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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交往的平衡性原則

親戚、朋友、熟人、同事之間的交往,有一個原則叫對等,要是發生了相應的變化,不怎麼對等了,處于相對高位置上的人,就會自覺不自覺的,給處于低位置上的人某種難以言狀的壓力,盡管這種壓力不是故意的,不是成心的,但造成的影響力是客觀存在的。

這個世界沒有萬年樁,處世也不例外,屬于流水的性質。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回頭看一下,自己從上幼兒園與别人發生交往以後,與自己交往過的人,是不是處于一個動态,能夠有幸長期持續不間斷相處的,能有幾位。

所謂的世交,如果透過現象看本質,隻是名義上的,道義上的,甚至是自我标榜式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世交也脫不了一個俗字。凡交往,都必須有個載體,具體形式無非是:我請你吃頓飯,你請我喝次酒;我送你一斤碧螺春,你送我一斤好龍井;我請你看場電影,你請我看場戲劇;我陪你逛一次街,你陪我打一次牌;我出你人情100元,你出我人情100元;我幫你解決一件難事,你幫我克服一次困難……一般來說都是互動的,對等的,這樣就産生了交情,越交往,感情越深。

由此可見,在正常情況下,人與人的交往是建立在相互間的社會地位、經濟條件大體相當基礎上的,一旦社會地位拉開了檔距,特别是經濟條件出現了嚴重的落差,人與人之間就自然的要分離,并漸行漸遠。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漸行漸遠的區别在于,地位高、條件好的人是下意識的,而地位低、條件差的人是有意識的,且是主動的。其原因,是自己跟不上時代的趟了,内心承認落伍,因為他無力承擔繼續交往的莫大開支,别人花掉一千元、一萬元可能若無其事,而他即使花一百元,也得在心裡掂量掂量,猶豫半天。或許有人會說,社會中的吃大戶現象很多啊。但頭伸在前面一味隻沾人家的光,自己一毛不拔,像話嗎?唯有悄悄的遠離這個圈子,在屬于自己的層次中過過日子,才是上策。

一些成功人士,對以前交往甚密,而目前杳無音訊的熟人,有一種念念不忘的情結,總是惦記着遠離自己的熟人過得好嗎,是不是應該經常性的見個面,坐在一起喝杯茶,相互的聊聊,以示對朋友的仗義。但豈不知,各自身份的懸殊已成為人際交往的隔閡,坐在一起等于坐在翹翹闆上,不平衡。再說,過得好的人能給過得差的人實質性的幫助嗎?即使能,過得差的人有這個幫助的需求嗎?能有什麼好聊的呢,聊天的結果必然不是尴尬,就是無聊。

因此,人們在能夠相處的時候,應當珍惜這個可能即将失去的緣分。在不能繼續交往的時候,應當彼此祝福,即使給予關注,也應是默默的。

(六月十二日下午,星期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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