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角(碧犀)之真相
蛇 角 之 真 相——bixi原創 蛇角在我國曆史上确有其物,在晉代至清代的曆代史籍中都有所記載。但由于這些曆史資料大都記載粗略不夠詳盡,難以構畫出蛇角的真實面貌,加之蛇角大約在清代之前就已絕迹,因此,關于蛇角的基本概念從來沒有一個科學的定義。換句話說,蛇角究竟是什麼?從古至今沒有人能真正說得清楚。近代以來,蛇角之名更鮮為人知,目前國内的相關研究幾乎空白。蛇角問題實際上是一個涉及動物學.中醫藥學以及傳統文化等方面十分重要的課題,也是一個棘手的千古之謎,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學研究意義。筆者對蛇角問題極為關注,多年來為此付出了一定的努力,積累了一些淺顯的認識和體會,在此向大家彙報,并求教于方家。 一. 蛇角是什麼 在曆代關于蛇角的記載中,最早見于郭璞(276-324)《山海經注》,雲:“古都之蛇角,号曰碧犀”。唯李時珍《本草綱目》中《蛇角》綱目記載得甚詳,全文如下: [釋名]骨咄犀(亦作骨笃)碧犀,按陶九成耕錄雲:骨咄犀,大蛇之角也。當作蠱毒,謂其解蠱毒如犀角也。唐書有古都國亦産此,則骨咄又似古都之訛也。 [解集]按大明彙典雲:蛇角出哈密 。劉郁西使記雲:骨笃犀即大蛇角也,出西番。曹昭格古要論雲:骨笃犀.碧犀也。色如淡碧玉,稍有黃色,其文理似角。扣之聲清越如玉,磨刮嗅之有香,燒之不臭。最貴重,能消腫解痛。洪邁松漠紀聞雲:骨笃犀,犀不甚大,紋如象牙,帶黃色 。作刀靶者,以為無價之寶也。 [氣味]有毒。 [主治]消腫毒,解諸毒蠱毒,以毒攻毒也。 然而《本草綱目》并沒有說明蛇角的動物學性質,“大蛇之角也”究竟指的是什麽?這是曆史說法之一。 另一種說法見于《辭源》(商務印書館),其中“吸毒石”條目中說:[郝氏廣東通志]“吸毒石,西洋島中毒蛇腦中石也”,“按《雲煙過眼錄》謂之骨柮犀,《綴耕錄》謂之蠱毒犀,皆是此物”。不過這“腦中石”的說法卻令人大惑不解,試想任何一種動物的腦中長了結石它還能活得了嗎?“腦中石”是否為“腹中石”之誤呢?僅就“柮 ”字而言,字義是指短小的木頭,并非指石頭,而實物的确很像是一件小巧玲珑的根雕。這一種說法隻作參考,尚需進一步研究考證。 還有一種說法,明初曹昭《格古要論》雲:碧犀是犀牛角的一種,而且是“最貴重”的。這一說法經常被現代人引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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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流傳甚廣 。國内有專家同意此說。 人們不禁要問:蛇角(碧犀)的動物屬性如何?;該種動物是否已經滅絕?何時滅絕的?在曆史上,關于蛇角的傳說撲朔迷離,在學術界,關于蛇角的定義尚無科學定論。加之實物資料和信息十分匮乏,使很多人懷疑甚至不相信蛇角的存在,俗話說不見者不為怪,這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蛇角的存在是勿庸置疑的。 此介紹蛇角實物一件。經查,其特征與《本草綱目》中“蛇角”的特征基本相同,請看(附照片5張): 1.高5.4厘米,形似刀靶,上部為舌狀體,下部為球狀體。角質。表面黝黑(應為包漿或沁色),表面局部或蔽陰處為碧青色(是為本色),有皮膚似的紋路。 2.内長有一小芽 ,形似水仙花花芽,色澤青綠,似一片碧玉嵌在其中。 3.在聚光燈照射下,舌狀體全部及球狀體一小部分透出血紅色,球狀體大部分透出碧青色,色澤豔麗。由于古代光源的亮度不夠,難以照出這種半透明的色澤效果,所以不見記載。 4.有香味(略帶苦味),氣溫或溫度高時味道濃,低時則味道淡;在氣溫相同時,空氣幹燥時味道濃,濕度大時則味道淡。這是有機物的一個特性。 5.特别需要說明的是,該蛇角估計已有千餘年曆史,能夠保存至今乃是一個奇迹。表面顔色呈黑色,與史書記載的所謂“色如淡碧玉,稍有黃色”不同,有專家認為這是由于年代久遠,老化而形成的現象,實數自然。 蛇角的特征十分奇特且具有唯一性,它明顯地區别于任何角類物質,是研究蛇類動物和中草藥的重要标本。 其存世量極少的原因是:1.早年滅絕,鮮為人知 ;2.本身為有機物,在墓葬中容易腐爛難以保存;3.體積較小其貌不揚,不易被收藏所重視。 假如說蛇角的動物屬性是蛇,那麼蛇角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文化屬性,其文化價值将逐步為世人所矚目。衆所周知,蛇是龍的原始形象,龍和蛇的區别就在于有沒有角,從這個意義上講,蛇角既是龍角,是虛構的龍在現實生活中的再現。雖然我們還不知道長蛇角蛇的種類,但我們可以認為,蛇角的存在豐富了龍文化的内涵,也是龍文化的一種圖騰。 二.蛇 角 與 犀 角 之 區 别 04年八月底,北京某專家來電話說她想見一下蛇角實物。見到實物後,她表示此物肯定是動物角類,但知是什麼動物的角,需要進一步研究。十一月份,她來電話告訴我說:“此物名叫碧犀,是犀牛角的一種。”僅此而已。但也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蛇類專家說“我不解的是我國古代人為什麼要将犀角(一種著名的動物角)要叫做蛇角呢? ” 問題的關鍵是,蛇角與犀角是同一個物種的兩個名稱嗎?是否可以混為一談呢? 我國最早記載犀角的藥學專著是東漢《神農本經》書中雲:“犀角 味苦寒。主治百毒蠱注,邪鬼瘴氣,殺鈎吻鸠羽蛇毒,除邪,不迷惑魇寐。久服輕身。生川谷。”我曾向幾位老中醫請教,他們說從未見到過古代醫學著作中把犀角和蛇角混為一談的記載 。自漢至明曆代古籍中,隻有明代曹昭《格古要論.卷六》将“碧犀”當犀角的一種并作解釋:“骨笃犀出西番,其色如淡碧玉,稍有黃,其紋理似角,扣之聲清如玉,磨刮嗅之有香,燒之不臭,能消腫毒及能辯毒藥,又謂之“碧犀”此等最貴。”而“骨笃犀”“碧犀”自古以來是蛇角的别稱,在很多古籍上都是與蛇角聯系在一起的。如《山海經注》說:“古都之蛇角,号曰碧犀。”宋代史浩著《兩鈔摘腴》雲:“今所謂骨括犀,乃蛇角也。”元代周密著《雲煙過眼錄》載:“骨咄犀,乃蛇角也。”元末明初陶九成著《南村綴耕錄》記載:“骨咄犀,蛇角也,其性至毒,而能解毒,蓋以毒攻毒也,故曰蠱毒犀。唐書有古都國,必其地所産,今人訛為骨咄耳。” 雖然《本草綱目》比《 格古要論》面世晚近二百年,但《本草綱目》蛇角綱目可以認為是曆代古籍關于蛇角記載的彙集,而《 格古要論》中卻隻字不提“蛇角”,在概念和認識上與曆史記載相去甚遠,也許是由于《 格古要論》對犀角和碧犀之“犀”的混淆,而産生碧犀即是犀角的誤解。 再從動物學的角度進行分析。大家都知道,現在世界上僅存五種犀牛,雖然這五種犀牛角有單雙大小之分,但其形狀及組織結構是基本相同的,即使那些已經滅絕的種類從犀角化石來看也是如此。這件蛇角是不是已滅絕的一種犀角呢?回答是否定的。因為世界上曾經有十幾種以上的犀牛,最後滅絕的犀牛叫做披毛犀,距今已有一萬年至兩萬年,其角不可能保存至今(目前我國最早的犀角制品不早于唐代),保存下來的隻能是化石(化石的形成需時一萬年以上),何況披毛犀角化石的形狀同一般犀角并沒有多少差别。這件蛇角的形狀和結構極其特殊(不同于任何角類),與犀角有着天壤之别,從動物分類學的觀點來看,兩者的性質完全不同,也是不能混為一談的。 三.一個關于蛇角的故事和一件相關文物 紀昀 ,紀大人曾經講過一個關于蛇角的故事,他在《閱微草堂筆記》(一)漣陽消夏錄中雲:“左傳言,深山大澤,實生龍蛇。小奴玉保,烏魯木齊流人子也。初隸特納格爾軍屯。嘗入谷追亡羊,見大蛇巨如柱,盤于高崗之頂,向日曬鱗,周身五色爛然,如堆錦繡。頂一角長尺許,有群雉飛過,張口吸之,相距四五丈,皆翩然而落,如矢投壺。心知羊為所吞矣,乘其未見,循澗逃歸。恐怖幾失魂魄。軍吏邬圖麟因言,此蛇至毒,而其角能解毒,即所謂吸毒石也。見此蛇者,攜雄黃數斤,于上風燒之,即委頓不能動。取其角,鋸為塊。癰疽初起時,以一塊著瘡頂,即如磁吸鐵,相粘不可脫,待毒氣吸出乃自落。置人乳中浸出其毒,仍可再用。毒輕者乳變綠,稍重者亦青黯,極重者變黑紫。乳變黑紫者吸四五次,乃可盡。餘一二次愈矣。餘記從兄懋園家有吸毒石,治癰疽頗驗,其質非木非石,至是乃知為蛇角矣”。 如此這般,紀大人的這段記載有無科學價值呢?有學者認為這種說法是毫無根據的,并提出了與蛇角有關的“吸毒石”問題。對此本人有自己的不同看法,請看下文。 “公鑄壺”(附照片兩張),春秋時期文物,現藏于山東省博物館。壺蓋上以圓雕刻畫了兩條相互盤繞的蛇(或蟒蛇),蛇頭上長有兩隻角。蛇角不大,與宋代洪邁《松漠紀聞》中“犀不甚大”的記載相吻合;蛇角的根部形狀與本文展示的很相似。這些相同的特征是真實的寫照還是無意的巧合?從
青銅器發展曆史的時代特征來看,春秋時期青銅器
藝術已由商周時期的神化.抽象開始向現實主義的藝術風格轉化,寫實
作品大量湧現。因此這件作品有可能是一件寫實藝術作品,也是一件大不可多得的對于蛇角研究有重要意義的文物,但還需要進一步研究考證。
四.關于吸毒石的探讨 吸毒石之說最早見于《吸毒石原由用法》一文,作者是清康熙年間來華的比利時著名傳教士南懷仁(1623-1688年)。《吸毒石及其傳入考》(《中國藥學雜志》2003年7月第38卷7期.作者甄雪燕.鄭金生中國中醫研究院醫史文獻研究所)一文, 是研究《吸毒石原由用法》的重要文獻。吸毒石一說是曆史上關于蛇角數種說法中的一種,因此這兩篇文章對蛇角的研究有一定的幫助和參考作用。在拜讀《吸毒石及其傳入考》(以下簡稱《傳入考》)之後,個人認為其中有些觀點值得商榷,在此提出探讨,一孔之見請大家批評指正。 《吸毒石原由用法》一文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吸毒石原由”,二是“吸毒石用法”,全文隻750字。由于本人沒有看到《吸毒石原由用法》原文 ,現将《傳入考》所引用的部分原文内容轉載并作以下分析: 吸毒石是什麼?《傳入考》雲:“吸毒石是當時西洋醫學中的一種傳統藥物,據《吸毒石原由用法》,其産于“小西洋”(今南海以西的海洋及沿海各地),有2種,一種為自然生成,另一種系人工制作。據說自然生成的吸毒石是一種毒蛇頭内所生的石頭(所謂“蛇石”),而人工制作者是用蛇石與原毒蛇肉.當地的土,搗末和勻,造成形如圍棋子大的吸毒石。”這一記載明确了兩個事實:首先吸毒石是一種毒蛇頭上生長的物體;其次是吸毒石有自然的和人為的兩種形态。實際上毒蛇腦中生石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任何動物腦中不可能生石,生石之說是不科學的。蛇頭上凡是能長出的隻能是角.骨(牙).肉,決不會是别的什麼東西,而其頭上生的是角的可能性最大,因為蛇角之說在我國自古就有,前文已作說明。 吸毒石的藥用功能和使用方法如何?《傳入考》轉載了相關記載:“吸毒石據載能吸拔毒氣,治蛇.蠍.蜈蚣.毒蟲傷齧.癰疽以及一切腫毒惡瘡。其用法是将吸毒石置于患部,此石便能吸拔其毒,緊黏不脫。待毒吸近時,方自離解。為了使此種吸毒石能多次使用,據說必須在吸毒之後浸入乳汁之中雲雲。”據《傳入考》考證:“在中國此前的本草著作中,的确沒有見過類似的記載。”此話錯矣! 實際上,同樣的藥用功能在明代李時珍 《本草綱目》蛇角綱目中就有記載:“主治 :消腫毒,解諸毒蠱毒 ,以毒攻毒也。”問題的關鍵是,吸毒石和蛇角是不是同一種東西?《吸毒石原由用法》界定了吸毒石隻産生于蛇的頭内,而蛇頭上的肉和骨(牙)本身無毒也不具有解毒功能,蛇頭上有毒的生長物隻有蛇角,蛇角能夠解毒是由于它具有“以毒攻毒”功能,也就是說隻有蛇角才能解“一切腫毒惡瘡”或“解諸毒蠱毒 ”,除此之外别無選擇,因此吸毒石很可能就是蛇角經過加工的産物。從另一方面看, 文中說吸毒石“形如圍棋子”,這種過于規整的形狀不可能是蛇頭生長物的自然形狀,有人工加工之嫌。雖然《本草綱目》蛇角綱目中沒有使用方法的記載,但可以想見,由于蛇角的原始形狀不便于醫療操作使用,為了使用方便和節約原料人們将其切割加工成圍棋子的形狀,并将下腳料摻入黏合劑進行再加工也做成棋子狀,從表面和質地上看後者更像是石頭,因此才産生了“自然生成”和“人工制作”兩種“形如圍棋子”的吸毒石。這與紀昀在《閱微草堂筆記》中關于蛇角“取其角,鋸為塊”的用法非常吻合,“取其角,鋸為塊”的使用法也是對《本草綱目》蛇角綱目的一個補充。據此本人認為 :吸毒石與蛇角是不同名稱的同一種東西。 《傳入考》還介紹了現代西洋學者對吸毒石的研究:“對吸毒石進行的化學分析表明,它是用燒焦的骨頭或同類的物質組成。由于動物焦骨是多孔的,而且體質較輕,具有毛細血管的吸附作用,因而能吸附傷口的血液。如果被蛇.蠍咬後用之吸附,一些毒汁也會随血液被吸出。根特(Ghent)大學的實驗室對吸毒石進行X線分析,表明這種石頭主含磷酸鈣,即它是由骨骼組成。最令人驚訝的是吸毒石确實有很強的吸力。”後面又作了進一步說明:“當然其功效肯定不象當年南懷仁介紹的那樣神奇無比,其組成也并不是蛇肉和當地泥土混合而成,更不可能是毒蛇頭中自生之石,而是一種骨質的人工加工品。”從西洋學者的分析研究看,隻是作了物理方面的實驗分析,卻沒有藥性藥理的分析研究,僅憑“燒焦的骨頭”及其吸附力來論證吸毒石的藥用功能,不足以說明問題,試想具有吸附力的物體還有很多種,如木頭.石膏.海綿等等,因此不能令人信服。再者,如果用于研究的标本是 “人工制作”的吸毒石或是現代“一種骨質的人工加工品”, 其性質也決不能代表“自然生成”吸毒石的性質,正如文中所說就失去了“那樣神奇無比”的原始功能,那麼這一研究結果将失去科學意義。 《傳入考》對紀昀(曉岚)《漣陽消夏錄》中關于蛇角的見解作了一段評述,其中說道:“須知蛇角之說,《本草綱目》早已有之,且亦稱從西番來,傳入時代至少在元代。但其“蛇角”并非指吸毒石。蛇角本屬無籍,紀氏又據無稽之說,雲吸毒石乃蛇角……。”由于《傳入考》的作者對蛇角不甚了解,似乎在認識上還有些自相矛盾,由此而産生一些問題也在情理之中。 實際上,《傳入考》從一個側面證實了蛇角存在的事實。 五. 極為重要的史料——《松漠紀聞補遺》 如果蛇角是為正名的話,其别名據筆者不完全統計則有:碧犀.骨咄犀.骨毒犀.蠱毒犀.骨咄(口旁換木旁)犀.骨括犀.蠱笃犀等,可謂名目繁多,實數罕見。這種現象說明在明清之前,人們對蛇角的性質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認知,同時也明示着蛇角與犀角有着非同一般的聯系。其實在曆史上,除了李時珍之外,還沒有人指定蛇角和犀角哪個為正名哪個為别名,如果我們換一個思路,以碧犀之類的犀名為正名而以蛇角為别名話,就會使人聯想到老虎的别名叫作“大蟲”,這也是一個風馬牛不相及且令人詫異的稱謂,之所以如此稱謂其中一定存在着必然性。然而時過境遷,僅靠望文生義是得不到答案的。 在一部專業書籍中将蛇角(或骨咄犀)與犀牛角分門别類進行介紹,則說明作者視二者屬于兩種不同的類别 ,《本草綱目》如此,宋代洪遵(洪皓之子)《松漠紀聞補遺》亦如此。該文以十一個段落分别記述了十一種不同的事物,書中第七段寫道: “契丹重骨咄犀,犀不大,萬株無一不曾作帶紋,如象牙帶黃色,止是作刀把,已為無價。天祚[注1]以此作兔鹘[注2],中國謂之腰條皮[注3],插垂頭者。” 此段大意是,契丹人珍重骨咄犀,犀個頭不大,在衆多的犀中還沒有一件不是作為條帶狀紋路的,如象牙帶黃色,隻是作為刀把,以為無價。天祚皇帝以此當作兔鹘神鳥裝飾品,中國稱為腰條皮束帶的,或是插垂在其頭部的飾品。這裡記載了骨咄犀的幾個特征極為重要:一.個頭不大;二.必須帶有條帶狀紋路,根據原文本意這是對其原始自然狀态的描述;三.如象牙并帶有黃色,說明了其質地和顔色;四.隻是作刀把,說明其形狀似刀把;五.至宋代時已極罕見,又因體積較小,故用其制作工藝品或裝飾品時隻取自然狀态(所謂随形)來做,而不會施以較大刀工,六.是為帝王的玩物,皇帝将其當作兔鹘神鳥裝飾品,說明其形狀大體象鳥形,或稍加修改就可成為鳥形。以本文這件蛇角來看,已經具備了“鳥”的翅.身.尾,隻要加上一個“頭”就是一個完整的鳥飾品了。在蛇角衆多的别名中,骨咄犀是相對來說被較多使用的一種,而且有一些曆史記載是将骨咄犀與蛇角相提并論的。因此,這段記載為我們認識蛇角提供了有力的借鑒。 8Q D U y w fbixi 第八段寫的是鹿角……。 第九段寫的是犀角,雲:“犀有三種:重透.正透.例透……”。 《松漠紀聞補遺》作者在文中以鹿角将骨咄犀與犀角分開來,其明确區分之用意顯而易見,是為古人視骨咄犀與犀角為不同類别之佐證。 曆史上惟獨明初曹昭《格古要論》将碧犀等同于犀角為一類,直至今日還被人們所信奉。這說明蛇角從來就沒有一個科學的定義,蛇角的概念混淆,緻使犀角與蛇角(碧犀)混為一談。據說世界上曾經生存着十餘種(一說三十餘種)犀牛,古往今來無人能講清楚它們的來龍去脈.生活習性.體貌特征,久而久之曆史的長河淹沒了那些不曾被人們所了解的信息,重要的是那些已滅絕的犀角和已滅絕的蛇角如何辨别區分?在缺乏真實依據的迷惑之中,我們所作出的結論,也許是蛇角與犀角被混為一談;也許是無端的将蛇角與犀角聯系切斷。總之,蛇角的問題不解決,我們難以作出正确的論斷。 [注1]天祚帝(1075-1128)遼朝末代皇帝。 a'P M _ ? E Ubixi [注2]兔鹘是一種猛禽,即海東青,被契丹人視為神鳥和圖騰,也是貢品。 [注3]宋佚名《百寶總珍集》卷六:“腰條皮束帶之類老舊官員多愛……” 六.蛇角研究是一個重要課題 事實告訴我們,蛇角是我國傳統蛇文化中的重要課題。該課題的内容大概如下: 一.蛇角的動物學性質。蛇角屬于何種蛇的角?這是一種什麼蛇(古人稱“大蛇”)?産于何地分布如何?現在還有無生存?如果已經滅絕是大約何時滅絕? 二.蛇角本身的自然屬性。古人所說的蛇角(别名碧犀.骨咄犀等)的自然形态和基本特征是什麼?作為一種解毒藥,蛇角的藥理藥性是怎樣的? 三.對有關的古籍文獻和實物資料的發掘整理。就個人的切身體會而言,有關蛇角的曆史記載不僅數量少,而且大都是簡單的記述泛泛而談,有科學研究價值的信息極少。以明代和明代以前的為主體部分,其中以明《本草綱目》較為全面,而宋《松漠紀聞補遺》較為具體,基本上是對明代以前資料的總結。清代以後關于蛇角的說法出現混亂參考價值不大。據了解國内有關博物館和科研機構無蛇角實物收藏,無疑對蛇角的研究帶來極大的不利。重要的是,國外蛇角的研究情況不知如何,能否借鑒? 四.關于蛇角文化價值研究。蛇角不僅是珍貴的藥材,也是一種高檔的.皇家和貴族喜愛和使用的裝飾品。如遼代《全宮詞》雲:“丫丫鹿角割雙歧,刀把金鑲骨咄犀。為是君王親手射,大家呼引亂山西”。明初詩人楊基詩雲:“衣以鳳绫分縫織,帶将蛇角遍鞋裝”。通過對蛇角的研究,澄清了曆史上《格古要論》的錯誤觀點。以上這些史實說明,蛇角不僅本身具有高雅的品質和獨特的文化内涵,而且在我國傳統文化中特色鮮明獨樹一幟,因此具有極高的研究價值和收藏價值。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