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職位,又稱崗位,其設置根據不同的角度劃分,分為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三種類别。
事業單位崗位等級是根據崗位性質、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對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分别劃分通用的崗位等級。其設置的原則是:科學合理、精簡效能。而崗位設置的要求是: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事業單位的職位都是由當地相關部門進行制定的,一般都是當地缺什麼職位的人員,則統一進行考試,從而錄取,有水務站、服務站、扶貧中心、農牧站、社保所、食品監督管理處等等,一般剛去都是科員。)
管理崗位的級别分為1級—10級,通常适用于事業單位當中的主要負責人、各機關負責人以及各科室或者辦公室人員等。管理崗位級别分别是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和幹事員。新入職的事業單位人員通常會從幹事員做起,逐級升遷。在升遷過程中,除了副處級升正處級和副廳級升正廳級需要在原來崗位任職滿2年,其他崗位晉升都要在原來崗位任職滿3年。
專業技術崗的級别通常分為高級、中級和初級,具體劃分為13個等級,通常适用于教育類事業單位中的教師、醫療護理類事業單位中的醫師和護士等人員。專業技術崗當中的正高級職稱包括1—4級;副高級職稱包括5—7級;中級職稱包括8—10級;初級職稱包括11級—13級。競聘一級、二級技術工崗位,須分别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考評,并具有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以上的工作經曆;競聘三級、四級技術工崗位,須分别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并具有本工種下一級崗位工作滿5年以上的工作經曆;競聘專業技術十級至五級崗位的,需通過相關考核評審,且分别在專業技術崗下一級崗位上分别工作3年以上;競聘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需通過相關考核評審,且在專業技術崗十二級崗位上工作2年以上;競聘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需通過相關考核評審,且在專業技術崗十三級崗位上工作1年以上。不過,獲省、部級以上技術比賽名次或技術革新、技術發明成果證書的技術工,應聘一級、二級技術工崗位時,在下一級崗位工作的年限可放寬1至2年。
工勤技能崗的級别有兩大類,分别是技術工崗和普通工崗,普通工崗不分級别,通常适用于事業單位中司機、電工等崗位。技術工崗依次分為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和初級工。工勤崗每往上晉升一級,需要在原來的崗位上任職滿5年。一級、二級工勤技能崗位,滿足工作年限基礎上,并分别通過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行業考評;三級、四級工勤技能崗位,滿足工作年限基礎上,并分别通過高級工、中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學徒(培訓生)學習期滿和工人見習、試用期滿,通過初級工技術等級考核後(工作時間不定),可确定為五級工勤技能崗位。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