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43條關于實際施工人突破合同相對性向發包人主張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應當判令恒昌公司和三合公司在欠付工程款範...
二審判決适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但二審判決認定中房公司按決算書進行...
約定亦無效”實際施工人先自認願意支付管理費123萬元;應以哪個數字确定管理費,轉包人與實際施工人之間的轉包行為無效:雙方基于無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适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卻突破了合同相對性原則,(徐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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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經過招投标程序簽訂,施工方具有相應建設工程施工資質,内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規定。将工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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