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篇 巫臣騙共王娶得夏姬因而逃亡晉國 言諸多不祥自己卻對她迷情
陽侯殺蓼侯竊其夫人事件千古謎團 索曆史真相筆者唯借之臆造
夏姬竟然能夠使得一個國君、一個正卿、一個卿,如此地位顯赫3個人服服帖帖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巧妙安排他們互相分開與自己性愛,既使他們性愛欲望都能獲得滿足,自己也從情愛欲火中享受到稱心如意。後來,居然讓他們3個人一起與自己性交媾,4個人共同甜甜美美,樂樂淘淘。與其說是夏姬一個女人侍奉3個男人性愛,不如說是3個身份顯赫男人,俯首聽命共同侍奉使夏姬強盛情欲“性高潮”,得以完全滿足滿意。這可是史料裡中外古今絕無僅有唯一一例,雖然荒誕,卻是2600年前的真實事情不假。
如《國語·周語中·單襄公論陳必亡》裡記載,東周定王六年,即公元前601年,單襄公奉王命聘問宋國,爾後借道陳國到楚國聘問。當時正是春暖日麗,各國人人都在忙于農耕,俗話一年之計在于春,一年收獲如何,就是決定于此時開始的耕作勤或懶。可是單襄公看到陳國民衆都被差遣到夏府築台建舍,不僅春耕荒廢,甚至上一年農田收獲的事項,都沒有能夠做完結。到了陳國都城,單襄公身為王的使者,按照禮法《秩官》規定,陳國諸多部門官員應該莅臨迎接護送,一切所需使用材物,齊備供給,并且由正卿親自督辦。然而單襄公卻被冷落在賓館裡,見不到國君或卿的拜會,陳靈公和孔甯及儀行父3個人,都戴着南方楚國的“冠冕”,一起到夏府與夏姬性愛去了。由此證明,《左傳·宣公九年》裡的“陳靈公,與孔甯、儀行父,通于夏姬”,是為史實,而且後來他們3個人一起共同與夏姬性愛,也是事實不假。不過《左傳》裡這段記載在序位上,存在有誤錯。
作為編年史,《左傳》裡這段記載當是發生在魯宣公九年的冬季。可是冬季在朝廷上,陳靈公、孔甯、儀行父3個人不可能暴露出貼身内衣。隻能在夏季,因為悶熱,3個人都脫去單薄上衣涼爽,才會看見3人穿的貼身内衣一模一樣,都為夏姬親手縫繡。再者,必然是此前他們3個人與夏姬都有了私“通”,但從來互相沒有說破,隻有這種情況下,他們發現各自所穿貼身内衣都是夏姬一手縫繡,才會激情洋溢,各自扯談與夏姬性愛中的快樂感受。如果先前互相公然知悉,就不會産生在朝廷上扯談與夏姬性愛的快樂感受。據之,陳靈公、孔甯、儀行父3個人一起到夏姬家共同性愛,必然發生在朝廷上扯談與夏姬性愛感受之後。即魯宣公八年,亦即單襄公借道陳國聘問楚國的公元前601年以前。左丘明纂輯《左傳》時,這一小段原本不在“魯宣公九年篇”裡,應該是在前面的某一篇中,可能是《左傳》流傳中,這一小段簡策脫離原有序位,後人因為不能确知其序位所在,于是置于陳靈公被殺的“魯宣公十年篇”之前,就是“魯宣公九年篇”的篇末。實際上不僅在朝廷上扯談與夏姬性愛感受這一事件,不會發生在魯宣公九年冬季,而且“陳靈公,與孔甯、儀行父,通于夏姬”句,亦是補叙,應是發生在朝廷上扯談與夏姬性愛感受的幾年以前時候。
本篇中已經辨析說過,人類是在5千多年前的酋邦社會,發展進步入“父系制”社會,随着奴隸制社會的形成,美麗女人,尤其是頂級的美麗女人,成為統治者的“至愛”,和“掠奪”、“霸占”的目标,甚至戰争略奪、殺戮國君、滅亡國家的緣由。在這樣曆史背景下,夏姬能夠使得一個公爵(級)國君,一個正卿,一個卿,同時服服帖帖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一起與自己性愛,和諧共處,心甘情願,這不能不是一件千古奇迹。其中最重要是:第一,夏姬是他們3個人看到的最美麗女人。第二,夏姬性器官機能強烈旺盛,需要3個男人共同的性愛,她的性欲高潮才能夠達到滿足,感受稱心如意。正是因于此,夏姬後來幹脆讓他們3個人同時與自己性愛,使得他們都能夠感受到滿足快樂,後來他們君臣3個人居然邀約一起到夏姬家去同享共樂。由于洩冶合于禮法的谏言,卻被誅殺,不再有人敢谏言,陳靈公君臣3人肆無忌憚。夏府既然是君臣同樂地方,才會差遣民衆為夏姬府上築台建舍,甚至延誤農時,臣民們隻能敢怒不敢言。正巧單襄公借道陳國聘問楚國,遭到非禮待遇,感概向周定王講述此情形,被史官記錄,流傳成史話,是我國上古珍貴的史料。
樂極生悲。因為陳靈公、孔甯、儀行父、少西氏,乃是宗親,所以夏征舒的相貌,與陳靈公及儀行父近似。公元前599年夏季,他們同在夏姬家裡飲酒,陳靈公戲谑對儀行父說:征舒為什麼會像你?言下之意:你最早與夏姬私“通”,征舒大概是你的兒子吧?儀行父反駁說:他也像你呀!言下之意:難道也成為你的兒子不是!夏征舒此時應該是為17、8歲的愣大小夥子,聽了心裡十分反感。因為國君随身有右史與左史,還有護衛,夏征舒就躲藏在馬廄裡,乘國君出室外,用弓箭射殺陳靈公。孔甯與儀行父吓得逃到楚國。陳靈公死後,陳靈公兒子午,逃亡到晉國,夏征舒就以陳宣公的支系曾孫,立為國君。
魯宣公十一年,即公元前598年的冬季,楚莊王讨伐陳國,派人曉谕陳國貴族們:楚軍隻是讨伐少西氏夏征舒弑君之罪,你們不要為他作戰。陳國貴族們沒有抗禦,楚軍進入陳國都城,車裂夏征舒,卻将陳國成為楚國一個縣。楚國大夫申叔時谏楚莊王說,夏征舒弑君,君王殺戮他,是維護禮法的“義舉”,你既然說是為讨伐夏征舒弑君之罪,卻将陳國成為楚國一個縣,這樣做就是貪婪,不是維護禮法的“義舉”。楚莊王接受申叔時谏言,将陳國每一鄉取1人,帶回楚國,安置于今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之北,紀念讨伐夏征舒的“義舉”,稱“夏州”。然而據《周禮·地官司徒》裡記載,住在城裡的工匠是:五家,為比;五比,為闾;四闾,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住城外的農民是:九夫,為井(夫是為成年男人,一戶可有1個或幾個成年男人,按照“井田制”,一方裡田地分為9份,8個成年男人各分一份,收獲歸自己。餘1份,稱公田,8夫共同耕種,收獲屬于國君。所以九夫應該是為八夫);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說明所謂楚莊王“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是誤錯。陳國的“鄉”,即住在都城裡的12500家,能有幾個?能取幾個人?毫無意義。實際當是從陳國每一井,取一夫(包括其家屬);每一比,取一家,即取陳國約七分之一人員帶回楚國,他們成為楚國之民,楚莊王派貴族統治他們。(楚國是颛顼部落聯盟後裔,體制與周王朝及商王朝有别)餘下民衆和貴族,恢複為陳國,孔甯與儀行父立陳靈公兒子午為國君,就是陳成公。
楚莊王擄獲夏姬之後,也被夏姬的極其美麗慕愛不已,意欲将夏姬“納”為妻子。《左傳·成公二年》裡記載,巫臣谏楚莊王說:不可以這樣做,君王你曾昭告諸侯,征讨陳國,是為了維護禮法,懲罰夏征舒弑君之罪,現在你要是“納”夏姬,别人會說你是假借維護禮法,實質則是貪婪夏姬的美色。假借“義舉”,為了淫樂,會遭受到重大懲罰。《周書》裡記說,光明德行,謹慎遭受懲罰,周文王就是這樣踐行,所以他創建周王朝。光明德行,一定要推崇倡導;謹慎懲罰,務必小心作為。君王你想要獲得到諸侯們的擁戴,卻被指責假借維護禮法,實質貪圖美色,會得不到諸侯國君們的擁戴。君王可要仔細想一想!楚莊王于是放棄了“納”夏姬。子反也想要獲得夏姬,巫臣則向他說了“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蠻;殺禦叔;弑靈侯;戮夏南;出孔、儀;喪陳國。何不祥,如是?!人生,實難。其有不獲死乎?天下多美婦人,何必是?!”子反聽說有這麼多的不祥,于是也舍棄了“娶”夏姬。楚莊王就将夏姬賜給連尹襄老,不幸襄老在第二年即公元前597年的“晉楚邲之戰争”中,死于戰場。襄老死後,他兒子黑要作為繼承婚,得以“烝”後母夏姬有幾年之久。由于黑要對後母夏姬不夠孝敬恭順,俯首聽話,夏姬心裡不喜歡他。
如此過了幾年,因為是“宗親”,巫臣時常進入襄老家,看見已經是40餘歲的夏姬,依然還是像以前一樣地豔麗嬌嫩,先前極力稱說夏姬不祥的巫臣,不能不也被夏姬的豔麗慕愛情迷,于是積極讨好夏姬,處處關心照顧,博得夏姬的喜歡。可是夏姬雖然是寡婦,卻沒有自主再嫁再婚的權力,巫臣私下和夏姬商量說:我一定聘娶你為“嫡妻”,但是你隻有回歸鄭國之後,才能夠接受被我聘娶,我們需要如此如此,這般這般地辦。魯成公二年即公元前589年,夏姬暗中叫娘家鄭國來人謊言:到晉國找人斡旋,能夠将襄老屍體索求歸還,此事必需要夏姬作為夫妻,親自回鄭國求人辦理。夏姬将此事情報告楚共王,楚共王問詢巫臣,巫臣回答說:相信可以辦到,晉國知罃父親知莊子,是晉成公寵臣,又是中行伯幺弟,新近擔任中軍統率輔佐。他與鄭國皇戌友善,很喜愛知罃,通過鄭國皇戌說通知罃,再求知莊子,被晉國俘虜的楚莊王兒子谷臣及襄老的屍體,就能夠回歸楚國。楚共王聽後,“命”夏姬回鄭國去辦理此事,給她一些錢物,供疏通打點使用。臨行之時,夏姬對楚共王派的送行者說:我是奉“王命”去辦理此事,若求不得襄老屍體,我就不再回來了。
楚共王聯合齊國攻伐魯國,巫臣獲得出使齊國商定戰争日期,就帶着自己所有财物,離開楚國。他到齊國完成聯合攻伐魯國的日期,繞道鄭國,聘娶夏姬,叫副使回國向楚共王複命,捎信夏姬求襄老屍體未能完成,臨行已有言,不再回楚國,将楚共王給予用作疏通打點錢物,如數帶還給楚共王。巫臣聘娶夏姬,也不再回楚國。爾後巫臣攜夏姬到晉國,晉景公任巫臣為邢邑主管大夫。子反對巫臣阻擾自己娶夏姬,他卻自娶非常氣憤,請楚共王用厚重财寶将巫臣從晉國索求回楚國懲罰。楚共王念巫臣在楚莊王時,出謀劃策,忠誠耿耿,雖然迷戀夏姬,背離楚國,沒有其它過失,而寬恕。已經是40餘歲的夏姬,後來為巫臣生了一個很美麗的女兒,叔向很喜愛她,因母親之言不敢娶她,是奉晉悼公之“命”而娶她。(筆者注:《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平公強使取之”句,有誤。叔向聘娶夏姬所生女兒,當是在巫臣公元前589年聘娶夏姬20有餘年之後,其時是為晉悼公,非晉平公。)
第六件,《左傳·文公十八年》裡記說,齊懿公看見臣仆閻職妻子很美麗,就将她取入宮裡,“納”為自己妻子,這就是“掠奪婚”。後來閻職與邴歜合謀弑齊懿公。
第七件,《左傳·桓公元年和二年》裡記載,公元前711年,宋國戴公之孫,大宰華父督在路上巧遇看見宋國大司馬孔父嘉妻子,被她的豔美震驚,眼睛緊緊地盯着她看,直到她走遠消失,華父督嘴裡還喃喃自言自語:好美啊,真的太豔麗了!回家之後,華父督心裡總是思戀着孔父嘉妻子。其時,宋國在10年裡進行了11次戰争,都是戰敗,貴族們對于戰争中财物損失,将士傷亡,心中很不滿。華父督于是鼓動貴族們說:就是由于大司馬孔父嘉無能,才導緻連連失敗,人員财物損失。然後率領衆貴族攻殺孔父嘉,分搶孔父嘉的财産,華父督乘機将孔父嘉妻子擄回家中,“納”為自己妻子。宋殇公聞知此情況,很是震怒,要懲罰他們。華父督害怕國君懲罰,就先下手率領這些貴族們,弑宋殇公。
第八件,《禮記·坊記》裡說:“子雲:‘……陽侯猶殺缪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飨,廢夫人之禮。’”《淮南子·汜論訓》裡亦說:“陽侯殺蓼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飨,廢夫人之禮。”東漢高誘注:“陽侯,陽陵國侯也。蓼侯,臯陶之後,偃姓之國侯也,今在廬江。古者,大飨,飲酒,君執爵,夫人執豆。陽侯見蓼侯夫人美豔,因殺蓼侯。而娶夫人。由是,廢夫人之禮。記所由廢也。”《漢語大字典》“陽”字解釋說:“21、春秋國名。在今山東省沂水縣西南。《春秋·闵公二年》:‘齊人遷陽。’杜預注:‘陽,國名。’清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曆代州域形勢·春秋戰國》:‘陽,沂水南有陽都城,故陽國。’23、姓。《姓氏解紛·陽韻》:‘《姓源》:周景王封少子,于陽。曰陽樊,因氏。’”又,“缪”字解釋說:“(五)miao 姓。《通志·氏族略四》:‘缪,嬴姓。秦穆公之後。’”又,“蓼”字解釋說:“(一)liao ③古國名。1、臯陶之後,春秋時為楚所滅。地在今河南省固始縣東北。《左傳·文公五年》:‘楚公子燮,滅蓼。’杜預注:‘蓼國,今安豐蓼縣。蓼與六,皆臯陶後也。’2、春秋時國名。地在今河南省唐河縣南。《左傳·桓公十一年》:‘鄖人軍于蒲騷,将與随、絞、州、蓼,伐楚師。’杜預注:‘蓼國,今義陽、棘陽縣東南,湖陽城。’⑤姓。《通志·氏族略二》:‘蓼氏,偃姓。臯陶之後,文五年,楚滅之。今壽州霍邱,即其地也。子孫以國為氏。’”
《禮記》和《淮南子》裡記說的“陽侯殺蓼(缪字是誤錯)侯,而竊其夫人。故,大飨,廢夫人之禮”,在春秋時期應該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件。可是早在西漢就僅存這麼幾個字,詳細情況不得知曉。東漢時高誘的注說,也是很含混。以上的考釋說明,《姓源》說陽國是周景王少子所封,應是誤訛。周景王公元前544年——前520年在位,其少子被“封”,隻能在此時間内,而蓼國于公元前622年被楚國滅亡,陽侯何以能夠殺生活在1百多年以前的蓼侯呢?所以,陽國當是公元前6百多年更早以前某周王的少子,被封之國。
按照“禮法”,王巡守駕臨某國,某國必須宰殺12頭牛和豬和羊,置辦宴席奉獻王享食,稱“十二牢”;公、侯、伯、子、男等的國君到訪,接待國需分等級宰殺10或8或6或4或2等的牛和豬和羊,置辦宴席招待賓客,稱十或八或六或四或二等的“牢”,也稱為“大飨”。宴席上主人國君嫡妻必須出席,表示友好與敬重,即“大飨,夫人之禮”。不知是陽國的第幾代國君,從今魯東南沂水縣陽國,輾轉遊玩來到豫東南固始縣的蓼國。蓼國國君“大飨”陽侯,蓼侯嫡妻出席宴會,陽侯看到蓼侯嫡妻豔麗無比,但陽侯身為賓客,不可能殺蓼侯。所謂“竊其夫人”,竊,就是偷偷地獲得到了蓼侯嫡妻。據此,陽侯當時隻能是彬彬有禮贊美蓼侯嫡妻,向蓼侯祝賀,說得他們夫婦心花怒放。陽侯遊玩數日,離開之際向蓼侯說,感謝熱情款待,自己國家山水也如何美麗,還有無邊無際大海,邀請蓼侯攜嫡妻到自己國家遊覽,要用海味山珍報答他們,蓼侯于是應允。陽侯回國後,心裡戀戀難忘蓼侯小君,派卿為特使,到蓼國恭迎蓼侯攜嫡妻到陽國遊玩。蓼侯于是攜嫡妻跟随特使來到陽國。
陽侯對蓼侯夫婦殷勤至極,每天親自陪伴遊覽湖光山色,大海風景,品嘗海鮮山珍,還有歌舞音樂演奏。陽侯是周王愛子,獲有周王朝高級樂器樂隊及歌舞表演,是蓼國遠遠不及。一連月餘,蓼侯夫婦完全陶醉在快樂享受之中。這天陽侯叫卿陪同蓼侯前往山野沼澤狩獵,秘密命卿等陪同人員,務必将蓼侯殺害至死。然後親自陪同蓼侯嫡妻參觀作坊,先看絲綢織造,再看女工剛好縫繡完成的女禮服,蓼侯嫡妻贊不絕口,陽侯請她穿上看看,是美輪美奂,當場贈送給她。然後又看工匠剛制作好的飾品及玉器,蓼侯嫡妻也是贊不絕口,陽侯也直接饋贈給她,親手為她佩戴,極力贊美。看蓼侯嫡妻極其興奮快樂,陽侯對她說:宮裡還有許多更華麗的衣服飾品,問她願不願去看看。随即蓼侯嫡妻跟從陽侯進入寝宮,果然寝宮富麗堂皇,陽侯說:這是我嫡妻的寝宮,她死後,如她生前布置,至今無人入住。侍女将服飾一件一件展示給蓼侯嫡妻觀賞,蓼侯嫡妻驚歎說:這麼多的精美服飾,你為什麼不續娶嫡妻享用這些?陽侯說:我一直沒有尋找到意中的人,自從看見你後,我就想将這些全都贈送給你,請你接受我的這些禮物。蓼侯嫡妻聽了,吃驚地說:贈送給我?我可是有夫之婦?陽侯說:你就做我的嫡妻,不但寝宮裡所有都是你的,整個後宮裡一切,也都聽命于你。
蓼侯嫡妻一個多月以來遊玩得很高興,心裡早已經非常喜歡着陽侯,加上剛剛饋贈穿戴在身上的精美服飾,以及看到的富麗堂皇寝宮,許多精美服飾,還有陽侯誠懇贊美與求愛,心裡是充滿着無限的甜蜜與快樂,沒有勇氣拒絕這些精美服飾和富麗堂皇寝宮的誘惑。陽侯看她滿臉甜蜜的笑容,一把樓抱着她,在她耳邊說:我真的很愛你,這寝宮就是你的,我們共同享受幸福快樂的生活,我一定會使你感受到稱心如意,你就作我的嫡妻,我求求你了!蓼侯嫡妻完全陶醉了,臉上春風得意,嬌娆妩媚,陽侯忍不住在她臉上熱烈親吻,蓼侯嫡妻也已經是激情蕩漾,就兩手摟着陽侯頸脖,輕輕說:我也很是喜愛你,就将嘴貼合到陽侯嘴上,兩個人親密幸福地互相吻着。漸漸地陽侯熱血沸騰,愛欲如火如荼,感覺到蓼侯嫡妻也是熱情奮發,就抱起蓼侯嫡妻,進入卧室,将她置于卧榻上面。侍女們立即小心翼翼為他們卸下身上飾品,脫去衣服,雙雙共同進入到卿卿我我的情愛興奮歡樂之中。
之後連續數天,陽侯白天陪伴蓼侯嫡妻興高采烈遊玩,夜晚陪伴蓼侯嫡妻在之前的寝宮盡情盡興享受着性愛的歡樂愉悅,蓼侯嫡妻完全心滿意足。爾後一天,陪同蓼侯的卿回來說:蓼侯在狩獵中不幸發生意外而斃命。陽侯用最好棺木與服飾,為他入殓,送回蓼國。蓼侯嫡妻高高興興留在陽國,被陽侯策立為嫡妻,成為後宮主宰小君。蓼侯死于狩獵中意外,被最好棺木服飾入殓送歸,陽侯又是周王的宗親,蓼國對此事情自然是無可奈何。
獲悉這一情況後,各國君主們都震驚恐慌,害怕這種情況會降落自己身上,因而“大飨”時,所有的主人嫡妻,都不再出席宴會作陪。從而成為“大飨,廢夫人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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