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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代碼啟示錄》第五章

(概念篇)第五章:正确的十神定義

當準确無誤地排出了生辰八字,我們将要透過這些信息,根據所掌握的八字套路知識,去了解自己的禀賦與慣性到底蘊藏着什麼秘密。要實現針對性分析,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把八字中的元素先逐一定位,就好象古筮法中的卦象,要先依據五行關系配上相應的“六親”,才能夠探測到具體要針對的事情。而八字分析需要依賴的數據名稱,稱為“十神”。學過六爻筮法的易者,都會明白“六親”産生的原理,就是在原來的“五行”概念基礎上滲進元素“我”,再根據“我”的五行屬性,與其他五行元素的生克對比,來逐一定義各個五行元素的身份,把它們演變成六親的概念。而八字學“十神”的産生也是基于這個原理,先在含有五行的各個八字元素中,滲進“我”這個元素,那八字中哪個元素代表“我”呢?就是日幹,所以日幹又叫“日元”或“日主”,它是代表自身的信息符号,例如某四柱的日幹為丙火,那麼“我”的五行屬性就是火,命主也稱為“火命人”。接着根據“我”的五行屬性,與八字中其他幹支的五行關系對比,逐一套算出該八字的應用符号“十神”。

與筮法不同的是,八字學的締造者,一開始就根據“陰中有陰陽、陽中有陰陽”的易理,又在每一五行之中,再細分出陰陽二體,令原本單一的五行概念,就此裂變成各具寓意的重疊五行概念,并且将這十種概念貼上個性化的标簽,構成了八字學的分析符号“十神”。正因為八字學的基本作用元素,由五行概念變成了十神概念,概念的變化,引發了生克作用上的重組。按原本單純的金木水火土五行概念,每一五行元素即使分裂,但它們自身的性質并沒有改變,所以作用也隻具備單一性,就好象六爻學中地支之間的彼此作用,木的五行雖然分裂成寅木與卯木兩個元素,但對于其他受木影響的五行元素而言,寅木與卯木的性質彼此是雷同的,因此寅木可以生午火、卯木一樣可以生午火。五行之間的影響很籠統也很直接,無非是“生我者益、克我者損、同我者劫、我生者洩、我克者控”。但現在的十神概念,其五行内部再分裂出來的這兩個元素,卻各自具備獨立的個性,甚至彼此的特征概念也存在對立,由此構成的十神生克觀念,已經細化到了實質與表面的問題,演變成為“生我者益與否、克我者損與否、同我者劫與否、我生者洩與否、我克者控與否”的性質,于是在八字學中,籠統的五行生克不再是有效的作用方式,符合“異性相生、同性相克”更有針對性的磁極原理生克,才可以在八字中真正産生奇效。類似籠統概念的“木生火”已經不再适用,隻有更細化的甲木生丁火,異性相生才是真正的相生;同理,同性的相克才算真正的相克,異性的相克實質上并不能算克制,這就是八字學中千年學術怪圈的破題。過去的傳統八字學,由于生克觀念上,依舊遵循籠統的五行生克觀念,導緻對十神彼此溝通的理念一直混淆不清,實際應用受到限制,隻能通過諸如細分喜忌等方法,營造出衆多的從屬理論,來補救概念不清引發的定性模糊,導緻理論體系變得越來越臃腫與複雜。

然而我堅信,創造八字學的古代智者們,早已經看透其中的生克關竅,不然無法解釋,八字學中的“十神”概念及其正偏定位,是基于什麼原理産生的。磁極原理的對位生克概念,可能才是“十神”發明者的最初本意。我們仔細分析過去傳統八字學的“十神”概念,就會發現,其十神的形成模式與定義分為正偏兩大類,正類十神為屬性偏向于利好的元素,偏類十神則代表屬性不穩定的元素,它們分别是:

1、 四柱中五行生日幹的異性元素(陽生陰、陰生陽),稱為“正印”,屬于正類,簡稱“印”。

2、 四柱中五行生日幹的同性元素(陰生陰、陽生陽),稱為“枭神”,屬于偏類,簡稱“枭”。

3、 四柱中五行克日幹的異性元素(陽克陰、陰克陽),稱為“正官”,屬于正類,簡稱“官”。

4、 四柱中五行克日幹的同性元素(陰克陰、陽克陽),稱為“七殺”,屬于偏類,簡稱“殺”。

5、 四柱中與日幹相同的元素(陽見陽、陰見陰),稱為“比肩”,屬于正類,簡稱“比”。

6、 四柱中與日幹五行同、陰陽不同的元素,稱為“劫财”,屬于偏類,簡稱“劫”。

7、 四柱中日幹五行所生的異性元素(陽生陰、陰生陽),稱為“傷官”,屬于偏類,簡稱“傷”。

8、 四柱中日幹五行所生的同性元素(陰生陰、陽生陽),稱為“食神”,屬于正類,簡稱“食”。

9、 四柱中日幹五行所克的異性元素(陽克陰、陰克陽),稱為“正财”,屬于正類,簡稱“才”。

10、四柱中日幹五行所克的同性元素(陽克陽、陰克陰),稱為“偏财”,屬于偏類,簡稱“财”。

之上就是自古流傳下來的八字“十神”概念。其中的正印、正官、比肩、食神、正财叫五正類,為偏向利好的正面元素;枭神、七殺、劫财、傷官、偏财叫五偏類,為偏向利差、或容易出偏的負面元素。古人還認為,生我(日幹)的十神中,生我的正印是實實在在利于我的,而生我的枭神卻是虛妄表面的,實際上并不利于我;同樣道理,克我的十神中,真正克傷我的是七殺、表面克我實際不克我的是正官;我生的十神中,真正洩我精華的是傷官,隻是表面生洩,但實際不洩我元氣的是食神;我克的十神中,我真實可以克控住的是正财,隻是表面克制,我實際上無法把控的是偏财;與我同一五行的十神,能幫扶我的是和我一樣的比肩、與我争奪的是同五行卻異性的劫财。為什麼會這樣呢?“異性相生不相克、同性相克不相生”的磁極式生克總綱,可以揭開其中大部分的謎團:

▲假設日幹為丙火,柱中的乙木就是“正印”。因為彼此異性實際相生,使到“我”能真正受生獲益,故而正印為實在的利好元素,歸類為正面十神。

▲假設日幹為丙火,柱中的甲木就是“枭神”。因為彼此同性實際不相生,“我”不能真正受生獲益,故而枭神屬于虛妄表面、實際的利差元素,歸類為負面十神。

▲假設日幹為丙火,柱中的癸水就是“正官”。因為彼此異性實際不相克,“我”實際上不會受克變衰弱,故而正官為利好元素,歸類為正面十神。

▲假設日幹為丙火,柱中的壬水就是“七殺”。因為彼此同性實際相克,使“我”會受真正被克傷變衰弱,故而七殺為利差元素,歸類為負面十神。

▲假設日幹為丙火,柱中的丙火就是“比肩”。因為彼此同五行又同性,就好象是另一個“我,”成為幫扶的兄弟,故而比肩為利好元素,歸類為正面十神。

▲假設日幹為丙火,柱中的丁火就是“劫财”。因為彼此同五行但異性,就好象是“我”的競争對手一樣,故而劫财為利差元素,歸類為負面十神。

▲假設日幹為丙火,柱中的己土就是“傷官”。因為彼此異性實際相生,使“我”的能量實實在在被生洩掉,故而傷官為利差元素,歸類為負面十神。

▲假設日幹為丙火,柱中的戊土就是“食神”。因為彼此同性實際不相生,“我”的生洩隻是表面,能量沒有真正被揮發,故而食神為利好元素,歸類為正面十神。

到此為止,“十神”的架構與八字生克原理完全吻合,但接下來古代的“正财”、“偏财”定義卻又成為謎團:

▲假設日幹為丙火,柱中的辛金就是所謂的“正财”。因為彼此異性實際不相克,“我”雖然表面克“财”,實際上“我”卻控不住這個“财”,無法控制得住的元素,自然會增大自己的風險,等于我在投入一個自己無法預計的項目,那麼它何以為“正”,成為利好元素歸類到正面十神?

▲假設日幹為丙火,柱中的庚金就是所謂的“偏财”。因為彼此同性實際可以相克,“我”其實可以真正操控住這個“财”,既然财已經完全受控,那對自己來講應該屬于利好才對,為何它竟然歸類到體現負面的偏類十神?

我克者為控制,所以古代把我克的元素,歸類為受自己掌控的人事物,例如妻妾、财産、收入、奴仆等等。既然八字學把所有的五行元素,都細拆為兩個性質各異的獨立體,那麼被自己所克的元素,實質上就有了“可控”與“不可控”的區别。我細翻了不少古論分别對正财與偏财的定義,似乎都是把正财比喻為原配正妻、踏實财運、循規謹慎之類;而偏财則多代表妾婢繼室、風險之财、取巧投機等等,這樣的話,傳統正财、偏财的既定概念,與五行生克的實際原理顯然是相互違背的。另外我也關注到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傳統八字一直把偏财比作是父親,正印比作是母親,理由是兩者元素必定是相合的。但從正類十神代表正面、偏類十神代表負面或不穩定的角度去考究,父母都是養育自己的恩人,應該都屬于利好的正面元素才對啊,把父親定性為“偏”,顯然不符合正偏類定義的邏輯,傳統把偏财定義為父親,更象是一種實踐累積的經驗之談。

面對傳統正偏财定義與易理的錯位,難道傳統定義的“偏财”其實就是“正财”?如果兩者概念反轉過來,“我”克同性者為“正财”,代表實際可控的穩定之财;“我”克異性者為“偏财”,代表實際不可控的欠穩定之财,無論從事實到理論,一切都将是那麼順理成章。我懷疑,古代至今正财與偏财的概念定義,可能不知道在什麼時代被調包了,如果真是這樣,那恐怕要追索到漢唐時期了,因為連宋代徐子平先生的《淵海子平》,對正偏财也是這樣的定位。傳統偏财的簡寫是“财”, 傳統正财簡寫反而是簡化的“才”字,這個明顯有違正統理念的簡寫符号,也着實令人費解,但也不能成為正偏财調包的舉證。而正财與偏财的分析應用畢竟區别不少,為此我翻閱了近代四柱論著,發現不少名家不是将其籠統地混為一談,就是閃爍其詞,例如民國命理學家韋千裡先生,實際案例中就經常把正财與偏财混談混用。這裡頭是否存在什麼難言之隐呢?沒有人會知道答案,也可能學者們暗地裡明白,但誰也不願意冒這删改祖宗定法的“大不諱”罵名。然而長年實踐經曆之後的數據,令我更加深信,古人理念下的正财更應該是“偏财”,而古人定義的所謂偏财,真實身份更應該是“正财”。我發現了不少充分的佐證:

▲凡生意經商緻富之人,其八字大多數是傳統正财(實際上是偏财)顯像,這符合偏财即是不可控财運元素的特征,隻有不可控的财運突出,才會賺得無法預計的财富。

▲凡日幹與傳統正财(實際上是偏财)相合之人,不是喜好穩定發展,而是更喜歡風險投機,甚至有些人沉迷于稽賭好色,可見他們投契的其實是偏财。

▲傳統偏财(實際上是正财)顯露的人,大多數成為企事業單位的打工人士,或以穩定收入穩健事業為主導,如果真是偏财,這些人應該更适合做财運起伏的事,例如生意營商等等。

▲四柱中傳統正财(實際上是偏财)重疊之人,往往身體會比較弱,這正是偏财元素的其中一個明顯特征,因為十神生克原則中,偏财是專門生七殺的元神、也是專門克傷護身正印的忌神,其“偏”就包含了身體健康出偏的寓意。

▲傳統偏财(實際上是正财)重疊的人,不但身體無恙,而且學業中上事業穩健,并不見得出偏在什麼地方。

▲傳統偏财(實際上是正财)代表父親,但父親對每個孩子都是正面作用居多,邏輯上它不應以偏類的負面形象存在。有人說取偏财為父親,因為是偏财與正印必然相合之故。我說,這偏财若稱正财,那就是正财與正印必然相合了,這不更符合父母的夫妻概念、對孩子的正面身份概念嗎?

............................................

所以,之上古人“十神”概念的第9、10兩項,應該将古人的偏财概念定性為“正财”,而古人的正财概念,則應該定性為“偏财”,這才是正确的“十神”概念。由于現代的電腦排盤軟件,基本都按原來的“十神”程式設定,我們也不用另費周折去更改,直接把原來的“财”看作是正财,把原來的“才”看作是偏财就可以了。我們将第9、10兩項更改如下:

9、 四柱中日幹五行所克的異性元素(陽克陰、陰克陽),稱為“偏财”,屬于偏類,簡稱“才”。

10、四柱中日幹五行所克的同性元素(陽克陽、陰克陰),稱為“正财”,屬于正類,簡稱“财”。

清晰了十神各自的生克概念之後,下一步就是為八字中的每一個元素,配上各自的十神身份。天幹層面的十神配套,按照各自天幹對日幹的生克或被生克關系,套上相關聯的十神就可以。之下是日幹對應天幹“十神”的表格索引,以備查詢:

日\幹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比肩 劫财 食神 傷官 正财 偏财 七殺 正官 枭神 正印

乙 劫财 比肩 傷官 食神 偏财 正财 正官 七殺 正印 枭神

丙 枭神 正印 比肩 劫财 食神 傷官 正财 偏财 七殺 正官

丁 正印 枭神 劫财 比肩 傷官 食神 偏财 正财 正官 七殺

戊 七殺 正官 枭神 正印 比肩 劫财 食神 傷官 正财 偏财

己 正官 七殺 正印 枭神 劫财 比肩 傷官 食神 偏财 正财

庚 正财 偏财 七殺 正官 枭神 正印 比肩 劫财 食神 傷官

辛 偏财 正财 正官 七殺 正印 枭神 劫财 比肩 傷官 食神

壬 食神 傷官 正财 偏财 七殺 正官 枭神 正印 比肩 劫财

癸 傷官 食神 偏财 正财 正官 七殺 正印 枭神 劫财 比肩

而八字中,除了天幹層面可以套上十神符号,地支層面也一樣可以套上十神信息,我們很多思維架構需要用到這些十神信息。其套算規則和天幹的十神定位一樣,依然以日幹五行為定位目标,根據各地支對該天幹的五行生克,來定位地支十神。值得一提的是,傳統的理論脈絡對地支十神的定位,完全照搬了天幹的那一套規則,即根據地支的五行與陰陽屬性,與日幹的作用關系來定位十神,例如日幹丙火為陽,地支卯木為陰,陰生陽所以将卯木定位為正印;地支寅木為陽,陽生陽所以将寅木定位為枭神。我卻一直很懷疑這種定位理論基礎的合理性,仔細觀察“萬年曆”就會赫然發現,天幹與地支,其實分别隸屬于各自獨立的循環系統,彼此隻有通過幹支搭配的橋梁,才會真正産生相互影響,例如甲子、丙子、辛醜、己卯等等,這些都是在幹支搭配基礎下,地支對天幹的作用程式。從六十甲子的幹支組合分析,我們知道,天幹與地支能夠溝通的渠道,永遠都是陰性搭配陰性,陽性搭配陽性,例如卯木對丙火,一者陰一者陽,這對幹支永遠也不會勾連到一塊,那就是說,卯木對丙火,永遠隻有木生火的虛象,而沒有實際意義上的相生。真正有實際意義的相生,卻是寅木對丙火,因為彼此可以組成“丙寅”的幹支組合,令地支之木可以生天幹之火。生我者有形有實謂之正印,生我者有形無實謂之枭神,從這個角度分析,對于丙火而言,寅木的正确十神定位應該是正印,卯木的十神定位應該是枭神才對。幹支搭配,是天幹與地支産生彼此作用的關鍵紐帶,也是地支對天幹作用力“形與實”的評判依據。由此我們可以得出地支十神的套算規則:乃同性之間的五行生克。即陰陰相生克,陽陽相生克,陰與陽不存在生克關系。地支層面的十神定義,也是建立在這個生克原則的基礎上:

▲生日幹同性地支為正印,因為生我者有形有實;生日幹異性地支為枭神,因為生我者有形無實。

▲克日幹同性地支為七殺,因為克我者有形有實;克日幹異性地支為正官,因為克我者有形無實。

▲日幹生同性地支為傷官,因為我生者有形有實;日幹生異性地支為食神,因為我生者有形無實。

▲日幹克同性地支為正财,因為我克者有形有實;日幹克異性地支為偏财,因為我克者有形無實。

▲五行相同者,與日幹同性地支為比肩,因為兩者有比肩之實;與日幹異性地支為劫财,因為兩者隻有比肩之形。

明确了地支層面的十神概念之後,地支層面的十神配套,按照各自地支對日幹的生克或被生克關系,依次套上相關聯的十神就行了。之下是日幹對應地支“十神”的表格索引,以備查詢:

日\支 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甲 正印 偏财 比肩 劫财 正财 食神 傷官 偏财 七殺 正官 正财 枭神

乙 枭神 正财 劫财 比肩 偏财 傷官 食神 正财 正官 七殺 偏财 正印

丙 七殺 食神 正印 枭神 傷官 劫财 比肩 食神 正财 偏财 傷官 正官

丁 正官 傷官 枭神 正印 食神 比肩 劫财 傷官 偏财 正财 食神 七殺

戊 正财 劫财 七殺 正官 比肩 枭神 正印 劫财 傷官 食神 比肩 偏财

己 偏财 比肩 正官 七殺 劫财 正印 枭神 比肩 食神 傷官 劫财 正财

庚 傷官 枭神 正财 偏财 正印 正官 七殺 枭神 比肩 劫财 正印 食神

辛 食神 正印 偏财 正财 枭神 七殺 正官 正印 劫财 比肩 枭神 傷官

壬 比肩 正官 傷官 食神 七殺 偏财 正财 正官 正印 枭神 七殺 劫财

癸 劫财 七殺 食神 傷官 正官 正财 偏财 七殺 枭神 正印 正官 比肩

最後我們舉個實例,看看配上了十神之後的八字,是怎樣一種表現格式。舉例一個男性出生于公曆2000年1月1日16時正,其八字是(己卯.丙子.戊午.庚申)。這個八字的日幹是戊土,簡稱“主”。

我們首先為這個八字的天幹配上十神:

▲年幹己土與戊土的關系是同五行不同性,所以己土的十神定位是劫财,簡稱“劫”。

▲月幹丙火是生戊土的五行關系,生我者同性天幹為枭,故丙火十神是枭神,簡稱“枭”。

▲時幹庚金是被戊土生的五行關系,我生者同性天幹為食,故庚金十神是食神,簡稱“食”。

接着我們為地支配上相應的十神:

▲年支卯木是克戊土的五行關系,克我者異性地支為官,故卯木十神是正官,簡稱“官”。

▲月支子水是被戊土克的五行關系,我克者同性地支為财,故子水十神是正财,簡稱“财”。

▲日支午火是生戊土的五行關系,生我者同性地支為印,故午火十神是正印,簡稱“印”。

▲時支申金是被戊土生的五行關系,我生者同性地支為傷,故申金十神是傷官,簡稱“傷”。

最後這個八字帶十神簡稱的顯示格式如下:

劫   枭    主   食

乾造: 己卯  丙子  戊午  庚申  

    官   财    印   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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