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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超大劑量用藥,究竟是福是禍?

什麼是中藥超大劑量應用?

所謂中藥超大劑量應用,是指中藥的處方劑量遠遠超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或統編教科書《中藥學》規定劑量的上限範圍。

中藥一般因無毒或毒性小,多數治療量與中毒量之間因缺乏研究資料而界限不明。

《藥典》所載用量範圍也多數參考通常的習慣、經驗而來,藥物的藥性受品種、炮制、用藥範圍、地區、季節、個人耐受性不一影響,且與西藥比較,中藥本來在用量方面變動也較大,故處方超《藥典》、超大劑量應用由來已久。由于看法不一,管理存在難度。

但目前醫界對公認有毒中藥的應用總的趨勢是越來越謹慎,如雷公藤、馬錢子等,藥劑部門管理甚嚴,而對于一些常用藥物,尤其是溫陽藥,如附子、細辛、肉桂、幹姜和吳萸等往往仍有醫家超大劑量應用,中藥師有時亦不置可否,或要求藥名下蓋個簽名了事。現代有些中醫還以善用超大劑量中藥自矜,認為親自用過無礙,而是藥典束縛了中醫藥的發展。

1 超大劑量中藥臨床應用的根源在?

01

以量緻勝,療效誘人。

有些醫家對某些疾病按常規用藥療效不滿意,認為隻要按照傳統的中醫理論,辨證立法,以法統方,不斷增加藥量,就可以獲得臨床療效的倍增。例如明代吳鞠通在《吳鞠通醫案》中言半夏“一兩降逆,二兩安眠”之說,說明半夏用以治療失眠症時是超大劑量應用。現代也有醫家應用超大劑量附子治療陽虛寒證作為報導示範。現代的李可老中醫創立的破格救心湯中附子倡用30-200g在治療危重症的過程中據說常收到較好的臨床療效。河南陳守義也報導運用大劑量烏頭、附子治療痹證其量至60-120g亦收到明顯的臨床療效。

02

配伍、炮制,可以解毒。

有些醫家長期超大劑量應用中藥,沒有看到明顯的臨床毒性症狀,因而總結臨床經驗認為隻要配伍合理,炮制得法,煎煮得當,超大劑量應用中藥“沒有問題”。

03

環境變遷,質量下降。

中醫師臨床使用中藥飲片的劑量根據是《藥典》,而《藥典》的劑量規定是以古籍記載的野生中藥材或者是各地的“道地藥材”為參考标準的,現代的中藥材大部分為人工種植,藥性或藥物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相關部門也沒有嚴格的質量控制标準,為達到療效,部分醫家難免會超大劑量應用中藥。

2 對中藥超大劑量應用有哪些幾點質疑?

01

循證依據的缺失。

現代醫學是循證的時代,辨證的個例僅僅是提供了可能性,單依靠主訴的好轉尚不能作為循證的強力依據,複方中尤其是對某一味藥的療效的判斷,需要嚴格對照,剔除主觀因素,積累較大樣本,要避免以偏概全。

02

慢性中毒的隐匿性。

中醫界對于急性中毒是敏感的,例如附子的心髒毒性作用,馬錢子的士的甯樣作用等等,但曆史上已往缺乏發現和證實中藥慢性中毒的實驗手段。例如馬兜鈴科藥材長期使用對于腎髒的毒性作用是近年來才引起重視的,關鍵在于中醫診查疾病的手段長期來僅限于主觀觀察,應用後見不到主觀上的不适就萬事大吉。目前的文獻也檢索不到附子的慢性蓄積中毒作用。

03

溶劑飽和度的限制。

中藥飲片劑型多數是以湯劑溶液的形式存在。大劑量用藥由于飽和度的限制,療效不能相應提高,反而加重患者的經濟負擔,浪費藥品,人為加劇了中藥資源的緊張。

04

量效關系的平台期。

有些藥物的量效關系有平台期,即藥物達到一定劑量時,再增加劑量不能夠成比例的相應增加其療效,反而增加了毒副作用。

05

有悖于倫理學的原則。

臨床超大劑量應用中藥,在古代是限于曆史條件,到現代明知多度,加大用量,違反了《藥典》的規定,對患者不能保證沒有風險;而當前動物實驗對于超大劑量應用中藥對照研究甚少,對人體有試驗性質之嫌,不符合倫理學原則。

3 如何正确看待中藥劑量應用?

唐蜀華教授提出:曆代名醫臨證用藥都以藥味精專,伍配精當,藥量小巧為度,“輕可去實”。

近代名醫蒲輔周常說:“藥用适當,量不在乎大,量大往往藥過病所,反傷胃氣,用得适當,量雖小甚為有效。”

江蘇孟河中醫大家費伯雄著《醫醇賸義》九卷(另撰《醫方論》、《費批醫學心悟》等)對于中藥應用的表述尤其值得我們學習,他提出:“立論以和緩為宗。”“制方用藥,戒偏戒雜,多寓神奇于平淡,從不矜奇炫異。”

總之,臨床應用中藥一般應該從小劑量開始,逐漸增加劑量,循序漸進,并注意配伍、炮制。同時結合患者的體質,體重,臨床情況例如是否有肝腎功能不全等考量劑量。再則劇藥應用當中病即止,不要長期超大劑量用藥,防止副反應或蓄積中毒,應用中要定期監測肝腎功能等。合理應用中藥,科學探索劑量,現代中醫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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