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衙楹聯與官德修煉
我國傳統文化底蘊深厚,古代官員喜歡創作楹聯,懸挂于官署内以自賞。這些楹聯或概括治地的地理位置,描寫山川名勝,或申明施政宗旨,以官箴戒約自勉。總而言之,這些楹聯言簡意赅,便于記憶和傳播,是中華民族的藝術瑰寶。在全國保存最完好的縣級官署衙門——河南省内鄉縣衙各個主要建築物前,都懸挂有一副楹聯。這些楹聯意境深遠,折射出古代政治、官吏作風和世态民情,展現着“一座内鄉衙,半部官文化”的藝術魅力。内鄉縣衙的楹聯集中體現在強調為官者要務實苦幹,勤政為民;要廉潔奉公,愛民如子;要公正執法,勇于進取等方面,不乏給人以啟示。
強調為官要勤政為民。内鄉縣衙大門楹聯。“治菊潭一柱擎天頭勢重;愛郦民十年踏地腳根牢。”聯中的菊潭和郦都是内鄉縣的古稱。意思是說,身為治理菊潭的地方官,上受皇命,下系百姓,責任重大,如一柱擎天;必須腳踏實地幹上十年八載,勤政為民,造福一方。主持營建内鄉縣衙的知縣章炳焘,将這副楹聯镌刻在縣衙大門兩側,其标榜為官務實的用意是顯而易見的。縣衙大堂楹聯,“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負民即負國,何忍負之。”這副楹聯意思是說,視百姓為天,對不起百姓,也就如同欺負上蒼,千萬不能做這種傷天害理、自欺欺人、敗壞名聲的蠢事;辜負了老百姓,就是遺恨于民,也辜負了國家,怎麼能忍心這樣做呢?把損害人民的利益提高到欺天負國的高度,可謂擲地有聲。
強調為官要廉潔務實。縣衙三堂的橫匾上書寫着“清、慎、勤”三個大字,這三個大字耐人尋味,發人深思。“清、慎、勤”作為皇帝勸戒為官者的箴言,出自三國魏司馬昭訓長吏之言,“為官者,當清、當慎、當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明清皇帝親倡,置匾于衙署,以警戒其為官者自己要做到清正廉潔,謹慎處事,勤于政務,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縣衙西花廳楹聯“忙裡有餘閑,登山臨水觞詠;身外無長物,布衣蔬食琴書。”意思是說,要淡泊金錢名利,身外沒有多餘的東西,隻有琴書相伴。閑暇時登山臨水飲酒賦詩,過着清淡而潇灑的生活。而縣衙東帳房的“廉不言貪,勤不言苦;尊其所聞,行其所知”和西賬房的“一絲一粟,我之名節;一厘一毫,民之脂膏”等楹聯,則明言相告:既行廉政,就不要講自己清貧:既要勤政,就不要講自己辛苦。要尊重社會上有關自己或别人施政的傳聞,檢點自己的行為。當官的得到的物質和金錢都是老百姓的血汗,要廉潔奉公,取合法收入。不該得的你索取了,就會損害自己的名聲。縣丞衙大門上的楹聯“寬一分,民多受一分賜;取一文,官不值一文錢”,簡明扼要,體現了為官者力求減輕百姓負擔,使黎民得到恩澤的愛民思想,并把向老百姓索取、收受賄賂看得一文不值。
強調為官要公正執法。縣衙大堂是知縣發布政令、舉行重大典禮和公開審理大案、要案的地方,其前甬道上的戒石坊,向南刻“公生明”三個大字,向北刻“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銘文。知縣在大堂審案時舉目可見,警促其秉公辦事。縣衙二堂是知縣預審案件或調解一般民事案件的地方。與二堂相對的屏門上有一匾,上書“天理、國法、人情”,意為施政辦案都要順應天理,執行國法,合乎人情。知縣在二堂審案時,擡頭可見,以示警戒和提醒。二堂楹聯“法行無親,令行無故;賞疑唯重。罰疑唯輕。”上聯說為官者在執法中,要不分親疏遠近,不徇私情,做到公正執法;下聯說在辦理重大或疑難案件時,對舉報者要重獎,而對于一些因證據不足、一時還不能查明真相的疑難案件,處理時要留有餘地,以免冤枉了好人。從而做到愛護百姓。
這些楹聯已成為内鄉縣衙一道靓麗的風景,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包蘊了社會對執政者的官德渴求。自古以來,人們就認為官風決定民風,官風正,民風淳,官德好,百姓就會起而仿效。正如孔子對季康子所說:“子欲善,而民善矣。”反之,官吏失德腐敗,國家就會走向衰落,及至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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