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 阆中 ”地名釋義再考
文/熊梅
摘要:曆史文化名城阆中擁有千年不曾更改的地名, 舉世罕見, 其得名原因衆說紛纭。從阆中上古聚居部落民族主體及其使用語言看, “ 阆中”得名起源于古濮語詞彙, 發音似漢語“ 浪”, 意為“ 河谷”之地貌。秦收巴地置郡縣, 經同音通譯、同義互代以漢語“阆”為通稱。因地形地貌頗顯殊異, 遂增補漢語“中”以示聚落實體在自然地理環境中的确切方位。
作者:熊梅(1981 -), 女, 四川宜賓人, 西華師範大學曆史文化學院講師, 主要從事中國曆史地理教學與研究。
阆中, 國家級曆史文化名城, 位于四川盆地東北隅, 古屬《禹貢》梁州之域, 春秋歸于巴國, 周秦伐蜀取其地設阆中縣, 後為蜀漢之半, 當東道要沖。因避文帝之父楊忠諱, 隋改縣曰阆内三十五載, 及此之外, 阆中地名沿用至今不曾廢辍, 堪稱千年城名, 舉世罕見。然則何為“阆中”? 曆來衆說紛纭, 各持一端。本文不揣淺陋, 試作一解。
各家之言考辯
關于“阆中”得名之由, 綜觀各家之言, 可梳理為如下幾種:
(一)源于曆史傳說
或傳清朝錦屏山臨江大樹懸有大鐘故名 ;或傳遠古時期大雁嘴叼大鐘北飛, 鐘落城外嘉陵江發出鐘鳴之聲得名 ; 或傳遠古母系氏族部落 “華胥國 ”位此, 女首領華胥外出踏天神雷公之腳印感孕, 于北遷甘肅後誕下伏羲。伏羲曾三次回到母親故地教民漁獵畜牧, 離别之時, 溶萬物之靈鑄造巨鐘以驅趕洪荒之氣。鐘鑄成, 逢嘉陵江白浪滔天, 浪擊鐘鳴, 取“浪鐘”諧音為名。
秦滅巴置阆中縣在前, 傳“清朝錦屏山臨江大樹懸有大鐘故名”尤不可信;上世紀70年代航管站炸礁以前, 嘉陵江阆中段龍王灘地勢陡峭, 坡下多亂石, 江水沖擊發出巨響, 成為各種神化鐘鳴之說的來源, 當為民間豐富的臆想。阆中得名是否模拟水流聲響, 尚無史料支撐。
(二)源于婚姻形态
侯國剛、張治平等阆中名城研究會會員和學人王星泉認為“阆”字得名與孕育伏羲的華胥國有關 。此說釋義華胥國為古老的母系部落, 婚姻形态為原始的走婚制。男子稱呼走婚對象為“良人”, “良人”(女子)在茅屋 、洞穴 —即“門”内等待情郎, 根據漢字造字會意法得名“阆”字, 取“良”音 。
有關此說破綻較大, 一則遠古時期實行走婚制的地域甚廣, 何以僅阆中一處以造字會意法命名? 二則, 此說認為“阆”字産生為地名專指, 其音其形其義堪屬首創, 為何《說文解字》另有它釋? 姑且對阆中是否為孕育伏羲之華胥國存疑, 此說缺乏有力的證據, 實難信服。
(三)源于母祖崇拜
夏權民通過音義訓诂, 認為“阆”乃“門高” , 通“臯門” , 臯門有伉, 示夫妻二人, 即伏羲、女娲;又“中、宗、賨”互為通假, 音義并舉則“阆中”即“兩宗”, 為憶念人祖伏羲、女娲之意 。
有關此說, 伏元傑認為, “阆”字的方言同音假借字隻起讀音的作用可代“兩、凉”, 但并不是“阆” 字的意義。至于夏權民引《山海經·海外西經》中所謂“兩女子居”解釋為“兩位祖宗” , 伏元傑認為是對商代安國及其地望的釋文, 與“阆中”沒有關系, 與八九千年前的伏羲、女娲更是毫不相關 。此外, 關于夏權民以“中、宗、賨”互為通假之說解釋“阆中” 之“中”起源于發音相近的“賨”人, 學者以“賨”與“賨人”之稱現于漢世而晚于“阆中”得名為由早有批駁 , 因此, 認為“阆中”為“賨人”語音譯, 實誤。
(四)源于國家名稱
伏元傑認為“阆中”得名與阆國有關。在古代阆中境内, 除巴國、彭國外, 還有幾個部落小國, 即開明國、阆國、奉國 、充國等。如 《郡國志》雲 :“阆國即蜀之阆中。” 《姓考》雲 :“伏羲之裔國于阆, 因氏 。”可見, “阆中”位于“阆國之中央”得名。
若支持前提條件确有“阆國”之實, 就上述兩則材料的識讀看, 此說的邏輯關系存在嚴重的問題。“阆國即蜀之阆中。”簡言之, 所謂“阆國”就是指“阆中” , 伏羲之裔于阆中建國可成為“阆國”得名之由, 何以推導出“阆中”位于“阆國之中央”? 即使解讀史料“阆國”之地望在“蜀之阆中”, 也言明二者在時間上的先後順序。倒果為因之說不能成立。如若“阆中”得名确實與阆國有關, 那麼, “阆國”之“阆” 又當何解?
(五)源于遠古族名
陳劍認為曆史上的阆中地, 位于古巫臷(誕)國的中心偏北地帶。以“名從主人”這一地名命名基本原則審度, 阆中之“阆”應是古巫臷國獽蜑或蜑人對其長期生活居處地用本民族語言自稱後在漢語言文字中的異譯異寫。按陳劍引《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李賢注 :“廪君之先 , 故出巫誕也 。”認為在古史記錄中, 巫誕就是巫蜑, 又常稱巴蜑、獽蜑、夷蜑或蜑, “獽”聲韻通轉為“阆”為“阆中”得名之由。
巫誕, 巫蠻也, 族别衆多, 為古老部族集團的總稱, 李賢認為是廪君巴人之先。将子屬獽蜑等同于巫誕, 無疑縮小了名詞指代的範圍, 将獽人視作古巫臷國唯一族别論證“阆中”得名似有以點代面之嫌。在古史記錄中, 即使獽蜑可替代巫誕指示同一集合, 如何能判斷巫誕中獽人的生活聚居地就必定位于古巫臷國的中心偏北地帶?
據唐昌樸研究, 獽、蜑夷蠻之巴部落從鄂西沿長江三峽内遷, 商周時欲還故地遭遇楚人抑制, 後逆長江西進, 越過峽谷, 移居盆地東為謀生之處。如《華陽國志· 巴志》所說:“過奉節, 據朐忍 (今雲陽、萬縣一帶 )”, 與原土著庸、糜、魚人部落融溶并合。由此可見, 獽人并非集中聚居于阆中, 對其長期生活居處地用本民族語言自稱的可能性幾乎不會發生在川北嘉陵江上遊地區。“獽”聲韻通轉為“阆”之說論據不足。
(六)源于巴人語音
一解 :“浪 ”是巴語 “山谷 ”的意思, “阆中”是巴語“山谷中的城 ”的音譯 ;又或認為阆中巴人屬于羌族語系的羌族支派, 羌族古語稱天河為“阆”, “阆中”因嘉陵江水而得名。
二解:史為樂認為“阆”字除了“門高”或“高大”意思外, 還有另外兩種解釋, 其一, 阆中及附近之地古時為巴、濮、闆蠻及僚等活動的中心地帶, 這些部族是現代壯族的先民。“阆中”以古僮(壯)語命名, 僮人呼野市為浪或阆。其二, 《蠻書·蠻夷風俗》稱“谷謂之浪”, 現在藏語和壯語均謂溪谷之地為浪。由此, “阆中”系僮語地名, 其含義還有“野市”、“溪谷”之意 。
早在上世紀三四十年代, 學術界就開始研究巴的曆史與文化。有關巴的起源有西北氐羌說、東南(中南)濮越說或苗蠻說以及氐羌與濮越融合說等。從趨勢上看, 贊成後一說法的學者逐漸增多。随着研究的不斷深入與學人間的相互讨論, 巴人是否源于古羌人的觀點仍争論不休, 阆中巴人是否以古羌語音義來進行命名還有待商榷。
關于史為樂對“阆中”地名含有“野市”之說, 深存疑慮。《說文解字》雲 :“市者 , 買賣所之也。”“市”的本義指買賣交易和買賣交換的場所, 隻有在發生相當規模的商品交換的前提下才可能出現“市”, 沒有交換就根本談不上市的起源。《世本· 作篇》傳 “祝融作市 ”;《易 · 系辭 》載 “包犧氏沒, 神農氏作, 列廛于國, 日中為市, 緻天下之民, 聚天下之貨, 交易而退, 各得其所”。可見, 最早的“市”也是随着原始社會末期的部落或部落聯盟之間大規模交換而産生的。即使“野市”和後來所稱的鄉市、集市等不同, 未必有完全固定的集期和市肆, 最初僅僅是人們相聚于野外實行原始的物物交換, 這也實難令人信服, “阆”地是“巴、濮、闆蠻及僚”等部落之間用于交換産品的專職場所, “阆”的得名非是源于部落人群駐紮的據點, 而首先是作為擁有較多剩餘産品, 約定為物物交易的早期市場? 從人類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看, 将“阆中”地名釋義為“野市”之說不妥。誠然, 徐松石在《粵江流域人民史》中調研到“今日僮人呼墟市為阆, 呼踏歌聚會為放浪或會浪”, 推測“野市”、“墟市”是壯語在發展完善“浪”、“阆”一詞過程中延伸或增補的後起之義。
(七)源于地形地貌
一解:取山脈環拱之象。《太平禦覽》卷四十四“地部九 ”載 :“阆山 , 《圖經》曰 :阆山四合于郡故曰阆中。”《方輿勝覽》卷六十七述其緣由同, 雍正《四川通志》卷二十六, 《漢書地理志補注》卷五十一,《錢注杜詩》卷五, 《晉書 注》卷十四下并同茲說。按《蜀中廣記》卷二十四引 《名山志 》雲:“阆中山多仙聖遊集之所, 志雲即錦屏山在城外嘉陵江南, 與郡治相對, 兩峰壁立如屏又名寶鞍山 。”今人王萌據《日照縣志 ·掇餘》卷記 :“昆侖山下有橫嶺 , 環抱如城郭, 舊名小阆苑, 取昆侖阆苑之義。”認為“阆中” 得名與“昆阆之形”有關, 緣于兩處地形地貌極為相似。
二解:因水為名或取水形纏繞之象。《後漢書 · 孝安帝紀 》卷五 :“阆中縣屬巴郡 , 臨阆中水因以為名 。”《漢書地理志補注》卷五十一載同。又《舊唐書· 地理志》有雲 :“阆水迂曲, 經郡三面, 故曰阆中。”《資治通鑒 ·漢紀四十二 》兩者兼備:“阆中縣,屬巴郡。賢曰:臨阆中水, 因以為名, 今降州縣。宋白曰:阆水纡曲, 經其三面, 縣居其中, 取以名之 。” 考曆代記載, 《路史·國名紀》卷二十四、 《通鑒綱目》卷八下、《下陴記談》卷上、《大清一統志》卷三百九十一、《讀史方輿紀要》卷六十八、《唐書合鈔 》卷五十九志三十五等力主阆水纏繞為城名之源。
三解:取山水形勝格局之象。《太平寰宇記· 劍南東道五》卷八十六既載 :“阆水迂曲經其三面居其中, 蓋取為縣名 。”又惑其緣由曰 :“阆中山 , 其山四合于郡故曰阆中 。”大抵曆來記載因山緣水衆說不一, 《蜀中廣記》卷五十四遂将二者合而為一 :“阆山四合邑居其中而水繞之。”縱觀今人論著, 多持此說。
考察阆中地形地貌, 大巴山脈、劍門山脈東西合護, 城池居中。城南兩峰伫立似屏障, 舊稱錦屏山, 或形如馬背駝峰, 又名寶鞍山 , 為城之門楹, 後多呼其阆中山。又 《華陽國志 》載 :“阆中有渝水 , 賨民多居左右。”按《蜀水考 》記 :“嘉陵江入阆流經百餘裡,在阆境又名阆中水, 亦曰阆江, 亦曰渝水, 又名南津河。”可知阆中山 、阆山、阆中水或阆水非早于“阆中”得名, 卻因“阆中”城名的确定增加了一個帶有行政地域意義的山川專指。因此, 将“阆中”得名歸結于某山某水之說有颠倒序列之嫌, 難以成立。
“阆”字音義溯源
以“名從主人”地名命名的基本原則入手, 就古代阆中地域的行政區劃及聚居人群追根溯源。戰國末年, 秦惠王滅巴始置阆中縣, 屬巴郡, 規範後的漢語政區地名周告天下以利于管轄。“阆中”縣名由此以漢文書面形式載入史冊。在此之前, “阆中”應有一個有别于秦官方地名的本地舊稱, 即巴統轄下的固有地名。據《華陽國志 · 巴志 》載 :“巴子時雖都江州, 或治墊江, 或治平都, 後治阆中”, 則阆中地在秦滅巴以前曾經作為巴國商定軍政大事的據點, 是巴國首領所在, 統治發号施令的中心。秦初收巴地設置郡縣當考慮到本地通用地名的習慣, 尤其應重視舊有都邑帶有方位性的地理标識。因此, “阆中”一詞應該從讀音上非常接近巴國統轄下的本地舊稱而不會輕易發生修訂, 更不可能貿然進行更換。同理, 若無特殊情況, 巴人在建立“東至魚腹, 西至僰道, 北接漢中, 南極黔、涪”的部落聯盟之時, 以至後來擇阆中為國家都邑, 都應沿用區域内早期聚居人群約定俗成的地理名稱。可見, “阆中”得名與“初始主人”有關。
《後漢書· 南蠻西南夷列傳》稱“闆楯蠻夷者,秦昭襄王時有一白虎, 常從群虎數遊秦、蜀、巴、漢之境, 傷害千餘人。昭王乃重募國中有能殺虎者, 賞邑萬家, 金百镒。時有巴郡阆中夷人, 能作白竹之弩, 乃登樓射殺白虎。昭王嘉之, 而以其夷人, 不欲加封, 乃刻石盟要, 複夷人頃田不租, 十妻不算, 傷人者論, 殺人者得以倓錢贖死。盟曰:`秦犯夷, 輸黃龍一雙;夷犯秦, 輸清酒一鐘' 。夷人安之。”這裡提到的巴郡阆中夷人被叫做闆楯蠻夷, 其曆史最早僅能上及戰國時期, 因獵殺白虎有功而為人稱道。文獻還提到 :“至高祖為漢王 , 發夷人還伐三秦。秦地既定, 乃遣還漢中, 複其渠帥羅、樸、督、鄂、度、夕、龔七姓, 不輸租賦, 餘戶乃歲入賨錢, 口四十。世号為闆楯蠻夷。阆中有渝水, 其人多居水左右 …… 。”可見, 闆楯蠻夷是主要活動于巴郡渝水一帶, 即今之嘉陵江的少數民族部落, 相對集中的分布在阆中一帶。闆楯蠻夷随高祖伐秦立功, 其中七姓可不輸租賦隻納賨錢而有賨人之稱, 足見該族姓氏之多, 是闆楯蠻夷中的主力代表。由上可知, 聚居于阆中的部落被稱為阆中夷、闆楯蠻或賨人, 這裡涉及一個問題, 即阆中夷、闆楯蠻或賨人的祖先從何而來 ?
學界對此主要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一為外遷說, 一為土著說。前者認為起源于廪君之巴, 發源于湖北清江流域。根據《晉書》記載, 賨人源自廪君蠻。《太平寰宇記· 渠州》引《晉中興書》載“賨者, 廪君之苗裔。巴氏之子務相, 乘土船而浮, 衆異之, 立為廪君。子孫布列于巴中”。《通志》卷四十一載“廪君都夷城, 其後世散處巴郡、南郡, 謂之南郡巴郡蠻 、闆楯蠻, 始居巴中”。按 《世本 · 姓氏篇》:“廪君之先, 故出巫蜑” , 則賨人祖上亦屬巫蠻, 為濮越系的分支。贊成阆中夷主體為土著之民的觀點日漸被認可, 學者或通過考辯廪君故事的時代(不會早于西周), 從而論證《華陽國志》記載中跟随周武王伐纣的勇銳巴師不是指廪君之巴, 而應該是渝水一帶的賨人, 說明阆中夷人早在廪君遷徙前就聚居于此了;或對廪君蠻的活動範圍或遷徙路線進行辨 識, 認 為廪君 蠻不 曾西遷 進入 川東 盆地, 自與生活在阆中及其周邊的闆楯蠻族屬不同;或又通過比較闆楯蠻與廪君族在居住地、族氏、圖騰崇拜等方面的差異, 力證廪君之巴與闆楯蠻夷之間互為獨立又相互聯融的關系。那麼, 阆中土著又系何族? 羅開玉在對闆楯“七姓”與賨人姓氏的研究中, 稽考出闆楯蠻族具體的十九個姓, 其中可确定的姓氏有十二個, 尚有七個候選。通過對《風俗通義》、《華陽國志》、《後漢書》等多種文獻有關姓氏記載的整合和排查, 總的來看, 阆中土著的闆楯蠻主要 源自濮、僚民族。 《博物志 》言:“荊州極西南界至蜀 , 諸民曰僚子”, 《魏書 · 僚傳》載:“僚者, 蓋南蠻之别種,自漢中達于邛、笮, 山洞之間, 所在皆有, 種類甚多,散居山谷 。”由是觀之, “僚”是魏晉以後人們對南方少數民族的泛稱, “僚人”是後來南方各民族逐漸融合形成的結果, 主要由濮族、闆楯蠻和一部分巴族構成 。據鄧少琴研究, 濮人原是散居在江漢流域的土著, 早在西周成王之時, 已移居分布于大江上遊巴蜀地區 。可見, 阆中早前聚居的土著居民大部分是外徙而來拓荒繁衍的濮人。這樣看來, 生活在阆中的“初始主人”無論系外遷還是土著, 主要由濮裔構成。
《華陽國志· 巴志》載:巴“其屬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蜑之蠻”, 在巴屬區域生活的這些文化大體相似又互有差異的不同部族中, 濮被列為其首, 足見人口之衆多。在很多文獻記載裡, 巴濮甚至常常連稱。據學者研究, 起初, 巴是濮人的一支, 及後巴發 展壯大, 濮又 進入以 巴為 主的 聯盟中 。在這個多姓部落聯合體的内部, 起源最早、數量龐大的濮人長期保存着相對穩定的文化和語言。在構成民族的各種要素中, 語言往往最具穩定性, 那麼, 通行于巴國的巴語或者是阆中先民講的土(著)話, 極有可能是同一種語言—濮語, 至少本質上同出一源。必須承認, 即使是同一種語言, 由于人口的增加, 居住地的擴大或者因不同原因的遷徙, 随着人們相互間聯系的逐漸疏遠, 語言會發生變異, 先是出現方言之别, 進而可能派生出具有新型特征的多種“子語”, 比如巴人語音、阆中土話, 但是, 這些被冠以新名稱的“子語”與“祖語”淵源極深。因此, 古濮語是巴人語音與阆中土話的祖語, 是二者共同的親屬語言。從古至今, 地名和語言的關系尤為密切, 地名具有詞的音、形、義都取決于命名者所使用的語言。那麼, 生活在阆中的早期部落用本民族的語言, 如古濮語、巴人語音或是阆中土話, 把聚居之所稱作什麼呢?
由于生存的自然環境、經濟生活形态、文化心理、宗教信仰以及語言等各方面的差異, 不同民族對地理實體命名的語言符号都具有各自的特色。就自然環境而言, 巴濮活動的川北一帶多屬山區, 到處是丘陵低谷, 群巒疊翠, 水流湍急。從經濟生活形态看, 早前的巴濮之人水居或傍水而居, 漁獵成為獲取生活資料的主要手段。經濟發展水平較為低下, 直接制約着該部落人群的思維和行為方式, 其文化和語言的“自然屬性”越發明顯, 對于居住地名稱的由來和内涵也将打上時代的烙印。其實, 無論哪個民族, 越是早期的文明, 地名文化越是集中的反映所處環境的自然特征, 尤其是用以識别地理的形狀或方位。巴濮之人當同樣如此, 他們用表示天然地形地貌的濮語字詞來描述處于川北丘陵地帶、位于嘉陵江上流的這塊山河交錯、嶺高谷深的地理實體并約定俗成, 曆代沿用。
語言是古代的遺存, 萬變不離其宗, 其基本詞彙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古濮語雖事既鴻古, 難為明征, 卻可以從與之貼近的親屬語言或以濮裔為主體的同源語系中去尋找指示此類地形地貌的表達方式。《蠻書·蠻夷風俗第八》有關于蠻語的記載, 其中, 與古濮關系匪淺的白蠻尚保留了部分基本詞彙, 其中列有“谷謂之浪”的詞條, 即白蠻人稱山谷、谷地為“浪”。“浪”為漢字, 代白蠻語的發音。據研究, “谷謂之浪 ”記錄的正是現代白語中的 noN35。今雲南維西縣“妥洛”村與相隔幾百裡外安甯縣太平鎮的“妥樂”村都是白族人的聚居地, 其對應的白語語音同是 noN35 , 指“水沖刷的地方” , 在意義上與漢語“谷”相當。無獨有偶, 由巴濮、闆楯蠻等民族發源而來的僮人, 即今之壯族, 至今仍将“溪谷之地”音作“浪”。對照阆中的自然環境, 則“浪” 極有可能也是巴濮之人命名類似“谷”的古濮語讀音, 但表達的絕不僅僅隻是單一含義“山谷”, 也應包含“流水(嘉陵江)沖刷其旁”的意思, 釋作漢語“河谷”或“河谷之地”則更為确切。現今在阆中居民的曆史傳說中言有“嘉陵江水流, 浪聲如鐘”, 從側面進一步印證了早期巴濮之人取地名為“浪”實際是對山脈、江河夾道間地形的總概。
“阆”、“中”合璧探析
地名演變往往遵循這樣一種客觀的規律:地名具有字或詞從數量上由少變多, 地名含義由簡單走向複雜, 地名文化從單純的揭示自然地理特征逐步演變為涵蓋各種人文色彩或綜合人地關系的方方面面。遠古時代, 人口稀少, 社會生産力水平極度低下, 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原始而簡單。随着生産力水平的提高, 人類文明不斷發展, 地名開始出現, 但數量極少, 且常常使用單字。從我國記錄早期曆史的甲骨文、金文等有文字信息的考古發現看, 上古時期使用單字命名地域的現象非常普遍, 西周就有大量的封國以單字作為國名, 直到戰國時期, 以單字命名的城邑也不在少數。由是觀之, 闆楯蠻生活的聚居地直到以巴為首建立了龐大的部落聯盟, “浪”, 即漢語“河谷之地” , 都應該一直是現代阆中所在地在濮語中的單字地名。
這個初始的單字地名何以演變成今日之“阆中”? 其實, 用漢字譯音記錄古代邊遠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名或水名在有語言而無文字的民族中, 是屢見不鮮的文化現象 。據 《說文解字 》:“阆 , 門高也。”《管子 · 度地》:“内為之城, 城外為之郭, 郭外為之土阆 。”按 《古今通韻》卷十 :“阆中, 蜀地名 , 方言, 秦晉謂冢曰 。”即此, “阆”之本意為城垣四周土壟、山陵堆拔如高門, 乃天然地形之總概, 似濮語“浪”對“谷”的理解。漢字“阆”不僅能模拟濮語發音, 其意義也比較接近原地名的内涵。以“阆” 代“浪”做到了同音通譯、同義互代, 可謂一舉兩得、兩全其美。如此, 秦滅巴改政區設“阆縣”即可, 何以尾綴“中”字?
秦在一統的過程中, 對新拓之地實行郡縣制。這個從不斷擴張走向天下統一的過程, 也是推翻舊地行政建制和改變政區地名的過程。關于秦郡的命名, 應劭曾言 :“《漢官 》曰, 秦用李斯議, 分天下為三十六郡。凡郡, 或以列國, 陳、魯、齊、吳是也;或以舊邑, 長沙、丹陽是也;或以山陵, 太山 、山陽是也;或以川原, 西河、河東是也;或以所出, 金城城下得金, 酒泉泉味如酒, 豫樟樟樹生庭, 雁門雁之所育是也;或以号令, 禹合諸侯, 大計東冶之山 , 因名會稽是也 。” 顯然, 秦不僅有大量修改或新增郡名的史實, 而且還遵循了一定的規律, 縣名也當同樣如此。總的來看, 秦新置的政區名稱大抵是在郡、縣之前加上一個傳統地名或以自然地理、當地物産、曆史事件為由新增一個地名。此外, 還引入陰、陽、西、東等指示方位的字詞來表示地理實體之間的相對位置。可見, 随着社會的發展和人們活動、交往範圍的擴大, 地名逐漸增多, 命名方式已不斷趨于細緻化和規範化。為避免重複或引起不必要的混淆, 地名具有詞從單字逐漸演變為疊字(雙字)乃至多字。綜觀秦改革政區的所有地名, 盡管仍存在着不少的單字郡縣名稱, 但疊字地名已成為主流, 數量衆多。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之下, 新設巴郡下轄的縣名極有可能發生變更, 尤其是通過同音通譯、同義互代後的單字地名。在變單為雙的結構中, 前者保存的舊地名表示地方特色, 後者新綴字詞指示地理方位和大緻範圍。這樣既不破壞地名的初始含義, 又能更為确切的展現地理标識, 是比較可行的變革方案。“阆中”的由來就是這一舉措的典型嘗試。阆中地形地貌, 四面環山 、三面臨水, 城池居内, 是名符其實的“浪”(谷 )中 。新的政區概念與傳統地名相結合,既遵循了“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 又豐富了地名的内涵, 保持了地理實體名稱的連貫性和穩定性, 妥善地解決了新與舊、變與不變的關系問題, 是我國民族文化相互融合在地名上的體現。
由古濮語“浪”至漢字“阆”到“阆中”的演變, 是南北民族地名文化交流的一次合作。單字地名 “阆”發展為植入方位指示詞的疊音“阆中”, 名稱高雅, 讀音爽脆, 尤其是經過音變之後, 音效更顯清晰響亮, 聽覺上大氣流暢, 不易混淆, 便于社會交往。漢字濮語綜合地名“阆中”起源于古濮語所稱的地形地貌, 随自然地理相對穩定的特點, 生命力長, 經得起時間的考驗, 延續了千年的流傳, 是我國地名文化中一顆璀璨的明珠。
及此, “阆中”地名的本意和由來非與某山某水關聯, 卻又是阆境山脈環拱、嘉陵江環抱最真實、最形象的寫照。至于衆說源于漢文表達法之地形地貌, 雖不至大錯, 卻忽略了區域文化發展的連續性, 有斷章取義之嫌。恰如清代阆中知府莊學和《錦屏書院記》所載 :“阆之文 , 山壁四合也;巴之文 , 水曲三折也。第不識倉颉造字之初, 見山水而繪字耶? 抑秦漢來題名之始, 取字以符山水耶? (古巴西阆中郡也, 其山自南北萬棧糾突磋岈, 窬七盤、擁雙劍,而翕聚于蟠龍印鬥間;其水自漢階白水纖萦漩繞, 泛嘉陵、踰綿谷, 而停滀于宋江河溪間。城以上俯而冠者惟山, 城以下橫而襟者惟水, 宜乎鐘秀氣, 濯文波, 于漢, 則範、谯、落下、嚴遵、任文公;于宋 , 則鮮于、三陳、馬涓、黃裳諸巨卿, 雲蒸霹蔚, 為山水增光也 。” 故“阆中”得名的緣由, 決不能以偏概全, 僅以漢文解釋漢語。尊重區域發展的曆史, 把握風土人情的差異, 從實際出發進行連續而細緻的探究才是科學、客觀的闡釋地名淵源的有效途徑。
(本文在撰寫過程中得到了蔣曉春博士的幫助和指點, 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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