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天八卦次序:乾冬父,坤馮母,震長男,坎中男,艮少男,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 後天八卦方位:離為南,坎為北,震為東,兌為西,巽東南,坤西南,乾西北,艮東北。
▲ 四序:寅卯辰為木,巳午未為火,申酉戌為金,亥子醜為水。
▲ 六辰:子寅辰午申戌屬六陽辰,醜卯巳未酉亥屬六陰辰。
▲十二月辟卦:正月孟春泰(地天),二月仲春大壯(雷天),三月季春夬(澤天),四月孟夏乾(天天),五月仲夏姤(天風),六月季夏遁(天山),七月孟秋否(天地),八月仲秋觀(風地),九月季秋剝(山地),十月孟冬坤(地地),十一月仲冬複(地雷),十二月季冬臨(地澤)。
▲ 五行:一為水,二為火,三為木,四為金,五為土。
▲ 五行用事:立春為木,立夏為火,立秋奶金,立冬為水,各旺七十二日,土于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總三百六十日而成一歲。
▲ 五行長生:木生在亥,火生于寅,金生于巳,水生于申,土生在申,寄生于寅。
▲ 六合:子醜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午為日,未為月,午未合為日月合,巳申合水。即月建與月将相合,正月建寅,月将在亥。
▲ 三合:申子辰合水,亥卯未合木,寅午戌合火,巳酉醜合金。三合取生旺暮合局。即水生在申,旺于子,暮于辰。
▲ 五鼠遁:甲己日起甲子,乙庚日起丙子,丙辛日起戊子,丁壬日起庚子,戊癸日起壬子。
▲ 五虎遁:甲己年起丙寅,乙庚年起戊寅,丙辛年起庚寅,丁壬年起壬寅,戊癸年起甲寅。
▲ 五合化氣: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
▲ 納音幹支起數合五行:甲己子午九,乙庚醜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屬四數。金音四九,木音三八,水音五十,火音一六,土音二七。如甲子乙醜四數相加得三十有四,四為金。戊辰己巳其數二十有三,三為木。
▲ 廿四方位:卦四,天幹八,地支十二共為二十四方位。坎方:癸子壬。離方:丙午丁。震方:乙卯甲。兌方:庚酉辛。乾方:戌乾亥。艮方:醜艮寅。巽方:辰巽巳。坤方:未坤申。
▲ 廿四節氣方位:立春在艮,雨水在寅,驚蟄在甲,春分在震,清明在乙,谷雨在辰,立夏在巽,小滿在巳,芒種在丙,夏至在離,小暑在丁,大暑在未,立秋在坤,處暑在申,白露在庚,秋分在兌,寒露在辛,霜降在戌,立冬在乾,小雪在亥,大雪在壬,冬至在坎,小寒在癸,大寒在醜。
▲ 歲德:甲德在甲,乙德在庚,丙德在丙,丁德在壬,戊德在戊,己德在甲,庚德在庚,辛德在丙,壬德在壬,癸德在戊。陽以自德為德,陰以從陽為德。
歲德合:甲年德在己,乙年德在乙,丙年德在辛,丁年德在丁,戊年德在癸,己年德在己,庚年德在乙,辛年德在辛,壬年德在丁,癸年德在癸。歲德屬陽,歲德合屬陰。
▲ 歲幹合:甲年合己,乙年合庚,丙年合辛,丁年合壬,戊年合癸。所理之方可以修造起土,上官嫁娶,遠行參谒。
▲ 歲支德:從太歲向前五位合也,所理之方利以興造,舉動衆務。假如歲在甲子,向前見己巳,甲與己合,則巳為支德。
▲ 太歲:太歲所在之神必不可犯。
▲ 歲破大耗:歲破,太歲所沖之辰也。其地不可興造移徒,嫁娶嫁娶遠行,犯者主損财物及害家長,惟戰伐向之吉。大耗,歲中虛耗之神也。所理之地,不可營造倉庫,納财物,犯之當有寇賊驚恐之事。(歲破大耗為同一星辰,即子年在午。)
▲大将軍:歲之大将也,若國家命将出師,攻城戰陣,則宜背之,凡興造皆不可犯。孟歲(寅申巳亥)以勝光(午),仲歲(子午卯酉)以小吉(未),季歲(辰戌醜未)以傳送(申),加歲支上(下不清)
▲奏書:歲之貴神也。所理之地,宜祭祀求福,營建宮室,修飾垣牆。歲在東方,奏書在東北維。歲在南方,奏書在東南維。歲在西方,奏書在西南維。歲在北方,奏書在西北維。
▲博士:歲之善神也,所居之方利于興修。與奏書對沖,如奏書在艮,博士在坤。
▲力士:歲之惡神也,所居之方不利抵向,犯之令人多瘟疾。歲在東方,力士在東南維;歲在南方,力士在西南維;歲在西方,力士在西北維;歲在北方,力士在東北維。
▲蠶室:歲之兇神也,所理之方不可修動,犯之蠶絲不收。按太歲之四維,一奏書、二博士、三力士、四天蠶室,奏書在太歲右維,與太歲最親近,吉神也;博士與奏書對沖而在太歲之前,亦吉神也。力士武臣也,在太歲之前隅,專掌殺伐,與力士上對沖而居太歲之後隅,後宮之地,後妃之屬也。後宮之事,莫大于親蠶以供郊廟祭祀之服,不可抵向也。
▲蠶官:歲中掌絲之神也,所理之地忌營構宮室,犯之蠶母多病,絲蠶不收。歲在東方居戌;歲在南方居醜;歲在西方居辰;歲在北方居未。
▲蠶命:掌蠶之拿神也,所理之地不可舉動百事,犯之主傷蠶,絲繭不收。歲在北居申;歲在東居亥;歲在南居寅;歲在西方居巳。
▲喪門:歲之兇神也,主死喪哭泣之事。常居歲前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舉,犯之主盜賊遺亡死亡之事。
▲太陰:常居歲後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舉。如子年在戌,寅年在子。
▲吊客:歲之兇神也,主疾病哀泣之事。所理之地不可興造及問病尋醫吊孝送喪。也常居歲後二辰。如子年在戌。
▲群醜:歲在四孟,太陰與大将軍合于四仲,名曰群醜。天地兇殃,必在群醜。
▲官符:歲之兇神也,主官府詞訟之事。所理之方不可興土工,犯之當有獄訟之事。常居歲前四辰。
▲白虎:歲之兇神也。也常居歲前四辰,所居之地,犯之主有服喪之災(其方不可犯)。
▲黃幡:旌旗也,常居三合暮辰,所理之地,不可開門取土、嫁娶、納财、市買及造作。犯之主有損亡。即,寅午戌歲在戌;申子辰年在辰;亥卯未歲在未;巳酉醜歲在醜。
▲豹尾:旌旗之象,常居黃幡對沖之位,所在之方,不可嫁娶、納奴婢、進六畜及興造。犯之破财物、損小口。
▲病符:主災病,常居歲後一辰。
▲死符:歲之兇神也,常居歲前五辰,也叫小耗。所理之方不可運動出入、興販經營及造作,犯之當有遺亡虛驚之事。如寅年,寅旺、卯衰、辰病、巳死、午暮、未絕。與死符同位,餘仿此。
▲劫煞:歲之陰氣也,主有殺害。所理之方,忌興造,犯之有劫盜傷殺之事。寅午戌歲在亥;亥卯未歲在申;申子辰歲在巳;巳酉醜歲在寅。
▲災煞:五行陰氣之位也,常居劫煞前一辰。主災病疾厄之事,所理之方不可抵向營造,犯之者當有疾患。如申子辰年合水局,水絕于巳,故劫煞在巳;胎于午,水與午火相克,故災煞在午。
▲歲煞:陰氣尤毒也,常居四季,歲煞之地不可穿鑿、修營、移徒,犯之者傷子孫六畜。寅午戌歲煞在醜;巳酉醜歲煞在辰;申子辰歲煞在未;亥卯未歲煞在戌。
▲伏兵大禍:歲之五兵也,主兵革刑殺。所理之方,忌出兵行師及修造,犯之主有兵傷刑戮之事。寅午戌歲伏兵在壬,大禍在癸;亥卯未歲伏兵在庚,大禍在辛;申子辰歲伏兵在丙,大禍在丁;巳酉醜歲伏兵在甲,大禍在乙。
▲歲刑:歲刑之地,忌興土動工,犯之多鬥争。巳酉醜金之位,刑在西方;寅午戌火之位,刑在南方;亥卯未木之位,刑在北方;申子辰水之位,刑在東方。所以子刑卯、醜刑戌、寅刑巳、卯刑子、巳刑申、未刑醜、申刑寅、戌刑未、辰午酉亥為自刑也。
▲大煞:歲中刺吏也,主刑傷鬥殺之事。所理之地,忌出軍、營造,犯者主有刑殺。大煞是歲三合五行建旺之辰,子年在子、醜年在酉、寅年在午、卯年在卯、辰年又在子,如申子辰三合為水,水旺于子;巳酉醜三合為金,金旺于酉;餘仿此。
▲飛廉:所理之方不可興土動工、移徒嫁娶,犯之主官府口舌,疾病遺亡。子年在申、醜年在酉、寅年在戌、卯年在巳、辰年在午、巳年在未、午年在寅、未年在卯、申年在辰、酉年在亥、戌年在子、亥年在醜。
▲金神:太白之精,白獸之神,主兵刀喪亂水旱瘟疫。所理之地,忌築城池、建宮室、豎樓閣、廣園林、興工上梁、移徒嫁娶、遠行赴任,若犯幹神(指由年幹五虎遁數至庚辛,所值地支即為幹神),其忌尤甚。甲己年在午未申酉;乙庚之年在辰巳;丙辛之年在子醜寅卯;丁壬之年在寅卯戌亥;戊癸之年在申酉子醜。即以年幹五虎元曆之逢庚辛及納音金之位是也。如甲己之年起丙寅,順行得庚午辛未,又壬申癸酉納音為金,故甲己年午未申酉為金神也。
▲五鬼:子年在辰,逆行十二辰。辰與子,水之精;醜與卯,木之精;未與酉,金之精;午與戌,火之精;寅申巳亥土之精。謂土能生育萬物,四孟為五行長生之辰也,故子年在辰,逆行,自然相合也。
▲破敗五鬼:五鬼者,五行之精氣也。主虛耗之事,所理之方不可興舉。犯者主财物耗散。甲壬年在巽,乙癸年在艮,丙年在坤,丁年在震,戊年在離,己年在坎,庚年在兌,辛年在乾。
▲ 太陰口決:常居歲後二辰,所理之地不可興舉。如子年在戌,寅年在子。
▲ 官符兇神:歲之兇神也,主官府詞訟之事。所理之方不可興土工。常居歲前四辰。
▲ 白虎兇神:歲之兇神也。也常居歲前四辰,所居之地,犯之主有災(其方不可犯)。
▲ 三合黃幡:旌旗也,常居三合暮辰,所理之地,不可開門動土、嫁娶、納财、市買及造作。即,寅午戌歲在戌;申子辰年在辰;亥卯未歲在未;巳酉醜歲在醜。
▲ 劫煞之劫:歲之陰氣也,忌興造。寅午戌歲在亥;亥卯未歲在申;申子辰歲在巳;巳酉醜歲在寅。
▲ 災煞之警:五行陰氣之位,常居劫煞前一辰。之方不可抵向營造。如申子辰年合水局,水絕于巳,故劫煞在巳;胎于午,水與午火相克,故災煞在午。
▲ 歲煞之煞:常居四季,歲煞之地不可修營、移徒。寅午戌歲煞在醜;巳酉醜歲煞在辰;申子辰歲煞在未;亥卯未歲煞在戌。
▲ 歲刑之地:歲刑之地忌興土動工。巳酉醜金之位,刑在西方;寅午戌火之位,刑在南方;亥卯未木之位,刑在北方;申子辰水之位,刑在東方。所以子刑卯、醜刑戌、寅刑巳、卯刑子、巳刑申、未刑醜、申刑寅、戌刑未、辰午酉亥為自刑也。
▲ 大煞之煞:忌營造,犯者主有刑殺。大煞是歲三合五行建旺之辰,子年在子、醜年在酉、寅年在午、卯年在卯、辰年又在子,如申子辰三合為水,水旺于子;巳酉醜三合為金,金旺于酉;餘仿此。
▲ 飛廉之兇:之方不可興土動工、移徒嫁娶。子年在申、醜年在酉、寅年在戌、卯年在巳、辰年在午、巳年在未、午年在寅、未年在卯、申年在辰、酉年在亥、戌年在子、亥年在醜。
▲ 五鬼之忌:子年在辰,逆行十二辰。辰與子,水之精;醜與卯,木之精;未與酉,金之精;午與戌,火之精;寅申巳亥土之精。謂土能生育萬物,四孟為五行長生之辰也,故子年在辰,逆行,自然相合也。
▲ 破敗五鬼:五行之精氣也。主虛耗之事,所理之方不可興舉。犯者主财物耗散。甲壬年在巽,乙癸年在艮,丙年在坤,丁年在震,戊年在離,己年在坎,庚年在兌,辛年在乾。
▲ 建除之神: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從月建日開始為建日。“建”為歲君,為元神,為吉兇總神之主帥,可坐不可向,其在山在方,疊吉星則大吉,疊兇星則大兇。“除”為四利,太陽,小吉。“滿”為土瘟,為四利、喪門,又為天富,小吉。“平”為三台,又為上曲,大吉。“定”為歲三合,為顯星,吉;又為地官符、畜官,次兇。“執”為四利之死符,又為小耗,兇。“破”為歲破,為大耗,大兇。“危”為極富星,為谷将星,為四利龍德,吉。“成”為三合,吉;又為飛廉,又四利白虎,小兇。“收”為四利福德,小吉;又為八座,小兇。“開”為青龍,太陰,為生氣華蓋,上吉;又為四利吊客,小兇。“閉”為病符,兇。平定開危最吉,定除次吉,破大兇。除定執成開為吉,建破平收滿閉兇。
建(兵福、小時、土府):春不東行,是謂伐生,百事不成;夏不南行,是謂伐強,兵卒多殃;秋不西行,是謂伐熟,兵将不複;冬不北行,是謂伐藏,士卒多傷。小時者,郎将之象,其日忌結姻親,開倉庫;
除(吉期、兵寶):吉期者,吉慶之神也,所值之日。
滿(福德、天巫、天狗):福往者,月中福德之神也,其日宜祀神祗,救福願,修宮室,獻封章;天巫者,月中善神也,其日宜合藥請醫,祀鬼神,求福願;天狗者,月中兇神也,其日忌禱祀鬼神,祀求願福。
平(陽月天罡、陰月河魁、死神):天罡河魁者,月中兇神也,百事宜避;死神者,月中兇神也,忌請醫服藥,出師征伐,種植樹木,進人納畜。
定(時陰、官符、死氣):時陰者,月中陰神也,陰神主事,機密不測,宜運謀算畫計策,睦子孫會親友。官符者,其日忌拜官視事,上表章,陳詞訟。死氣者,無氣之辰也,忌戰鬥征伐,療病求醫,安置産室,經營栽植。
執(支德、小耗):支德者,地支帶德也,宜修造作垣。小耗者,小損也。
破(大耗):破,月建所沖之日。大耗者,月中虛耗之神,忌營庫藏出财物,遠經求,取債負。
成(天醫、天喜):天醫者,天之巫醫,能使萬物死而複生,損而複益,宜請藥避病,尋巫禱祀。天喜者,日辰與月建相合為天喜。
收(陽日河魁、陰日天罡):見平日。
開(時陽、生氣):時陽者,月中陽神也,所值之日,宜叙婚姻,行宴樂。生氣者,極富之神也,宜修作城壘,開道溝渠,起工修營,養育群蓄,種莳。
閉(血支):血支,忌針刺出血。
▲月建:月建者,陽建之神也,所理之方,戰鬥攻伐宜背之,不可抵向;所值之日,宜封建視事,不能興造土功,結親禮。
▲月厭(地火):月厭者,陰建之辰也,所理之方,可以禳災祈福避病,所值之日,忌遠行歸家,移徒婚姻。正月在戌,逆行十二辰。
▲厭對(六儀、招搖):厭對者,月厭沖之辰也,忌嫁娶,乘船渡水。正月起辰,逆行十二辰。六儀者,月中正禮儀之神也,月厭主暗昧,六儀與之敵沖,宜牧養、生财、栽植、結親納禮、視事臨官。
▲陰陽不将:月建為陽建,正月起寅,順行十二辰,月厭為陰建,正月起戌,逆行十二辰。
正月:辛亥、辛醜、辛卯、庚子、庚寅、己亥、己醜、己卯、丁亥、丁醜、丁卯、丙子、丙寅。
二月:庚戌、庚子、庚寅、己亥、己醜、丁亥、丁醜、丙戌、丙子、丙寅、乙亥、乙醜。
三月:己酉、己亥、己醜、丁酉、丁亥、丁醜、丙戌、丙子、乙亥、乙醜、甲戌、甲子。
四月:丁酉、丁亥、丙申、丙戌、丙子、乙酉、乙亥、甲申、甲戌、甲子、戊申、戍戌、戊子。
五月:丙申、丙戌、乙未、乙酉、乙亥、甲申、甲戌、戊申、戊戌、癸未、癸酉、癸亥。
六月:乙未、乙酉、甲午、甲申、甲戌、戊午、戊戌、癸未、癸酉、壬午、壬申、壬戌。
七月:乙巳、乙未、乙酉、甲午、甲申、戊午、戊申、癸巳、癸未、癸酉、壬午、壬申。
八月:甲辰、甲午、甲申、戊辰、戊午、戊申、癸巳、癸未、壬辰、壬午、壬申、辛巳、辛未、庚辰、庚午。
九月:甲子、庚午壬午戊午癸巳辛巳辛未癸未辛卯己卯癸卯丙午乙卯
十月:癸卯、癸巳、壬寅、壬辰、壬午、辛卯、辛巳、庚寅、庚辰、庚午、己卯、己巳。
十一:壬寅、壬辰、辛醜、辛卯、辛巳、庚寅、庚辰、己醜、己卯、己巳、丁醜、丁卯、丁巳。
十二:辛醜、辛卯、庚子、庚寅、庚辰、己醜、己卯、丁醜、丁卯、丙子、丙寅、丙辰。
▲陰陽大會:正月大會甲戌,二月乙酉,五月丙午,六月丁巳,七月庚辰,八月辛卯,十一月壬子,十二月癸亥。上吉之日。
▲陰陽小會:二月己酉,三月戊辰,四月己巳,五月戊午,八月己卯,九月戊戌,十月己亥,十一月戊子。上吉之日。
▲陽錯:正月甲寅之日,申為陽錯(與甲寅沖),二月乙卯之日,酉為陽錯(與乙卯沖),三月甲辰之日,戌為陽錯,餘仿此。
▲陰錯:正月陰建于戌,近于庚,庚戌之日月宿在辰為陰錯,二月陰建于酉,近于辛,辛酉之日月宿在卯為陰錯,三月陰建在申,近于庚,庚申之日月宿在寅為陰錯,餘類此。
▲陰陽俱錯:五月、十一月陰陽二氣同建一辰,則以所建之支,配所近之幹共為一日,月宿居月建所沖之辰,為陰陽俱錯。五月陰陽二建合于午,近于丙,配為丙午,月宿在子為陰陽俱錯;十一月配壬子,月宿在午,為陰陽俱錯。
▲以下幾日,雖遇天德、月德、玉堂、生氣、黃道吉星值日也不可用,陰陽不足之辰也。忌興造、嫁娶、上官赴任、入宅遷移、出行、交易、合藥問病,百事不宜。
行狠:三月甲申日、四月乙未、九月庚寅、十月辛醜。
了戾:三月丙申、四月丁未、九月壬寅、十月癸醜。
孤服:三月戊申、庚申、壬申;四月己未、辛未、癸未;九月甲寅、丙寅、戊寅;十月乙醜、丁醜、己醜。
單陰:三月戊辰。
純陰:十月己亥。
孤陽:九月戊戌。
歲薄:四月丙午、戊午;十月壬子、戊子。
逐陣:六月丙午、戊午;十二月壬子、戊子。
陰陽交破:四月癸亥,十月丁巳。
陰陽擊沖:五月壬子,十一月丙午。
陽破陰沖:六月癸醜,十二月丁未。
陰位:三月庚辰,九月甲戌。
陰道沖陽:二月己卯,八月己酉。
三陰:正月辛酉,七月乙卯。
陽錯:正月甲寅,二月乙卯,三月甲辰,四月丁巳、己巳,六月丁未、己未,七月庚申,八月辛酉,九月庚戌,十月癸亥,十二月癸醜。
陰錯:正月庚戌,二月辛酉,三月庚申,四月丁未、己未,六月丁巳、己巳,七月甲辰,八月乙卯,九月甲寅,十月癸醜,十二月癸亥。
陰陽俱錯:五月丙午,十一月壬子。
絕陰:四月戊辰。
絕陽:十月戊戌。
▲天道天德:天道者,天之元陽順理之方也,其地宜興舉衆務,向之上吉。正、九月在南方,二月在西南,三、七月在北方,四、十二在西方,五月在西北方,六、十月在東方,八月在東北,十一月在東南。天德者,天之福德也,所值之日,可興土功營宮室。正月丁,二月坤,三月壬,四月辛,五月乾,六月申,七月癸,八月艮,九月丙,十月乙,十一月巽,十二月庚。
▲月德:月中德神,其方位上三合五行的陽幹而定,如寅午戌三合為火局,即以丙為正五九月之德(陽幹為德),月德之方宜修營,其日利上官宴樂。
▲天德合:天德合者合德之神也,所理之方宜營構宮室,修築城垣,所值之日,宜覃恩肆赦,命将出師,禱祀山川,祈請福願。正月壬,三月丁,四月丙,六月己,七月戊,九月辛,十月庚,十二月乙。四仲之月天德居四維,故無合也。
▲月德合:月德合者,五行之精符會為合也,所理之地衆惡皆消,所值之日百福并集,利出師命将,上冊受封,祠祀星辰,營建宮室。正、五、九在辛,二、六、十在己,三、七、十一在丁,四、八、十二在乙。
▲月空:寅午戌月壬,亥卯未月庚,申子辰月丙,巳酉醜月申。所理之日宜設籌謀陳計策。
▲天恩:甲子至戊辰五天,己卯至癸未五天,己酉至癸醜五天,共一十五天為天恩大吉日。
▲天赦: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
▲天願:月中善神也,所值之日宜嫁娶、納财、敦睦親族。正月甲午,二月甲戌,三月乙酉,四月丙子,五月丁醜,六月戊午,七月甲寅,八月丙辰,九月辛卯,十月戊辰,十一月甲子,十二月癸未。
▲母倉:生我者為母,積藏者為倉。春亥子,夏寅卯,秋辰戌醜未,冬申酉,土王後巳午。其日宜養育群畜,栽植種莳。
▲月恩:陽建所生之幹也。正月丙,二月丁,三月庚,四月己,五月戊,六月辛,七月壬,八月癸,九月庚,十月乙,十一月甲,十二月亥。宜營造、婚姻、移徒、祭祀、上官、納财。
▲四相:四時王相之辰也,其日宜修營起工,養育生财,栽植種莳,移徒遠行。春丙丁,夏戊己,秋壬癸,冬甲乙。(母生子也,春木生火)
▲四時:四時天德者,四序中德神也。宜慶賜宴樂,拜官賞賀。春午,夏辰,秋子,冬寅。
▲王官守相民日:月内視事之神,宜命将登壇,襲爵受封,上官赴任,臨政清民。王日:春寅,夏巳,秋申,冬亥。官日:春卯,夏午,秋酉,冬子。守日:春酉,夏子,秋卯,冬午。相日:春巳,夏申,秋亥,冬寅。民日:春午,夏酉,秋子,冬卯。
▲四擊:春戌,夏醜,秋辰,冬未。忌軍事。
▲九空:月内殺神也,其日忌修造倉庫,出入貨财。九空者,暮庫破散之辰也,庫破則空,沖則散。如寅午戌月,火庫在戌,辰能沖散也。亥卯未月,木庫在未,醜能沖散也。申子辰月,水暮在辰,戌能沖散也。巳酉醜月,金暮在醜,未能沖散也。
▲五暮:五暮者,四旺之暮辰也,其日忌營造起土,嫁娶,出軍。正二月乙未,四五月丙戌,七八月辛醜,十月十一月壬辰,四季月戊辰。
▲四耗、四廢、四忌、四窮(八龍、七鳥、九虎、六蛇):四耗,幹支皆休氣也,忌會親姻,坐師,開倉庫,施債負。春壬子,夏乙卯,秋戊午,冬辛酉。四廢,春庚申辛酉,夏壬子癸亥,秋甲寅乙卯,冬丙午丁巳。四忌,春甲子,夏丙子,秋庚子,冬壬子。四窮:春乙亥,夏丁亥,秋辛亥,冬癸亥。
▲九坎(九焦):月中雜種也,其日忌乘船渡水,修堤防,築垣牆,苫蓋屋舍。坎為險、陷,與九焦同。正月在辰,逆行四季;五月在卯,逆行四仲;九月在寅,逆行四孟。月中兇神。
▲五虛:四時絕辰也,其日忌開倉庫,營種莳,出财寶,施債負。春巳酉醜,夏申子辰,秋亥卯未,冬寅午戌。四時逢絕之辰。
▲八風(觸水龍):忌乘船渡水涉江河。春丁醜己酉,夏甲申甲辰,秋辛未丁未,冬甲戌甲寅。
▲寶義制專伐日:子生母早曰義,母生子曰寶,子母相得曰專,母勝子曰制,子勝母曰困,寶日者幹生子也,義日者支生幹也,制日者幹克子也,其日利行軍;伐日者支克幹也,其日忌攻讨征伐出軍掠地;專日者幹支五行相同也,其日忌出軍。
▲八專:忌出軍嫁娶,丁未、己未、庚申、甲寅、癸醜,此五日。
▲無祿:甲辰、乙巳、庚辰、辛巳、丙申、戊戌、丁亥、己醜、壬申、癸亥,此十日祿皆落空。又曰十惡大敗日。
▲重日(五合、五離、除神):重日者巳亥二日也,忌為兇事者,恐重犯也;利為吉事者,宜再見也。五合者月内良辰也,宜結婚、會親友、立卷交易,寅卯日也。五離者,月中離神也,忌結婚姻、會親友、作交關、立契券;申酉日是也。申酉日也為除神。
▲解神:月中善神也,宜上詞章雪冤枉。正二月申,三四月戌,五六月子,七八月寅,九十月辰,十一十二午。
▲複日:忌為兇事,利為吉事,正七月甲庚,二八月乙辛,四十月丙壬,五十一月丁癸,三九六十二戊己。
▲鳴犬日(鳴吠對日):鳴犬者五性安葬之辰,用之者得金雞鳴,玉犬吠,上下相呼,亡靈安穩,子孫富昌,庚午、壬申、癸酉、壬午、甲申、乙酉、庚寅、丙申、丁酉、壬寅、丙午、己酉、庚申、辛酉是也。鳴吠對日者,用之破土斬草也,丙寅、丁卯、丙子、辛卯、甲午、庚子、癸卯、壬子、甲寅、乙卯是也。
▲三合:寅午戌火之三合,巳酉醜金之三合,申子辰水之三合,亥卯未木之三合。其日宜結為親友,和合交易,修造起工,立木上梁。
▲臨日:上臨下之義,其日忌臨民訴訟。正月午,二月亥,三月申,四月醜,五月配,六月卯,七月子,八月巳,九月寅,十月未,十一月辰,十二月酉。
▲驿馬(天後):其日宜封贈官爵,诏命公卿,遠行赴任,移徒遷居。天後者月中福神也,與驿馬同位,宜求醫療病,祈福祀神。寅午戌火也,病于申,中有庚為妻,戊為子,故以申為馬;申子辰水也,病于寅,中有丙為妻,甲為子;亥卯未木也,病于巳,中有戊為妻,丙為子;巳酉醜金也,病于亥,中有申為妻,壬為子。
▲劫煞:劫害之神也,忌臨官視事,納禮成親,戰伐行軍,出入興販。正月起亥,逆行四孟。按月劫煞與歲劫煞同。
▲災煞(天獄、天火):參見前。
▲月刑:參見歲刑。
▲月害:陽建所害之辰也,忌攻城野戰,牧養群畜,結會親姻,請巫醫,納奴婢。正月起巳,逆行十二辰。
▲大時(大敗、鹹池):月建三合五行沐浴之辰也,是最兇之辰。正月起卯,逆行四仲。
▲遊禍:月中惡神也,忌服藥請醫,祝神緻祭。正月起巳,逆行四孟。三合五行臨官之辰。
▲天吏(緻死):月中兇神也,忌臨官赴任,遠行詞訟。正月起酉,逆行四仲。三合五行死氣之位。
▲六合(無翹):其日宜會賓客,結婚姻,立存券,合交易。正月在亥,逆行十二辰。
▲兵吉:月内用兵之吉辰也,正月子醜寅卯,二月亥子醜寅,三月戌亥子醜,四月酉戌亥子,五月申酉戌亥,六月未申酉戌,七月午未申酉,八月巳午未申,九月辰巳午未,十月卯辰巳午,十一月寅卯辰巳,十二月醜寅卯辰。
▲五富:富盛之神也,宜興舉運動,估市經求。三合長生之六合也。正月在亥,二月在寅。
▲天倉:天庫之神也,宜修倉庫,納财、牧養。正月起寅,逆行十二辰。居太陽後四辰。
▲天賊:月中盜神,忌運行。正月在醜,逆行十二辰。居天倉後辰。
▲要安:月中吉神,宜安撫邊境,修葺城隍。正月寅,二月申,三月卯,四月酉,五月辰,六月戌,七月巳,八月亥,九月午,十月子,十一月未,十二月醜。
▲玉宇:月中貴神,宜修宮阙,繕亭台,結婚姻,會賓客。正月卯,二月酉,三月辰,四月戌,五月巳,六月亥,七月午,八月子,九月未,十月醜,十一月申,十二月寅。
▲金堂:月中善神,宜營建宮室,興造修作。正月辰,二月戌,三月巳,四月亥,五月午,六月子,七月未,八月醜,九月申,十月寅,十一月酉,十二月卯。
▲敬安:恭順之神,宜睦親族,叙尊卑,納禮儀,行慶賜。正月未,二月醜,三月申,四月寅,五月酉。六月卯,七月戌,八月辰,九月亥,十月巳,十一月子,十二月午。
▲普護:宜祭祀祝禱祠,尋醫避病。正月申,二月寅,三月酉,四月卯,五月戌,六月辰,七月亥,八月巳,九月子,十月午,十一月醜,十二月未。
▲福生:福神,宜祈福求恩,祀神緻祭。正月酉,二月卯,三月戌,四月辰,五月亥,六月巳,七月子,八月午,九月醜,十月未,十一月寅,十二月申。
▲聖心:福神,宜上表章,行恩澤,營百事。正月亥,二月巳,三月子,四月午,五月醜,六月未,七月寅,八月申,九月卯,十月酉,十一月辰,十二月戌。
▲益後:福神,宜造宅舍,築垣牆,行嫁娶,安産室。正月子,二月午,三月醜,四月未,五月寅,六月申,七月卯,八月酉,九月辰,十月戌,十一月巳,十二月亥。
▲續世(血忌):善神,宜結婚姻,睦親族,祀神祗,求嗣續。正月醜,二月未,三月寅,四月申,五月卯,六月酉,七月辰,八月戌,九月巳,十月亥,十一月午,十二月子。
▲陽德:德神,宜交易開市,結親姻。正月起戌,順行六陽辰。正月戌,二月子,三月寅,四月辰,五月午,六月申,七月戌,八月子,九月寅,十月辰,十一月午,十二月申。
▲陰德:宜施陰骘,行惠愛,雪冤枉,舉正直。正月起酉,逆行六陰辰。二月未,三月巳,四月卯,五月醜,六月亥,七月酉,八月未,九月己,十月卯,十一月醜,十二月亥。
▲天馬:天之驿騎也,宜拜公卿,擇賢良,布政事,遠行出征。正月起午,順行六陽辰。
▲兵禁:忌出師振旅,閱武教戰。正月起寅,逆行六陽辰。二月子,三月戌,四月申,五月午,六月辰,七月寅,八月子,九月戌,十月申,十一月午,十二月辰。
▲地囊:正月庚子庚午,二月癸未癸醜,三月甲子甲寅,四月己卯己醜,五月戊辰戊午,六月癸未癸巳,七月丙寅丙申,八月丁卯丁巳,九月戊辰戊子,十月庚戌庚子,十一月辛未辛酉,十二月乙酉乙未。
▲土符:土神,忌破土穿井,開渠築牆。正月醜,二月巳,三月酉,四月寅,五月午,六月戌,七月卯,八月未,九月亥,十月辰,十一月申,十二月子。
▲大煞:月中廉察也,忌出軍征讨,嫁娶、納财、豎柱上梁、移徒、置室。正月戌,二月巳,三月午,四月未,五月寅,六月卯,七月辰,八月亥,九月子,十月醜,十一月申,十二月酉。
▲歸忌:兇神,忌遠行歸家,移徒娶婦。孟月醜,仲月寅,季月子。
▲往亡:往者去也,亡者無也,忌拜官上任,遠行歸家,嫁娶尋醫。正月在寅,二月在巳,三月在申,四月在亥,五月在卯,六月在午,七月在酉,八月在子,九月在辰,十月在未,十一月在戌,十二月在醜。
▲氣往亡:立春後七日,驚蟄後十四日,清明後二十一日,立夏後八日,芒種後十六日,小暑後二十四日,立秋後九日,白露後十八日,寒露後二十七日,立冬後十日,大雪後二十日,小寒後三十日。
▲上朔:忌宴會,嫁娶,遠行,上官。
▲月忌日:初五、十四、二十三,凡事避之。
▲天乙貴人:甲日陽貴未、陰貴醜;乙日陽貴申、陰貴子;丙日陽貴酉、陰貴亥;丁日陽貴亥、陰貴酉;戊日陽貴醜、陰貴未;己日陽貴子、陰貴申;庚日陽貴醜、陰貴未;辛日陽貴寅、陰貴午;壬日陽貴卯、陰貴巳;癸日陽貴巳、陰貴卯。上吉。
▲天官貴人:日随幹官星,酉中有辛,甲之官星。甲日在酉,乙日在申,丙日在子,丁日在亥,戊日在卯,己日在寅,庚日在午,辛日在巳,壬日在醜、未,癸日在辰、戌。
▲福星貴人:日幹生時幹,曰福星貴人。甲日寅時,乙日醜、亥時,丙日戌、子時,丁日酉時,戊日申時,己日未時,庚日午時,辛日巳時,壬日辰時,癸日卯時。
▲喜神:甲己日艮方寅時,乙庚日乾方戌時,丙辛日坤方申時,丁壬日離方午時,戊癸日巽方辰時。
▲八祿:本日之祿位也,如甲祿在寅。
▲四大吉時(四煞沒時):正四七十四孟月,用甲丙庚壬時;二五八十一四仲月,用艮巽坤乾時;三六九十二四季月,用癸乙丁辛時。
▲五不遇時:時幹克日幹也,如甲日庚時,乙日辛時。凡事不用。
▲截路空亡:甲己日申酉時,乙庚日午未時,丙辛日辰巳時,丁壬日寅卯時,戊癸日子醜戌亥時。
▲歲祿:歲幹臨官之地。
▲飛天祿、飛天馬:馬到山頭人富貴,祿到山頭旺子孫,若逢祿馬一同到,千祥百福自骈臻。
▲天官符:忌修方,申子辰年屬水,水臨官在亥,故亥為天官符;巳酉醜屬金,金臨官在申,故申為天官符;寅午戌屬火,火臨官在巳,故巳為天官符;亥卯未屬木,木臨官在寅,故寅為天官符。
▲地官符:忌修方,歲前五位為地官符。
▲打頭火:忌修方,寅午戌在午,亥卯未在卯,申子辰在子,巳酉醜在酉。即三合旺方。
▲小月建(小兒煞):忌修方。
●祭祀:
宜: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天赦、天恩、四相、時德、天巫、開日、普護、福生、聖心、益後、續世。
忌:天狗、寅日。
●祈福:
宜:與祭祀同。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厭、大時、遊禍、天吏、四廢。
●求嗣:
宜: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四相、時德、開日、益後、續世。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劫煞、災煞、月煞、刑、月害、月厭、大時、遊禍、天吏、四廢。
●入學:
宜:成日、開日。
忌:無。
●上官赴任:
宜:天德、月德、天德合、月德合、天赦、天願、天恩、四相、時德、王日、官日、守日、相日、臨日、建日、吉期、天喜、開日。
忌:月破、平日、收日、滿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厭、大時、天吏、四廢、五暮、往亡。
●結婚姻: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四相、時德、民日、三合、天喜、六合、五合。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滿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厭、大時、天吏、四廢、四忌、四窮、五暮、五離、八專。
●嫁娶: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三合、天喜、六合、不将。
忌: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害、月厭、厭對、大時、天吏、四廢、四忌、四窮、五暮、往亡、八專、亥日。
●搬移: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四相、時德、民日、驿馬、天馬、成日、開日。
忌: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厭、大時、天吏、四廢、五暮、歸忌、往亡。
●興造動土(修造民):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四相、時德、三合、開日。
忌:月建、土符、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厭、大時、天吏、四廢、五暮、土符、地囊、土王用事後。
●豎柱上梁: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月恩、四相、時德、三合、開日。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閉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厭、大時、天吏、四廢、五暮。
●安葬:
宜:天德、天德合、月德、月德合、天赦、天願、六合、鳴吠。
忌:月建、月破、平日、收日、劫煞、災煞、月煞、月刑、月厭、月害、四廢、四忌、四窮、五暮、複日、重日。
●年神總論:
1、由本年天幹起例者:歲德、歲德合、歲祿馬、貴人,山方皆吉,能制諸兇煞;歲幹化氣克坐山化氣為正陰符,兇;帶卦者為傍陰符,亦兇;傍陰符有吉星制,或年月吉,則不妨。
2、由三合五行起例者:三煞大兇,伏兵大禍夾三伊亦兇,三煞止忌單修,先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之無害,惟歲煞不可犯;伏兵亦兇;大禍與吉星會,不為害,與兇煞會兇;臨官為天官符,忌單修;若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之無害;月家飛宮同到,小兇;地官符于吉星起手,連及修之無害;單修兇,或用太陽紫白命貴祿馬制,吉;帝旺為金匮星,吉;又為打頭火,主火燭,兇;若疊太歲尤兇;打頭火大忌不可犯;或年燭火、月遊火、月家丙丁火,但有一火會合,其火即發;如月日得一白水星到,方有氣或有壬癸水星到,能壓制不妨。
3、由本年十二建星起例者:建星,子年子上起建,醜為除。建為歲君、為元神,為吉兇衆神之主,可坐不可向;疊吉星大吉,疊兇星大兇;除為四利太陽,小吉;滿為土溫,為四利喪門,兇,又為天富,小吉;平為三台,又為土曲,又為四利太陰,大吉;定為歲三合,為顯星,吉,又為地官符,為畜官,次兇;執為四利死符,又為小耗,兇;破為歲破,又為大耗,大兇;危為極富星,為谷将星,為四利龍德,吉;成為三合,為天喜,吉,又為飛廉,又為四利白虎,小兇;收為四利福德,小吉;開為青龍、太陰,為生氣華蓋,又為官國星,上吉,又為四利吊客,小兇;閉為病符,兇。平成開危最吉,定除次吉,破大兇,建可吉可兇。
4、由本年五虎遁起例者:五虎遁幹,戊己為都天,丙丁為燭火,庚辛為天金神。
5、由本年納音起例者:本年納音克坐山暮上納音,為年克山家,兇;屬金者為地金神,次兇。
6、由四方起例者:奏書、博士吉;蠶室、力士小兇;有吉星可用;大将軍有吉星制,年月利主吉,年月不利主兇;又忌與太陰會,尤兇。
7、由納卦起例者:太歲天幹納在何卦,其沖破對卦,名曰破敗五鬼,忌修方,吉不多忌。
8、由羊刃起例者:本年祿前一位為羊刃(帝旺位),對沖為飛刃,名李廣箭,兇;然性八幹山有之,忌坐山,不忌方與向;乾坤艮巽山無祿亦無刃。
●月吉神總論:
天德方,即天道方;月德方,即三合月宮旺之間,大吉;天德合月德方次吉;此四德到方,大能制此方之煞,并歲德、歲德合共名六德,俱起天幹,不走地支,不能制地支方煞也。
月金匮方吉,即三合月分之旺方也,修之發丁,修年金匮不如修月金匮,比月德後一步,後與月德同。
月天赦方吉,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此天赦也。此方修造,可制官符等煞。
●月兇神總論:
月破山方皆兇,坐山尤兇,造葬皆不可犯。
月陰府山兇,月天幹克坐山所納之甲為正陰府,帶卦者為傍陰府。
月克山家兇,月之納音克山暮音也,以年日納音制之,大月建乃月家土煞,占山占向占方占中宮皆兇,動土尤兇,吉不能制。
小月建占方兇,占山占向亦兇,忌修,不忌葬。
月家打頭火小兇,與丙丁火并,不可修造,用一白壬癸制之,月遊火不足忌。
飛宮天地官符小兇,有吉星可用。
● 制煞要法:
坐三煞向太歲,此不能制也,不可犯也。三煞在方在向,及陰府在山,此可制而不易制也,不可輕也。其餘紛紛神煞,中煞制之,小煞不必制,有吉星同到自能壓伏。除太歲在山在方,宜合不宜沖,灸退在山在方,宜補不宜克,此外則四法而已。幹犯幹制,如陰府天金神,皆以幹制幹。支犯支制,如地官符之類,擇其死月死日修之可也。納音犯納音制,如年克地金神,以納音制之可也。
太陽三奇能降諸煞,紫白竅馬能制地官符在将軍以下諸煞,祿制空亡,貴人降諸煞,以本命飛到者最為上,太歲飛到者次之,同到者尤吉。
制煞之法,宜用四柱克之,而不宜沖,克之則伏,沖之則起,而反為祝。除太歲陰府在山不宜克外,其餘諸煞,如三煞、官符、大将軍、伏兵大禍等項,在坐則重而難制,在向在方則輕而可降。
方上有煞可制者,先從吉方起手,連及修作,又從吉方住手,亦佳。
兇方怕疊太歲,怕太歲對沖,怕太歲三合,其方則皆大兇。次之怕月建相疊,相沖相合則亦為禍,不然不甚為禍也。蓋歲君與月建之力極大,吉星必藉其力方能作福,兇星必藉其力方能作禍。吉星宜動,不修動,決不作福。兇方宜靜,不修動,亦不作禍。惟年納音所克之方,雖兇亦無害,已為太歲所制故也。
歲君月建沖破吉方則不吉,無力敵也。若沖破兇方則又兇,蓋煞如虎如火,合之固起,沖之亦起。惟浮天空亡占向,可以八字沖之。
太歲可坐不可向,三煞可向不可坐,不易之論也。
凡制神煞,先令其星失時無氣,更泊死絕休廢之鄉,得祿馬貴人當旺之令修之,化煞為權,較之克之,尤穩。恐壓服太過,或遇沖合,反為禍也。
若要貴,修太歲。若要發,修三煞。要大興,修火星。要小興,修金星。要發富,修官符。救冷退,修灸退。
三煞連占一方,其力極大,制之得法,自然發福,然此煞最兇,制不得法,必至為禍,修主孱弱,亦難駕馭,不可輕試。
火星乃三合旺方,即打頭火也,克而修之,旺氣發越,大發人丁,故曰大興。
火克金神則為财,以丙丁奇制之,則旺田産,故曰小興。地官符為歲三合,修之得法,亦主旺财,故曰發富。
三合死方為退灸,以月日旺相輔之,則無氣而有氣也。故曰救冷退。
制煞全看月令,必本煞衰月,制神旺月乃可。惟太歲灸退另論。若諸煞聚會,或與太歲同宮,則不可制,勿犯可也。
凡制兇神,宜酌其輕重,不可用煞之生旺。如煞屬木,忌春令和亥卯未日,如用午字則木煞死,用申字則木煞絕。餘類推。
▲ 四柱法:年為君,故四柱切忌沖動太歲。月為相,當旺一時,故扶龍山相主命,必擇龍山主命旺相之月,而制煞修方必擇煞神休囚之月。日為有司,君相之德賴以承宣,故日之吉兇較年月尤切。用日之法,又以日幹為君,日支為臣,幹重而支輕。日幹必要旺相,切忌休囚,總看月令以辨衰旺。如寅卯月遇甲乙日為旺,丙丁日為相,皆吉。
▲ 四柱最忌地支相沖,大兇。沖龍沖山沖主命亦大兇。天幹克龍山兇,惟辰戌醜未為四庫,自沖可,沖山亦可,沖主命則兇。
▲用日法:日貴旺相得令,忌休囚無氣,而日幹尤重。日之吉兇,全看衰旺,日之衰旺,全看月令。當令者旺,受生者相,皆大吉。克月令者囚,受克于月令者死,皆兇。日生月者休,亦不會吉。故母倉非上吉日。如寅卯月,甲乙寅卯為旺,丙丁巳午為相。日幹休囚,四柱又無印绶比肩,貧賤夭折之課,切忌勿用。
▲日幹為君,支為臣,與月令同氣,或與月三合,或月建相生,及天德、歲德、月德為上吉,三德合日,天恩、天赦日為次吉。
▲忌天吏日,寅午戌月忌酉日,亥卯未月忌午日,申子辰月忌卯日,巳酉醜月忌子日。即三合死地也,亦主退氣,不緻傷人。
▲破日大兇,與月相沖,日沖歲亦大兇。
▲正四廢大兇,支幹俱無氣也;傍四廢亦兇,或支或幹無氣也。傍四廢吉多可用。
▲荒蕪日次兇,與四廢大同小異,亦是休囚失令之日。春巳酉醜,夏申子辰,秋亥卯未,冬寅午戌。
▲四廢、荒蕪相兼日尤兇。春酉,夏子,秋卯,冬午。
▲建、破、平、收,俗之所忌,然破日最兇,必不可犯。建日吉多可用,平日甚吉,收日吉多無妨。
▲凡辰戌醜未月修作中宮,決不可用戊己日,蓋中宮與四季月皆屬土,再見土日,必不吉。
▲用時法:時者,日之用也,全在幫護日辰,或與日支幹比和,或與日支三合六合皆吉。時家吉兇神,不必盡拘,惟貴人祿馬為吉。如甲戊庚日,以醜未時為貴人,甲日祿到寅時,子辰日馬到寅時是也。
▲時沖月令太歲皆兇,大事則忌,小事可勿論。
▲時破大兇,日支沖時支也,如子日午時之類。
▲時刑次兇,日子刑時支也,如子日卯時之類。
▲五不遇時次兇,時幹克日幹也,如甲日庚午時之類。
▲旬中空亡、截路空亡忌出行,不忌葬事。
▲時建吉,與日比和也。
▲孟月甲丙庚壬時,仲月艮巽坤乾時,季月乙辛丁卯時,謂之四大吉,又為神藏煞沒。
▲日幹不旺,用祿時則旺,如甲日寅時。
▲百忌日:甲不開倉、乙不栽植、丙不修竈、丁不剃頭、戊不受田、己不破券、庚不經絡、辛不合醬、壬不決水、癸不詞訴。子不問蔔、醜不冠帶、寅不祭祀、卯不穿井、辰不哭泣、巳不遠行、午不苫蓋、未不服藥、申不安床、酉不會客、戌不乞狗(食狗)、亥不嫁娶。
▲上吉日:辛未、壬申、癸酉、己卯、壬午、甲申、壬寅、甲辰、丙午、己酉、庚戌、丙辰、己未、庚申、辛酉,此十五日。
▲七聖日: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醜、庚辰、辛巳、甲申、乙酉、戊子、己醜、庚寅、辛卯、甲午、乙未、戊戌、己亥、壬寅、癸卯、甲辰、乙巳、戊申、己酉、庚戌、壬子、癸醜、甲寅、乙卯、戊午、己未、庚申、辛酉,此三十七日。七聖者,黃帝、元女、文王、周公、孔子、天老、董仲舒。
▲紅沙:孟月酉,仲月巳,季月醜。忌嫁娶。
▲天狗:
天狗頭(小姑無子)春酉、夏午、秋卯、冬子;
天狗尾(妨夫主)春卯、夏子、秋酉、冬午;
天狗口(行嫁忌)春申、夏巳、秋寅、冬亥;
天狗腹(當年無子)春午、夏卯、秋子、冬酉;
天狗背(三年有子)春子、夏酉、秋卯、冬午;
天狗足(六年生子)春戌、夏未、秋辰、冬醜;
天狗後足(九年生子)春辰、夏醜、秋戌、冬未;
天狗方(同月建轉煞)春卯、夏午、秋酉、冬子。
▲九仙,吉:十三,日光仙;十五,月光仙;十六,金玉仙;十八,天德仙;廿一,繼國仙;廿二地藏仙;廿四送福仙;廿五大善仙;廿六大吉仙。
▲六神,兇:十四大禍神;十七滅門神;十九天兇神;二十地兇神;廿三喪門神;廿七吊客神。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