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說的技巧在表現上有幾個基本原則,首先是文字的問題,其中兩大類為“報告式”與“呈現式”,報告式為“間接表現法”,呈現式為“直接表現法”
如:“宮殿已造完,又要措置那些宮殿外的蒼松翠伯,……。宮殿内要擺列的,錦帷繡襦,寶箪文紟……那一事不是剝民……”(随史遺文)
這就是作者向你做報告,文字沒有力,不親切,寫任何文章應該盡量避免。因為這彷佛在聽作者的一面之詞,太主觀了。
間接表現法作者重述故事,容易造成讀者與書中世界隔閡。
“夢蓮的身量不高,而全身沒有一處長得不勻稱,在她淘氣的時候像個娃娃,當她生了氣,或要做正經事的時候,她很像個發育完全的小婦人,使人敬畏。小長臉,眉目清秀……可是,不管她是怎樣善變,在她的心的深處生了根的卻是慈善,正直……”(老舍)
作者用間叙述語法來介紹一個人物,評說他的外貌,議論他的個性,沒有力,寫的不活,像科司特說的,最壞的人物寫法「平面人」,像剪紙人物,而非活拖拖整個人在讀者面前活動。
人物距離讀者很遠,因隔了一層障礙,這也是間接表現法最大的弊端。介紹景物,等都由作者複述,人物的關系不能自現。應該把腦中的記憶放述出來,變成實景。
2、避免以總結式複述筆法膠帶人物的感覺和行動
如:“他第一次在課堂上看到她,就為她的美豔而頃倒,此後幾個月來,她的倩影就深深印在他的腦海中……”
此類行文把真實的形象抹去,而代之以抽象裡出來的總結,讀者隻知道他為她頃倒,但是如何頃倒,如何美豔讀者無法得知,這就是總結式。
文字有兩種特性,第一為實景,第二為虛象眼睛所及的實物,風景,人物,場景皆為實象,也是基礎,具體的,傳授到感覺裡是實在的,呈現事物第一性的原來狀态。單是實像的呈現便足夠引起讀者的感覺,不必再加什麼“美極了”,“好聽的很”這些虛的形容詞。
由事物外象而即于人心感覺也是實像,如:“心頭一熱”,“毛骨悚然”,“心要跳出來”都是身體感官上的實在反應。“他感到恐怖”,“他很焦慮”,“他激動起來”這些都是過濾過的文字,是由感覺再抽離出來的。
3、話也應該避免複述
直接對話總比複述的間接對話來得活,但仍隻占其中一個平面。當描述真實時還得加上第二層展現,如說話時的動靜和神态,又從而發展至第三層展現,增添說話時對方的反應,以及周圍的氣氛和場景。
如:“她質問丈夫昨晚淩晨三點才回來為何現在又要出去。看丈夫一心打扮不理她,便又大罵你幹脆不必回來,每天晚上都出去,一定在外面有了女人……”總比“昨晚三點才回來現在有要出去?你走吧!不要回來,永遠不要回來!”的描述好吧
4、創作的描述另一個方是就是“喻象”,凡創作者都必須善于利用喻象
如:“她那些鈎曲,多結,堅硬的像蟹腳一樣的手指頭”(莫伯桑)
這種形容多麼鮮明有力,把那些虛象性的形容詞表現的淋漓盡緻。
杜甫的“雨腳如麻未斷絕”,雨有腳,那麼太陽也會有腳,叫做“日腳”也就是影子,頭上的就叫做“日頭”了。
再舉一個例:“太陽很烈,天氣很熱”和“陽光辣花花的刺的睜不開眼,小狗趴在地上喘息,人們身上的汗水不斷的流……”哪一個好呢?
5、以他物喻本物,這兩個像之間已經互動。
如:“以海浪比稻田”“以稻田比海浪”這就擴大了視野,将兩者互動。
“風排山倒海的侵來”“狗而發出一種被女鬼絞死般的哀嚎聲”這都是以他物喻本物,可以将文字表現的更鮮明和震撼力。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