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多種類型的副省部級單位,既有黨群機關,也有行政機關,還有事業單位;既有中央直屬的,也有部委管理的,還有地方機構。
擁有實體機構(非挂牌機構)、擁有獨立主體(非内設機構)的副省部級單位大緻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求是雜志社,是中央直屬的副部級事業單位,旗下的《求是》雜志是中央機關刊。
2、光明日報社,是中央直屬的副部級事業單位,由中宣部代管,旗下的《光明日報》是思想文化大報。
3、中國外文出版發行事業局,是中央直屬的副部級參公事業單位,由中宣部代管,對外稱“中國國際出版集團”。
4、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是中央直屬的副部級參公事業單位,由中央統戰部管理。
5、中央檔案館,是中辦管理的副部級機關,加挂“國家檔案局”的牌子。
6、中央保密辦,是中辦管理的副部級機關,加挂“國家保密局”的牌子。
7、中央密碼辦,是中辦管理的副部級機關,加挂“國家密碼管理局”的牌子。
8、經濟日報社,是中宣部主管的副部級事業單位,旗下的《經濟日報》是以經濟報道為主的綜合性報紙。
9、中國日報社,是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管的副部級事業單位,旗下的《中國日報》是國家級英文日報。
10、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是中央統戰部管理的副部級參公事業單位,是涉藏工作的重要智庫。
群團組織一般由民政部門登記、管理,但是,有22個比較特殊,由中央直接領導、中央編辦管理機構編制,被稱為“中央群團機關”。
其中,規格相當于副部級的有9個,分别是:
1、全國對外友協機關
2、中國記協機關
3、全國台聯機關
4、中國貿促會機關
5、中國殘聯機關
6、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機關
7、中國人民外交學會機關
8、中國宋慶齡基金會機關
9、中國計生協機關
目前,行政系統中的副部級單位不少,具體有以下幾類:
(一)、國務院直屬機構(行政機關)(5個)
1、國家統計局,負責數據統計工作。
2、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負責國際合作。
3、國家醫療保障局,負責醫保相關工作。
4、國務院參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館),是一個咨詢機構、榮譽機構。
5、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國務院的“大管家”。
(二)、國務院直屬的副部級參公事業單位(1個)
即中國氣象局,承擔全國氣象工作的行政管理職能。
(三)、部委管理的副部級國家局(行政機關)(18個)
1、國辦管理的國家信訪局。
2、國家發改委管理的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國家能源局。
3、工信部管理的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國家煙草專賣局(和“中國煙草總公司”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按照央企進行管理。)
4、公安部管理的國家移民管理局。
5、自然資源部管理的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6、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
7、文旅部管理的國家文物局。
8、國家衛健委管理的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
9、應急管理部管理的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10、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外彙管理局。
11、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管理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知識産權局。
12、農業農村部管理的國家鄉村振興局。
(四)、部委管理的副部級事業單位(9個)
1、應急管理部管理的中國地震局,是副部級參公事業單位。
2、自然資源部管理的中國地質調查局,是副部級參公事業單位。
3、水利部管理的長江水利委員會,是副部級參公事業單位。
4、水利部管理的黃河水利委員會,是副部級參公事業單位。
5、國家衛健委管理的中國老齡協會,是副部級參公事業單位。
6、農業農村部管理的中國農業科學院,是副部級事業單位。
7、财政部管理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不再明确行政級别,但相當于副部級事業單位。
8、科技部管理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是副部級事業單位。
9、科技部代管的科技日報社,是副部級事業單位。
(五)、其它副部級單位(4個)
1、駐港國安公署,是國家設在香港的副部級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
2、外交部駐港公署,是外交部設在香港的副部級派出機構。
3、外交部駐澳公署,是外交部設在澳門的副部級派出機構。
4、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是央行下屬的副部級單位。
1、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是國家計劃單列的特殊機構,享有省一級的行政、經濟管理權限,但整體為副省級框架。
2、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是國家計劃單列的綜合性研究院,相當于副部級事業單位。
央企已經去行政化,不再明确行政級别,但是,有些央企的領導班子由中央(中組部)任免,叫做中管央企(俗稱“副部級”央企)。
目前,中管央企共有73家,具體如下:
一、行政與文化類央企,由财政部履行出資人職責,共有6家:
1、國家鐵路集團
2、中國郵政集團
3、中國煙草總公司(與“國家煙草專賣局”是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實際計入央企的序列。)
4、中國南水北調集團
5、中國出版集團
6、紫荊文化集團
二、金融類央企,由财政部履行出資人職責,共有15家:
三、實業類央企,由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共有52家:
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紀委(監察委)、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都是副省級機關。
此外,15個副省級城市的“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也是副省級機關。
我國有31所本科高校的書記、校長由中央任免(副部長級),副書記、副校長由中組部任免,被稱之為“中管高校”。
但是,這31所高校并不是“副部級”高校,而是中央管理的正廳級事業單位,隻是書記、校長高配,單位本身并未升格,内設機構、二級學院都是正處級建制,民間戲稱為“二人得道、雞犬未升天”。
當然,作為中管單位,其實際地位要高于省級法檢兩院,具體名單如下:
1、教育部直屬的中管高校(26所):
2、工信部直屬的中管高校(4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3、中科院直屬的中管高校(1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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