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是研究推理和論證的科學。那什麼是論證?
論證:指用某些理由去支持或反駁某個觀點的過程或語言形式。
從結構上看,一個論證包含下列要素:
1,論題:即論辯雙方共同談論的某個話題,雙方在這個話題上可能具有完全相反的觀點。例如,“是否應該用法律的形式禁止婚外戀?”就是一個論題,圍繞這個論題至少可以形成相互抵觸的兩種不同的觀點。但有些時候,論題本身可能就是論點,例如“論和為貴”。
論點:即論證者在一個論證中所要證明的觀點;它既是論證的起點,也是論證的終點。
2,論據:相當于推理的前提,指論證者用來論證其論點的理由、根據。即“擺事實,講道理”。當論證以追求真理為目标,要求論據必須真實;當論證以說服為主要目标,要求論據真實、至少是論證雙方共同接受。
3,論證方式:即論據對于論點的支持方式,表現為某種推理形式或某些推理形式的複合。論證方式可以是演繹的、歸納的或謬誤的。
4,隐含的前提或假設。論證常常隐含地利用了一些前提或假設,相應也隐含地使用了一些推理形式,而沒有把它們明明白白說出來或寫出來。當我們要對一個論證的可靠性作出評估時,需要把它們考慮進來。
我們可以圖解論證結構:厘清主要論點、主要理由及其邏輯關系。
一個較為複雜的論證的各個論據(前提)與論點(結論)構成的整體支持關系,構成一個論證鍊條或網狀結構,叫做主論證。這個論證鍊條或論證網絡中的任何一個單個的支持關系,都是這個複雜論證中的步驟,叫做子論證。相應地,結論也有主結論與子結論之分。
有的時候我們說要把厚書讀薄,就可以用圖解論證結構的方法把論點和論據的邏輯關系結構表示出來。
論證和推理的區别:
推理并不要求前提真,假命題之間完全可以進行合乎邏輯的推理。
論證的目的在于說服對方(或自己)接受或者拒絕某個主張,因此所使用的論據必須真實,或者至少為論辯雙方所共同接受,以假命題作論據不能證明任何東西。
論證與推理的相同點:
論證要使用推理,一個簡單的論證就是一個推理:它的論據相當于推理的前提;論點相當于推理的結論;從論據導出論點的過程(即論證方式)相當于推理形式。
一個複雜的論證則是由一連串不同的推理構成的,表現為一個推理系列。
一個推理或論證要得出真實的結論,必須滿足兩個條件:(1)前提真實;(2)推理過程合乎邏輯。
反駁或削弱某個推理或論證的結論,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真理越辯越明):
1,直接反駁結論:可以舉出與該結論相反的一些事實(舉反例),或從真實的原理出發構造一個推理或論證,以推出該結論的否定。
2,反駁論據:即反駁推出該結論的理由和根據,指出它們的虛假性。
3,反駁論證方式:即指出該推理或論證的過程不合邏輯,違反邏輯規則。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