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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法識官非之九

無論是命理學習過程,還是命理研究過程,出現疑惑并在實踐中不斷修正完善,都是很正常事。

學了一段時間陰陽論命,有了一定的基礎,心中自然而然地會産生各種疑問,也是一種必然。

前些時日,有好幾位同學,都與我提到過主體判斷中“陰陽變化”的問題。他們均以各自所出生區域以及全國各地季節相同卻氣溫迥異的情況,認為對年月主體的判斷,應該分地域而論,似乎更為合理。

産生分地域判斷年月主體的成陰成陽情況,不是什麼新思想。

《三命通會卷四·論五行時地分野吉兇》:“地者,冀、青、兖、徐、揚、荊、梁、雍、豫也。九州分疆,風氣異宜,陰晴寒暖,理難一律。人禀天地靈氣以生一時,得氣各自不同,所以貴賤壽夭難以八字拘也。且以甲乙寅卯屬木,生于兖、青為得地,春令為得時。丙丁巳午屬火,生于徐、揚為得地,夏令為得時。戊己辰戌醜未屬土,生于豫州為得地,四季月為得時。庚辛申酉屬金,生于荊梁為得地,秋冬為得時。壬癸亥子屬水,生于冀、雍為得地,冬令為得時。況晝夜陰晴之間有寒有暖,陰陽造化之内有喜有忌,生克制化,抑揚輕重,妙在識其通變,不可執一論也”。

對于以九州分野,以氣候論命局層次高低,分程度上的不同,我持贊同的觀點。但以九州分野在不同時節的氣溫情況,來作為年月主體陰陽判斷的依據,則認為不符合四柱八字推演的規則。其中之理,暫且不表。

一年四季,夏熱冬寒,冬夏出生者,陰陽主體明确,沒有争議。初春寅月餘寒,初秋申月餘熱,從大衆的認知上看,也大多數能夠接受。

最讓人困惑的在于仲春卯月,仲秋酉月。這兩個月,會給人一個“不那麼确定”“可能會左右搖擺”或者有些年的卯酉月“主體”甚至确定為“确實不确定”的“可能變化”的認識。

這種認識,看起來,好像還不僅僅是入門的愛好者。

我今天公布的這一篇解讀,大家可以發現,在确定用神的時候,潘先生在确定卯月陰陽上,早年就曾經有過“不好确定”而在不斷地“假設用神”的影子在。

對于年月主體陰陽“可以變化”或者“可能變化”這一說法,我認為是不可能的。為什麼?因為,如果主體都無法确定,那麼,就是沒有了“體”。無體,用,又從何說起呢?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命局用火,辰中有土克水,寅中有木生火,用火火有不吉。

命局用火,即是用官殺,辰中有土克水,是護官殺,寅中有木生火,是助官殺的。兩種方式都是官殺有吉的方式。

而申中有水,辰中有水,是對官殺不吉的因素。

己卯,印星截腳有不吉,生身落在申中有金生水,為殺人象。殺比劫。

月柱己卯,以己土落實截腳而判定印星不吉,不是原因。

己卯,有己土不吉的原因是卯木受水。辰穿卯受水。

年根本中庚申,是金一氣,庚金落實生水,是比劫對食傷不吉,金水比劫生食傷克官,是食傷對官不吉犯官。

以水看,水為日主的食傷,對金不吉,是日主的行為對比劫不吉,為殺比劫。

庚金克财星,财星為爽,為打架爽。庚金生水不吉,打架後果不吉。

庚金克木,為需求木的平衡,财星為爽,為女人,也為物質。

庚金求财,比劫也求财,比劫不吉為争奪。

庚金生水,為行為動作,金生水,對木不吉,對财不吉,對火不吉。

庚金得水,能使土涼,印星不吉。

實際此人從小打架,庚辰年庚金動庚金生水象,庚金洩土象,為有打架傷人象。

金有刀象,而有拿刀傷人象。庚申一氣,申中藏金生水,金洩土,金克木象,金跟少陽勉強能平衡。

所謂不錯,講的是這個局,雖然主體沒有成陽,但卯月,畢竟少陽是重要平衡力量。

庚寅日主,坐下得木火,辰中也有土克水。相對來講,有得富的可能。

可惜行運,前幾步運天幹不透木火,而地支行火土又被蓋頭。待到行木運,又是截腳。

金在寅卯木月,雖弱,雖力弱,但金能否定木上陽性,而不能否定存在,當令木見金為少陰平衡少陽,少陽平衡少陰,而不能否定木少陽之存在。

金在寅卯月弱,但如果是陰主體,金的陰性是有肯定的。

金能傷木陽,卻不能否定木五行存在。

而甲木在亥月為甲木克土力強,生火力弱,在午月甲木則因生火而不太能克土。

甲木在亥月,是甲木不敵水寒,木受水而難生火,難溫土。

而所以有甲木在午中死,甲木在午月克己土不太能克的起來。

甲木在午中死,指的甲木的“溫”,在午月,不能維持“溫”而為“熱”。既然為熱,即為暖土,故而不克土。

春天木見金,見火為溫氣。跟金相對來說是平衡的。見金用火,見木火用金,見水要命,而用土。見為年月上見。因年月氣是是根本,不注重日時動應。

春天木見火成溫,火表示的就是溫。而金能平衡溫。

春天主體不成溫,是為餘寒。餘寒用火暖。

當火出來不論克金,而論少陽溫成而平衡少陰,少陰平衡少陽成陽。

春天餘寒,火就是暖木的,平衡金的,也是給予金暖的。不是火克金而否定金的存在。火是作為平衡的弱者一方。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辛巳運,庚辰年,殺人逃跑而後被抓。于辛巳年槍斃。

庚辰年比劫動,在申金中有殺人,庚辰中有庚洩土生癸水象。

辛巳運,辛金為不吉動應,庚辰年,太極組合為金水使土晦火,比劫對食傷不吉,食傷對比劫不吉。金水涼土為印不吉,土晦火為官不吉。

巳運生辰土為不壞,巳運中也有庚洩土,巳運要克金而巳火不能傷。傷火,火不吉,先把土克不克(水)放一邊。

克火火不吉,巳運官星出有吉,不要拿亥子水醜土來傷,傷之則不吉。

巳運,是火運,暖木暖金的運。

但是,這個火不能受水克,水土晦。否則就是官上不吉。

辛巳運辛坐洪爐,有辛通巳中庚金之象,辛絆巳火(丙)象。

辛巳運,辛坐洪爐,是辛金得吉,得火吉。

但是辛金通巳中庚,是成立,金成立則能使土晦火。辛巳,本身有幹支辛丙合,有合絆丙火使丙火不吉,為錢财不吉,官星不吉。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辰土洩巳火為印使官星不吉象,有官上不吉之文書象。庚辰年有此不吉象。庚金日主能洩辰中戊土,能生辰中癸水,庚辰年水有氣時被抓,火有氣時則不被抓。

庚辰是一柱幹支,一柱太極,有互相作用和影響。

金能洩土生水,就是比劫對印不吉,對食傷不吉。水食傷能使金比劫日主不吉,對土印不吉。

作為流年的動應,動應的元素,都可以作為發生的“因”來說話。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庚辰年申中洩土的金生水的金動而殺人。命局中己土為申中被洩戊土成立,辛巳年丙申月,申合巳不吉,巳火中的火土受金,巳火中有子彈之象,身體受巳火不吉,丙申月火在頭上,而槍斃。因有比劫内容為打架争鬥象。

庚辰年的庚,是申中庚的成立作用,該作用為洩土生水。庚為比劫,也為日主發生。

命局中的己土,為申中被洩的戊土成立,即戊土被洩。

辛巳年,巳是一個吉的因素,在申月被合制。巳中火土,受金,即為金使土晦火,是金祿不吉。

身體受巳火不吉,就是不得巳火暖身。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如比劫當令則更是這樣。命局中比劫能不能幫比劫,是根據命局中比劫有沒有克,關鍵看比劫在年月上有沒有氣。年月上有氣,日時動比劫,大運出比劫為幫之比劫出。

而如果年月上比劫受克無氣,日時動,大運動,為受克之比劫出來而論受克。

如果是比劫當令,比劫無制,就是比劫不吉,比劫不吉,就是不得比劫之吉。

比劫在年月上有氣無氣,要看是為喜為忌。要看是有制無制。

為忌的比劫,在年月根本有制,如果日時或再見該“被制的為忌的”比劫,則這個比劫是幫日主的。

為用的比劫,在年月根本受制,如果日時或大運再現,是一個“受制不吉的”比劫出現。日主不得比劫吉,是得“不吉的比劫”。

如果卯月水弱而如年月上水弱,日時動水出(現)論水弱而貴氣一塌糊塗。

理論上,年月太極規定,可能水弱,但是,卯月如果年月太極見水,水就不會弱。所以,也就沒有“水在年月太極中被作用克”,而再現于日時,成為被克的無用的水一說。

乾造:

庚己庚庚

申卯寅辰

此命庚申在年上有氣(恒氣一氣),日動比劫而幫比劫(為害),戊庚日幹性格有頑固,庚金有剛強戊頑固,不怕死,固執到死。

庚金(要用丁)無甲木(透),丁火就不行,那就(因為庚金無制不吉)又蠢又固執,又剛強(顯示五行本性強旺不吉面),能克卯木,能讓卯陽不生(火),而無仁無義,心狠手辣。

金克木否定木之仁。金生水克火,則無義。

如為女命作老婆,那金有刀象則會殺夫。

金生水食傷克夫。動作行為對夫星存在産生傷害。金有刀象,為行為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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