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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鍊(小說連載一)

□劉相雲
蘭蘭爹狠狠地把煙屁股戳在桌角上,眼睛看向門外那彎月投下的朦胧亮光,語重心長地說:“好吧,你實在願意,我也沒法子,爹是過來人,知道生活的艱辛,你再想兩天,如果到時候還是這個決定,爹不攔你。”   蘭蘭想接着就告訴爹:不用想了,我今生嫁定他了,吃苦受累我不怕。但是看看爹那微駝的背,想着爹就自己這麼一個孩子,娘去得早,從小到大不讓自己受委屈,把自己當個寶。再說,也許爹說的是對的,隻是自己年輕沒經過事,所以,蘭蘭話到嘴邊又咽下了,那就再想想吧。   是的,蘭蘭爹要蘭蘭想的是終生大事。   蘭蘭在一家造紙廠端鐵飯碗,她是個文學愛好者,由于談吐不凡,領導把所有宣傳的廠報都交給她負責,她的文字也是花樣百出,标新立異,以讀者喜聞樂見的形式把領導下達的任務圓滿的完成。為此,蘭蘭走到廠子的每個角落裡,都是火得很,其中不乏異性追求者,波就是其中的一員。其實,蘭蘭也說不出波哪裡好,論相貌,一般般,論個頭,也不是很高,論文化,隻是高中,還沒念完,可就是這樣一個人莫名其妙地撥動了蘭蘭那根心弦。波話語不多,但說一句是一句,句句說在心坎裡,這就是緣分吧。蘭蘭覺得波懂她,就像是她餓了,但不做聲,波轉臉就會變一個熱火燒給她,那種感覺真妙。就這樣,兩個人進行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蘭蘭才把事情說給了含辛茹苦的老爹聽。蘭蘭爹立馬就皺了眉頭:“咋,他的家這麼遠啊,來回幾百裡地,縣城裡也沒房子,到時候下了班去哪兒住啊,除非租房子,那租房子是長法嗎,要他買吧,又買不起,家裡窮得叮當響,除了吃飯用的家什還有個啥,那三間破房子還是土坯屋,不行不行,咱又長得不醜不挫的,怎麼的也得找個城裡有房子的。”蘭蘭爹把話說的铮铮響,眼瞪得大又圓,說啥也不同意這樁婚事。蘭蘭就和爹賭氣:“結了婚是我過日子,又不是讓你去他家,隻要我們共同努力,房子會有的,一切都會改變的。”後來,經過了幾個回合的冷戰,蘭蘭爹終于松口了,于是,就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   人要是中了情魔,不墜如深淵摔個粉身碎骨就不會知道鍋是鐵打的,老人的話是經典的。   蘭蘭最終還是決定嫁給波。那是九十年代末期,結婚時正流行三金一踏(木蘭摩托車),但蘭蘭考慮到波的家庭狀況,還要攢錢買房子,就一概全免了,雖然也想把三金閃閃發光的帶在身上,特别是那條金項鍊,帶上它女人就有了底氣,就象征着找了一個像樣的婆家。波慚愧的摟着蘭蘭許諾,以後等咱有錢了,一定給你補上。波的一家人非常感動,認為蘭蘭是個不貪财又會過日子的姑娘,隻是拿了四千元的彩禮,按蘭蘭的家鄉習俗,要拿六千至八千的。有同事和蘭蘭調侃說,波白白撿了個大姑娘。   婚後的日子還是蠻幸福的,兩個人上三班倒,雖不是一個班,但每次中班夜班波都會去接送蘭蘭。一個隻有十五平米的小屋就是他們租住的家,那是一個農家小院,在等待拆遷。屋裡的擺設十分簡單,一台電視,一張床,一張小圓桌,再就是鍋碗瓢盆。小兩口的日子很節省,隻有中午炒一回菜,偶爾買回水果,都是讓着吃,每逢最後一個時,波就會故意切偏了,把大的留給蘭蘭,蘭蘭也總會讓波咬一口才肯吃。上街的時候,也會手拉手。蘭蘭沒覺得苦,反而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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