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兵器比前代有了長足進步,突出表現于火器的普遍使用。明代的兵器是冷熱兵器交替使用和裝備軍隊的時代,兵器種類很多,可謂一應俱全。
明代軍隊雖然使用了火器,但火器并未取代冷兵器,冷兵器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内仍為戰争中不可缺少的兵器。明代朱國桢在其《湧幢小品》中對當時的18種冷兵器進行了描述:"武藝十八事,一弓,二弩,三槍,四刀,五劍,六矛,七盾,八斧,九钺,十戟,十一鞭,十二簡,十三撾,十四殳,十五叉,十六爬頭,十七綿繩,十八白打,白打即手搏之戲。"這就是傳于後世,至今人們仍不絕于口的所謂"十八般兵器"。其實,"十八般兵器"不能将明代冷兵器全部包括。明代軍隊裝備的冷兵器,可謂種類繁多,用途各異。在外形上可分為:長兵器,以槍、刀、镋钯,狼筅四種為主;短兵器,主要有刀劍、锏鞭棒、斧鐮、系兵四大類。在這些冷兵器中,有些是從前人那裡繼承下來的,有的則是明代獨創,如長兵器中的镋钯類兵器即是明代首創的。
镋钯是一種多刃兵器,有镋钯、饧杷、扒、镋、鏟、馬叉等6種。镋钯類兵器既可進攻,又能防禦,人稱"兼矛盾兩用"。近距離搏鬥中,镋钯可以格鬥刺殺,遠距離則可用它的兩股作為火箭發射架。《武備志》對镋钯評價極高,稱它為"軍中最利者"。由于镋钯類兵器有許多優點,用途較廣,直至清代綠營兵的裝備仍使用镋钯。
明代發明的另一種兵器是狼筅。它的發明者是英宗時期的葉宗留礦工起義軍。這種兵器開始時叫作"龍筅"。後來,這種兵器被戚繼光采用,在東南沿海抗倭鬥争中用以對付倭寇使用的長刀,收到了極好的效果。狼筅是用長有許多枝叉的長毛竹制成的。在節叉末端包上鐵刃,帶有直鈎,敷有毒藥。狼筅長為1.5丈,9—11層支叉。狼筅是一種防禦性兵器,戰鬥性能較好。但狼筅形體笨重,隻有身強體壯、訓練有素的士兵才能使用,如果使用不當反而會妨礙自己人的行動。
明代冷兵器從用途上又可分為:抛射兵器,如弓箭、弩、抛石機等;防衛兵器,如盾、盔甲等等。弓箭仍是明代軍隊主要兵器之一,比之前代無太大改進。雖然當時火器已盛行,但弓箭發射速度比火繩槍快,好的弓箭手射擊準确度也超過了火繩槍,因此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内,火器沒有取代弓箭。這一點不僅在中國,在歐洲也是如此。
另一種抛射兵器——弩在中國也有悠久曆史。弩在明朝可謂幾起幾落,朱元璋進代曾造弩裝備部隊,但因火器發展,弩被棄置一邊。明孝宗接受了大臣的提議,恢複弩的制造。1500—1548年,明政府制造了大批弩來裝備部隊。明朝末年,弩逐漸被淘汰,火器取而代之。
在防禦性冷兵器中,明代較突出的兵器是一些和火器并用盾牌。這種火器盾牌中比較著名的,有神行破敵猛火刀牌、虎頭火牌、虎頭木牌、無敵神牌等等。這種盾牌将火器裝入其中,使盾牌攻守兼備。戰鬥時,持牌士兵在盾牌掩護下,向敵人噴火,火焰可噴出幾丈遠,殺傷敵人,保存自己。有的盾牌還在裡面安裝了箭和火槍,既可掩護自己,又可殺傷敵人。最大的盾牌可掩護25個人。這種盾牌系明代獨創,至清代被淘汰。
明代盔甲多為鐵制,因此非常笨重。一個邊衛軍士的盔甲重達57斤,在戰鬥中,軍士的行動受到極大影響。弘治九年(1496年),明朝對盔甲進行改革,減輕了重量,即使如此,一副盔甲的重量仍重達24—35斤。
總的說來,明代冷兵器十分發達,常用的兵器是長槍,而短刀一直到清代還裝備部隊。其主要原因是,火器尚處初級階段,人們還沒有自如地把火藥用于戰争,加之生産和工藝等方面的不足,使火器不能取代冷兵器;另一原因是,火器在戰争中的威力已被人們所認識,但戰争最終解決問題卻是冷兵器。火器當時還不能達到遠近戰結合的程度,比較起來,冷兵器反而有一定的優勢。如近戰、搏鬥,最後占領敵方陣地、城堡等等,這些都是火器無法取代的。但明代的冷兵器已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和火器相比,暴露出的不足日益明顯,因此,"冷消熱長"必然成為兵器發展的大趨向。
明代冷兵器發達,火器亦十分發達,達到了曆史上空前的水平。明代火器之發達,主要表現在種類增多和質量提高兩個重要方面。
在各種火器中,明代管形火器發展速度快,進步大。前代形制簡單的火铳,已發展成為鳥槍、巨炮;由沒有瞄準裝置發展到有瞄準裝置;由火繩點火發展到有擊發裝置;由單管發射發展成為多管連發。明代統治者對火器的使用發展比較重視,明朝後期,軍隊裝備火器的比例已超過冷兵器,雖未頂替冷兵器,但也顯示出了取而代之的必然趨勢。
明代熱兵器的發展進步是由多方面因素決定的。主要原因有:第一,朝廷重視;第二,善于吸取外來先進技術,如佛郎機炮的制造及使用等;第三,火器自身的威力——冷兵器望塵莫及的優勢;第四,工匠和學者們的不懈努力,創造出許多新型兵器,體現了創新之處。由于這些原因,明代的火器生産達到了空前的水平,大大超過了前代。
明代重視火器制造,在中央政府專門附設了兵仗、軍器二局制造火器。明朝初年,隻允許這二局制造火器,其他人一概不可,體現了明王朝對火器的嚴格控制。直至明英宗十四年(1449年),始授權各省生産銅火炮、手铳之類的火器。
明代對火器生産管理甚嚴,但産量沒有受到絲毫影響。洪武年間,軍器局在3年時間裡共生産銅铳3000個,手把銅铳2000個。萬曆年間,朝廷令兵仗局在3年中制造出中樣佛郎機4300付,大将軍(這裡的将軍系明清時期給火炮的封号)10位,二将軍97位,三将軍26位,神炮669個,神铳1558把。如此巨大的火器産量,在尚未完全取代冷兵器的時代裡,反映出明代火器生産能力之強。
明代火器産量大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應用廣泛。
朱元璋在統一天下過程中就以火器裝備了軍隊,從中獲益匪淺。開國後,更令軍隊大量裝備火器。明成祖永樂年間,除京軍裝備火器外,北方各邊衛所軍隊也裝備了火器。鄭和下西洋時,船上也裝備了大量火铳、火箭。
明朝使用火器過程中,因時、因勢對火器不足之處加以改進。明初,火器存在一系列缺點和不足:射程短、裝填彈藥費時間、速度慢,而且要用火繩點燃等。另外,此時的火器沒有刺刀,火器手沒有近戰和自衛的能力;火器形體笨重,不适合野戰;沒有瞄準裝置,命中率低。戰鬥中,一發打完後,還未來得及發射第二發,敵軍已蜂擁而至。針對這些不足,明中葉以後對火器進行了改進,可單放,也可連續發射。這些改進多少克服了裝填彈藥慢的不足。明景泰元年(1450年),根據遼東邊防部隊的建議,将手把铳木柄加長到7尺,上面安裝矛頭,铳發射完後,可以用之與敵軍搏鬥。後來,又有多種兵器問世,使冷兵器和熱兵器結合在一起。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明代又生産出一種百出先鋒炮,上面帶有鋒利的兵戈,可用于戰場格鬥,這已與近代步槍的刺刀十分相似了。
兵器改革方面,明代有許多突出之處。炮彈上的重大革新當屬明中葉出現的爆炸彈。這種開花彈開始取代過去火炮發射的實心彈,威力和殺傷力大大增強。此外,明代在火器發展過程中,十分注意吸收外來先進的兵器技術。
明代不僅對火器作了許多改進,更有許多發明創造,如噴火類兵器、地雷等。
明朝初年的火器沒有明确的區分,管形火器通稱為槍、铳、炮,一些爆炸性火器如抛石機,也稱為炮。而一些較大的火炮不但不稱其為炮,反而被稱"将軍",如大将軍、二将軍、三将軍、守門将軍等等。這種"封号"一直沿續到清代。在一般情況下,口徑較大的管形火器稱為将軍或炮,而較小的則稱為铳或槍。
明代的槍、炮、铳用鐵或銅鑄成簡單的圓筒形,口徑較大,身管較短,火藥由前口填裝,發射石彈、鉛彈和箭等,後來才改為發射開花彈,增強了火炮的殺傷力。
明代火炮經過技術改進後,用途擴大,不僅用于攻城守寨,還用于野戰。許多炮不僅發射炸彈,還發射帶有毒火、毒煙的炮彈,用以更大面積地殺傷敵人。
明代種類衆多的火器中,除了相當數量的"土生土長"的火器外,還有"舶來品"——佛郎機和鳥咀铳。
佛郎機是正德年間由葡萄牙船到廣東時輸入的。佛朗是葡萄牙當時的譯名,所以葡萄牙人制造的火炮傳入我國後,明朝仿制出的火炮也稱為佛郎機。
和明代的火炮相比,佛郎機具有裝填彈藥方便、發射速度快、帶有瞄準具等優點。因此,明政府于嘉靖二年(1523年)開始仿造,稱其為大将軍。明朝對這位"外來的将軍"進行了改造,增加了重量,加長了炮身,制成大樣、中樣、小樣等多種型制的鐵铳。小樣佛郎機适合于野戰和騎兵使用。在佛郎機影響之下,其它管形火器也都裝上了照門、準星,增強了火器射擊的準确性。明代還根據佛郎機的制造經驗,制成多種火器。佛郎機的輸入對中國明代火器的生産、制造、使用,帶來了變革性的促進作用。
鳥咀铳系另一種對明代火器生産産生影響的"舶來品"。鳥咀铳是明代嘉靖年間平定東南沿海倭寇時,根據從日本人手中繳獲的鳥槍改制而成。鳥咀铳不同于其它鑄造的管形火器,它是用熟鐵打制而成的,重約5—6斤,帶有準星,安在木床上,使用火繩發火,遇到風雨天便很難發射。铳上無刺刀,所以與敵人搏鬥時無任何優勢。明萬曆年間(1573—1619年),趙士桢對鳥咀铳進行了改造,改進了發火裝置,在木床尾部裝上鋼刀,可用于近戰搏鬥。
此後火槍改造陸續進行,如迅雷铳的問世、17世紀時的燧發槍等等。這一切都是在鳥咀铳的影響下實現的。因此,鳥咀铳對明代火器的進步起到促進作用。
除了佛郎機和鳥咀铳之外,外來的兵器還有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從荷蘭人手中奪取的大炮——"紅夷炮";著名科學家徐光啟從澳門購得的四門西洋大炮等。但這些"洋炮"的影響,遠不及佛郎機和鳥咀铳。明代火器生産制造與歐洲相比各具千秋,但在注意吸收外來先進技術的基礎上,中國的火器步入了一個空前的發展時期。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