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2013年開始,我國的離婚率一直在攀升過程之中,僅2019年全國就有420萬對夫妻選擇離婚。而2020年、2021年我國就有1000多萬對夫妻選擇離婚。特别是像北京、上海這些一線城市,離婚率都已經達到70%以上。國内近兩年的離婚人數超過之前10年來的離婚數量。與此同時,我國的結婚率、生育率卻屢創曆史紀錄。
導緻我國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第一,現代女性的社會和經濟地位越來越高了。如今70%以上的離婚都是由女性提出的。主要是過去女性社會地位不高,經濟能力也有限,都要靠着丈夫生活,也隻能湊合着過日子。而如今女性在經濟方面也更加獨立了,社會地位也更高了,如果覺得婚姻不幸福,就會毅然選擇離婚這條路。
第二,現代男女結婚都比較草率,他們往往在認識很短的時間内就閃婚了,雙方彼此并不十分了解,也沒有什麼感情基礎。男方往往看重的是女方的美貌,而女方則看重男方殷實的家境。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讓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時間久了,一些不良的生活習慣就會暴露出來。于是,雙方覺得不合适就決定離婚了。
可能很多人都認為,離婚不是很簡單的一件事情嗎?隻要到民政局辦理一下離婚手續就可以了?事實也并非如此,因為這要關系到夫妻雙方的共同财産的分割。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房産和車子,都不屬于夫妻的共同财産,而如果是婚内購買的房産和車子,則需要在婚姻之時進行财産分割了。所以,現在很多夫妻都學着西方國家流行的,在結婚之前進行财産公證,免得将來萬一離婚再起争議。
不過,國務院已經把離婚政策進行了新的修改,其中将兩項新的财産也被納入夫妻共同财産裡面,目的是做到最大限度的公平公正。首先,把夫妻雙方的個人所得工資,歸納到共同财産裡面去,根據新政規定,當夫妻雙方通過勞動或投資所獲得的報酬,都将被納入到共同财産當中。
比如,在結婚之前,夫妻一方有一筆投資投在了一個項目上面。而結婚之後,這個項目每年都能獲得穩定的收益。那麼,從夫妻結婚的那天開始計算,後面的投資收益都算作夫妻的共同财産。如果遇到離婚,這部分投資收益就要被共同分割,不能算作是一方的個人财産。
再者,在新政當中,隻要家中有涉及遺産的問題,如果是夫妻一方的父母白紙黑字寫明遺産是贈與個人的,那麼這筆财産将不會納入共同财産當中,如果沒有寫明遺産贈與個人的,那麼這筆财産将會被納入到共同财産當中。當然,這個問題也頗受争議,有人提出父母留下的遺産,就算是妻子或丈夫,也不能共享這份财産,畢竟這是屬于第三方贈予,并不是夫妻關系期間的勞動所得。
我國現在離婚率是屢創曆史新高,這主要是婦女的社會和經濟地位提高了,不願意再将就地過着不幸福的婚姻。此外,很多男女結婚比較草率,男的看重女方的美貌,女方則看中男方的家境,而對彼此也并不了解,這樣的婚姻離婚率就會居高不下。
當然,現在我們國家對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共同财産進行重新的規定,大家應該及時了解一下。希望國人在結婚和離婚的時候要謹慎對待,畢竟離婚不僅是痛苦的事情,還要涉及到雙方共同财産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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