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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意外險】建築工程意外險基本常識|具體保險責任是什麼

是施工企業為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從事相關勞動人員所購買的勞動團體購,享受待遇,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

建築工程意外險基本常識

投保建築工程意外險,對于以下保險常識要了解才能買到更加合适的産品:

1、保險範圍: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工作的過程中遭遇人身意外傷亡事故。

2、保險期限:建築工程開工到完成并驗收合格之日。提前完成工程的,保險責任自行終止。若建築工程期限要延長的,續保手續是一定要辦理的。

3、費用承擔: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要涵蓋保險費在内,并由施工企業負擔,禁止要求職工支付。 

4、保險費率:有差别費率和浮動費率兩種。工程規模、類型、工程項目風險程度和施工現場環境等因素會對差别費率産生直接的影響。而施工企業安全生産業績、安全生産管理狀況等因素則直接影響浮動費率。對重視安全生産管理、安全業績好的企業可适用下浮費率;對安全生産業績不好、安全管理也不好的企業可适用上浮費率。

5、保險金額:通常此類保險的保險金額是建築方參照自身的利益來選擇的。一般保險費由施工人數或建築面積或工程總造價三者選一來計算。

6、投保方式:工程建設項目人員調動頻繁,用工有比較大的流動性,在購買的時候通常采用不記名和不計人數的方式。工程項目中有分包單位的由總承包施工企業統一投保,分包單位要承擔其自身需要給付的保費。業主直接發包的工程項目由承包企業直接辦理。

7、辦理時間:辦理此類保險要在工程項目開工前進行。此外安全生産許可證要憑借投保單才能辦理的。

建築工程意外險具體保險責任是什麼

據悉,建築工程意外險具體的保險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物質部分的保險責任:

1、列明的自然災害:暴雨、洪水、地震、風暴、雷電、凍災等及其他自然災害;

2、列明的意外事故:爆炸、火災、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物體墜落、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造成的事故;

3、人為風險:盜竊、工人或技術人員缺乏經驗、過失、疏忽、惡意行為

二、第三方責任:指被保者在建築工程意外險的有效期間内,由于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财産損失,保險公司将依法應負責的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投保建築工程意外險,對于其保險常識要了解才能買到更加合适的産品,建築工程意外險具體的保險責任主要包括物質部分的保險責任、第三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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