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文化 > 正文

洪範五行,即大五行洪範之理,乃以八卦通變...

洪範五行,即大五行

洪範之理,乃以八卦通變,演而伸之,為二十四位五行變化之情,蓋八卦之變者。
1、甲本屬木,納于乾宮,與坤交,以坤之上下二爻交換乾之上下二爻,化成坎象,甲随坎化,故屬水也。
2、乙本屬木,納于坤宮,坤與乾交,以乾之上下二爻交換坤之上下二爻,化成離象,乙受離化,故屬火也。
3、丙本屬火,納于艮宮,艮與兌對,以兌之下爻交換艮之下爻,化成離象,丙随離化,故屬火也。
4、丁本屬火,納配兌宮,兌與艮對,以艮之上爻交換兌之上爻,化成乾象,丁受乾化,故屬金也。
5、庚本屬金,納配于震,震與巽對,以巽之下爻交換震之下爻,化成坤象,庚受坤化,故屬土也。
6、辛本屬金,納配于巽,巽與震對,以震之上爻交換巽之下爻,化成坎象,辛受坎化,故屬水也。
7、壬本屬水,納配于離,離與坎對,以離之中爻交換坎之中爻,化成乾象,壬受乾化,本當屬金,納于離火,火焰金消,不能自立,退而附于離,故屬火也。
8、癸本屬水,納配于坎,坎與離對,以離之中爻交換坎之中爻,化成坤象,癸受坤化,故屬土也。
此入于納甲之變。如乾坤以上下二爻交者,取象于否、泰之義,故曰天地定位;
艮震與巽兌交者,取象于鹹、恒、損、益之義,故曰雷風相薄、山澤通氣是也。
離以中爻交于乾坤,乾坤以下爻交于坎離者,取象于既濟之義,故曰水火不相射是也。
乾坤本乎金土而不變者,乃陰陽之宗祖,衆卦之父母,退身于休明之地,老亢而不變也。坎、離、震、兌立于四正,水火木金而不變者,以子、午、卯、酉正位,各專四旺之地,宣布四時之令,而氣化行焉,故不變也。
艮、巽用變者,艮土易位于坎震東北之界,處身衰醜病寅之間,思欲更相代立,自然成山而化木也。
巽木易位于震離東南之界,處身于衰辰病巳之間,不能自立,反歸于水,辰為墓地,并與辰皆水也。
亥本屬水,因金以生,乘代金立,故亥變金也。
寅本居木,因水以生,乘代水立,故寅變水也。
巳本屬火,因木以生,乘代木立,故巳變木也。
申本屬金,水長生地,金反生水,故申變水也。
辰、戌、醜、未五土之神,分為四季,作造化甄陶之至,為厚載之質,本不可變。因土以生木,木附于土,奪土一半為水。水動土靜,辰、戌陽之動也,故化為水,醜、未陰之靜也,故仍為土。此化氣五行所由取耳。

你可能想看:

有話要說...

取消
掃碼支持 支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