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本來就是很煩心的事,不過最煩心的還是在責任認定書下來之後,對方不按照責任認定履行賠付義務,搞得頭大。(圖)
其實,如果對方無法或者不願履行賠付義務,真不需要跟他糾纏,不需要焦慮,我們有一種非常好的方式讓自己不為這種瑣事煩惱!
聽好了,這就是代位追償,因第三者對投保車輛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在賠償金額内先行賠付給被保險人,再代位行使車主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這在保險法中被稱為“代位追償”制度。用很通俗的話來講,就是你隻要購買了車輛保險,發生事故之後,如果對方,也就是第三者,不賠錢,你不需要直接去找他,你直接找你自己的保險公司先把相關的損失賠給你就可以了,你根本不需要跟對方就賠償問題說一句話,你自己的保險公司對你的損失先賠付了,至于你的保險公司怎麼去找對方追償,那就是保險公司的事情了。這起碼可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後,你一大半的焦慮。
代位追償的條件:
第一,事故屬于保險責任的範圍;
第二,投保了車損險;
第三,事故責任明确,有第三責任方,且被保險人未放棄索賠權。
遇到以下四類情況,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
第一,第三責任方拒絕或無力賠償;
第二,第三責任方故意拖延賠償;
第三,交警定責後,第三責任方拒簽責任認定書;
第四,第三者逃逸。
上面這四種情況基本涵蓋了所有賠償不到位的情況,如果遇到這些情況你都可以找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賠錢,讓自己的保險公司去和對方處理,你可以把這些精力省下來做自己的事。比如給作者點個贊!
有的朋友可能要問,如何啟動代位追償,其實任何保險公司都非常清楚相關程序,你隻需要在遇到這種情況時及時提出來就可以了,他們會給你相關的文書清單,照着做就可以了,如果遇到保險公司推诿甚至不履行代位追償的義務,那麼你可以撥打12378保監會投訴熱線。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