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跟着名著寫作文,這是我的第202篇原創文章。
今天來講一講反複在作文中的用法。
先看定義:
反複,是根據表達需要,有意讓句子或詞語重複出現的修辭方法,反複就是為了強調某種意思,突出某種情感,特意重複使用某些詞語、句子或者段落等。
很多作家在表現人物的強烈感情時,就使用了這種修辭手法,比如下面這段話:
我有時候跳着跳着停下來,站在一邊看她跳,看她眼睛發光、面孔發光、辮梢發光、舞姿發光,整個人光芒四射。(出自 李娟《在舞會上》)
在這段話中,發光一詞被反複使用。從眼睛到辮梢,舞者渾身上下都閃爍着光芒,表現了“我”對舞者的仰慕之情。
這種同一個詞反複使用,同時将事物分解的寫法,正好能用在我們寫作文的時候。
它可以用在語言描寫上:
弟弟哭着說:“哥哥欺負我,姐姐欺負我,爸爸欺負我,媽媽也欺負我,一家人都拿我出氣,我真可憐啊……”
也可以用來描寫新學期内心的喜悅:
走進教室,隻見桌子是新的,椅子是新的,黑闆是新的,後面的圖書也是新的,整間教室都是嶄新的。
還可以用來描寫人物外貌:
我回頭一看弟弟那可憐巴巴的模樣,“噗嗤”一聲樂了。隻見他的頭發變白了,眉毛變白了,衣服的領口也變白了,整個身子都落了一層純白的粉末,像是剛從雪堆裡爬出來似的。
當然,用來寫景也是沒問題的。
一場雪過後,屋頂變白了,大樹變白了,石頭變白了,天地間變成白茫茫的一片,分不清彼此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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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