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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女性”,可能早在明朝就有了

前陣子,掀起粉色風潮的電影《芭比》火爆全球,再次引發一波關于“獨立女性”的讨論。其實近年來,圍繞女性主義的探讨一直層出不窮,女性主義學者比如上野千鶴子,也在國内收獲了前所未有的一波讀者——在其《從零開始的女性主義》中,她将女性主義至于每個人的生活背景與日常細節中來探讨。

對應這些生活細節其實不難發現,在身為女性的日常中,一直有着不曾被我們注意到的“女性主義”的存在。比如早在《明代婦女生活》一書中,作者陳寶良詳實地記錄了明代婦女的生活。出乎意料的是,她們中的很多人并非作為男人的附庸存在,也不是世人想象中的“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閨中小姐形象,而是崇尚穿衣自由、戀愛自由……不甘屈居于男性之下的“獨立女性”。

在分外苛刻的封建禮教束縛下,她們或另辟蹊徑,或大膽反抗,在有限的空間裡找到了自我的位置。

下文摘編自陳寶良《明代婦女生活》,小标題為編者拟。

01 穿衣自由

按照儒家的經典所說,古代男子上衣下裳,而婦人則服不殊裳,将衣、裳相連,而上下一色。其本意是說“婦人尚專一德,無所兼”,所以衣、裳一色。傳統的觀念也認為,“妹喜帶男子之冠而亡國,何晏服女人之裙而亡身”,服飾上的陰陽反常現象,顯然是一種不祥之兆。但明代道袍的盛行,說明男子也開始衣、裳相連,如同女衣。這是男子服朱裙畫褲。

與此相反,當時婦人的衣服卻如文官,裙則如武官,或者婦人“上衣長與男子等”,“體現了一種女服男裝化的傾向。

正如前面所述,傳統中國的服飾理念,始終貫穿着儒家的倫理準則。如衣服的長短之式,男女截然不同。女服上衣齊腰,下裳接衣,是代表“地承天”;男服上衣覆裳,是表示“天包地”。

但到了明代中期以後,婦女服飾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已完全突破了傳統的儒家倫理觀念。如在南京一帶,婦女的衣服袖大過膝,襖長掩裙;婦女戴髻舊式,高僅三寸,尖首向前。

到了正德初年,北京的女髻已高達五寸,首尖向後,以至于當時有“婦人髻倒戴”之謠。這種婦人戴髻的風氣,流傳到天下各省,于是紛紛高髻,尖首向後,稱“反面髻”“背夫髻”。

無論是衣長裳短,還是“背夫髻”的出現,在傳統觀念看來,都是一種“服妖”,甚至會引起“妖賊之亂”,但在這種服飾風尚的背後,何嘗不是社會發展的一種新動向?

02 有自己的社交圈

按照明代一般的慣例,婦女“出必擁蔽其面”。這有一些事實可以作為例證。即使是那些社會交往頗多的有才女子,亦無不遵守這一習慣。然自明代中期以後,婦女開始抛頭露面。明人的記載生動地記述了這種變化趨勢:“婦人出必擁蔽其面,今則粲粲彼姝,露妝行路,而聽經禮忏,入山宿寺,穢德彰聞矣。”

這當然是一種“怪事”。但時日一久,也就見怪不怪了。尤其是在北京,婦女“好嬉遊,亟聚會”,更是成為一種時風習俗。每當仲夏之時,北京婦女甚至有“水濱之觀”,“嬉遊”已經成為北京婦女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明陳洪绶《鬥草圖》局部

這種風氣在江南最為盛行。從隆慶二年(1568)蘇州知府所立的《蘇州府示禁挾妓遊山碑》中可以清楚地知道,當時蘇州虎丘山寺已是“遊人喧雜,流蕩淫佚”。這種風氣,初起于蘇州、松江,後來漸及嘉興、湖州。

其實,婦女之間聚會社交,或借宗教之名外出遊覽,不僅限于江南地區,而且已經遍及全國。明人王士晉《宗規》有如下揭示:

至于近時惡俗人家,婦女有相聚二三十人,結社講經,不分曉夜者;有跋涉數千裡外,望南海、走東岱祈福者;有朔望入祠燒香者;有春節看春、燈節看燈者;有縱容女婦往來,搬弄是非者。

無論是婦女聚會,還是遠足旅遊,或者是看春、看燈,無不證明婦女社交已經相當廣泛。

03 争當職業女性

# 從商

在明代,婦女從事經商活動雖不可稱為一種普遍現象,但在城市繁華之處,婦女經商已經日漸成為一種風俗。根據史料記載,當時杭州城内的一些富家大族,大多讓婦女“盛妝坐肆,與人交易”。這盡管尚被傳統的儒家知識分子稱為一種“陋俗”,但大抵反映了婦女在經濟層面上的活動領域日趨擴大的事實。

明代專門有一種“女賈”,出入于大家閨秀中間,收買她們的女紅之作。一方面是收買國房女子的繡品,另一方面則是向閨房女子兜售首飾與胭脂花粉。此類女賈,在明代有一種專門的稱呼,即賣婆。

在廣西橫州,市場上荷擔貿易,百貨塞途,“悉皆婦人”,即使鄉村人家背着柴米入市貿易,也都是婦人。這或許僅僅是一種地方風俗使然,但這種現象的出現,顯然不是孤立的例子。如在廣東瓊州(治今海南瓊山),“婦女出街市行走買賣”,已經成為一種慣例,以緻不得不引起當地官府的注意,出榜禁止。

# 從軍

在說到婦女從軍之前,先引明末風行于妓女中的“尚武”之例,加以簡單闡述。據史料記載,明代南京秦淮的名妓,有時喜歡身着戎裝,與士大夫一起打獵。

這是模仿宋代梁紅玉故事,當然不能說是婦女從軍之例,但至少說明在士大夫的眼裡,女子穿上戎裝,也不失為一件風雅之事。對那些名妓而言,除了為了迎合士人的這種風尚之外,内心深處顯然也不免有一種從軍的念頭。

從明代的史料來看,妓 女确實有從戎入幕之例。如明末南京珠市之妓郝文姝,字昭文。史稱其人談吐慷慨風生,下筆亦可成琬琰。後甯遠大将李如松“物色之,載媵車中”。後遼東戰事時,郝文姝承擔掌記之職,稱為“内記室”,凡所有奏牍,均由其負責。

明蔡玉卿《木蘭從軍圖》折扇面

婦女從軍典範,前有花木蘭,後有梁紅玉。明代婦女女扮男裝從軍,一如花木蘭之行,當以明初韓氏女最為著名。據記載,明初四川有一韓氏女,在遭受明玉珍之亂後,改穿男子服飾,從征雲南,其間長達七年,根本無人知曉。後遇到她的叔父,才回到鄉裡成都,改穿女裝,與她一起從軍者,無不感到驚異。至洪武四年(1371),嫁給尹氏為妻。成都人以“韓貞女”相稱。

明末還有一個婦女統兵的例子。王氏,為劉孔和之妻。劉孔和,長山人,為内閣大學士劉鴻訓的次子。讀書懷大略,慕陸遊之為人,所著有《日損堂詩》數百首,盡學陸遊。明末棄諸生從戎,隸屬劉澤清麾下。他的妻子鄒平人王氏,亦擅長騎射。弘光朝時,劉孔和與其妻王氏各率一軍,王氏号令之嚴,甚至超過孔和。後孔和為劉澤清所殺,王氏間關北歸,出家為尼。

04 自由大過天

明代中期以後,女性群體中出現了一股追求婚姻自主的風氣。

明代小說《二刻拍案驚奇》有言:“從來女子守閨房,幾見裙钗入學堂?文武習成男子業,婚姻也隻自商量。”應該說是當時部分女子在婚姻上追求自主的一種側面反映。

在擇偶問題上,其中一些婦女确實也存在着一種不為榮華富貴所動,甘願自己選擇真情的氣魄。明代一首題為《富貴榮華》的民歌雲:“富貴榮華,奴奴身軀錯配他。有色金銀價,惹的傍人罵。(嗏,)粉紅牡丹,綠葉青枝又被嚴霜打,便做尼僧不嫁他!”金銀有價,情義無價。甯可出家為尼,也不願嫁與自己不喜歡的人,即使他是富貴之家。追求婚姻自由,這是何等堅定。一旦自己确定了感情,那麼兩者的感情又是多麼的真摯與堅貞!

有一首題為《分離》的民歌,基本表明了女子對愛情的堅定信念:“要分離,除非天做了地!要分離,除非東做了西!要分離,除非是官做了吏!你要分時分不得,我要離時離不得,就死在黃泉也,做不得分離鬼!”這種生死相許的精神,不能不說是明代婦女情感世界的一種新現象。

女子對愛情如此投入,若是出現了負心的男子,那麼癡情女子為了維護自己的愛情,甚至敢于到衙門上堂告狀。一首題為《告狀》的民歌,已經很好地說明了這種現象的存在。歌雲:“猛然間,發個狠,便把冤家告。等不及,放告牌,就往上跑。一聲聲連把青天叫,告他心腸易改變,告他盟誓不堅牢。有無限的冤情也,隻恨狀格兒填不了真情上!”

為了自己的愛情,親自赴官府衙門告狀,這又是何等的大膽!

05 技能滿分

明末清初人李漁的記載也已經證實,當時的婦女中确實出現了一些專攻“男技”之人,反不屑女紅,“鄙織纴為賤役,視針線如仇雠,甚至三寸弓鞋不屑自制,亦倩老妪貧女為捉刀人者”。

傳統女子原本應以女紅為正業,而晚明的婦女反而迎合時尚,專門研習以文字翰墨為主的“男技”,這就不是簡單的“借巧藏拙”,而是當時婦女名士化傾向的最好體現。

晚明婦女之詩文風流,大多與家庭環境有關,而且出現家族化的傾向。如杭州黃氏家族中的顧若璞,是黃汝亨的兒媳。早年夫亡,但人有绮才。所著有《湧月軒稿》行世,其中包括替自己舅姑所撰寫的墓志銘及為丈夫所寫的行狀,号稱文章“詳贍”。

她的孫女埈兒,生而端麗,能作詩歌小令。其中《宮詞》一首雲:“長信宮中侍宴來,玉顔偏映夜光杯。銀筝彈罷霓裳曲,又報西宮侍女催。”又《詠雪》一首雲:“霏霏玉屑點窗紗,碎碎瓊柯響翠華。乍可庭前吟柳絮,不知何處認梅花。”清警殊甚。

明代婦女能詩之人,代不乏人。尤其是到了晚明,小品文漸趨流行,山人更是到處可見,婦女亦漸為這種風氣所染,于是,晚明女子所作小劄,多有小品氣象。最典型的例子是杭城妓王瑣,娴詩歌、尺牍,其所作尺牍,緻妍韻冷,置諸晚明文人小品之林,毫不遜色。

06 見解超前

毫無疑問,仕宦家庭中的婦女,除了夫妻之間有詩酒風流的生活之外,有時所言并不僅僅限于“家事”,而是“時為天下畫奇計”的國事。如丁玉如嫁給黃燦之後,不但跟她婆婆學唐詩,而且在與丈夫談話之間,對明代“屯事”之壞頗有感慨。她曾經對丈夫說:

妾與子勠力經營,倘得金錢二十萬,便當被阙上書,請淮南北間田墾萬畝。好義者引而伸之,則粟賤而饷足,兵宿飽矣。然後仍舉鹽策,召商田塞下,如此則兵不增而饷自足,使後世稱曰以民屯佐天子,蓋虞孝懿女,實始為之死且目瞑矣。

這段夫妻間的“悄悄話”,盡管其言稍有誇飾,然銷兵宅師,灑灑成議,其志良不可磨。作為一個女子,在家庭中不談家事,卻論國事。可見,明代婦女同樣有着極強的參政意識,隻是制度并不允許她們一展抱負與才能,隻能在家庭中議論,有些甚至通過丈夫的行為以施展自己的抱負。

其實,丁玉如的政治見識乃至抱負,也是與她的家庭有關。自她嫁人黃家之後,其婆婆顧若璞,即為一個很有政治見解的婦女,所著《湧月軒稿》中,多經濟理學大文,“率多經生所不能為者”。丁玉如的繼母張姒音,也是相當有才學,曾撰寫過《讨逆闖李自成檄》,詞義激烈,讀者如聽易水歌聲。

有些婦女不但在家庭中事無大小,處置得宜,而且在面臨重大的利害關系時,也能決斷大去就,矻然以身當之。這不僅體現了她們的政治遠見,而且也是一般婦女甚至男子所難以做到的。

清佚名《庭院仕女圖》局部

隻可惜,清兵鐵騎入關,以及随之而來的明清兩朝易代鼎革,對婦女生活史造成很大的沖擊,而其結果則是清初禮教秩序的重建。

在16世紀與17世紀的大部分時間,江南紳士和商人家庭的婦女不僅是文學、文化的消費者,而且是創造者。但自清初以後,婦女已被告誡不要閱讀白話小說,不要看戲,不要在街上行走或者在公衆場合男女混雜。

晚明婦女自我意識增強以及士大夫女性意識的改變所帶來的婦女解放的一線光明,至清初已被理學的烏雲遮蓋得一無所有,婦女仍然落入禮教的重壓之下。

女性的獨立之路,至此開始倒退。

本文摘編自

《明代婦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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