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賦是一種幸運,最重要的,是一種信仰——假如某個人在智力或才能的某方面有特别之處,就說他有某方面的天賦。有天賦當然是一種幸運,因為意味着在某方面有優勢。記得初中課堂上,老師給我們講憲1法,講了好幾條他國憲1法規定的公1民權1利後,老師發揮說:“你們看看,國家處處在為老百姓,給老百姓方方面面的好處,有些好處連老百姓自己都沒有想到,國家想到了,通過法律規定給老百姓。為什麼要把好處給老百姓呢?因為他國是人民當家做主的國家。所以啊,你們能坐在這裡讀書,都是國家為你們創造的條件。”可以想象,一個不懂事的青少年聽老師這麼說,對青少年是怎樣的價值觀引導。别人我不知道,反正 我好多年一直以為人們的好處是國家給的,甚至上高中後,也認為權1利是國家給的。進了大學,看到“天賦人木又”,心裡有些觸動,人木又不是國家給的麼,怎麼是天賦的呢?經過很久的查資料和思考,我覺得人木又确實是天賦的。因為是天賦,所以神聖不可侵犯,也所以人人平等。國家不是上帝,是一個同樣有缺陷的組織,給不了人木又,曆史經驗證明,國家有時候還侵犯天賦的人木又。上帝的偉大,就在于賦予每個人與生俱來的的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木又,使得人生而平等,另一方面賦予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不同的才智,使得世界缤紛多彩。所以,天賦是一種幸運,最重要的是一種信仰。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