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歲運的基礎知識
第一節命局、大運、流年的體用關系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天時是第一位的,是造命的,把富貴貧賤、壽夭吉兇的象都定了下來。接下來是落實到具體的環境與人身上,叫在地成形。成形的前提要有象,有象才可能成形。然後才有具體的人事物來體現,這就是天地人的關系。天以造命,地來落實,人主體現,總結成一句話為天生、地養、人體現。這就是天地人動态的模拟。
命局為天,為體,為靜。吉兇禍福的體現肯定離不開本體,所有的事情必然圍繞原命局才能發生。如果脫離原命局,沒有本體了,還論什麼?根據命局中的月柱推導出大運,有了大運以後才有流年,這就是命局與大運和流年因果的關系即體用的關系。命局、大運、流年三者之間的關系,有個形象的比喻,命局為劇本,大運為導演,流年為演員,劇本已經定好,大運這個導演有選擇權,選擇拍攝具體那部分的内容,流年為劇情的演繹者也就是具體吉兇禍福的體現者。
因此,正常的論命是:命局——大運——流年。
一、命局、大運、流年具體指什麼
(一)、命局為天,為天命,為先天,為體,為靜。
命局為體為尊為靜,是制定規矩的人。規矩尤其成規律的東西,是不能随意變動的,就像國家的法律,制定了就不能朝令夕改。體是不能随便改變的,否則就沒有了目标和方向,變化的、主動的,是用,是下面做事的人。
命局決定富貴貧賤、壽夭吉兇;命局的組合結構決定八字的吉兇與喜忌;命局還決定了吉兇大小以及應事、應期的方式,原局信息在什麼時候、通過什麼人、以什麼方式來體現都是定好的。比如原局是水克火的大災,肯定是在火落實又無護衛的大運,火一有根又不得土護衛馬上就有大災了。如水旺克火之災,一般一生會有和水有關的災,如水災。如火旺傷了金水的,一生可能會在火方面有災。因此對原命局要看得特别細,隻有把原命局看透,才可能論歲運。
吉兇禍福主要是看太極的,太極的大小和穩定程度就決定了這個事情的大小。看歲運也就是看對原命局太極的影響,比如用神到位,原命局大太極發動,肯定是大好事。
因此把原命局要看得再透一點,原命局是命運的創造者,命運是怎樣的,原命局都已經表述地清清楚楚了,歲運無非是對原命局吉兇的落實或者改變。
(二)、大運為地,為地命、為後天、為用,為動、為應事。
大運代表後天的空間環境,社會局勢、人文環境,也就是風水、單位、工作、生活的環境等。
(三)流年為人,為人命、為後天、為用、為動、為應期。
大運是地,流年為人,地來落實吉兇,但吉兇肯定要落實到人身上,如果脫離人則無法論命。流年是對具體人事物的說明,代表什麼人和什麼事要發生了。流年代表登台亮相,就要引動原命局之字,發生相應的事情,具體人事物、吉兇就都出來了。
二、命局大運流年幾種不同的觀點
命局、大運、流年三者之間的關系,坊間主要有兩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大運和流年為原命局服務的,都是原命局的延伸,歲運是由原命局所決定的。
第二種觀點:大運、流年都是獨立的個體,可以作用原命局所有的字,能夠改變原命局。就有了 “命好不如運好,運好不如流年好。”“ 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觀點。
還有一種流年運程,不分析命局,直接根據流年斷事,特别是流年和大運結合,确實能斷不少事情,但斷的都是小事情。流年運程不能稱之為觀點,隻能說是一種論命技巧。
以上兩種觀點都正确,隻是片面了,實際上歲運論命中,先天和後天同時存在,先看先天,再看後天。要證明觀點的正确,除了能應用外,還要具備能服人的理論依據。
第一種觀點的理論依據如下:
1、歲運是從命局中推出來的。每個人的流年都是一樣的,但是命局、大運不一樣,吉兇則不一樣。
2、大運、流年之字的旺衰都是由原命局所決定的,這是最好的依據。如果原命局是金旺之月,歲運木出來力量就是很小的,即便是甲寅、乙卯,力量也很小,并且很容易被金所制。原命局水很旺無制化的,火一出來就有災,為犯怒。原命局水很旺,一片水而無制化,沒有火則沒事,有火必有災。原命局雖然沒有火,但火氣是存在的,在水旺月火處死地很弱,如果大運、流年出現,很容易有災,因為大運、流年字的旺衰由原命局所決定。
3、大運、流年之字的喜忌都是原命局所決定的。
4、歲運的吉兇大小,是原局決定的。
5、應事、應期和吉兇的體現方式是原命局的組合決定的。原局金當令旺克木,如果大運、流年出現木則必有災。如果不看喜忌,木出來時,代表木的人事必有災。如果木是忌神,金克木為用,命主自己有好事。木代表單位,大運中木受傷,代表離開單位,但是做生意發财了。或者木是陰的,代表破爛的舊房子,或在農村偏僻的房子,木受傷了,家裡的舊房子要拆遷了,金克木出火為用,由于拆遷發财了,或者由于拆遷分到了新房子。火代表漂亮的、新的房子。
6、大運、流年之字和原局中的字一樣,叫做登台亮相,因為大運、流年就是為原命局服務的,出來了就是登台亮相,原命局代表什麼,它就代表什麼。原命局是忌神的,大運、流年中忌神出現就是不好。是用神的,大運、流年中出現用神就很好。
7、大運流年的十神由原局決定。比如今年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乙未年,但針對不同的八字,不同的日幹,乙木所配的十神也不同,則人事關系就會不同,那麼,乙未年的吉兇、喜忌是不同的。如原命局乙木為财,正好是金克木,木受傷嚴重,而木是用神者,必破财。可能還有其他好事,但必有災,這些都是原局決定的。
8、大運流年陰陽氣的吉兇也是原局決定的。如今年乙未年,木克土出水陰。如果原命局喜歡陰的,今年肯定有好事。但不是每個人乙未年都有好事,隻有原命局陰為用的人比較吉。要是陰為忌的則不好,結合引動了哪個宮位,同時看乙木代表什麼,乙木代表房子、健康、家庭等,這些方面則不太好。
第二種觀點的理論依據如下:
1、大運可以取清原局忌神,破壞原局用神。
2、命無運不顯。
兩種觀點都有充分的理論依據,因此都是正确的。命局、大運、流年存在兩種體用關系,一種是先天本分的關系,大運流年是為原命局服務的,是原命局的延伸。另一種是後天背體的關系,大運流年都是獨立的個體,可以改變原命局。我們把兩種觀點綜合運用,就是全面的命局與歲運的關系。
命局、大運、流年,三者是層層遞進的體用關系。先要弄清楚命局,然後是大運,最後是流年。三者有兩層意思,有先天和後天之分。
三、歲運四組體用關系
命局、大運、流年講的就是體用的關系,所謂體用就是因果、先天後天、動靜的關系。
既然是體用的關系,我們就知道必須要遵循體用的規律,體是被動者,用是主動者。體決定方向和目标,而用決定成敗。原命局是靜的,歲運是動的,通過動,把靜的東西落實了或把靜的東西改變了,無非是落實和改變。
命局、大運、流年具體分為三組體用關系,如果結合流年六十甲子則是四組體用。其中兩種是标準的體用,就根據标準的體用規律走就不會錯,而脫離這個規律就要犯錯。因此,要知道體用的本質,體決定方向,用決定成敗。用圍繞體發生作用,需要動起來,動起來才能作用體的指令,才能決定成敗。因此,歲運關鍵是“動”,落實體的吉兇叫動應,改變體的吉兇結構叫動變,重新整合的叫動創。
(一)、命局與大運是标準的體用關系
命局與大運是天與地的關系。命局為天,大運為地;原局為體,大運為用。大運既是從原命局月令延伸出來的,又是獨立的個體。因此大運不僅是對原命局吉兇禍福的落實和體現,同時還有改變原局吉兇結構的功能,以及和原命局組成新的小太極或兇局。如人的身體再好,也會有傷風感冒、拉肚子的時候。朋友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配偶之間,感情再好,在某些大運或者某個流年也會有争争吵吵,磕磕絆絆,但這隻是小插曲,不影響大局,這就是後天的作用。
(二)、大運與流年是标準的體用關系
大運與流年是地和人的關系,大運為地,流年為人;大運為體,流年為用。既然是标準的體用關系,與命局和大運的關系相同,流年先天是要落實體現大運的吉兇,同時流年後天又是獨立的個體,能改變大運的吉兇組合,還能整合重新組合成新的吉兇結構。
(三)、命局與流年是特殊的體用關系
命局與流年是天與人的關系,命局為天,流年為人;命局為體,流年為用。天與人關系中間隔了地的作用,是一種特殊的體用關系,流年作用到命局主要是引動,是一種天人感應。
(四)、流年單柱六十甲子
一物一太極,單柱六十甲子也是一組體用,本象為體,陰陽氣為用。本象是指天幹和地支的人事物登台亮相,是一種自然屬性。陰陽氣是指流年的天幹和地支生克作用出的氣,為後天的,結合原局的喜忌确定吉兇。
命局、大運、流年三者之間的體用關系是歲運論命的主要依據,體現為先天和後天的關系,這些在在歲運中都體現得淋漓盡緻。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