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癌症患者而言,使用中藥進行治療或輔助治療的不在少數。特别是那些經曆過手術或放化療元氣大傷的患者,往往會聽從他人建議服用中成藥補充體内元氣,而這其中會有大量的患者用到黃芪。黃芪補氣的效果世所公認,加之黃芪比人參更為便宜,因而很多人自然會選用黃芪,特别是一些普通家庭,更是以黃芪為主。
然黃芪雖然表面治療效果不錯,但最終效果卻差強人意,雖然在現代中醫學中一再的強調黃芪的治癌效果,實際情況卻是不僅難以達到治愈目的,甚至連延長患者生存的目的也難達到。原因在于:
人參是最著名的補藥,我國的古代醫籍《神農本草經》稱其為“主補五髒……除邪氣……久服則輕身延年”,曆代本草著作均亦一緻推崇人參的扶正效果。人參在扶正的同時,不會斂邪。但黃芪不同,黃芪能夠扶正,卻同時能夠斂邪。這是人參與黃芪最大的區别。在現代醫學中黃芪被普遍認為能夠促進新生血管形成。可是在促進新生血管形成的過程中,他不分好壞,都能促進,由于癌細胞在體内的生長比正常細胞更迅速,更易吸收營養,所以黃芪進入體内更容易幫助癌變細胞生長并促進癌細胞的轉移。因此很多癌症病人在服用黃芪補充元氣的同時,也在幫被殺傷的癌細胞補充元氣,幫其恢複與轉移。現代生活中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病人在服用黃芪後精神明顯好轉,這是黃芪補氣後的正向效果;可是經過一段時間後,許多病人卻突然之間身體狀況急轉直下,我們平時經常可以聽到,某個癌症病人前幾天看他還好的,怎麼突然就沒了呢!這就是黃芪幫癌細胞恢複與轉移後的功勞,當癌細胞康複後會對人體産生更瘋狂的攻擊,這是黃芪補氣後的負面效果。
而人參隻扶正,不斂邪,對于癌症病人而言,他隻補充人體的正氣,而拒絕邪氣,這樣癌細胞就很難得到補養了。這就是人參與黃芪在癌症治療過程中最大的不同點。而現實生活中很多的中醫師都沒有将其進行區分,而是随意的進行替代。為什麼《傷寒論》裡面的方劑中難以見到黃芪的影子,就是因為《傷寒論》中的病多半是有外邪,急性的,用了黃芪反而助長了邪氣的威力。而《金匮要略》中常有黃芪的影子,是因為《金匮要略》裡的病都是雜病。比如利水的時候就必須要用到黃芪,古人治瘡瘍後期的時候,也是要用黃芪,早期人參、晚期黃芪,瘡瘍破潰了,收口的時候才用,托法,直到後面才用。現代醫療中對于那些傷口久不愈合的,也用黃芪,因為黃芪收斂功效非常強大,有人說是因為元氣不足傷口難收,所以才需重用黃芪,個人并不同意這一觀點,因為傷口難收時,如果元氣不足,那麼大可以用人參,為什麼一定要用黃芪呢?就是用黃芪的收斂之功。
但在癌症治療過程中一定要非常小心,對于癌症手術患者若傷口難收,可以使用黃芪幫助收口,等傷口一恢複就需要立即停止使用黃芪,而改用人參。若經濟能力有限難以負擔人參的費用,現實治療過程中也可用黨參、西洋參或太子參來代替。但效果肯定沒有人參的效果好,畢竟治療癌症在補氣方面人參仍然是最重要的藥物,它不僅僅是将帥級的藥物,更重要的它是集扶正祛邪于一身,補而不滞。既能扶正也能去邪,沒有第二個,隻有人參。為什麼?你看,病人發熱發燒,燒得很厲害時,用小柴胡湯來治療發熱,小柴胡湯裡的君藥就是人參。傳染病燒到很厲害時,人參敗毒散用的也是人參,白虎加人參湯用的也是人參,所以用人參可以扶正,而不用擔心他會斂邪。但其它的藥很難做到隻扶正不斂邪。
當然我這兒并不是說人參可以治愈癌症,治療癌症也絕不是單靠一味人參就能治愈的。我們還是要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合理辯證的用藥,該扶正時扶正,該去邪時去邪,該攻破時攻破,該補腎時補腎,該健脾時健脾,才有可能收以全功,人參隻能幫助扶正。
中醫認為脾胃為後天之本,為生血之源。人參為補益脾胃元氣之要藥,脾胃之元氣充沛,能使水谷之精微變化為“營血”,而現代醫學裡的白細胞為人體血液的組成部分之一,從中醫看可以歸屬于“營血”範疇。故人參在補益脾胃元氣之時,相當于提升了血液裡的白細胞作用。
人參有紅參、白參之分,其性味雖有甘溫與甘平之别,但其扶正作用基本相同,可按患者的脈證而分别選用。用量一般為每日5~15克,具體可根據病情決定。在配合西醫化療或放療期間,人參應多用;間歇期人參可以減量。
此外在臨床上人參采用含服效果會更好,即把人參切成小塊,分多次置病人口中含咽其汁,含至人參軟化時,嚼碎吞下。其含服的功效高于煎湯服。衆所周知,人參的主要作用在于“氣”和“味”。人參之根,質較堅,煎煮時間少,其味不易全出,煎煮時間過長,其“氣”大都蒸發,故其效用不如以含服為佳。如病情較重,人參用量需較多,不能全部含服的病人,亦可煎服一部分。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