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紙(天水放馬灘出土)
蔡倫造紙術,我國四大發明之一,家喻戶曉。紙成為中國漢字書寫的重要材料載體之一,一直延續至今。考古發掘最早的書寫紙是“天水紙”,而古人用紙書寫起于何時,今天仍未可知。
在紙出現以前,先人們把文字契刻在龜甲獸骨,鑄刻在青銅鼎彜,或者書寫在岩壁、陶泥之上,後又用竹簡、木牍進行書寫,并編以麻繩、絲縧,聚簡成篇、成冊,廣泛應用。然而,曆史演進,材料更叠,簡牍并未能代代留傳。
現在,我們能很方便地看到戰國時期的秦簡、楚簡和秦代、兩漢、晉代的簡牍實物,這得益于上個世紀大量的簡牍考古發現。曆史上曾經,有漢人壞孔子宅得“壁中書”,晉人盜發魏襄王墓得“汲冢書”,但比起2003年今人在湖南裡耶古井發掘的36000餘枚、10多萬字的“秦簡”來說,數量太少,以緻于沒能引起古人對前代文字書寫方面的探究。
我們把竹簡和木牍這類用于書寫的實物資料統稱為簡牍。在考古發掘中,湖南省内出土簡牍和帛書的地方已有20餘處,出土簡牍16萬餘枚,年代跨戰國、秦、西漢、東漢以及三國的吳和晉幾個時期六、七百年。所書文字字體,有戰國時代以圓渾為主的楚系文字、以方折為主的秦隸以及漢篆、古隸、漢隸、草隸、草書、行書和楷書等,為我們大緻展現了文字字體的變遷。
裡耶秦簡
裡耶秦簡
裡耶秦簡
睡虎地秦簡
天水放馬灘秦簡
竹、木應用于書寫的起源已不可考,《尚書·多士》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殷革夏命。”顯然,不僅在周代,早在殷初就已經用竹、木作為正式公文、祝禱和檔案的書寫材料了。
可以肯定,在紙未曾普遍用于書寫的好長一段時間内,竹、木是最普遍的書寫材料,甚至在紙發明以後數百年間,簡牍仍繼續用作書寫。學者論定,竹簡、木牍作為書寫材料的使用年代是自上古至公元3或4世紀,及至晉代,紙已普遍使用之時,簡牍與紙仍并行約300年。
湖南大學嶽麓書院藏秦簡
馬王堆西漢簡
走馬樓西漢簡
長沙東牌樓東漢簡
郴州蘇仙橋吳簡
郴州蘇仙橋西晉簡
随着不斷發掘出土的簡牍,在紙未普遍用于書寫或紙張代替簡牍材料進行書寫的時代裡,簡牍書法的樣子逐漸清晰呈現出來。
以下,通過一些實物和概念,我們來了解這一段書寫狀況。
簡牍的材質、尺寸、用途
竹子,生長範圍廣,因其中空多節,堅硬輕巧有彈性,竹面光滑,用途廣,在紙發明以前,竹被選為書寫的主要材料。竹簡,以孟宗竹和慈竹居多。
木牍的材質大多是楊、柳和松木。楊和柳大多産于北部,木皆白色,質輕以及易于吸收墨汁,其中某些更是沙漠中綠洲的産物,自然便于采用為書寫材料。根據對敦煌馬圈灣發掘出土的簡牍所做的分析報告,其中紅柳為54.1%,雲杉為31.4%,胡楊為13.1%,竹簡僅有16枚,約為1.3%。
曾侯乙墓竹簡
包山楚簡
郭店楚簡
信陽楚簡
天星觀楚簡
而在破城子簡牍當中,紅松居首,胡楊、紅柳分别位居二、三位。松材又分紅、白兩種,不易斷裂和彎曲,很适合作為簡牍用材,被用于制作诏書、律令之類的下達文書。
簡牍的長度,因其用途和重要性而有不同。通過測量出土的簡牍的長度,最短僅幾厘米,最長達88厘米,居延和敦煌出土的文書類漢簡絕大多數是22至23厘米,這一長度恰好相當于漢制的一尺。武威發現的《儀禮》簡長54厘米,約合漢制二尺四寸,這個長度用于書寫較為重要的典籍。
玉門花海西漢簡(觚)
玉門花海西漢簡
印台西漢簡
張家山西漢簡
尹灣西漢墓簡牍(神烏傳)
尹灣西漢墓簡牍
虎溪山西漢簡
敦煌馬圈灣西漢至新莽簡
還有,三尺者為未經刮削之椠,二尺者為命令,尺半者為公文報告,最短的五寸木牍,為通過哨兵站檢查時所用的一種所謂“符”,即身份證。一尺者為信件,自漢以後書信因為通常使用一尺左右的簡牍書寫而被稱作“尺牍”,亦将其稱尺素、尺翰或尺簡。根據記載,木牍大多用于公文、律令、短簡及私人函柬,而竹簡則用于文學著作以及篇幅較長的書籍。
簡牍的寬度,大緻來說,寬不超過2厘米,但有些木牍較寬,能容五行或五行以上的文字。
陝西未央宮漢簡
敦煌懸泉置漢簡
武威旱灘坡東漢《武威醫簡》
武威磨嘴子《儀禮》新莽至東漢簡
居延新簡(東漢至西晉)
居延新簡(簽牌)
加工簡牍的工具
加工簡牍需要鑿、斧、鋸等工具。鑿是柄的前端帶刃的開孔器具,斧通常用來加工比較大的木料。河南信陽長台關出土過一個工具箱,裹面除了毛筆、筆套,還放置着銅削刀、刻刀、鋸、手斧、錐子等物件。在敦煌馬圈灣,與簡牍同時出土的兩柄斧子,其中一柄的斧刃殘長8.1厘米,寬5厘米。
另外,在浙江紹興306号戰國(越國)墓中出土51件文書工具,放置于漆盒内,包括銅刀、刻刀、削、鑿、勵石和陶線錘等。勵石用于刀、削的修磨,刀、削用來整治簡牍,而線錘則是編組簡冊的工具。
相比較于木料,竹的整治較為困難。王充《論衡》卷12中記載:“斷木為椠,?木為闆,力加刮削,乃成奏牍。”竹簡文字是寫在刮去外表青皮之後的内面,或寫于反面的“竹裡”。所以要先斷竹為一定長度的圓筒,再剖成一定寬度的竹簡。再剝去外表的青皮,用火烘幹,以防腐朽,複加刮治,才适宜書寫。
作為加工竹簡的步驟之一,這就是“殺青”,西漢劉向《别錄》說道:“殺青者,直治竹作簡書之耳。新竹有汁,善朽蠹,凡作簡者皆于火上炙幹之。”
舊簡牍重複再用,或者簡上筆誤錯字,可以用刀刮去重寫,也可立即用水沖洗或口水塗抹墨字,然後再次書寫。
書寫簡牍的工具
1957年,在河南信陽長台關發現了一座戰國墓,同時出土的還有一支毛筆,毫穎全部朽爛,可以确定這是戰國中期的書寫工具。迄今為止,出土的戰國至秦漢時期的毛筆已達20餘支。
在長沙的一處古墓中出土了一支前300年的毛筆,據發掘報告被披露這支長沙筆所用材質為兔毫。筆鋒的長度,楚地筆鋒長短不一,如包山筆的鋒長3.5厘米,長沙筆則是2.5厘米。秦筆也不例外,鋒穎參差不一。
在長沙左家公山楚墓出土一竹箧,内有竹簡、毛筆和銅削,也在湖北江陵鳳凰山西漢墓出土的竹笥内有筆、墨、硯石和木牍。經考證,是先将墨塊置于平闆狀的硯石上,用研墨石将其研碎後再調制成墨汁的。最古老的硯和墨當屬雲夢睡虎地11号墓出土的硯和研墨石以及墨塊。
編綴與封檢
用繩子将簡與簡連綴成冊,即所謂編綴。編連的方式,有的是先寫後編,有的是先編後寫,編連的繩道各異。一般是在簡牍的上下兩處,或三至五處用繩子逐一連綴一起。從出土的簡牍看,王杖十簡(23cm.)有三處,儀禮簡甲本乙本(50-56cm.)有四處,儀禮簡丙本(56cm.)有五處分别做了編綴。
為了不讓繩子滑動,用來編綴的大部分簡均刻有三角形的小刻槽——契口。上海博物館所藏楚竹簡的右側有契口,呈凹狀,用以固定編繩,每簡契口處都有編繩結,以維系上下左右,使開卷及收卷更為方便。
用于編綴的書繩大部分都是麻繩,居延的“兵物簡”有簡“77根”,據稱發現時是以麻繩兩道編連卷在一處的。編連的書繩除麻繩之外,還有絲縧、皮條,因數簡編成卷後成一捆進行藏置,則書繩另一用途就是捆紮簡牍,捆紮的方式有橫、有豎,且有十字形者,但以橫向捆紮為多。
至于封存簡牍文件,則以一片名為“封面”的木片捆紮于文件之上,以封泥敷于書繩,再施以封印,然後發送。封面上封印的地方,則刻一個方形的凹鑿,來存貯封泥,名為“印齒”。
封面隻能用于單獨一種文件,數種簡牍文件同時發送時,則封以布質或絲質的書囊。書囊大多為方形,無縫,文件自中央開口處放入,袋的兩端折轉,蓋于中央封口的上面,捆以書繩,敷以封泥,再蓋以印章。文件發送的方式通常錄示于封面,由驿站傳遞,急件則由專騎送達。
簡牍書寫者——書佐
居延新簡中有署名的簡,如“掾陽守、屬恭、書佐況”,“掾陽守、屬恭、書佐豐”,王國維考證,這種列名于簡末的令史、卒史、書佐、掾、屬,都是“主文書”的吏員,他們負責對文書的起草、謄錄、簽發等程序進行分工合作。書佐名“況”、“豐”便是書寫此簡牍的兩個人名。
從文獻材料結合出土簡牍來看,秦漢時期,上至中央、中及郡國、下訖縣鄉,各級軍事、行政部門中均普遍設有“書佐”的編制,他們是丞相或太守以及都尉身邊的僚屬。今從《居延漢簡甲篇》、《居延新簡》、《流沙墜簡》等書籍中能夠确證的書佐就有将近60人。
據研究,在已經公開的裡耶秦簡中,可以确定為遷陵縣“書佐”的吏員,就有敬、欣、如、壬、圂、肂、行、處、慶等9人,大多有十數年工作的積累。其中,敬的書藝,堪稱出類拔萃。他可以寫一手模楷精詳的“古隸”,也能夠寫一手性情生動的“草隸”。他們所用的書體稱為“佐書”,即今所說的隸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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