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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費在哪裡領,怎樣辦理?

喪葬費在哪裡領,怎樣辦理?對于喪葬費我們又稱為喪葬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是作為參加職工社保的職工應該享受的一種待遇,即凡是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不管是在職的還是退休的,死亡以後都會享受喪葬補助金的待遇。

喪葬補助金的領取分為兩種方式。一是在崗職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金;二是退休職工死亡以後的喪葬補助金。我們統稱為死亡待遇。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死亡待遇除了喪葬補助金以外,還要享受撫恤金待遇。雖然同是死亡待遇,在崗職工和退休職工死亡以後還是有差别的。這種差别主要體現在非因工死亡和因工死亡兩個方面。

作為在崗職工來講,既有因工死亡也有非因工死亡兩種情況。對于因工死亡的人員,需要按照因工死亡的待遇标準來發放喪葬補助金。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的差别是非常巨大的。因工死亡主要看是符合工傷認定的标準,工傷主要是指在工作崗位上死亡或是因為工傷事故而死亡,視同工傷包含了三種情況,即一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内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是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或是死亡的;三是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緻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複發的。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通過工傷認定,如果符合因工死亡或是視同為工傷死亡的人員,享受工傷死亡的待遇,工傷死亡的喪葬補助金為統籌區6個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标準。在用人單位計算死亡待遇時,由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辦理,繳納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單位,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領取手續的辦理由用人單位協助家屬到當地社保局辦理。

非因工死亡的人員的喪葬補助金,既包含了在崗職工,也包含了退休人員。對于在崗職工來講,喪葬補助金的辦理由用人單位協助死者家屬辦理,由于喪葬補助金是由社保部門來支付,屬于社會保險待遇的一種形式,辦理的地點還是參保地所在的社保局;退休人員因病或是非因工死亡的,由家屬負責到退休地所在的社保部門辦理。辦理時需要提交死亡的醫學證明、身份證明、火化證明和村社或是社區出具與死亡人員關系的證明等。非因工死亡由于屬于自然死亡或是因病死亡,喪葬補助金的标準是比較低的,像重慶等地是每人2000元,有的地方時是每人3000元,也有的是1500元。除了喪葬補助金以外,還要注意同時辦理撫恤金,撫恤金才是補助的大頭,一般最高的是按照本人養老金或是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5個月的标準進行補助。

綜上所述,喪葬補助金是屬于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以後死亡的一種待遇,不管是在崗職工還是退休職工,隻要死亡以後都會享受,隻是在崗職工要分為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兩種情況,退休職工基本上都是屬于非因工死亡。因工死亡和非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的标準差别是非常大的,都是到參保地或是退休地的社保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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