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聲明
如涉及到侵權、诽謗、信息采編錯誤等事宜,請于後台留言,經核實後,我們将立即給予更正、删除,并進行公開道歉。
【正文】
在寬貨币傳導機制不暢的情況下,借助于專項再貸款這一工具,提升寬信用效果成為近期貨币政策工具的常選項之一。
(一)預計撬動資金近1.50萬億元,且均不适用地方性銀行1、據統計,2022年4月以來,政策層面已先後推出4400億元再貸款工具,具體包括2000億元科技創新再貸款、1000億元交通物流領域再貸款、1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額度以及400億元普惠養老領域再貸款。
2、按照計劃,2000億元科技創新再貸款和1000億元交通物流領域再貸款預計可以撬動1萬億元資金,那麼若按照這個比例來看,則4400億元專項再貸款預計會撬動近1.50萬億元資金。
需要說明的是,這4400億元專項再貸款似乎均不适用于地方性銀行,甚至全國性銀行也不完全使用。
(二)科技創新和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規模合計2400億元1、兩個專項再貸款的規模合計為2400億元(科技創新和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規模分别為2000億元和400億元),對應的再貸款利率均為1.75%(碳減排支持工具和綠色專項再貸款利率分别為1.75%和1.65%),且央行均按照先貸後借的模式按季提供資金。
2、不過兩類專項再貸款工具也有一些差别,如規模不同、适用金融機構範圍不同、央行提供的本金比例不同(科技創新和普惠養老分别按貸款本金的60%和100%提供資金)、客戶端融資利率不同(科技創新不受限制)以及支持對象不同等等。具體看,科技創新再貸款的客戶端利率沒有限制,普惠專項再貸款初期僅适用浙江、江蘇、河南、河北和江西等地。
3、這兩類再貸款工具均不适用于地方性銀行,且後者适用範圍更窄。同時,還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和普惠養老專項再貸款相比,科技創新專項再貸款并沒有限定客戶端的貸款利率與LPR持平。
(三)交通物流領域專項再貸款(操作細節還有待明确):規模1000億元2022年4月18日,全國保障物流暢通促進産業鍊供應鍊穩定電視電話會議提出設立用于交通物流領域的1000億元再貸款;同日銀保監會指出要運用好專項再貸款資金,合理增加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倉儲物流和郵政快遞等行業金融供給,促進降低融資成本。
4月27日的國常會進一步提出要盡快推出1000億元再貸款支持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業融資。不過目前相關操作細節還不太清楚,但估計和科技創新專項再貸款的條件相似(如先貸後借、适用金融機構、利率與發放頻率等等)。
(四)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新增規模1000億元1、2021年11月17日,國常會明确“在前期設立碳減排金融支持工具的基礎上,再設立2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形成政策規模,推動綠色低碳發展”,随後央行便印發《關于設立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21〕289 号);2022年5月4日,為應對能源價格大幅波動等困局,央行明确在原2000億元的基礎上,新增1000億元專項再貸款額度,專門用于支持煤炭開發使用和增強煤炭儲備能力,保障能源穩定供應。
2、原來的2000億元專項再貸款是配合碳減排支持工具推出的工具,此次新增的1000億元專項再貸款專門用于兩個領域,具體包括煤炭安全生産和儲備領域(現代化煤礦建設、綠色高效技術應用、智能化礦山建設、煤礦安全改造、煤炭洗選、煤炭儲備能力建設等項目)以及煤電企業電煤保供領域。
二、結構性寬信用利器被寄予厚望:2020年以來再貸款工具已被使用11次如果往前追溯來看,2020年3月疫情以來,再貸款工具已被頻繁使用多次,其目的便在于通過向金融機構低成本的資金以實施結構性寬信用。
特别是,在寬貨币向寬信用傳導機制不暢的情況下,再貸款這一結構性寬信用工具似乎已被寄予厚望。
(一)據不完全統計,2020年以來,央行已經推出11次再貸款工具,規模合計達到3.38萬億。具體看,
1、2020年全年合計2.24萬億,分别包括3000億元抗疫專項再貸款、5000億元複工複産再貸款、1萬億元再貸款和4400億元的再貸款支持工具。
2、2021年全年合計7000億元,分别包括2000億元再貸款、3000億元支小再貸款和2000億元專項再貸款。
3、2022年全年合計4400億元,分别包括2000億元科技創新再貸款、1000億元交通物流領域再貸款、1000億元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額度以及400億元普惠養老領域再貸款。
(二)此外,這裡還需要特别提及支農支小普惠再貸款。2022年4月6日的國常會提出要增加支農支小再貸款、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
1、2020年6月,央行創設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兩項直達工具,後來這兩個工具被延續至2021年底,同時自2022年1月1日起央行對上述兩個直達工具實施了接續轉換。具體看,
(1)自2022年起,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不再實施,4000億元額度納入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管理、但可滾動使用、必要時進一步增加(人民銀行已于2021年12月7日下調1年期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至2%)。
(2)将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支持工具轉換為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從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央行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的普惠小微貸款,按照餘額增量的1%提供資金,鼓勵增加普惠小微貸款。例如,2022年一季度,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餘額66703億元,比年初增加4372億元,央行預計提供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支持資金約44億元。
2、截至2022年3月底,全國支農支小再貸款餘額達到1.85萬億。其中,支農再貸款和支小再貸款餘額分别為5161億元和13315億元。
2021年12月6日,央行發布特急文件(銀發(2021)304号),明确自2021年12月7日起,下調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下調後3個月、6個月、1年期再貸款利率分别降至1.70%、1.90%和2.00%。
顯然,從利率上看,目前支農支小再貸款相較于前面的4400億元專項再貸款(利率為1.75%)并無優勢。
三、再貸款工具被頻繁使用,意味着基礎貨币投放方式正發生根本性變化(一)2020年以來再貸款工具的頻繁使用,體現出貨币直達工具理念被政策層面認可,也意味着我國基礎貨币投放方式出現了微妙變化,意味着央行基礎貨币投放方式已經開始呈現更多結構化和定向的特征。
(二)從曆史上看,再貸款與再貼現是我國央行最早進行基礎貨币投放的主要方式,特别1984年央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後,再貸款在較長時期内提供了基礎貨币供應總量的70-90%。不過後來随着出口貿易規模的擴大以及央行公開市場操作工具的豐富,外彙占款和公開市場操作逐步成為央行投放基礎貨币的主要方式,再貸款(再貼現)工具的重要性有所下降。外彙占款在央行總資産中的比例已由2013年的83.29%降至目前的50-55%,而對其他存款性公司債權占總資産的比例亦由2009年的3.15%升至目前的30-35%。
(三)後續的貨币政策操作中,仍将會以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币政策工具為主,力求實現政策層面拟定的結構性寬信用目标,這種情況下,意味着央行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信用中介的職能,或離信用中介職能越來越近,且方向會越來越确定。
四、關于再貸款相關問題的再讨論 (一)基本類别1、再貸款是指由央行貸款給商業銀行,再由商業銀行貸給普通客戶的資金,其目的是為了調節基礎貨币供應和引導信貸投向,并進一步影響利率,具體體現在央行對其他存款性公司的債權。根據現行的信貸資金管理辦法,再貸款按照期限可分為年度性貸款、季節性貸款、日拆性貸款以及再貼現四種,按照種類則分為流動性再貸款、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金融穩定再貸款以及專項政策性再貸款。
2、再貸款最初被央行廣泛用于投放基礎貨币,其用途主要為解決商業銀行的臨時頭寸、滿足農信社的資金需求,1994年後再貸款在基礎貨币中的地位有所下降,1997年金融危機後央行通過再貸款來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二)主要演變進程 1、2009年調整支農再貸款支農再貸款是指支持農村金融機構擴大涉農信貸投放的再貸款,實際上1999年央行便已經開辦支農再貸款業務,2009年央行調整支農再貸款細項。主要調整内容如下:
(1)将支農再貸款發放對象由農信社擴大至農合行、農商行以及村鎮銀行等設立在縣域和村鎮的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
(2)将支農再貸款的用途由發放農戶貸款擴大至涉農貸款(含種植業、養殖業等相關領域)。
(3)明确支農再貸款期限最長可達三年(初始期限有3個月、6個月和1年三個分類),并明确由人行各分支機構确定支農再貸款發放的時機、額度和借用期限。且不再要求金融機構單獨設立以支農再貸款為資金來源所發放貸款的明細台賬。
(4)要求申請支農村再貸款的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比例不低于70%,且2019年的5号文明确要求不良貸款率隻要不高于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部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或5%即可。
2、2014年2月将再貸款由三類細分為四類,并調整支小再貸款(1)2014年2月8日,央行在2013年四季度貨币政策執行報告中設有專欄《完善再貸款體系 增強央行履職能力》對再貸款的分類進一步調整,将原流動性再貸款進一步細分為流動性再貸款和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即再貸款的類别由原來的三類變為四類。
(2)細分後的流動性再貸款包括之前人總行向全國性存款類金融機構發放的流動性再貸款和人行分支機構向地方性存款類法人機構提供的短期再貸款。
(3)将支持城商行擴大中小企業貸款和消費信貸的中小金融機構再貸款更名為支小再貸款,并将支小再貸款的發放對象調整為小型城商行(央行口徑)、農商行、農合行和村鎮銀行等四類金融機構,用途也相應調整為支持上述金融機構發放小微企業貸款(需要滿足三個不低于等條件)。
與此同時,支農貸款政策保持不變。
3、2014年3月正式創設支小再貸款2014年3月20日,央行發布《關于開辦支小再貸款 支持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的通知》(銀發〔2014〕90号),正式在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類别下創設支小再貸款,專門用于支持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并将期限設置為3個月、6個月、1年三個檔次,可展期兩次,期限最長可達3年。
其中支小再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減點确定。
4、2015年創設扶貧再貸款2015年的34号文(即《關于打赢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明确提出“設立扶貧再貸款并實行比支農再貸款更優惠的利率,重點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特色産業和貧困人口就業創業”,于是央行決定在支農再貸款項下設立扶貧再貸款,整體上看扶貧再貸款主要特征如下:
(1)實行比支農再貸款更優惠的利率。
(2)累計展期次數最多達到4次,意味着實際使用期限最長達到5年(初始期限有3個月、6個月和1年三個分類)。
(3)發放對象為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未納入上述範圍的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轄内的農商行、農合行、農信社和村鎮銀行。
5、2015年推廣信貸資産質押再貸款随着央行主動提供流動性數量的不斷增加,合格抵押品不足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特别是地方性銀行持有的高等級債券本身較少,申請再貸款等流動性支持時難以提供足額的合格抵押品。基于此為解決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合格抵押品不足的問題,央行于2014年4月在山東和廣東開展信貸資産質押再貸款和央行内部評級試點,将央行内部評級的金融機構優質信貸納入央行的合格抵押品範圍。2015年9月增加上海、天津、遼甯、江蘇、湖北、四川、陝西、北京、重慶等9省(市)推廣試點 。
6、2018年調整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細項2018年6月25日一行兩會、發改委和财政部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銀發〔2018〕162号文),對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包括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和信貸資産質押再貸款)細項做出如下幾個調整:
(1)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0個百分點,執行與支農再貸款相同的利率水平,調整後的支小再貸款利率分别為3個月2.45%、6個月2.65%、1年期2.75%。
(2)将支小再貸款的申請條件由上年末本外币小微企業貸款(含個人經營性貸款)比例由不低于30%調整為不低于20%。并要求若金融機構普惠口徑小微貸款餘額出現下降,金融機構應提前歸還下降部分對應的支小再貸款。
(3)明确支小再貸款可選擇現行的先借後貸模式,也可選擇先貸後借新模式。兩種模式均要求金融機構建立貸款台賬制度,登記貸款對象、金額、期限、利率、用途等要素。
(三)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SLF和MLF的抵押品範圍2018年6月25日的銀發〔2018〕162号文明确了信貸政策支持再貸款可接受的合格抵押品和常備借貸便利(SLF)的擔保品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類:
1、國債、央票、國開行及政策性銀行金融債、地方政府債等利率債。
2、不低于AA級的公司信用類債券(包括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
3、不低于AA級的小微企業、綠色和“三農”金融債。
4、央行内部(企業)評級為“可接受級”(含)以上的信貸資産。
5、未經央行内部(企業)評級的正常類普惠口徑小微貸款和綠色貸款。
當然這裡還可以順帶提一下MLF的擔保品範圍擴容問題。2018年6月1日,央行擴大了MLF的擔保品範圍,在之前國債、央行票據、國開行及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券、AAA級公司信用類債券的基礎上,新增三類擔保品:
(1)不低于AA級的小微、綠色和“三農”金融債券。
(2)AA+、AA級公司信用類債券(含企業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等)。
(3)優質的小微企業貸款和綠色貸款。
(四)何為金融穩定再貸款?1、所謂金融穩定再貸款,是指為維護金融穩定、央行發放的用于防範和處置金融風險的再貸款。
2、從類别上來看,金融穩定再貸款包括五類,即地方政府向中央專項借款、用于救助高風險金融機構的緊急貸款、用于退市金融機構個人債務和境外債務兌付等其它風險處置類再貸款、用于兌付人民銀行自辦金融機構個人債務的再貸款以及“再貸款考核月報表”中的其它再貸款。其中一般隻有緊急貸款、其它風險處置類再貸款需要人行分支機構負責貸前調查和貸後管理,其它則由人總行負責。
3、緊急貸款主要指幫助發生支付危機的農信社機構緩解支付壓力、恢複信譽,防止出現系統性或區域性金融風險而發放的再貸款。當然緊急貸款的申請需要滿足一系列條件(如當地政府及部門已經采取了相關救助措施、借款人已經窮盡了相關手段等等)。也即地方政府對當地問題金融機構要主動擔起責任來。
4、其它風險處置類再貸款主要指用于處理停業整頓、托管經營、被撤銷金融機構中的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的再貸款。
上一篇
官網商城導航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