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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多芬能當好老師嗎?

不久前刊載于《音樂周報》的《貝多芬是合格的中小音樂教師嗎?》是篇角度很獨特,但觀點頗具争議的文章。首先,作為一名以作曲為主業的音樂工作者,貝多芬在音樂教育裡的成果同樣不容小觑:雖然沒把他的侄子卡爾教好(哪個老師沒有一兩個差生?)但他卻教出了卡爾·車爾尼(又是一個卡爾)——一個改變了整個鋼琴領域生态的人物!然後車爾尼教出了李斯特,李斯特桃李滿天下,以至于時至今日,所有學鋼琴的人究其師承都能回溯到貝多芬。貝多芬實際上就是鋼琴行業裡的祖師爺,咱們現在之所以能夠憑借一技之長立足于社會,全靠“祖師爺賞飯”。

當然原文的意思并不是想貶低貝多芬,而是想表達合格的中小學音樂教師應該具有什麼素質。原文中列出了種種音樂教育者應有,而藝術家沒有的素質:要圓融,要兼收并蓄,沒有戾氣,不能病态,要認為孩子的未來比“戲”大等。這是對藝術家有着天大的誤解!人在從事不同的事時會有不同狀态:小朋友在上課的時候失魂落魄,而在打遊戲的時候卻聚精會神如癡如醉,哪個才是真正的他呢?全都是,因為人是對象性的存在。

當我們專注于藝術創作時,思維模式是向内的,不斷處于否定與自我否定的痛苦循環中,創作成功那一刻又因自我肯定而極度喜悅。在沒有創作經驗的外人看來,這個人便是偏執的,病态的,甚至有戾氣,這些判斷都源自于外行看熱鬧,所以才有了“藝術家+病态=偉大的作品”的誤解。

而當這些看客們看到這位“瘋子”藝術家創作結束後一轉身走進課堂,無比親切地帶着小朋友有說有唱,時而微笑時而勉勵,頓時大驚失色,心想:這人怕不是真的瘋了吧!這樣的人怎麼能教我的孩子?誤解還在繼續,這就是一些真正的好老師常常不受待見的原因。

其實,當這位藝術家從事的工作由創作轉為教學,其思維模式也由向内轉為向外。教學工作是對他人的極度關照:在好的教學中,老師與學生成為一個命運共同體。因此這位“瘋子藝術家”搖身一變,成了一位慈父般的好老師,并不是因為精神分裂,而是實踐交往的對象變了。好老師與好藝術家是不矛盾的,因為他們共享同一前提——對所從事工作的專注與熱愛。

《貝多芬是合格的中小音樂教師嗎?》這篇文章,終其根本還是在讨論音樂教學領域一個争論不休的問題:專業能力重要還是教學能力重要?我認為兩者都不重要,成為好老師應具的素質隻有一個:好學。老師不是知識的搬運工,老師是帶領學生學習,好的老師應永遠比學生更好學。而對一位好學的老師來說,專業能力和教學能力是齊頭并進的,因為無論哪一塊有缺陷都可以通過學習來彌補和提高,而隻有兩方面都好了,才能給學生提供最好的教學。

實際上自古以來,幾乎所有的專業音樂人都同時從事着創作與教學兩種工作,除了前面提到的樂聖貝多芬以外,莫紮特、肖邦、李斯特等都是。這樣的模式絕不僅僅因為“創作是理想,教學是飯碗”,貝多芬的音樂能夠有今天的高度,他的學生車爾尼的傾力推廣有着莫大的功勞;而肖邦、李斯特等人的鋼琴藝術得以傳承,也得益于他們徒子徒孫孜孜不倦的演奏與教學。

包括我自己也是如此。我個人的經驗是:創作讓我抑郁,教學讓我快樂,但這并不妨礙我同時熱愛這兩樣工作,并且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創作的磨煉和經驗,使我在教學時有更多的“貨”可以輸出;教學則能讓我以他人為鏡,更好地反觀自己的創作。

話說回來,“音樂專業能力強的老師教不好小孩子”的誤解是怎麼來的呢?由于音樂教育真正要出成績的時間周期非常長,而外行又喜歡看熱鬧,因此看起來熱鬧而華麗的課堂更容易讓外行信服。那麼從培訓機構的角度來說,自然是這樣的老師更吸金,而看起來樸實無華的專業課堂就吃虧了。這就是教育與教育産業的區别了——一個是以教書育人為目的,一個是以資本增值為目的,而真正要透過表象看本質,還需要一雙慧眼。在原文結尾,指揮大師李德倫說了一句:“我能指揮樂隊,但我不能指揮錄音機。”一點虛的都不玩,樸素而真摯,大家風度。學生們大笑之餘,不知可否有慧根從大師那裡悟得一招半式?

文 | 陸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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