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勻稱原理:筆畫之間的空白空隙力術疏密均為适度。
2、平衡原理:筆 車或各組成單位之間要協調平衡,整個字不失重心。
3、讓就原理:筆畫或各部分之間要收放相顧,穿插避就彼此相依。
二、楷書的結構形式
1、獨體結構包括:
均勻結構:筆畫之間的視覺效果距離大體相等,均勻一緻。
平衡結構:左右基本對稱,視覺效果平衡諧調,重心居中。
随形變幻結構:字有長短,寬窄的變化,因形立字,不能統一要求。
2、合體結構包括:
(1)左右結構:
左小右大,左旁很小宜居中偏變,右旁宜長大。
左大右小,左旁宜長大,右邊宜居中。
左大右最下筆畫橫向伸展,宜左低右變。
左大右最下筆畫豎向伸展,宜左高右低。
左大右最下為交叉或方形結構,宜平齊。
(2)左中右結構:
寬窄組合者:宜窄讓寬,三者要勻稱諧調。
大小組合時:小的部分宜偏高一些,大的部分要長一些。
錯落組合者:右側位置宜低,左中側位置稍高。
(3)上下結構:
天覆結構:即上寬下窄者,上面筆畫應向寬伸展而蓋下,下面宜窄小。
地載結構:即上窄下寬。下面筆畫宜向寬伸展承載起上面,上面宜窄小。
(4)上中下結構:
上蓋下:上面筆畫寬大者, 中間宜小,下面筆畫稍寬以呼應上面。
下承上:下面筆畫伸展寬大以承上面。
居中伸展:中間的筆畫向左右伸展,上下基本諧調一緻,使居中部分形成承上啟下的作用。
(5)包圍結構:
左上包圍:并非全部包住,撇不宜太長太彎。
左下包圍:主筆宜長大包住内部。
右上包圍:主筆宜長大包住内部。
左三面包圍:外框上短下長,内部位置宜居中。
上三面包圍:外框左右相對,右邊略強,上可略窄不可寬,中間部分位置居中稍高,不可墜下。
下三面包圍:外框不宜過高,内部位置貼下框居中,不可懸空。
全包圍:外框要正,左右相對,内部宜筆畫均勻,位置居中,疏密得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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