反對,未能達此目的,所以隻能說是給科舉制搭了個架子。而唐高祖規定,士子自行薦舉和朝廷考試,從而給科舉制增添了内容。唐玄宗以後,考試科目增多,考試範圍擴大,考試制度也更為精細,成為宋、元、明、清各朝考試的藍本。

唐代科舉制包括以下内容:

一、常舉

又稱貢舉,每年在尚書省舉行一次考試 (稱省試)。

主考官

主考官最初是吏部考功司的考功員外郎;開元二十四年 (736年),朝廷以員外郎資望淺,無法鎮住考場為由,改為禮部侍郎主考,并在禮部設立考場。這樣,禮部掌管取人權,吏部掌管用人權。此後,這種考試制度一直沿襲到清朝。

應試者

應試者有生徒和鄉貢。

生徒是國子六學 (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書學、算學,均隸屬于國子監)、弘文館、崇文館和地方州、縣學的學生。他們中除律學、書學、算學之外,學習的主要科目是九經,即《詩》、《書》、《易》、《周禮》、《儀禮》、《禮記》、《左傳》、《公羊傳》和《榖梁傳》。

唐太宗李世民時,朝廷以九經門類繁多,章句繁雜,诏令國子祭酒孔穎達與儒學家編纂170卷的《五經正義》 (即《周易正義》、《尚書正義》、《毛詩正義》、《禮記正義》和《春秋左傳正義》) 等,作為當時基本而又标準的課本。

鄉貢是未入上述學校學習的學生,他們可以向所在州、縣投牒 (即本人身份、履曆證書) 自薦,由州、縣地方官吏逐級進行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由州送至中央政府所在地參加省試。由于他們是随各州進貢物品同送尚書省的,故稱鄉貢。

唐太宗李世民時,朝廷以九經門類繁多,章句繁雜,诏令國子祭酒孔穎達與儒學家編纂170卷的《五經正義》

考試科目

常舉的科目時增時減,最為常見的有秀才、進士、明經等科,但真正重要而又為時人所向往的,也就是二三科。

例如,唐初秀才科等第最高,後來日漸冷落。高宗永徽二年 (651年),朝廷明令廢止。時人大都趨向于明經、進士兩科。

明經、進士兩科在玄宗開元以前,考試内容大緻相同,主要是試策、帖經。

試策主要考時務策,即應試者談自己對當時社會及政治形勢的看法以及處理意見。帖經又稱帖文,就是考官任取儒家經典中的某一段,用紙條蓋上其中幾個字或幾句,令考生将此默寫出,這猶如今日的“填空”題。

另外,明經還要考墨義,大體相當于今日的問答題。主考官出題時,寫出一段儒家經典中的文字,令考生寫出該句經文的前人注疏或上下文。顯然,帖經和墨義是測驗不出考生真才實學的。一般而言,明經科考試要求較低,隻要熟讀注疏即可應試,也容易被錄取。

進士科的考試内容除與明經科相同外,還要考雜文,主要是檢驗考生的文學修養和素質。玄宗開元年間,進士又加考詩賦。此後,詩賦在考試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以至于主考官的褒貶都在詩賦上。因此,唐人把進士科稱為“詞科”,後世也稱唐朝“以詩賦取士”。

總之,唐朝進士考試重詩賦、雜文,明經考試重帖經、墨義。進士科要比明經科難得多。

唐代科舉

錄取率

正因為進士科考試難于明經科,故進士的名額少,錄取率低。

一般而言,進士的錄取率為1% ~2%,唐中期以後,錄取數額維持在30名左右。明經的錄取率較高,約占應考總人數的10% ~20%,錄取數額在120人左右。所以,當時社會上廣泛流傳着“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意思是說,30歲考上明經科的算是年齡大的,而考中進士科者,50歲就算是年輕的。

士人均以中進士為榮

唐代常舉各科目中,進士科最為貴重,及第者常有“白衣公卿”、“一品美衫”的美稱,所以士人均以中進士為榮。唐高宗時,宰相薛仁超曾對他的親朋好友說,未能中進士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憾事。這充分反映了當時一般士人的心态和願望。

安史之亂後,随着豪強地主、門閥士族的衰落,普通地主的經濟、文化獲得了迅速的發展。一些人士看到這種形勢,便着力按才學的标準培養自己的子弟,出現了父教子,兄教弟,刻苦攻讀經書的場面。一大批懷有真才實學的經世治國之才,通過進士科被選拔出來,并迅速地進入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統治機構,擔任各種官職,小到縣令,大到宰相。

唐憲宗 (806~820年) 時的29名宰相中,進士出身的17人,占58.6%;唐懿宗 (860~874年) 時的21名宰相中,進士出身的17人,占80.9%。這說明,唐朝科舉制在隋朝邁出第一步的基礎上,又向前邁出了第二步,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已牢固地确立起來了,而進士科則成為科舉考試中的主要科目。

安史之亂後,随着豪強地主、門閥士族的衰落,普通地主的經濟、文化獲得了迅速的發展

進士多在鄉貢中産生

唐代前期,學校教育和科舉考試是相輔而行的,故進士大多是國子監的太學生出身;中葉以後,國子學衰廢,進士轉由鄉貢中産生。

鄉貢應進士舉,在京都長安由京兆府保送,但須先進行一次詩賦預試,前10名稱為等第,然後再參加禮部考試,中舉者往往十居七八。

外府選送稱為“拔解”,唐中葉以前不經過預試,中葉以後則需先經過詩賦預試。考試一般在京師長安舉行,但也有例外。如肅宗時,國家正值安史之亂,京師内外一片混亂,無法舉行考試,故分于幾處舉行。

各州所送舉子赴京應舉,稱為“解”;解送的名單上第一名稱作“解頭”(即後世的“解元”)。考試和閱卷都在禮部下設的貢院舉行,故考場稱為“舉場”,考官稱“知貢舉”,又注稱“主司”、 “主考”、 “主文”、“有司”等,通常由禮部侍郎擔任。舉子彼此稱為“秀才”。

應試之前,舉子紛紛奔走于有政治地位的達官顯貴、名公巨卿之門,稱為“關節”。

他們為了取得高級官僚的信任及向主考官推薦,往往奉獻自己的文學作品,稱作“行卷”。

唐代士子

“行卷”十分重要

由于唐代取士不僅要看成績,還須有當權官僚和知名人士的推薦,故“行卷”十分重要,是給推薦者的第一個印象,但同時也給賄賂、請托等不正之風大開方便之門,使科舉弊端叢生。許多士人為能“行卷”,整日提心吊膽地站立在公卿顯貴門前,人欲進又不敢向前邁步,見到公卿想說話又不敢說,隻能低聲下氣地哀求,顯現出一副不知羞恥的奴才相。

盛唐時代著名詩人王維,不足20歲時詩文已負盛名,但他苦于奔走無門,隻得乞求岐王蔭庇。岐王給王維一件錦繡衣服,兩人一同拜谒公主。進了公主府後,公主問岐王來者何人。岐王回答說此人精通音樂,且彈得一手好琵琶,随後即令王維演唱。王維奉命獨奏新曲,聲調哀切,滿座為之動容,公主也頗為興奮。

岐王見時機已到,便對公主說,此人不僅精通音律,就詞學而言,現在讀書士子中也無人能超過他。王維于是從懷中拿出自己的詩稿,雙手捧交公主。公主覽讀後驚訝地說:這都是我以前讀過的,原先以為是古人所作,想不到它們的作者卻是你。這時岐王也說,如果今年考試王維能中狀元的話,真是國家的大幸。公主問王維:那你為什麼不去應舉呢?岐王代答說:他本想去應舉,可惜無人推薦。公主聽後答應舉薦。

後來,王維果然一舉登第。王維是有學問的人,舉薦他倒也未給科舉制抹黑。但是在當時賄賂、請托盛行的形勢下,一些胸無點墨之庸懦奸巧之輩,以專事谄媚巴結登入仕途後,幹盡種種壞事,使國家吏治日趨敗壞。

王維

最後經吏部選試

按照唐制,考中進士隻具備了做官的資格,能否做官,還要經吏部選試:

一是考身、言、書、判“四才”。“身”指體貌豐美;“言”指言詞有條理、合乎邏輯;“書”指書法遒勁優美;“判”指文理優長,通曉事理,熟悉法律,明辨是非。

二是考察“德行”和“才用”。“德行”指封建的綱常 (三綱五常) 和品行;“才用”指實際辦事能力。考試和考查合格後,吏部才授予官職。

唐代京官六品以下、外官縣令以下,大都是通過這種铨選方式選任的。

二、制舉。

也稱為诏舉,是由皇帝親自主持的一種不定期的考試。

制舉的科目名稱多是根據皇帝的诏令而臨時決定的,常見的有直言極谏、賢良方正、才堪經邦、武足安邊、文辭清麗等。考試日期和項目均由皇帝一人決定。參加制舉考試者,不僅有一般士人,而且允許現任官員 (參加常舉考試者除外) 參加。

考試時都在朝廷殿堂上舉行,一般要考時務策,玄宗以後又加試詩賦。優等者當即授官,不再像常舉那樣還得經過其他考試。

制舉是皇帝加強中央集權、網羅人才的一種便捷而有效的辦法,但它卻往往不被士人所敬重,認為不是正途出身。

制舉是皇帝加強中央集權、網羅人才的一種便捷而有效的辦法

三、武舉。

始于武則天長安二年 (702年),當時由兵部員外郎一人主持,應舉考生由各州選送。

考試科目分為平射武舉二科,主要考馬射、步射、馬槍和負重等項,成績優異者授予官職。

武舉是唐代科舉制度的一個創造,為後世開創了一個先例。但在當時和後世均不被中央政府所重視,為封建社會後期武備的廢弛埋下了禍根。

四、結語

科舉制度雖在唐朝已牢固确立起來,但從總體上看,依然處于肇始階段。

例如,考試的規矩不夠嚴密;常舉和制舉考試之前,禮部設兵衛,對應舉者搜索衣服;不準考生在考場内擅自行動,但試卷一般不糊名(糊名,就是将試卷上考生的姓名密封起來,不讓主考官知道應舉者的姓名、身份等),偶有糊名也未形成一項制度。

唐代用科舉制度把選拔官吏的權力集中到朝廷,加強了中央集權;同時也為普通地主及其子弟,乃至一些出身寒微的平民知識分子開辟了一條升官的道路,進而把他們吸收到統治機構中來。

他們中了進士,得到高官厚祿以後,在政治上互相攀援,高據要津,把持朝政大權;在經濟上享有許多特權,例如減免賦稅、差徭,廣置良田、園舍。唐中期以後他們被稱為“衣冠戶”。衣冠戶的崛起,表明普通地主階級已登上了曆史舞台,經濟和文化實力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加強。

武舉始于武則天長安二年 (7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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