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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觀人經》(完整版)「魏晉」

作者:[魏] 劉劭(shào)

約成書于曹魏明帝統治時期(227 —239 )。作者在自序中闡述撰著目的:“夫聖賢之所美,莫美乎聰明,聰明之所貴,莫貴乎知人,知人誠智,則衆材得其序而庶績之業興矣。”魏時文帝曹丕接受陳群建議,用九品中正制選拔人材。該書即是在推行九品中正品評人物、選擇人材的大背景下形成的專著,旨在為推行九品中正制在理論上提供依據,在實踐上總結經驗,以推動這一制度的發展和完善。十六國時劉昞為之作注,重在“疏通大義,不沾沾于訓诂,文詞簡括”。

觀人不似看相,重在識人用人。觀人作為“經”,或許有拔高之嫌,但仔細審視它,既講究原則,又靈活多變;既富有智慧,又飽含情感,令人心悅誠服。識人,從人倫親情着眼,漸次推進,直透心理深層,用人,循着理性的光标,不以好惡定奪,而惟事功為大。要說觀人防真谛,無外乎重情而入理,狡黠而不詭,較真而不失大度。讀本編,雖未必“如聽仙樂耳暫明”,但總有豁然貫通之惑。如若不信,請您一讀。

自序

夫聖賢之所美,莫美乎聰明;聰明之所貴,莫貴乎知人。知人誠智,則衆材得其序,而庶績之業興矣。

是以,聖人着爻象則立君子小人之辭,叙《詩》志則别風俗雅正之業,制《禮》、《樂》則考六藝祇庸之德,躬南面則授俊逸相之材,皆所以達衆善而成天功也。

天功既成,則并受名譽。是以,堯以克明俊德為稱,舜以登庸二八為功,湯以拔有莘之賢為名,文王以舉渭濱之叟為貴。由此論之,聖人興德,孰不勞聰明于求人,獲安逸于任使者哉!

是故,仲尼不試無所援升,猶序門人以為四科,泛論衆材以辨三等。又歎中庸以殊聖人之德,尚德以勸庶幾之論。訓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信,以明為似之難保。又曰:察其所安,觀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人物之察也,如此其詳。

是以敢依聖訓,志序人物,庶以補綴遺忘;惟博識君子,裁覽其義焉。

九征

蓋人物之本,出乎情性。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聖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凡有血氣者,莫不含元一以為質,禀陰陽以立性,體五行而着形。苟有形質,猶可即而求之。

凡人之質量,中和最貴矣。中和之質,必平淡無味;故能調成五材,變化應節。是故,觀人察質,必先察其平淡,而後求其聰明。

聰明者,陰陽之精。陰陽清和,則中睿外明;聖人淳耀,能兼二美。知微知章,自非聖人,莫能兩遂。故明白之士,達動之機,而暗于玄機;玄慮之人,識靜之原,而困于速捷。猶火日外照,不能内見;金水内映,不能外光。二者之義,蓋陰陽之别也。

若量其材質,稽諸五物;五物之征,亦各着于厥體矣。其在體也:木骨、金筋、火氣、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五物之實,各有所濟。是故:

骨植而柔者,謂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質也。氣清而朗者,謂之文理;文理也者,禮之本也。體端而實者,謂之貞固;貞固也者,信之基也。筋勁而精者,謂之勇敢;勇敢也者,義之決也。色平而暢者,謂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五質恒性,故謂之五常矣。

五常之别,列為五德。是故:

溫直而擾毅,木之德也。剛塞而弘毅,金之德也。

願恭而理敬,水之德也。寬栗而柔立,土之德也。

簡暢而明砭,火之德也。

雖體變無窮,猶依乎五質。故其剛、柔、明、暢、貞固之征,着乎形容,見乎聲色,發乎情味,各如其象。

故心質亮直,其儀勁固;心質休決;其儀進猛;心質平理,其儀安閑。夫儀動成容,各有态度:直容之動,矯矯行行;休容之動,業業跄跄;德容之動,颙颙卬卬。夫容之動作,發乎心氣;心氣之征,則聲變是也。夫氣合成聲,聲應律呂:有和平之聲,有清暢之聲,有回衍之聲。夫聲暢于氣,則實存貌色;故:誠仁,必有溫柔之色;誠勇,必有矜奮之色;誠智,必有明達之色。

夫色見于貌,所謂征神。征神見貌,則情發于目。故仁目之精,悫然以端;勇膽之精,晔然以強;然皆偏至之材,以勝體為質者也。故勝質不精,則其事不遂。是故,直而不柔則木,勁而不精則力,固而不端則愚,氣而不清則越,暢而不平則蕩。是故,中庸之質,異于此類:五常既備,包以澹味,五質内充,五精外章。是以,目彩五晖之光也。

故曰: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則窮理盡性。性之所盡,九質之征也。

然則:平陂之質在于神,明暗之實在于精,勇怯之勢在于筋,強弱之植在于骨,躁靜之決在于氣,慘怿之情在于色,衰正之形在于儀,态度之動在于容,緩急之狀在于言。其為人也:質素平澹,中叡外朗,筋勁植固,聲清色怿,儀正容直,則九征皆至,則純粹之德也。九征有違,則偏雜之材也。(九征所在)

三度不同,其德異稱。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為目;兼德之人,更為美号。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庸也者,聖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稱也。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一征,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恒之人也。無恒、依似,皆風人末流;末流之質,不可勝論,是以略而不概也。

體别

夫中庸之德,其質無名。故鹹而不堿,淡而不□(酉貴),質而不缦,文而不缋;能威能懷,能辨能讷;變化無方,以達為節。是以抗者過之,而拘者不逮。

夫拘抗違中,故善有所章,而理有所失。是故:厲直剛毅,材在矯正,失在激讦。柔順安恕,每在寬容,失在少決。雄悍傑健,任在膽烈,失在多忌。精良畏慎,善在恭謹,失在多疑。強楷堅勁,用在桢幹,失在專固。論辨理繹,能在釋結,失在流宕。普博周給,弘在覆裕,失在溷濁。清介廉潔,節在儉固,失在拘扃。休動磊落,業在攀跻,失在疏越。沉靜機密,精在玄微,失在遲緩。樸露徑盡,質在中誠,失在不微。多智韬情,權在谲略,失在依違。

及其進德之日,不止揆中庸,以戒其材之拘抗;而指人之所短,以益其失;猶晉楚帶劍,遞相詭反也。是故:

強毅之人,狠剛不和,不戒其強之搪突,而以順為撓,厲其抗;是故,可以立法,難與入微。

柔順之人,緩心寬斷,不戒其事之不攝,而以抗為刿,安其舒;是故,可與循常,難與權疑。

雄悍之人,氣奮勇決,不戒其勇之毀跌,而以順為恇,竭其勢;是故,可與涉難,難與居約。

懼慎之人,畏患多忌,不戒其懦于為義,而以勇為狎,增其疑;是故,可與保全,難與立節。

淩楷之人,秉意勁特,不戒其情之固護,而以辨為僞,強其專;是故,可以持正,難與附衆。

辨博之人,論理贍給,不戒其辭之泛濫,而以楷為系,遂其流;是故,可與泛序,難與立約。

弘普之人,意愛周洽,不戒其交之溷雜,而以介為狷,廣其濁;是故,可以撫衆,難與厲俗。

狷介之人,砭清激濁,不戒其道之隘狹,而以普為穢,益其拘;是故,可與守節,難以變通。

修動之人,志慕超越,不戒其意之大猥,而以靜為滞,果其銳;是故,可以進趨,難與持後。

沉靜之人,道思回複,不戒其靜之遲後,而以動為疏,美其懦;是故,可與深慮,難與捷速。

樸露之人,中疑實□,不戒其實之野直,而以谲為誕,露其誠;是故,可與立信,難與消息。(□=石陷去阜)

韬谲之人,原度取容,不戒其術之離正,而以盡為愚,貴其虛;是故,可與贊善,難與矯違。

夫學所以成材也,疏所以推情也;偏材之性,不可移轉矣。雖教之以學,材成而随之以失;雖訓之以恕,推情各從其心。信者逆信,詐者逆詐;故學不道,恕不周物;此偏材之益失也。

流業

蓋人流之業,十有二焉:有清節家,有法家,有術家,有國體,有器能,有臧否,有伎倆,有智意,有文章,有儒學,有口辨,有雄傑。

若夫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謂清節之家,延陵、晏嬰是也。

建法立制,強國富人,是謂法家,管仲、商鞅是也。

思信道化,策謀奇妙,是謂術家,範蠡、張良是也。

兼有三材,三材皆備,其德足以厲風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術足以謀廟勝,是謂國體,伊尹、呂望是也。

兼有三材,三材皆微,其德足以率一國,其法足以正鄉邑,其術足以權事宜,是謂器能,子産、西門豹是也。

兼有三材之别,各有一流。

清節之流,不能弘恕,好尚譏诃,分别是非,是謂臧否,子夏之徒是也。

法家之流,不能創思圖遠,而能受一官之任,錯意施巧,是謂伎倆,長敞、趙廣漢是也。

術家之流,不能創制垂則,而能遭變用權,權智有餘,公正不足,是謂智意,陳平、韓安國是也。

凡此八業,皆以三材為本。故雖波流分别,皆為輕事之材也。

能屬文著述,是謂文章,司馬遷、班固是也。

能傳聖人之業,而不能幹事施政,是謂儒學,毛公、貫公是也。

辯不入道,而應對資給,是謂口辯,樂毅、曹丘生是也。

膽力絕衆,才略過人,是謂骁雄,白起、韓信是也。

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

主德不預焉?主德者,聰明平淡,達衆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

是故,主道立,則十二材各得其任也:

清節之德,師氏之任也。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術家之材,三孤之任也。

三材純備,三公之任也。三材而微,冢宰之任也。

臧否之材,師氏之佐也。智意之材,冢宰之佐也。

伎倆之材,司空之任也。儒學之材,安民之任也。

文章之材,國史之任也。辯給之材,行人之任也。

骁雄之材,将帥之任也。

是謂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若道不平淡,與一材同好,則一材處權,而衆材失任矣。

材理

夫建事立義,莫不須理而定;及其論難,鮮能定之。夫何故哉?蓋理多品而人異也。

夫理多品則難通,人材異則情詭;情詭難通,則理失而事違也。

夫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說有三失,難有六構,通有八能。

若夫天地氣化,盈氣損益,道之理也。法制正事,事之理也。禮教宜适,義之理也。

人情樞機,情之理也。

四理不同,其于才也,須明而章,明待質而行。是故,質于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見理,理足成家。是故,質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質性警徹,權略機捷,能理煩速,事理之家也;質性和平,能論禮教,辯其得失,義禮之家也;質性機解,推情原意,能适其變,情理之家也。

四家之明既異,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

剛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論大體則弘博而高遠,曆纖理則宕往而疏越。

抗厲之人,不能回撓;論法直則括處而公正,說變通則否戾而不入。

堅勁之人,好攻其事實;指機理則穎灼而徹盡,涉大道則徑露而單持。

辯給之人,辭煩而意銳;推人事則精識而窮理,即大義則恢愕而不周。

浮沉之人,不能沉思,序疏數則豁達而傲博,立事要則爁炎而不定。

淺解之人,不能深難;聽辯說則拟锷而愉悅,審精理則掉轉而無根。

寬恕之人,不能速捷;論仁義則弘詳而長雅,趨時務則遲緩而不及。

溫柔之人,力不休強;味道則順适而和暢,拟疑難則濡懦而不盡。

好奇之人,橫逸而求異;造權谲則倜傥而瑰壯,案清道則詭常而恢迂。

所謂性有九偏,各從其心之所可以為理。

若乃性不精暢,則流有七似:

有漫談陳說,似有流行者。

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

有回說合意,似若贊解者。

有處後持長,從衆所安,似能聽斷者。

有避難不應,似若有餘,而實不知者。

有慕通口解,似悅而不怿者。

有因勝情失,窮而稱妙,跌則掎跖,實求兩解,似理不可屈者。

凡此七似,衆人之所惑也。

夫辯,有理勝,有辭勝。理勝者,正白黑以廣論,釋微妙而通之。辭勝者,破正理以求異,求異則正失矣。夫九偏之材,有同、有反、有雜。同則相解,反則相非,雜則相恢。故善接論者,度所長而論之;曆之不動則不說也,傍無聽達則不難也。不善接論者,說之以雜、反;說之以雜、反,則不入矣。善喻者,以一言明數事;不善喻者,百言不明一意;百言不明一意,則不聽也。是說之三失也。

善難者,務釋事本;不善難者,舍本而理末。舍本而理末,則辭構矣。

善攻強者,下其盛銳,扶其本指以漸攻之;不善攻強者,引其誤辭以挫其銳意。挫其銳意,則氣構矣。

善蹑失者,指其所跌;不善蹑失者,因屈而抵其性。因屈而抵其性,則怨構矣。

或常所思求,久乃得之,倉卒谕人;人不速知,則以為難谕。以為難谕,則忿構矣。

夫盛難之時,其誤難迫;故善難者,征之使還。不善難者,淩而激之,雖欲顧藉,其勢無由。其勢無由,則妄構矣。

凡人心有所思,則耳且不能聽,是故并思俱說,競相制止,欲人之聽己。人亦以其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則以為不解。人情莫不諱不解,諱不解則怒構矣。

凡此六構,變之所由興矣。然雖有變構,猶有所得;若說而不難,各陳所見,則莫知所由矣。

由此論之,談而定理者眇矣。必也:聰能聽序,思能造端,明能見機,辭能辯意,捷能攝失,守能待攻,攻能奪守,奪能易予。兼此八者,然後乃能通于天下之理,通于天下之理,則能通人矣。不能兼有八美,适有一能,則所達者偏,而所有異目矣。是故:

聰能聽序,謂之名物之材。思能造端,謂之構架之材。

明能見機,謂之達識之材。辭能辯意,謂之贍給之材。

捷能攝失,謂之權捷之材。守能待攻,謂之持論之材。

攻能奪守,謂之推徹之材。奪能易予,謂之貿說之材。

通材之人,既兼此八材,行之以道,與通人言,則同解而心喻;與衆人之言,則察色而順性。雖明包衆理,不以尚人;聰叡資給,不以先人。善言出己,理足則止;鄙誤在人,過而不迫。寫人之所懷,扶人之所能。不以事類犯人之所婟,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長。說直說變,無所畏惡。采蟲聲之善音,贊愚人之偶得。奪與有宜,去就不留。方其盛氣,折謝不吝;方其勝難,勝而不矜;心平志谕,無士無莫,期于得道而已矣,是可與論經世而理物也。

材能

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愚以為此非名也。夫能之為言,已定之稱;豈有能大而不能小乎?凡所謂能大而不能小,其語出于性有寬急;性有寬急,故宜有大小。寬弘之人,宜為郡國,使下得施其功,而總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裡,使事辦于己。然則郡之與縣,異體之大小者也;以實理寬急論辨之,則當言大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若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犢,則豈不能烹雞乎?故能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論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獨大小之謂也。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消息辨護之能,以德教師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譴讓之能,有司察紏摘之能,有權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夫能出于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異。是故:

自任之能,清節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冢宰之任;為國,則矯直之政。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任;為國,則公正之政。

計策之能,術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三孤之任;為國,則變化之政。

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冢宰之佐;為國,則諧合之政。

行事之能,譴讓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佐;為國,則督責之政。

權奇之能,伎倆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空之任;為國,則藝事之政。

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師氏之佐;為國,則刻削之政。

威猛之能,豪傑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将帥之任;為國,則嚴厲之政。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長于辦一官,而短于為一國。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協五味;一國之政,以無味和五味。又國有俗化,民有劇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是以:

王化之政,宜于統大,以之治小則迂。辨護之政,宜于治煩,以之治易則無易。

策術之政,宜于治難,以之治平則無奇。矯抗之政,宜于治侈,以之治弊則殘。

諧和之政,宜于治新,以之治舊則虛。公刻之政,宜于紏奸,以之治邊則失衆。

威猛之政,宜于讨亂,以之治善則暴。伎倆之政,宜于治富,以之治貧則勞而下困。

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審也。

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于國體之人,能言能行,故為衆材之隽也。人君之能異于此:故臣以自任為能,君以用人為能;臣以能言為能,君以能聽為能;臣以能行為能,君以能賞罰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衆材也。

利害

蓋人業之流,各有利害:

夫清節之業,着于儀容,發于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順而有化。故其未達也,為衆人之所進;既達也,為上下之所敬。其功足以激濁揚清,師範僚友。其為業也,無弊而常顯,故為世之所貴。

法家之業,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其道前口而後治,嚴而為衆。故其未達也,為衆人之所忌;已試也,為上下之所憚。其功足以立法成治。其弊也,為群枉之所雠。其為業也,有敝而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終。

術家之業,出于聰思,待于謀得而章。其道先微而後着,精而且玄。其未達也,為衆人之所不識。其用也,為明主之所珍。其功足以運籌通變。其退也,藏于隐微。其為業也,奇而希用,故或沉微而不章。

智意之業,本于度原,其道順而不忤。故其未達也,為衆人之所容矣;已達也,為寵愛之所嘉。其功足以贊明計慮。其蔽也,知進而不退,或離正以自全。其為業也,谞而難持,故或先利而後害。

臧否之業,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故其未達也,為衆人之所識;已達也,為衆人之所稱。其功足以變察是非,其蔽也,為诋诃之所怨。其為業也,峭而不裕,故或先得而後離衆。

伎倆之業,本于事能,其道辨而且速。其未達也,為衆人之所異;已達也,為官司之所任。其功足以理煩紏邪。其蔽也,民勞而下困。其為業也,細而不泰,故為治之末也。

接識

夫人初甚難知,而士無衆寡,皆自以為知人。故以己觀人,則以為可知也;觀人之察人,則以為不識也。夫何哉?是故,能識同體之善,而或失異量之美。

何以論其然?

夫清節之人,以正直為度,故其曆衆材也,能識性行之常,而或疑法術之詭。

法制之人,以分數為度,故能識較方直之量,而不貴變化之術。

術謀之人,以思谟為度,故能成策略之奇,而不識遵法之良。

器能之人,以辨護為度,故能識方略之規,而不知制度之原。

智意之人,以原意為度,故能識韬谞之權,而不貴法教之常。

伎倆之人,以邀功為度,故能識進趣之功,而不信道德之化。

臧否之人,以伺察為度,故能識诃砭之明,而不暢倜傥之異。

言語之人,以辨析為度,故能識捷給之惠,而不知含章之美。

是以互相非駁,莫肯相是。取同體也,則接論而相得;取異體也,雖曆久而不知。

凡此之類,皆謂一流之材也。若二至已上,亦随其所兼,以及異數。故一流之人,能識一流之善。二流之人,能識二流之美。盡有諸流,則亦能兼達衆材。故兼材之人,與國體同。欲觀其一隅,則終朝足以識之;将究其詳,則三日而後足。何謂三日而後足?夫國體之人,兼有三材,故談不三日,不足以盡之:一以論道德,二以論法制,三以論策術,然後乃能竭其所長,而舉之不疑。

然則,何以知其兼偏,而與之言乎?其為人也,務以流數,杼人之所長,而為之名目,如是兼也;如陳以美,欲人稱之,不欲知人之所有,如是者偏也。

不欲知人,則言無不疑。是故,以深說淺,益深益異;異則相返,反則相非。是故,多陳處直,則以為見美;靜聽不言,則以為虛空;抗為高談,則以為不遜;遜讓不盡,則以為淺陋;言稱一善,則以為不博;曆發衆奇,則以為多端;先意而言,則以為分美;因失難之,則以為不喻;說以對反,則以為較己;博以異雜,則以為無要。論以同體,然後乃悅;于是乎有親愛之情、稱舉之譽。此偏材之常失。

英雄

夫草之精秀者為英,獸之特群者為雄;故人之文武茂異,取名于此。是故,聰明秀出,謂之英;膽力過人,謂之雄。此其大體之别名也。

若校其分數,則牙則須,各以二分,取彼一分,然後乃成。何以論其然?夫聰明者,英之分也,不得雄之膽,則說不行;膽力者,雄之分也,不得英之智,則事不立。是以,英以其聰謀始,以其明見機,待雄之膽行之;雄以其力服衆,以其勇排難,待英之智成之;然後乃能各濟其所長也。

若聰能謀始,而明不見機,乃可以坐論,而不可以處事。聰能謀始,明能見機,而勇不能行,可以循常,而不可以慮變。若力能過人,而勇不能行,可以為力人,未可以為先登。力能過人,勇能行之,而智不能斷事,可以為先登,未足以為将帥。必聰能謀始,明能見機,膽能決之,然後可以為英:張良是也。氣力過人,勇能行之,智足斷事,乃可以為雄:韓信是也。

體分不同,以多為目,故英雄異名。然皆偏至之材,人臣之任也。故英可以為相,雄可以為将。若一人之身,兼有英雄,則能長世;高祖、項羽是也。然英之分,以多于雄,而英不可以少也。英分少,則智者去之,故項羽氣力蓋世,明能合變,而不能聽采奇異,有一範增不用,是以陳平之徒,皆亡歸高祖。英分多,故群雄服之,英才歸之,兩得其用,故能吞秦破楚,宅有天下。

然則英雄多少,能自勝之數也。徒英而不雄,則雄材不服也;徒雄而不英,則智者不歸往也。故雄能得雄,不能得英;英能得英,不能得雄。故一人之身,兼有英雄,乃能役英與雄。能役英與雄,故能成大業也。

八觀

一曰觀其奪救,以明間雜。二曰觀其感變,以審常度。

三曰觀其志質,以知其名。四曰觀其所由,以辨依似。

五曰觀其愛敬,以知通塞。六曰觀其情機,以辨恕惑。

七曰觀其所短,以知所長。八曰觀其聰明,以知所達。

何謂觀其奪救,以明間雜?

夫質有至有違,若至勝違,則惡情奪正,若然而不然。故仁出于慈,有慈而不仁者;仁必有恤,有仁而不恤者;厲必有剛,有厲而不剛者。

若夫見可憐則流涕,将分與則吝啬,是慈而不仁者。

睹危急則恻隐,将赴救則畏患,是仁而不恤者。

處虛義則色厲,顧利欲則内荏,是厲而不剛者。

然而慈而不仁者,則吝奪之也。

仁而不恤者,則懼奪之也。

厲而不剛者,則欲奪之也。

故曰:慈不能勝吝,無必其能仁也;仁不能勝懼,無必其能恤也;厲不能勝欲,無必其能剛也。是故,不仁之質勝,則伎力為害器;貪悖之性勝,則強猛為禍梯。亦有善情救惡,不至為害;愛惠分笃,雖傲狎不離;助善者明,雖疾惡無害也;救濟過厚,雖取人不貪也。是故,觀其奪救,而明間雜之情,可得知也。

何謂觀其感變,以審常度?

夫人厚貌深情,将欲求之,必觀其辭旨,察其應贊。夫觀其辭旨,猶聽音之善醜;察其應贊,猶視智之能否也。故觀辭察應,足以互相别識。然則:論顯揚正,白也;不善言應,玄也;經緯玄白,通也;移易無正,雜也;先識未然,聖也;追思玄事,叡也;見事過人,明也;以明為晦,智也;微忽必識,妙也;美妙不昧,疏也;測之益深,實也;假合炫耀,虛也;自見其美,不足也;不伐其能,有餘也。

故曰:凡事不度,必有其故:憂患之色,乏而且荒;疾疢之色,亂而垢雜;喜色,愉然以怿;愠色,厲然以揚;妒惑之色,冒昧無常;及其動作,蓋并言辭。是故,其言甚怿,而精色不從者,中有違也;其言有違,而精色可信者,辭不敏也;言未發而怒色先見者,意憤溢也;言将發而怒氣送之者,強所不然也。

凡此之類,征見于外,不可奄違,雖欲違之,精色不從,感愕以明,雖變可知。是故,觀其感變,而常度之情可知。

何謂觀其至質,以知其名?

凡偏材之性,二至以上,則至質相發,而令名生矣。是故,骨直氣清,則休名生焉;氣清力勁,則烈名生焉;勁智精理,則能名生焉;智直強悫,則任名生焉。集于端質,則令德濟焉;加之學,則文理灼焉。是故,觀其所至之多少,而異名之所生可知也。

何謂觀其所由,以辨依似?

夫純讦性違,不能公正;依讦似直,以讦讦善;純宕似流,不能信道;依宕似通,行傲過節。故曰:直者亦讦,讦者亦讦,其讦則同,其所以為讦則異。通者亦宕,宕者亦宕,其所以為宕則異。然則,何以别之?直而能溫者,德也;直而好讦者,偏也;讦而不直者,依也;道而能節者,通也;通而時過者,偏也;宕而不節者,依也;偏之與依,志同質違,所謂似是而非也。是故,輕諾似烈而寡信,多易似能而無效,進銳似精而去速,诃者似察而事煩,讦施似惠而無成,面從似忠而退違,此似是而非者也。亦有似非而是者:

大權似奸而有功,大智似愚而内明,博愛似虛而實厚,正言似讦而情忠。夫察似明非,禦情之反,有似理訟,其實難别也。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得其實?故聽言信貌,或失其真;詭情禦反,或失其賢;賢否之察,實在所依。是故,觀其所依,而似類之質,可知也。

何謂觀其愛敬,以知通塞?

蓋人道之極,莫過愛敬。是故,《孝經》以愛為至德,以敬為要道;《易》以感為德,以謙為道;《老子》以無為德,以虛為道;《禮》以敬為本;《樂》以愛為主。然則,人情之質,有愛敬之誠,則與道德同體;動獲人心,而道無不通也。然愛不可少于敬,少于敬,則廉節者歸之,而衆人不與。愛多于敬,則雖廉節者不悅,而愛接者死之。何則?

敬之為道也,嚴而相離,其勢難久;愛之為道也,情親意厚,深而感物。是故,觀其愛敬之誠,而通塞之理,可得而知也。

何謂觀其情機,以辨恕惑?

夫人之情有六機:

杼其所欲則喜,不杼其所欲則惡,以自代曆則惡,以謙損下之則悅,犯其所乏則婟,以惡犯婟則妒;此人性之六機也。

夫人情莫不欲遂其志,故:烈士樂奮力之功,善士樂督政之訓,能士樂治亂之事,術士樂計策之謀,辨士樂陵訊之辭,貪者樂貨财之積,幸者樂權勢之尤。

苟贊其志,則莫不欣然,是所謂杼其所欲則喜也。

若不杼其所能,則不獲其志,不獲其志則戚。是故:功力不建則烈士奮,德行不訓則正人哀哀,政亂不治則能者歎歎,敵能未弭則術人思思,貨财不積則貪者憂憂,權勢不尤則幸者悲,是所謂不杼其能則怨也。

人情莫不欲處前,故惡人之自伐。自伐,皆欲勝之類也。是故,自伐其善則莫不惡也,是所謂自伐曆之則惡也。

人情皆欲求勝,故悅人之謙;謙所以下之,下有推與之意。是故,人無賢愚,接之以謙,則無不色怿;是所謂以謙下之則悅也。人情皆欲掩其所短,見其所長。是故,人駁其所短,似若物冒之,是所謂駁其所伐則婟也。

人情陵上者也,陵犯其所惡,雖見憎未害也;若以長駁短,是所謂以惡犯婟,則妒惡生矣。

凡此六機,其歸皆欲處上。是以君子接物,犯而不校,不校則無不敬下,所以避其害也。小人則不然,既不見機,而欲人之順己。以佯愛敬為見異,以偶邀會為輕;苟犯其機,則深以為怨。是故,觀其情機,而賢鄙之志,可得而知也。

何謂觀其所短,以知所長?

夫偏材之人,皆有所短。故:直之失也讦,剛之失也厲,和之失也懦,介之失也拘。

夫直者不讦,無以成其直;既悅其直,不可非其讦;讦也者,直之征也。

剛者不厲,無以濟其剛;既悅其剛,不可非其厲;厲也者,剛之征也。

和者不懦,無以保其和;既悅其和,不可非其懦;懦也者,和之征也。

介者不拘,無以守其介;既悅其介,不可非其拘;拘也者,介之征也。

然有短者,未必能長也;有長者必以短為征。是故,觀其征之所短,而其材之所‵長可知也。

何謂觀其聰明,以知所達?夫仁者德之基也,義者德之節也,禮者德之文也,信者德之固也,智者德之帥也。夫智出于明,明之于人,猶晝之待白日,夜之待燭火;其明益盛者,所見及遠,及遠之明難。是故,守業勤學,未必及材;材藝精巧,未必及理;理意晏給,未必及智;智能經事,未必及道;道思玄遠,然後乃周。是謂學不及材,材不及理,理不及智,智不及道。道也者,回複變通。是故,别而論之:各自獨行,則仁為勝;合而俱用,則明為将。故以明将仁,則無不懷;以明将義,則無不勝;以明将理,則無不通。

然則,苟無聰明,無以能遂。故好聲而實不克則恢,好辯而禮不至則煩,好法而思不深則刻,好術而計不足則僞。是故,鈞材而好學,明者為師;比力而争,智者為雄;等德而齊,達者稱聖,聖之為稱,明智之極明也。是故,觀其聰明,而所達之材可知也。

七缪

一曰察譽有偏頗之缪,二曰接物有愛惡之惑,

三曰度心有大小之誤,四曰品質有早晚之疑,

五曰變類有同體之嫌,六曰論材有申壓之詭,

七曰觀奇有二尤之失。

夫采訪之要,不在多少。然征質不明者,信耳而不敢信目。故:人以為是,則心随而明之;人以為非,則意轉而化之;雖無所嫌,意若不疑。且人察物,亦自有誤,愛憎兼之,其情萬原;不暢其本,胡可必信。是故,知人者,以目正耳;不知人者,以耳敗目。故州闾之士,皆譽皆毀,未可為正也;交遊之人,譽不三周,未必信是也。夫實厚之士,交遊之間,必每所在肩稱;上等援之,下等推之,苟不能周,必有咎毀。故偏上失下,則其終有毀;偏下失上,則其進不傑。故誠能三周,則為國所利,此正直之交也。故皆合而是,亦有違比;皆合而非,或在其中。若有奇異之材,則非衆所見。而耳所聽采,以多為信,是缪于察譽者也。

夫愛善疾惡,人情所常;苟不明賢,或疏善善非。何以論之?夫善非者,雖非猶有所是,以其所是,順己所長,則不自覺情通意親,忽忘其惡。善人雖善,猶有所乏。以其所乏,不明己長;以其所長,輕己所短;則不自知志乖氣違,忽忘其善。是惑于愛惡者也。

夫精欲深微,質欲懿重,志欲弘大,心欲嗛小。精微所以入神妙也,懿重所以崇德宇也,志大所以戡物任也,心小所以慎咎悔也。故《詩》詠文王:「小心翼翼」「不大聲以色。」小心也;「王赫斯怒,以對于天下。」志大也。由此論之,心小志大者,聖賢之倫也;心大志大者,豪傑之隽也;心大志小者,傲蕩之類也;心小志小者,拘懦之人也。衆人之察,或陋其心小,或壯其志大,是誤于小大者也。

夫人材不同,成有早晚:有早智速成者,有晚智而晚成者,有少無智而終無所成者,有少有令材遂為隽器者:四者之理,不可不察。夫幼智之人,材智精達;然其在童髦,皆有端緒。故文本辭繁,辯始給口,仁出慈恤,施發過與,慎生畏懼,廉起不取。早智者淺惠而見速,晚成者奇識而舒遲,終暗者并困于不足,遂務者周達而有餘。而衆人之察,不慮其變,是疑于早晚者也。

夫人情莫不趣名利、避損害。名利之路,在于是得;損害之源,在于非失。故人無賢愚,皆欲使是得在己。能明己是,莫過同體;是以偏材之人,交遊進趨之類,皆親愛同體而譽之,憎惡對反而毀之,序異雜而不尚也。推而論之,無他故焉;夫譽同體、毀對反,所以證彼非而着己是也。至于異雜之人,于彼無益,于己無害,則序而不尚。是故,同體之人,常患于過譽;及其名敵,則尟能相下。是故,直者性奮,好人行直于人,而不能受人之讦;盡者情露,好人行盡于人,而不能納人之徑;務名者樂人之進趨過人,而不能出陵己之後。是故,性同而材傾,則相援而相賴也;性同而勢均,則相競而相害也;此又同體之變也。故或助直而毀直,或與明而毀明。而衆人之察,不辨其律理,是嫌于體同也。

夫人所處異勢,勢有申壓:富貴遂達,勢之申也;貧賤窮匮,勢之壓也。

上材之人,能行人所不能行,是故,達有勞謙之稱,窮有着明之節。

中材之人,則随世損益,是故,藉富貴則貨财克于内,施惠周于外;見贍者求可稱而譽之,見援者闡小美而大之,雖無異材,猶行成而名立。處貧賤則欲施而無财,欲援而無勢,親戚不能恤,朋友不見濟,分義不複立,恩愛浸以離,怨望者并至,歸非者日多;雖無罪尤,猶無故而廢也。故世有侈儉,名由進退:天下皆富,則清貧者雖苦,必無委頓之憂,且有辭施之高,以獲榮名之利;皆貧,則求假無所告,而有窮乏之患,且生鄙吝之訟。是故:鈞材而進,有與之者,則體益而茂遂;私理卑抑,有累之者,則微降而稍退。而衆人之觀,不理其本,各指其所在,是疑于申壓者也。

夫清雅之美,着乎形質,察之寡失;失缪之由,恒在二尤。二尤之生,與物異列:故尤妙之人,含精于内,外無飾姿;尤虛之人,碩言瑰姿,内實乖反。而人之求奇,不可以精微測其玄機,明異希;或以貌少為不足,或以瑰姿為巨偉,或以直露為虛華,或以巧饬為真實。是以早拔多誤,不如順次;夫順次,常度也。苟不察其實,亦焉往而不失。故遺賢而賢有濟,則恨在不早拔;拔奇而奇有敗,則患在不素别;任意而獨缪,則悔在不廣問;廣問而誤己,則怨己不自信。是以骥子發足,衆士乃誤;韓信立功,淮陰乃震。夫豈惡奇而好疑哉?乃尤物不世見,而奇逸美異也。是以張良體弱而精強,為衆智之隽也;荊叔色平而神勇,為衆勇之傑也。然則,隽傑者,衆人之尤也;聖人者,衆尤之尤也。其尤彌出者,其道彌遠。故一國之隽,于州為輩,未得為第也;一州之第,于天下為椳;天下之椳,世有憂劣。是故,衆人之所貴,各貴其出己之尤,而不貴尤之所尤。是故,衆人之明,能知輩士之數,而不能知第目之度;輩士之明,能知第目之度,不能識出尤之良也;出尤之人,能知聖人之教,不能究之入室之奧也。由是論之,人物之理妙,不可得而窮已。

效難

蓋知人之效有二難:有難知之難,有知之無由得效之難。

何謂難知之難?人物精微,能神而明,其道甚難,固難知之難也。是以衆人之察,不能盡備;故各自立度,以相觀采:或相其形容,或候其動作,或揆其終始,或揆其儗象,或推其細微,或恐其過誤,或循其所言,或稽其行事。八者遊雜,故其得者少,所失者多。是故必有草創信形之誤,又有居止變化之謬;故其接遇觀人也,随行信名,失其中情。

故淺美揚露,則以為有異。

深明沉漠,則以為空虛。分别妙理,則以為離婁。

口傳甲乙,則以為義理。好說是非,則以為臧否。

講目成名,則以為人物。平道政事,則以為國體。

猶聽有聲之類,名随其音。夫名非實,用之不效,故曰:名猶口進,而實從事退。中情之人,名不副實,用之有效;故名由衆退,而實從事章。此草創之常失也。故必待居止,然後識之。

故居視其所安,達視其所舉,富視其所與,窮視其所為,貧視其所取。

然後乃能知賢否。此又已試,非始相也。所以知質未足以知其略,且天下之人,不可得皆與遊處。或志趣變易,随物而化:或未至而懸欲,或已至而易顧,或窮約而力行,或得志而從欲;此又居止之所失也。由是論之,能兩得其要,是難知之難。

何謂無由得效之難?上材已莫知,或所識在幼賤之中,未達而喪;或所識者,未拔而先沒;或曲高和寡,唱不見贊;或身卑力微,言不見亮;或器非時好,不見信貴;或不在其位,無由得拔;或在其位,以有所屈迫。是以良材識真,萬不一遇也;須識真在位識,百不一有也;以位勢值可薦緻之士,十不一合也。或明足識真,有所妨奪,不欲貢薦;或好貢薦,而不能識真。是故,知與不知,相與分亂于總猥之中;實知者患于不得達效,不知者亦自以為未識。所謂無由得效之難也。

釋争

蓋善以不伐為大,賢以自矜為損。是故,舜讓于德而顯義登聞,湯降不遲而聖敬日跻;隙至上人而抑下滋甚,王叔好争而終于出奔。然則卑讓降下者,茂進之遂路也,矜奮侵陵者,毀塞之險途也。

是以君子舉不敢越儀準,志不敢淩軌等;内勤己以自濟,外謙讓以敬懼。是以怨難不在于身,而榮福通于長久也。彼小人則不然,矜功伐能,好以陵人;是以在前者然害之,有功者人毀之,毀敗者人幸之。是故,并辔争先而不能相奪,兩頓俱折而為後者所趨。由是論之,争讓之途,其别明矣。

然好勝之人,猶謂不然,以在前為速銳,以處後為留滞,以下衆為卑屈,以蹑等為異傑,以讓敵為回辱,以陵上為高厲。是故,抗奮遂往,不能自反也。夫以抗遇賢必見遜下,以抗遇暴必構敵難。敵難既構,則是非之理必溷而難明;溷而難明則其與自毀何以異哉?且人之毀己,皆發怨憾,而變生舋也:必依托于事飾成端末;其于聽者,雖不盡信,猶半以為然也。己之校報,亦又如之。終其所歸,亦各有半信着于遠近也。然則,交氣疾争者,為易口而自毀也;并辭競說者,為貸手以自毆;為惑缪豈不甚哉?

然原其所由,豈有躬自厚責以緻變訟者乎?皆由内恕不足,外望不已:或怨彼輕我,或疾彼勝己。夫我薄而彼輕之,則由我曲而彼直也;我賢而彼不知,則見輕非我咎也。若彼賢而處我前;則我德之未至也;若德鈞而彼先我,則我德之近次也。夫何怨哉?

且兩賢未别,則能讓者為隽矣;争隽未别,則用力者為憊矣。是故,蔺相如以回車決勝于廉頗,寇恂以不鬥取賢于賈複。物勢之反,乃君子所謂道也。是故,君子知屈之可以為伸,故含辱而不辭;知卑讓之可以勝敵,故下之而不疑。及其終極,乃轉禍為福,屈雠而為友;使怨雠不延于後嗣,而美名宣于無窮;君子之道,豈不裕乎!

且君子能受纖微之小嫌,故無變鬥之大訟;小人不能忍小忿之故,終有赫赫之敗辱。

怨在微而下之,猶可以為謙德也;變在萌而争之,則禍成而不救矣。是故,陳餘以張耳之變,卒受離身之害;彭寵以朱浮之隙,終有覆亡之禍。禍福之機,可不慎哉!

是故,君子之求勝也,以推讓為利銳,以自修為棚橹;靜則閉嘿泯之玄門,動則由恭順之通路。是以戰勝而争不形,敵服而怨不構。若然者,悔吝不存于聲色,夫何顯争之有哉?彼顯争者,必自以為賢人,而人以為險诐者。實無險德,則無可毀之義。若信有險德,又何可與訟乎?險而與之訟,是柙兕而撄虎,其可乎?怒而害人,亦必矣!《易》曰:

'險而違者,訟。訟必有衆起。'《老子》曰:'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與之争。'是故,君子以争途之不可由也。

是以越俗乘高,獨行于三等之上。何謂三等?

大無功而自矜,一等;有功而伐之,二等;功大而不伐,三等。

愚而好勝,一等;賢而尚人,二等;賢而能讓,三等。

緩己急人,一等;急己急人,二等;急己寬人,三等。

凡此數者,皆道之奇,物之變也。三變而後得之,故人末能遠也。夫唯知道通變者,然後能處之。是故,孟之反以不伐獲聖人之譽,管叔以辭賞受嘉重之賜;夫豈詭遇以求之哉?乃純德自然之所合也。

彼君子知自損之為益,故功一而美二;小人不知自益之為損,故一伐而并失。由此論之,則不伐者伐之也,不争者争之也;讓敵者勝之也,下衆者上之也。君子誠能睹争途之名險,獨乘高于玄路,則光晖煥而日新,德聲倫于古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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