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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人收不到 失火更糟糕

又是一年清明,一些市民選擇在路口焚香燒紙,遙祭故去的親人。面對這樣的舊俗,北京消防近日發出警示:露天焚燒冥紙絕對是最不環保、“性價比”最低的一種,道理很簡單,先人收不到,環境受不了,失火更糟糕。

先人收不到 失火更糟糕

資料圖 張骁/北晚新視覺供圖

連日來,入夜之後,很多路口都有人用粉筆畫個圈,然後就開始燒紙,個别大路口由于燒紙的人多,遠遠望去甚至有些烈焰熊熊的感覺。但春天的北京向來多大風天氣,此時燒紙,煙霧缭繞,既有損空氣質量,也增加安全隐患。尤其街頭燒剩下的紙帶着火星飛揚,危險系數極高。近年來,各地由此類祭掃行為導緻的火災事故、傷亡事件屢屢發生。

事實上,不僅僅是清明節,在中元節、寒衣節、春節等有講究的日子,路口、綠化帶甚至小區中燒紙的現象并不鮮見。消防部門不厭其煩地通過各種渠道發布火災隐患提示,但總有人燒紙不挑地方,根本不在乎周邊是不是有公共建築、文物保護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易燃易爆場所,也不在意是否靠近燃氣管道、化糞池、高壓線、草垛及工地、工棚。燒完了,更不會反複确認是否做到“人走火滅”。

在樓底下、馬路邊燒紙,不為法律法規所允許。早在1995年北京市公安和民政等部門就聯合發布《關于嚴禁在祭掃活動中燒紙的通知》,明令禁止在祭掃中使用明火。《刑法》、《消防法》中也都明确規定過失造成火災該承擔哪些刑事責任。每年,各地都有人因燒紙祭祀造成火災被繩之以法,至于造成的人身财産損失則更加令人扼腕。

消防安全無小事。祭拜先人,方式既要環保也要安全,既要延續慎終追遠的精神血脈,又要祛除那些隻顧自己方便、罔顧公衆利益的陋習。要剪除舊習,一方面需要法律法規制度“他律”,一方面也要個人“自律”。畢竟消防人員人數有限,再怎麼加強巡視、嚴格管理,也不可能照顧到所有時段的所有路口。

當然,如果基層單位能夠有組織地、安全地開辟一些祭拜場所,引導文明祭祀,讓有祭奠需求的人可以就近通過無火的方式寄托哀思,變堵為疏,就更好了。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張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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