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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點符号怎麼讀

由于受書面語言撰寫規則根深蒂固的影響,廣播記者經常會情不自禁地使用一些不很符合廣播口播的書面語言。當這樣的文本文件要轉化成聲音文件時,播音員如果隻念文字而不對标點符号作适當的解讀,聽衆就不容易聽懂而且會誤聽。因此,對廣播新聞來說,對标點符号進行二次解讀是其自身傳播特性的要求。   書面語言常用的标點符号有16種,分點号和标号兩大類。廣義地說,這些标點符号是可以運用到廣播文本文件中的,但當文本文件要轉化成音頻文件時,就要對其适當地解讀。      點号的解讀      點号的作用在于點斷,主要表示停頓和語氣,其表義功能在文本文件轉化為音頻文件時,仍然起着一定的作用。因此,隻要播音員遇到頓号、逗号時作簡短的停頓,遇到句号時作稍長的停頓,遇到問号和歎号時,則通過語氣來表達符号的含義即可,無需作特别的處理。   從播音的角度來說,播音員在對稿件進行二度創作時,不隻是在有标點符号的地方停頓,那些沒有标點符号的長句,播音員也會根據對稿件内容的理解,合理地“停連”。這是有聲語言中無聲的“标點符号”。   雖然點号的表義功能仍在廣播新聞中顯現,但在使用中有些點号還是要特别注意。如“學生、家長”這兩個詞組在書面表達時,采用頓号隔開,讀者一目了然,但在播讀時,假如播音員的停頓把握不當,或是聽衆的聽覺偏差,就很容易誤聽為是一個對象――學生家長,就會産生與原意不相符甚至相違悖的意思。因此,諸如“水果、罐頭”“雞、蛋”之類的詞組最好不用頓号來分隔,改用“和”或“與”來區分。      标号的解讀      在廣播新聞中,有不少标号是沒辦法用“停連”來表義的,它隻在字面上起一種标識的作用,播音員可以根據不同的情況作不同的解讀。   間隔号。它在書面語言中被用來标明詞語的分界,比如用中文表示外國人的名字,就要加間隔号――喬治・沃克・布什,當播音員遇到這種間隔号時實際上是可以連讀的,如果停頓把握不好,就很容易與頓号混淆,讓聽衆誤聽為是三個外國人。   括号。因為括号的内容一般不是正文,所以,口播時原則上可以不念括号的内容。也就是說,記者标注在括号内的信息,隻是讓編輯或播音員知道的背景材料。   如果括号的内容必須同時告知聽衆,就應去括号。如“人不能像走獸那樣活着,應該追求知識和美德。(但丁)。”如果但丁的名字要告訴聽衆,不僅要去括号而且名字要前移:“但丁說,人不能像走獸那樣活着,應該追求知識和美德。”   破折号。它所引出的解釋和說明與括号正好相反,是正文的一部分。因此,破折号在播音表達時沒有了表義功能,播音員可以上下文連讀。   例如:邁進金黃色的大門,穿過寬闊的風門廳和衣帽廳,就到了大會堂建築的樞紐部分――中央大廳。   當破折号是用來解釋時間上的推移時,播音員就有必要對其進行适當的解讀。例如:“2005年―2008年,我們村的糧棉都取得了大豐收。”如果上下文連讀就會誤聽為隻有2005年和2008年這兩個年頭豐收,而這句話的本意是連續三年大豐收,所以,就要改成:“從2005年到2008年,我們村的糧棉都取得了大豐收。”   引号。在書面語言的表達中引号除了表示直接引用的話和需要着重論述的對象外,還有第三種含義,即對具有特殊含意的詞語的特别标示。例如:這樣的“聰明人”還是少一點好。這裡的“聰明人”具有聰明得過頭的特殊含意。如果照讀文字,就會背離原意。特别是有關政治、外交方面的重要辭令,播讀時應作适當的注解。   書名号。當書名号的内容聽衆不太熟悉或容易産生誤解時,廣播新聞的二次解讀就應加上一些說明性的語言。例如:“韓紅的《紅》;馮小剛的《手機》。”可改為:“韓紅的個人新專輯《紅》;馮小剛的電影《手機》。”   省略号。如果省略号表示沉默、思考、意猶未盡等意思時,播讀時可用語調變化和停頓來強調。例如:“桌子上放着課本、練習薄、文具盒……”應改為:“桌子上放着課本、練習薄、文具盒等。”   過去,廣播新聞需要引出采訪人物的錄音時,播音員或口播記者都會這樣配音:“教育局分管招生工作的副局長×××說:'(出錄音)這次我們實行電腦派位……’”近幾年,随着中央電台的改變,幾乎各地廣播記者都采用了如下的播報方式:“教育局分管招生工作的副局長×××:'(出錄音)這次我們實行電腦派位……’”從字面上看,現在的播報方式省略了一個“說”字,這樣的改變是否符合廣播的聽覺規律?實際上,這是一個如何解讀冒号的問題。   冒号在書面語言中有以下多種用途:1.用于書信、講話稿的稱呼語之後,表示提起下文;2.在采訪、辯論、座談、法庭審訊等言談的記錄中用于說話人名之後,以引出說話内容;3.用于提示性話語之後,表示提起下文;4.用于總說性話語之後,引出分說;5.用于總括性話語之前,總結上文;6.用于需要解說的話語之後,表示下文是解說。“教育局分管招生工作的副局長×××說:'(出錄音)這次我們實行電腦派位……’”屬于第三種用法,它在動詞“說”的後面加上冒号,提示引出下文。這裡的冒号在廣播中失去了表義功能,播音員隻需稍加停頓就可,聽衆能聽得明白。而現在的播報方式将“說”字去掉,直接在人名後面加注冒号引出下文,這就等同于第二種的用法,如記者:“您二位一向關心中學語文教學,請談一談一個中學生怎樣才能學好語文?秦牧:要學好語文,必須注意多讀、多寫、多思索。紫風:除讀好教科書外,必須進行課外閱讀。”從上可以看出,這是一種對話式的書面體表達方式,有問有答,但錄音報道中更多的是采用解說詞+錄音的方式,語境不同,這是其一。第二,在書面語言中,冒号不僅引出下文,而且在視覺上有間隔作用,讀者可以瞬間看清哪些是回答的内容。這樣的标示作用同樣适用于電視。出采訪的同期聲可以不播人名直接導入,然後通過字幕出講話人的身份與姓名。如此處理電視觀衆看得懂,因為電視語言是視聽綜合語言。在廣播中,此時的冒号隻能以播音員的停頓來體現,這樣的停頓有時連聽覺系統都難以覺察,随後又是緊跟着出錄音,聽衆聽起來會有突兀感。而原先的播報方式因為多了一個“說”字,不僅較好地解讀了冒号,而且給聽衆一個明确的心理提示:以下是采訪對象要說的話,你注意聽了……因此,從廣播線性傳播的規律來看,筆者認為,錄音報道中引出錄音的表述方式還是恢複原先的播報方式為好!   此外,當冒号後面的語言是用來解釋前面的語言或是起分隔作用時,廣播新聞也應有适當的二次解讀。例如:   書面稿:北京紫禁城有四座城門:午門、神武門、東華門和西華門。   播音稿:北京紫禁城有四座城門,它們分别是:午門、神武門、東華門和西華門。   書面稿:外文圖書展銷會日期:10月20日至11月10日。   播音稿:外文圖書展銷會的舉辦時間是:10月20日至11月10日。   書面稿:範長江:報道紅軍長征的第一人。   播音稿:範長江是報道紅軍長征的第一人。   (作者單位:廈門大學)   本文責編:胡江銀      參考資料:   1.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布的《标點符号用法》。   2.袁莉,梁丹:《談廣播新聞稿件中标點符号的處理》,《新聞與寫作》,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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