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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相處,有三種話不能說

01.

古人言:“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

與人相處,雖不必八面玲珑、能言善道,但最基本的說話之道,應當有所了解。

與人相處時,會說話,基本上是受歡迎的一個絕佳工具。

人們都喜歡和會說話的人交談,畢竟沒人喜歡聽别人對自己惡語相向

那麼,在與人交往的時候,有三種話,是萬萬不可說的。

一是揭人短。所謂揭人短,就是戳人家的痛處。

無論是當面指出人家的短處,抑或是背後與他人讨論别人短處,都是萬萬不可的事情。

要知道,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自己無意間說出來的那些話,被有心人聽了去,會給彼此埋下巨大的隐患。

二是道人非。所謂道人非,就是在背後非議他人的不是。

這更是人際交往中的一項禁忌,一旦踩到,就随時有翻臉的可能。

讨論人的過錯,無異于是一種自找麻煩的行為。

三是語人錯。所謂語人錯,就是揪着他人的過錯不放。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自己的一生也不免犯錯,得饒人處且饒人。

當你在讨論旁人的過錯時,正是向别人展示自己度量太小的過程。

長此以往,沒有人願意在和自己相處。

與此同時,到處說旁人的過錯,也是給其他人機會抓住自己的小辮子。

02.

說出來的話如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的道理人人都明白。

那些說出口的話,必須要經過三思。與人相處,應該是彼此都十分舒适。

如果單單是自己在不斷的戳人短處,隻會讓對方感到尴尬和不堪。

這是與人相處中十分忌諱的一種行為。

揭人短不僅僅是一種不會說話的表現,也是一種情商低的表現。

一個情商高的人,是不會讓對方感到難堪的。

揭人短無異于傷口上撒鹽,本來因為出錯已經懊惱不已,還被人直截了當的指出來。

這種感受,換做是誰都不堪忍受。

所以,與人相處時,不必接着揭人短處來展示自己的機智。

要記住,一個人的機智,體現在他的方方面面。

人格魅力的散發,不是通過損人來實現的。

與人相處的說話法則之一,就是不随随便便揭人短處。

03.

人們都是八卦的。

正所謂“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這句話,就說明了總有人好奇他人的過錯。

但有些事情,知道後就把它爛在肚子裡,再次傳播,隻會讓自己顯得像一個長舌婦。

背後議論人,無論是和那個第三方,都是在給自己埋隐患。

因為人們不知道,自己說過的話,會被那個人加工後再傳播。

不知全貌,不予置評。

人們茶餘飯後拿來讨論的消息,大多是偶爾聽了一句兩句。

事實上,并不了解事情的全貌。

這個時候妄下定論,不僅僅是對被談論者的一種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一個不負責。

背後讨論他人的不是,不知哪一天,就會被有心人二次利用。

最後隻能是自作孽,不可活,把自己推向人際交往的深淵。

不道人非,這是與人相處的第二個法則。

04.

與人交往時,一味地提及對方的過錯;

不僅會讓對方覺得自己在埋怨,也會讓他們覺得,自己是一個得理不饒人的人。

人際交往需要的是舒适,而不是咄咄逼人的緊迫感。

人活一生,誰都不可避免地犯錯。

犯錯并沒有什麼可怕的,可怕的是其他人揪着這一點不放反複提起。

這種心理壓力就像是一堵密不透風的牆,會讓人喘不過氣的。

與人交往時,忌諱的就是盯着他人的過錯不放。

當一個人反複提起對方的過錯時,也在向其他人證明着,自己是一個小肚雞腸、斤斤計較的人。

沒有人願意和這樣的人交往,所以,與人交往,不要語人過錯。

一個有氣度的人,是不會揪着一點小事久久不能釋懷的。

拘泥于小事的人,往往不能成一番火候。

有這樣一句話,人們總三個月學會說話,然後用一生學會閉嘴。

與人交往時,要分清楚哪些話能說,哪些話不能說,要會說話,也要會閉嘴。

不與人錯,這是與人相處的第三個法則。

與人交往是一門學問,會說話的人,在相處中可謂是如魚得水。

每個人都對他們贊許有加,并且願意繼續交往下去。

而不會說話的人,人們連話都不願意說,更不要說深度的交流了。

最基本的印象,也會因為不會說話,而大打折扣。

但其實,與人交往是件很簡單的事情,保持最大的真誠就會收獲同樣的真誠。

而真誠的前提,要牢記三種話不能說:一不揭人短,二道人非,三不語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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