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萬獻初,男,1956年生,湖北鹹甯人,文學博士,武漢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武漢大學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長,武漢大學漢語言文學典籍整理與研究中心辦主任。
其實,人最關心的總是自己,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隻要聽到自己的名字,誰都會猛然一激靈的。從幼兒園到大學課堂,從會議室到各種交際場合,凡提到自己的名字總會令人興奮,總不被提及名字對誰都是暗感沮喪的事情。
古人雲:“賜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藝;教子一藝,不如賜子佳名”,屈原就在《離騷》中感謝其父親(皇考)“肇錫(賜)餘以嘉名”。姓名是人的代表符号,是人生命、生活信息得以傳遞的重要載體,是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的紐帶,關系到一個人畢生的學業、事業、婚姻、家庭、健康、快樂、親情、友誼、名望、地位、成就等。名字(姓名)是一個簡單而又奇妙的符号,中國人有一個順口易記、文雅正氣、韻味悠長的佳名是一筆無形的财富,碰上個難認、難念、難寫、難記或不雅馴的名字就無形中生出很多麻煩和尴尬。所以,取名不可不慎。
姓名在形式上由漢字構成,漢字是“形、音、義”的統一體。給國學班、中文系本科生和研究生們講課,“說文解字”課偏重講字形,“音韻學”課偏重講字音,“文獻學”課偏重講字義,都會涉及到“姓名”用字。同學們往往希望順便分析一下自己姓名的原本含義及品味如何,常常頗有新得,發現大多數人對自己的姓名所知甚少,故分析後笑着批評:“這個名字都跟了你二十多年了,你還不真正認識它,太對不住了!”大家都笑。笑過後,還真有同學組成科研小組,申報“大學生科研項目”,研究武漢大學3萬多名在讀漢族學生的姓名,得出很有啟發意義的數據和新認識。同學們多次要求系統地講一講取名的問題,因不便專門開課,故拟在博客上寫一組讨論性的文字,總名為“取名字的忌諱與技巧”,拟分多個專題展開讨論,索源理流,深入淺出,強調實用。或許對取名字的人們有些幫助,也算是“國學課程實踐”的一種補充及嘗試。
一、“姓名”的含義及其流變
“姓名”是“姓氏、名字”合并而成的簡稱。“姓氏”今簡稱“姓”,本由“姓”與“氏”合并而成。“名字”簡稱“名”,本由“名”與“字”合并而成。
先說“姓氏”。《說文》“氏”字下段玉裁注“姓者,統于上者也;氏者,别于下者也”。“姓”比“氏”的涵蓋範圍大,且出現得早一些。《左傳·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祚之土而命之氏”,後來合稱“姓氏”。
從今傳史書、史料看,殷商時代,帝王還無姓氏,甲骨文中,帝王、後妃是用天幹(甲乙丙丁……)作稱謂,又男稱祖女稱妣,或别以文武、大小,如:祖乙、祖辛、祖丁、大甲、中丁、小乙、武丁、文丁、妣甲、妣丙、妣庚等。周秦時代有了“姓”,開始主要是氏族、部落的徽号标記,與後世的姓氏多有不同。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十三考《春秋》共有二十二姓:妫、娰、姬、姜、妘、嬴、姞、子、己、風、任、祁、??、曹、董、偃、歸、曼、熊、漆、隗、允。
姓,字從女,應是是母系氏族社會生活的遺迹。《說文》“姓,人所生也。古之神聖母感天而生子,故稱天子。從女從生,生亦聲。《春秋傳》曰:天子因生以賜姓。”清人徐灏注箋“姓之本義謂生,故古通作生,其後因生以賜姓,遂為姓氏字耳。”而“生”字篆書作,象草木枝芽從地土上生長出來的樣子,《說文》“生,進也,象草木出生土上”。由草木長出引申為人的生育,《詩·大雅·生民》“不康糟禋祀,居然生子”。君王從哪個氏族生育出來的,就用那個氏族的标志(圖騰)來表示其所“生”,這就是最早的姓(生)。由于遠古還多是母系氏族,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故最早的姓多從女,如“妫、娰、姬、姜、妘、嬴、姞、子(女所生嬰兒)”等,《左傳·昭公四年》“問其姓”陸德明釋文“女生曰姓”,女子是直接生育者,“因生以賜姓”,故在“生”前加“女”旁而成“姓”,因而在姓氏意義上“生—姓”是一對先後出現的古今字。
“姓”是血親家族的标志,在宗法制社會成為宗族血統傳遞的形式符号,《詩·唐風·杕杜》“豈無他人,不如我同姓”毛傳“同姓,同祖也”,《白虎通義·姓名》“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愛、厚親親、遠禽獸、别婚姻也”,姓成了社會結構中連接宗族、家族的紐帶。在這個意義上,也可以把同宗的子孫通稱為“姓”,《廣雅·釋親》“姓,子也”王念孫疏證“姓者,生也,子孫之通稱也”。最初隻有君王才有姓。稍後,士以上貴族有姓,民(氓)是貴族的人身依附者,無姓。因此,“姓”一度也指官吏,《尚書·堯典》“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孔安國傳“百姓,百官”;《國語·周語》“百姓兆民”韋昭注“百姓,百官。官有世勳,受姓氏也”。再後來,平民也有了姓氏,“百姓”才逐漸與“兆民”同義而泛指天下平民。
氏,林義光《文源》認為:“氏,本義當為根柢,……姓氏之氏,亦由根柢之義引申”,是說“氏”是“根柢”之“柢”的本字,“氏—柢”是古今字,分姓命氏就是為了宗族血緣上的尋根究柢。“氏”是父系氏族社會的産物,本是古貴族用來标示自己是高貴宗族分支的稱号,即家族支派的指稱符号,是從“姓”中分家分封而得來的。顧炎武《原姓》“姓者,生也,以此為祖,令之相生,雖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屬也,其子孫共相連屬,其旁支别屬,則各自為氏”(《亭林文集》卷一);又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十三“今之孟氏、季氏、孫氏、甯氏、遊氏、豐氏皆姬;陳氏、田氏皆妫;華氏、向氏、樂氏、魚氏皆子;崔氏、馬氏皆姜;屈氏、昭氏、景氏皆??。自戰國以下之人,以氏為姓,而五帝以來之姓亡矣。”可見“氏”是“姓”的支系,标示由宗族大姓分出的支系所屬的根柢所在,也就是标示子孫之所由出,所以“氏”與“族”義近而合為“氏族”一詞。某一姓的父輩生衆多兒子,兒子們長大成人就要分家,君王、諸侯的兒子成人分家要裂土分封,并賜“氏”作為新分出支系的标志,這就是“祚之土而命之氏”。因此,姓是舊有大宗族的族号,氏是後分出的分支宗族的族号,《通鑒·外紀》“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孫之所自分”。分封命氏既要與原大宗族有一定的聯系,又要有一定的寄托或寓意,《白虎通義·姓名》“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貴功德,賤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聞其氏即可知其德,所以勉人為善也”。大略說來,姓主要用來“别婚姻”,氏主要用以“明貴賤”。
命氏的思路很多,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十三“古人之氏或以谥,或以字,或以官,或以邑,無以國為氏者,其出奔他國,然後以本國為氏。”以受封地名為氏的,如:陳氏、宋氏、韓氏、趙氏、魏氏、解氏、臼氏等。以先人名、字命氏的,如皇甫氏、刁氏、高氏、施氏、公氏、孔氏(孔丘為宋公孫嘉之後,嘉字孔父)等。以先人的谥号命氏的,如召氏、戴氏、莊氏(楚莊王之後人)等。以先人爵位命氏的,如王氏、侯氏、公孫氏(公爵之孫)等。以祖上排行命氏的,如魯桓公三子仲(公子慶)、叔(公子牙)、季(公子友)掌魯國政而形成孟孫(仲改孟)、叔孫、季孫三氏,即魯國“三桓”。以居住地命氏的,如東郭氏、南宮氏、西門氏、北部氏、百裡氏、柳下氏等。以職官名命氏的,如史氏、師氏、蔔氏、倉氏、庫氏、師徒氏、司馬氏、中行氏、太史氏等。以職業命氏的,如巫氏、優氏、樂氏、屠氏等。後來還有古少數民族融入漢族而借音命氏、改氏的,因賜姓、避諱、避難等改氏的等等。
命氏之初,其氏族始祖的特點往往與命氏所用之字意義相關,如:巫氏始祖為巫師、屠氏始祖為屠夫,自然無疑。張氏,《說文》“張,施弓弦也”,也就是拉開弓射箭,故其始祖不是打獵的就是戰士。陳氏、田氏上古音同而本為一氏,《左傳》“田成子、陳成子”是同一個人,“田”本是圍獵(畋),國君的圍獵就是演習作戰,“陳(陳)”即是“陣(陣)”,是驅戰車到山阜(左阝旁)列陣打仗,故田氏、陳氏始祖當是戰将。劉(劉)氏之劉從刀,《廣雅·釋器》“劉,刀也”,《說文》作“鎦”訓“殺也”,大約其始祖不是殺豬的就是殺人的。楊氏住地有楊樹,林氏住地有樹林;李氏之“李”《說文》訓“果也”,木(樹)上吊的“子”自然是“果”了,故李氏始祖或封或住在有果園之地,也是可以想見的。關于姓氏來源的參考書,較早較好的是唐憲宗時林寶修撰的《元和姓纂》(公元812年成書)。
《通志·氏族略序》“三代之前,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婦人稱姓。氏所以别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上古已婚婦女無名,隻在其父姓後系“氏”,《儀禮·士婚禮》“祝告,稱婦之姓曰:某氏來歸”鄭玄注“某氏者,齊女則曰姜氏,魯女則曰姬氏”。顧炎武《日知錄·氏族》“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則漢代就開始“姓、氏”混用了。趙岐《孟子題辭》“孟,姓也”焦循正義“後世姓氏不分,氏亦通稱姓”,“姓、氏”混用合流後,雙音詞用“姓氏”單音詞用“姓”,意思相同。今天“姓名”中的“姓”是指合用不分後的“姓氏”,單用、簡用作“姓”,“百家姓”意為“所有的姓氏”。姓氏是血親家族的集體符号,隻能繼承,故個人可以“取名”而不能“改姓”,姓氏在今天的中國還是血親關系的标志和名片。
再說“名字”。名字是個人在社會上的代用符号,今用單音詞是“名”,雙音詞是“名字”。從源流上看,“名”與“字”既有緊密的聯系,又有一定的區别。
名,《說文》“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而不見,故以口自名”。“夕”與“月”本是一形,是一彎月牙的象形字,後分工而形體稍變,“月”表示月亮,“夕”表示月亮出沒的夜晚。白天有光亮時招呼一個人,可以不出聲而用手勢或使眼色,黑夜(夕)看不見就隻能用口呼叫其代号了,所以字形從口從夕會意,則“名”是某人供大家呼叫或自呼的約定性代号。人與人不同,人的名也應力争與他人相區别,《谷梁傳·隐公三年》“其不名,何也”範甯注“夫名者,所以相别也”。名是用來指明或說明相應的人和事物的,作為形式的名總是對應一定的内容(實)的,《釋名·釋言語》“名,明也,名實事使分明也”。《白虎通義·姓名》“人必有名,何?所以吐情、自紀、尊事人者也,……名者,幼小卑賤之稱也”。古人出生三個月就由父親命名,春秋時期的人名往往與生理特征、生産情況相關,頗具“小兒”的特點,如“黑臀、黑肱、寤生(逆産)”等。
字,《說文》“字,乳也。從子在宀下,子亦聲”朱駿聲通訓定聲“人生子曰字”。“宀”篆文作 (讀mián)是房子形,“子” 是嬰兒形,女人在房中生孩子就是“字”,《廣雅·釋诂一》“字,生也”。義轉懷孩子也稱“字”,《易·屯》“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字,妊娠也”,“十年不字”是說女子嫁了十年還沒懷孩子生孩子。再後來女子出嫁也稱字,“待字閨中”就是閨中待嫁,《正字通·子部》“女子許嫁曰字”。就文字義講,獨體為文,合體為字,“文”本是交腿而立胸刺花紋的人形,是紋身的本字,“文-紋”古今字,後用來表示整體難拆分的象形、指事字,“字”是從文中生出來的,由至少兩個以上的“文”組合而成,《說文解字·叙》“倉颉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如“日”是象太陽形的獨體文,“晶”是由“日”孳生出的合體的字。從名字關系看,“字”是從“名”中孳生出來的,“名”是小時候父母取的“小名”,而“字”一般是男子行冠禮(二十歲)後才根據其名衍生出來的,名、字互為表裡,名是裡,字是其表,故稱“表字”,是“大名”。字從名中生出,所以叫“字”,字與名一般是意義相關的,如:冉耕字伯牛,耕地用牛;屈原名平字原,平原相關;趙雲字子龍,雲從龍風從虎;杜甫字子美,甫有美男子義;蘇轼字子瞻,“轼”是車上扶手瞻望的橫木;晁補之字無咎,補過方能無咎;唐寅字伯虎,寅年屬虎;今人毛澤東字潤之,“潤、澤”義通,朱德字玉階,《說文》謂玉有“仁、義、智、勇、潔”五階美德;等等。
名是父母所取的小名,所謂“幼小卑賤之稱”。所以古人一般不稱他人名(有越其父母之嫌),而以稱字為尊,自己稱名,父母、師長也可稱名,如孔子名丘字仲尼(尼丘為其家鄉小山名),他自己言“丘也幸”自稱名,其他人或稱敬稱“子”或稱其字“仲尼”。古人不但不喜歡一般人稱自己的名,就連皇帝直呼某人名他也不樂意,《梁書·武帝紀》:“武帝嘗設大臣餅,蔡樽在坐,帝頻呼其姓名,樽竟不答,食餅如故。帝覺其負氣,乃改喚蔡尚書,樽始放筯執笏曰:'唯’。帝曰:'卿向聾,今何聰?’對曰:'臣預為右武,且職在納言,陛下不應以名垂喚。’帝有慚色也。”皇帝稱直呼大臣名,大臣不應,且指責其無禮,皇帝也感到慚愧。
當然,古時不是什麼人都配别人敬稱其字的。《禮記·郊特牲》“冠而字之,敬其名也”,《白虎通義·姓名》“人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可見是有德望、身份、地位的人,别人才一定不稱其名而稱其字以示恭敬,無足輕重的草民或無字或有字而人不尊稱。
先秦已有表字,《左傳·隐公八年》“諸侯以字為谥,因以為族”杜預注“諸侯位卑不得賜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為氏”,用父親的字作為自己的氏,說明其時父親已經有字了。屈原《離騷》“名餘曰正則兮,字餘曰靈均”,屈原名平字原,“正則”謂公正而有法則含“平”意,“靈均”謂地靈善而均平含“原”意。由名生字的曆史延續了幾千年,直到現代“五四”時期,嚴格說來是新中國建國以後,才普遍名、字不分,合為“名字”一詞的。一來是由于現代漢語雙音詞迅猛發展,使得“名字”凝固為一個雙音詞而不再分開,二是知識分子與工農的絕對平等化而消滅了“表字”的存在。這樣的變化好不好,難加評論,隻是少了一個“表字”的重要區别手段,對當今重名率過高過普遍而言,未必不是一種遺憾。
中古時期,尤其是唐宋兩朝,文人高士還有别字,也稱别号,簡稱“号”,多由地名、山名、齋名、室名等變化而來,都是自己取的,是一種更雅化的個人符号。如:杜甫号少陵野老,人稱“杜少陵”;白居易号香山居士,人稱“白香山”;蘇轼号東坡居士,人稱“蘇東坡”;陸遊号放翁;辛棄疾号稼軒;等等。這已與普通人取名關系不大,不必多論。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