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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律師的4條忠告:離婚分錢的潛規則,建議你多看幾遍 | 家理律說

“婚前老公買的房,婚後可以分嗎?”
“離婚分錢的潛規則,你知道嗎?”
婚姻從來不是兒戲,一有利益糾纏,就會有無數的坑等着你往裡跳。
婚前買房、财産分割、子女撫養糾紛等等,稍有不慎,都會落得淨身出戶的悲慘下場。
今天我們來聊聊,婚姻中如何不踩“坑”,建議婚前婚後的男女都看一看!



01

婚前購房的“坑”
  • 婚前個人購置的房産不屬于夫妻共同财産

首先,我們要知道,婚前個人買的房子不是登記了你的名字,就有你一半的說法。
按照《民法典》規定,男女結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資房屋的,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确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家理律師曾辦過這樣一個案件,一對男女按照當地婚俗結婚,男方出婚房,女方出裝修費。拿到婚房後,房屋登記隻有男方一人的名字,女方還按照約定出了30萬來裝修,購買家電。鬧離婚時,男方名下房産已高達200萬,女方呢,隻得到了5萬元的折價款。
問題出在哪?房子是男方父母婚前全款出資的,屬于他的個人财産,所以離婚時女方不可能分到房産,再加上女方裝修沒有留存票據,法院隻能不了了之。婚後購買的車屬于夫妻共同财産,男方最後隻給了女方5萬元。
家理律師建議: 希望大家在有能力的情況下,最好夫妻雙方各自婚前買房。
不過多數人不具備這樣的條件,那共同買房時就以雙方名義買,書面形式确定資金來源、性質、數額,和各自占房屋的份額。
像上述案例,男方婚前全款買房,讓對方出錢裝修的,屬實是個大坑,這裡建議:
1、共同投資購買裝修房屋的,建議公證約定相應份額或直接房本加名加份額。

2、考慮女性生育和家務對家庭的貢獻,可酌情考慮生孩子後份額的增加,或者婚後多年增加份額。

02

婚前隐瞞的“坑”
  • 婚前隐瞞生理缺陷、重大疾病等情況屬于“欺詐”行為

自05年取消婚前檢查後,全國婚前檢查率低至2.9%,正因如此,許多患有嚴重婚育疾病的男女都順利結了婚。
有個典型的案例,當事人結婚3天就閃離的,故事曲折又狗血,好在最後成功脫身,真是不幸中的萬幸。
事情是這樣的,張女士和她的老公相識于大學,确定關系後兩人異地交往,經曆了無數風雨才迎來結婚的日子。然而,結婚僅3天丈夫就被确診患上梅毒,且HIV檢測呈陽性。張女士出于對丈夫的信任和感情的尊重,沒有進行婚前檢查,她雖追悔莫及但也沒有傷心太久,于是進行了HIV抗體檢測,所幸結果呈陰性。
我國《民法典》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本案中,考慮雙方結婚時間短、男方艾滋發作等因素,家理律師提出申請無效訴訟,收集證據的要求相對于訴訟離婚來說較高,但抹掉了張女士的婚姻史,避免無辜成為“二婚”的尴尬。
涉及到婚姻的選擇,尤其是否結婚的時候,男女雙方均如實告知對方自身是否患有重大疾病的法定義務,但有些人确實人品不好,就像孫先生患有艾滋,具有傳染性,他在這個方面對伴侶隐瞞,要是對方毫不知情帶來的後果不可言喻。這樣的人顯然不是良配,即便有的病能治愈也建議離婚。
婚檢是婚姻健康和優生優育的屏障,若有條件的,應選擇婚前檢查;若婚前不知道對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我們應依據法律維護自身的權益。

03

全職太太的“坑”
全職太太有多難呢?
很多人以為全職媽媽是個輕松、時間自由的職業,卻不想她們幾乎沒有社會保障,勞動價值很難得到承認,甚至面臨再就業困難的風險。
另一方面,我國法律雖規定了家務補償制度,但離婚時由于家庭價值難以量化,家庭主婦仍然處于弱勢地位。而且離婚期間涉及到的财産分割、撫養權争奪等問題,如果沒有财産保全的意識,很有可能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
比如,婚内财産轉移。
我們遇到這樣一對夫妻,兩人辛苦打拼經營了一家公司,随着生意日漸紅火,他們也迅速積累了不少财富。婚後幾年,女方出于家庭穩定的因素,選擇成為一名全職太太。誰料,丈夫瞞着妻子偷偷轉移婚内财産,又和生意上的朋友打配合僞造了很多借款憑證,兩相抵消。之後,男方起訴離婚,女方不僅沒分到任何财産,還背上了幾百萬的債務。
從法律上看,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雙方的财産是共有的。但如果你不了解對方名下有多少房産、有幾張銀行卡,離婚時便很難得到一半财産,因為對方可能已經轉移隐匿了婚内财産。
舉個例子,對方偷偷買了房,但你不清楚房子的具體位置以及房産證号,你就無法查詢配偶名下的資産有多少。即使拿到對方的銀行賬号,可能TA早就把财産轉移了,這個時候 哪怕後續能調取出相關年份的流水,也得看法官後續的綜合衡量。
如有婚内财産轉移的情況,還是申請訴訟保全較好。它是為保障将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避免财産遭受損失,人民法院在起訴前或者起訴後,對财産采取限制對方進行處分的一種強制措施。
換句話說,通過法律凍結銀行存款、查封房屋和汽車、扣押重要物品……這樣,一方被凍結的銀行賬戶就取不出錢,被查封的房屋和汽車就不能轉讓了。



04

夫妻一方出軌,無權要求淨身出戶
很大一部分人有個很嚴重的誤區,認為收集了證據抓到了對方出軌的把柄,就能讓對方淨身出戶。
其實不然,出軌在法律上對于财産分割可以少分或多分沒有明确規定,出軌者也不能被淨身出戶。同時争奪撫養權時,出軌更不是法律判定的考量因素。
那麼,當伴侶在外有了婚外情,如何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1、不讓對方發現你已經知道TA的婚外情 2、搜集婚外情證據,這是用來争取權益的籌碼 3、建議簽署婚内财産協議,内容上寫明不動産(房)、動産(車)、存款等的分配問題,最後簽字蓋章,該協議就有效。
【家理律師觀點】
法律保護的,是财産,不是感情。
你有多少财産,并創造了多少财産,它可以一一為你保障。
但現實生活中,許多人以愛情為基礎來建立一段婚姻關系,不但造成了婚内出現财産混同的現象,甚至因分不清個人财産、夫妻共同财産方面的法律問題,吃了不少虧。
因此,家理律師提供了一些關于婚姻家事的常識點:
1、彩禮都是在雙方領結婚證之前,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贈與給女方的,這個時候彩禮是存在贈與性質的錢款,那麼這種情況下,彩禮就不屬于夫妻共同财産,是屬于女方的個人财産;如果是婚後支付,那麼就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财産;
2、婚前協議隻能約定财産相關;
3、無論結婚多少年,婚前個人财産始終是個人财産;
4、離婚協議書是在雙方辦完離婚手續後才生效,如已簽訂好的離婚協議,在未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一方反悔就不發生效力。
婚姻的核心利益,是一場現實與理想的博弈,而維持好一段夫妻關系,離不開金錢的支撐,一旦涉及利益,踩的坑就越多。

所以想要掌握婚姻中的主動權,重要的是有足夠多的證據,并在有利的時間内拿捏住對方。一般搜集證據,建議在律師的協助下進行,這樣赢的幾率就會更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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