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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統一後的台灣城鎮布局優化,保留台灣省,南部設立高雄直轄市

最近,随着台灣島内城市地理的不斷優化更新,越來越多的大陸同胞對未來台灣的區劃設置增添了濃厚的興趣。

其中例如有建議統一後的台灣可以香港、澳門模式設為特别行政區,也有将整個台灣省設為直轄市,或保留台灣省之後設立高雄副省級城市等等。總之,種種建議與分析皆是對寶島未來的一個個熱切期盼。

那麼,分析未來的台灣區劃設置,首先還是要了解台灣的曆史與現狀。

衆所周知,曾作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的台灣早期也是不圖虛名的。針對台灣島内的基礎設施,早在曆史上台灣建省之初島内經濟等各個方面就較為發達,當時就被譽為“以一隅之設施,為全國之範”,成為我國省級區域的排頭兵。

而且自清朝康熙至光緒年間,從最初的“台廈道”(包括今天的廈門與台灣,當時統屬福建省)直至1887年正式設省,台灣的南北城市行政格局在不斷演變中得到了一次次的優化。

其中例如當時島内南北兩大州府的台北府與台南府(由台灣府改設),就凸顯了曆史上的台灣兩大城市群布局。

台灣城市南北布局概況

尤其是随着曆史上的台灣省會從南往北遷移的過程當中(從台中遷移到台北),整個南北的島内城市規模也逐漸擴大;其中像高雄、台南、嘉義、台中等等。

除了清朝時期台灣的區劃不斷優化完善之外,自日本戰敗台灣光複之後,台灣的行政框架再次得到一個完整的布局,即國民時期的“1省9市8縣”,9市即台北、高雄、屏東、嘉義、基隆、台中、台南、彰化與新竹;8縣即台北、高雄、澎湖、台中、台南、新竹、台東與花蓮。之後雖然在台灣當局幾番調整當中,例如把部分市縣合并,并設立了所謂的“6個島内直轄市”(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與高雄),但是南北的城市格局變化并不是很大。

而按照我們國家的統一行政設置,對台灣省内的總體布局即為6個地級市,其中除了台北為省會城市之外,另外就是新北、桃園、台中、台南與高雄;在地級層面之後設置還有3個縣級市與11個縣,即基隆市、新竹市與嘉義市與新竹縣、宜蘭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與澎湖縣。

台灣省政區布局

特别是在6個地級市當中,還有着158個下轄區,例如高雄市就多達38個。所以在目前約3.6萬平方公裡的面積當中有着近2400萬的人口,台灣的人口密度與城鎮化程度還是較高的。

因此面對台灣這樣一個現狀,應該在保留目前的台灣省之後,可考慮借鑒曆史上的各個階段建制按照南北城市布局分設為兩個大區。

設想第一個即保留北面以台北為中心的台灣省,包括台中以北的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範圍;二就是可在台中市(含台中)以南的台南、高雄範圍設立1個直轄市,主城區可選擇在台南市或高雄市。

台灣南部中心城市高雄

當然也可嘗試在各市的基礎上,例如将台北、台中與高雄設為南北三大城市群當中的“特别市”(副省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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