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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地眼全書》向法卷十

陽宅門路竈宮星生克方位總論

《八宅周書》由來已久,乾、坎、艮、震、巽、離、坤、兌,一卦管三山。凡戌乾亥,皆乾宅也;壬子癸,皆坎宅;醜艮寅,皆艮宅;甲卯乙,皆震宅;辰巽巳皆巽宅;丙午丁,皆離宅;未坤申,皆坤宅;庚酉辛,皆兌宅;名曰連山卦。以陰陽對待之理,運消息盈虛之氣。理全則氣足,而造化神矣。其卦以乾、坤、兌、艮為西四宅,三吉俱右,此内門、路、竈切勿犯東;坎、離、巽、震為東四宅,三吉俱左,此内門、路、竈切勿犯西。至大門,又必于三吉中擇。陰陽配合,而後生息蕃昌。故先天乾坤定位之理,即後天坎離既濟之氣,此萬古不易之《河》、《洛》,昭昭可考矣。其遊星以七政而加九曜,貪、巨、祿、文、廉、武、破,此七政之名,又加左輔、右弼,共為九曜,即生、天、延、絕、五、禍、六、伏也。内有竹節貫井、宮星生克方位要訣,詳載于後,宅法庶無餘蘊乎。

遊星

乾六天五禍絕延生,坎五天生延絕禍六。

艮六絕禍生延天五,震延生禍絕五天六。

巽天五六禍生絕延,離六五絕延禍生天。

坤天延絕生禍五六,兌生禍延絕六五天。

前一字是本宅,名伏位,後七字乃七政也。七政者,以生、天、延為三吉,三吉之方宜開門、放竈、擇房、安床,而大門尤重。絕命最兇,五鬼次之,禍與六又次之,謂之四兇。此四兇方再以卦地參之,而輕重始辨。如絕命兇矣,然惟克宅者真兇;若生宅與宅比和及為宅所克者,皆兇不甚惡。

竹節貫井法

從大門起遊星,數至向上第一棟,逆生而入,以辨某棟為三吉宜高,某棟為四兇宜低也。如正中開大門,則大門即第一前重也。如大門在一邊,必要大門數頭棟,然後逆生而入。靜宅不用竹節貫井之法。惟動宅、變宅、化宅始用之。取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如此逐棟生入。各舉一局為式。三棟至五棟,無牆隔斷者為動宅,如坎宅離門,門為延年金星,二棟六水兇,三凍生木吉。或傍角開門,如坎宅巽門,則用巽天五六之法。巽至離向,天醫吉星為第一棟土,生第二棟延年金吉,第三棟六煞水兇,此為動宅。

五行相生之法,六棟七棟名變宅。謂五行生盡而變也。蓋五鬼火生禍害土,不生天醫土;天醫土生延年金,不生絕命金;禍害土生絕命金,不生延年金。吉生吉,兇生兇,此常理也。惟六煞水單生貪狼木,貪狼木單生五鬼火,亦常理也。變宅前五棟内生,如人常法。至六七棟則五鬼火生天醫土,天醫土反生絕命金,禍害土反生延年金,故曰變也。如坎宅巽門,用巽天五六之法,向上第一重天醫土吉,第二棟延年金吉,第三棟六水兇,第四棟生木大吉,第五棟五鬼火兇,至第六棟天醫土吉,是兇火生吉土矣。第七棟絕命金兇,是吉土反生兇金矣。五棟之後,吉變兇,兇變吉,此為變宅相生之法。

八棟九棟名化宅,謂最後一棟為輔弼,星随門而化也。法以雙木、雙金、雙土并進,以全貪、巨、祿、文、廉、武、破、輔、弼九星之用。蓋靜、動、變宅無輔、弼星,止名七政,與化宅異也。如坎宅巽門九棟,亦用巽天五六之法,大門數至向上第一重天土,次吉;二棟禍土,此雙土也,兇;三棟絕命兇;四棟延年,此雙金也,吉;五棟六水,不吉;六棟生木大吉,七棟左輔木,此雙木也,次吉;八棟五火兇;九棟右弼,原巽門生氣木,此右弼亦生氣木也,大吉。如止八重,即右弼生氣木大吉,此為化宅相生之法。

宮星生克

宮者:門宅房皆為宮也。星者:即生天延之三吉,絕五禍六之四兇也。星飛至此,而與宮相生或比和,則吉星愈吉,兇星亦不甚兇。若宮星相克,則吉者不吉,兇者愈兇。與其星克宮,不若宮克星。宮為星為用,主可勝客,客不欺主,誠為确論。

方位要訣

先從坐上起星,飛到門上,即從門上起某星,飛到本坐。吉門飛得吉星到本坐,忌開後窗後戶以洩之。兇門飛得兇星到本坐,又宜開後窗後門以洩之。放大門在兇方者,以遊星從門上繞屋一數,而本宅之三吉盡化而為四兇,所謂逢恩不發,蓋緣恩落仇宮,此之謂也。即如宅外三吉方位宜高聳,或高砂及樹木皆妙。一富貴權,諸兇盡伏。若諸陷亦主減福,而開廁、挖窟、牛欄等項,則打破吉星,不吉矣。宅外四兇方宜低而完,高昂則兇星得勢,缺陷則地風掃穴,皆兇。

七政九曜之說

生氣即貪狼,屬木。在震巽離坎宮為得地。主高第清貴,主文章,主生五六子。斷曰:“貪狼生氣福更長,聰明孝友志氣昂。因公進田财帛旺,大發人财無禍殃。”

天醫即巨門,屬土。在坤艮乾兌宮為得地,主福祿富貴,主慈善,主生四子。斷曰:“巨門天醫又天财,富貴長壽福又來。豐衣足食錢财有,倉庫滿盈不須猜。”

延年即武曲,屬金。在乾坤艮兌宮為得地,主風憲兵權,主豪俠,主生三子。斷曰:“武曲福位事事昌,人财興旺有主張。富貴人丁兼甲第,永無兇禍壽綿長。”

絕命即破軍,屬金。門竈切忌之。主惡疾,主短壽,主絕嗣。斷曰:“破軍兇暴在門前,劫掠投軍不堪言。賭博好訟聲啞出,敗絕亡家損少年。”

五鬼即廉貞,屬火。主邪祟,主火燭官非,主一子。斷曰:“廉貞五鬼不堪誇,獨火燥火原是他。執拗奸詐無禮義,寅虎雷傷卯未加。失紅吐血值離準,四金财退瘟如麻。廉貞武曲巨門到,富貴丁财進金花。廉貞文曲來相會野狐損人敗了家。”

禍害即祿存,屬土。主雍滞。斷曰:“祿存絕體孤曜生性頑過房莫怨天。賭博退敗遭淫亂,産死缢亡為道僧。”

六煞即文曲,屬水。主好淫、遊蕩。斷曰:“文曲遊魂掃蕩星,賭博好酒颠拐人。失火水厄離鄉敗痨病腫瘋瘰疬侵。”

伏位即輔弼。門金化金,門土化土,門火化火,皆本宮也。斷曰:“輔弼慈祥孝友先富貴人丁官貴前。男驸女妃诰命婦,太陽生人福壽全。”

右三吉門路,能催屋運而厚其福。四兇不宜門、路、床、竈,若門之卦克宅之卦則兇。如生宅反與宅比和者次之,為宅所克者又次之,看衙署法門主竈三吉得地,升遷最利。

三元命訣

上元甲子一宮看,中元起巽下兌間。

上五中二下八女,男逆女順是根元。

又捷訣

一四七宮男逆布,五二八宮女順推。

男左寄坤女寄艮,甲子周輪本命尋。

凡屋有坐、有向,命有東、有西。專論山向而不論命者大兇,論命而不論山向者小兇,合命又合坐向者,則獲福無窮矣。

東西四命宅圖

偏氣緻應

坤離交卦陽須敗,巽兌亦相交似之。

坎乾合卦陰須害,震艮同原也共推。

此名偏氣相為駁,交易陰陽妙可施。

天井放水

放水之法,宜曲折注三神,乙辛丁癸,小神也,甲庚丙壬,中神也,乾坤艮巽,大神也。宜由小入中,由中入大,若倒亂則禍。或由小而竟大,無中神亦,可由中入大,無小神亦可,由小入中,無大神亦可,随地施為。小宜短,中宜長,大宜更長耳。溝口宜分陰陽,十二陰向宜放陰水,十二陽向宜放陽水,門路亦然。忌黃泉,忌穿房,忌穿粱,忌穿門,皆放水要訣。

竈法

竈乃五祀之一,為家之主,養命之原也。宜擇三吉方安之,必易生子。故人丁不旺者,宜安天醫竈,名利不成者,宜安生氣竈,财旺壽高者,宜安延年竈。此三竈俱要宅命相合,假如不合,即将床與竈口向本命之吉方安之,亦吉。但不如門主竈并床與竈口五者全合本命,為上吉。假如坎命之男,巽命娶之婦,得巽方路竈,皆是生氣,宜有子且富貴。若坎命男,娶兌命婦人,犯禍害祿存,當無子,須将竈門改朝坎方,則坎命男已得生氣,又将小竈或風爐另以口朝乾向,使妻獨食,則妻亦得生氣吉向,食之自當有子,亦挽救之一端也。

《玄髓賦》

宋吳景鸾著

大哉,居乎民生攸系。

(注:民之生活,最大之事不外居住之所。)

門戶辨陰陽之路,氣口分禍福之機。八卦統分二十四向,元神分屬四正四隅。

(注:門路與氣口一環扣一環不可疏忽,二者皆為宅呼吸之所而由八卦廿四向所轄。)

宅依五行而立,星翻九曜而推。

(注:五行即玄空大五行,九曜即貪、巨、祿、文、廉、武、破、輔、弼,翻,即挨星之意。)

元神定,而恩仇體用已彰,來路設,而吉兇禍福始見。

(注:元神即卦氣之所屬,恩仇即借七政天星之生克法,以喻玄空之生克。生我者即恩也,克我者仇也。)

嶺高為體,氣口為用,生比為恩,克制為仇。體有吉兇,而化兇頑為役使者,機運于恩星,用無定在,而撥生旺于休囚者,權歸于氣口。

(注:此言近宅之形局及撥砂之法,宅于形勢較逼之下,則出現嶺高體立,正所謂四面逼囚須得一洩而通其氣者,此也。在此情況之下,唯有化兇頑為生旺,其法則在于撥砂,與氣口交通生旺,此之撥砂即賴公之法也。)

宅元不宜損傷,用神最宜健旺。門宅相生相比,而又遇恩光拱照。乃名進氣之居。門宅或克或洩,而又遇仇難當權,是為退氣之宅。

(注:此一節言進氣退氣之宅。而宅與外六事之生克退洩至關緊要。)

絕處逢生,吉兇相伴,旺處逢絕,吉少兇多。是以元神弱宜補以恩星,仇難強當和以吉曜。宅有化氣小人道消,宅有死氣君子道窮,逢恩不發。蓋緣恩落仇宮,遇難不傷,因有恩星橐鑰。

(注:此一節言趨吉走避兇之法。宅不逢運再受克洩,謂之元神弱,克洩之氣占于氣口之上或居高峰之位,謂之仇難強,橐鑰即化難為恩之鑰匙也。)

一貴當權,諸兇攝服。木入坎宮,鳳池身貴之征,金居艮位,烏府名高之應。金取土培,火宜木相。水洩金枯,坎癸無恩于西兌;火炎土燥,艮坤何樂于南離,此東四之所分而西四之各自以為偶也。然四宅之成交,固取相濟而相比,乃八卦因之配合,亦自有假而有真。猶忌犯克犯洩,六事宜于化裁。

(注:此一節言八宮之格局,克者宜化,洩者宜扶,燥者宜潤,寒者宜暖,此陰陽相濟之法,不可不辨。)

是以,天地定位,此老陰之土生純陽之金也。若坤配兌女,則庶妾難投寡母之歡心。山澤通氣,此少男之精,結少女之胎也。若艮配乾金,則鳏居,豈有發生之機括。

坤艮适遇比之情,乾兌亦假鄰之誼。若夫雷風相薄,雙木取成林之象。水火不相射,坎離成既濟之功。水木相生,則水為木氣之主。木火通明,則木乃火神之根。

巽木生離宮之火,其散也成風,終一發而即衰。震陽生南離之炎,其聚也成雷,必聲聞而不已。坎與震為暫交,巽與離為假合,艮乏元神無恩星,用兌金為傍城借主,而玉蘊山輝。坎乏生氣無育地,用巽木為借體築基,而風恬水靜。真合者,宅元之正體,假合者,作用之權宜。

若明八卦配宅之法,須究元運衰旺之機,不明此理,枉作堪輿。通篇之理,無不言法,後之學者望能活變

(注:此一節專論八卦之對待。即天地定位,山澤通氣,水火不相射,雷風相薄。如不合此,則可暫借傍卦以通其氣,但其非長久之計,通法者一與三通,九與七通,二與四通,六與八通,或以三般之借主運以溝通,地理之道無多,不外乾坤之對待而已。)

按:據傳。《玄髓經》亦有傳本說是明代黃一鳳所著。據查:吳景鸾版并不完整。其至“金取土培,火宜木相”即完,而且言辭也不一緻。所以,估計原本可能是吳著,而後黃發揮。此特說明。此篇原文校對時,參考了多種版本。此外,還将冼烺,金周,對此篇的注釋收錄一起,便于讀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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