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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卸載”了,預置軟件才卸載不了

監管“卸載”了,預置軟件才卸載不了

漫畫:王铎

□戴先任

“新買的手機,内存卻顯示已經占用25%”“從來沒用過預置軟件,卻每天收到推送的廣告”“一直想卸載預置軟件,根本沒有卸載選項”……不少用戶反映手機預置軟件的各種問題。這些軟件不但占用手機内存、拖慢手機運行速度,而且消耗流量、電量。(2月6日《人民日報》)   長期以來,一些手機廠家大量預裝的App占用了過多内存,而且不少還是不可卸載的。這不但導緻實際内存縮水,影響手機正常使用,部分軟件還會強行推送廣告、非法獲取個人信息,有的手機甚至還會預置流氓軟件,這一切都侵犯了用戶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手機預裝軟件也是手機廠商的收入來源之一。正是利益讓手機廠家難以自覺收手,而監管有漏洞,就導緻大量的手機預裝軟件占用過多内存這樣的現象難以得到有效遏制,久而久之,甚至成了難以根治的“牛皮癬”。

其實早在2016年,工信部就下發《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明确手機等移動終端設備預裝的第三方應用須可卸載,并禁止私自收集用戶信息。其中還強調,即便是系統升級,之前删除的預裝應用也不被強行恢複。去年年底工信部再次發布通告,明确“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應遵循依法合規、用戶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則”。

但現實是,預裝App仍然大量存在,而且往往不可卸載。這是因為哪些預裝軟件必須可卸載,仍沒有嚴格而可操作的規範。一些手機廠家安裝了大量不能卸載的預裝軟件,還是能通過相關監管部門的檢測,拿到批文。這暴露了行業主管部門存在的監管漏洞,手機預裝軟件不可卸載背後其實是監管責任“卸載”。

因此,面對預置軟件背後的利潤沖動,如果真的要把消費者權益落實到位,就必須進一步細化與完善相關規範,尤其要補上監管漏洞,對應用軟件要能實現全鍊條監管,從預置到分發,從進網環節、運行環節都要牢牢盯住。對違背相關規定比如大量預裝App的違法違規手機廠家,要能及時依法予以懲治。唯有如此,才能把安裝手機App的主動權還給用戶,而不是任由廠家強行塞上一堆難以卸載的App,把消費者的手機當成自己的變現工具,把手機的内存空間變成随意填塞不當欲望的“無監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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