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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爻年月日(時)的象征内涵及對用神作用

一、年月日(時)的象征内涵及對用神作用

1、年支(太歲)猶如皇帝,權力最大、職高無上,但貧民百姓的一般小事輪不到他親自過問(這也是一般預測不參考它的原因之一),然而隻要他過問了其意見就是最後的判決。

預測時的流年地支,古人稱為“太歲”,在預測中運用較少,但預測長遠之事、重大事件和流年運氣(強調流年概念時)時必須首先察看太歲與卦中諸爻之間的辯證關系。一般而言,太歲宜靜不宜動, 喜生合世用不宜沖克世用,在預測久遠之事時,參考太歲地支,推斷何年應事。

2、月支(月建)猶如皇帝派出的欽差大臣,是一般百姓能見到的最大官,故他的意見往往能左右形勢的發展,即使在他走後仍然影響其勢态的發展方向(“欽差”決定了它有很強的季節性)。月建對用神的影響主要是決定用神得衰旺。

3、日支(日辰)猶如官職最低但在他這“一畝三分地”說了算數的“地方官”,由于他本身是個被“官管”的官,因此他的所作所為必然要看月建(太歲)的臉色行事。由于他是最直接、最具體管事的官,其作用的範圍也就最大,他不但可以左右你力量的強弱(用神被日辰生克拱扶);還可以把你抓起來關進牢房(用神入日墓);還可以改變你的行為狀态(日辰沖合用神);甚至還可以宣布你的“假死亡”,使你沒有正當身份(戶口)而無法與他人接觸來往(用神空亡)。

日辰對用神的影響:決定生旺墓絕之态;旬空、暗動(或日破);沖開墓庫、沖實旬空;合住動爻、沖開被合住之爻;生扶拱合克用神使之狀态發生變化;決定六獸的加臨。

如果我們把生、克比作通常的贊成和反對,把沖比作因沖突解下的仇敵,把拱、扶比作同族一家子,把合比作一種親屬關系,我們就不難理解與判斷年、月、日(時)對用神的綜合作用了。

1、卦象、卦義内涵

内卦為已、為家、為本地、本鄉、外卦為他、為遠處、遠方。(注:這種規定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有以世爻所在的單卦為家、為本地、本鄉;應爻所在的單卦為他、為遠處、遠方。要根據所測之事,靈活掌握)。内為親,外為疏,尤其是本宮内卦(歸魂),他宮外卦。卦象如:遇到“兌”卦(指單卦),旺者為喜悅,衰者為口舌等等;卦義如:“屯”表示初始之艱難,“師”表示出征及征前吉兇未蔔等等。

2、看是否為“六沖、六合”卦;看是否為“反吟、伏吟、遊魂、歸魂”卦。反吟、遊魂皆主反複、多變化,伏吟、歸魂皆主拘泥不前。

二、根據預測内容确定用神(包括世、應)。

三、判斷用神外部環境的吉兇(生旺墓絕)

世應、用神所忌:“空”則無成,“破”則多敗,“絕”則多困“散”則全失,“墓”則難舉,“動”則多變。用神不現、兩現問題另述。

地利——用神的内部條件(生克沖合)

①世為我之所在,如果把用神(我所求測之物)比作水,用神持世猶如我就站在水邊(或水中);忌神持世(世克用神)猶如水在我之下位的他處;原神持世(世生用神)猶如水在我之同位的他處;仇神持世(用神克世)猶如水在我之高位的他處;用神所生之爻持世(用神生世)猶如水在我之上位的他處;用神合、沖世爻猶如水與我之間形成一條通道,而沖比合要更直接因而也就更猛烈些。有此比喻,再考慮“水往低處流”,我之所求的難易、可否就不難理解了。

②應為對方之所在,即與用神對應或生育用神之所在,如果把用神比作水果,則用神臨應猶如水果仍在樹上(容易尋找);忌神臨應猶如水果已被人從樹上摘走(不易找尋);其它類推。

③卦身是一卦之靈魂,是所測事物的主旋律,猶如人的思想。用神臨卦身猶如一個人已專心緻志地決定幹一件事;無卦身猶如他還未産生幹此事的想法(或決心);其它情況依此類推。

四、卦中諸爻體現的内部環境

卦中諸爻(包括用神)之間以及諸爻與年、月、日之間的生克沖合關系,是由所臨地支五行的生克沖合具體體現的。

①生與克:生為生助、促進;克為克制、克服,是一種過極的“生”。猶如河水本為我飲用(生我),而洪水泛濫之時反而帶來災害(克我);猶如魚獸本為我食用(生我),而巨型大魚或成群的猛獸反而能來害我(克我)。

五行相克即為一種過極的相生。水受土石之約束而得以保存,過甚被吸盡;土受草木之束縛得以保存,過甚而質變;樹木受金器修整而成材,過甚則夭折;金器受烈火之鍛煉而鋒利,過甚則熔化;火焰受微水之擊而愈高漲,過甚則熄滅。

②沖與合:合為和好、友好;沖為沖動、沖突,是一種特殊方式的“合”。“合”猶如我與等位 平面之間築起一條通道而取用河水更為方便(生合);即便洪水泛濫也不緻造成多大傷害(克合)。“沖”猶如我與異位平面之間架起一道橋梁,居高臨下使得沖擊力量得以加強,與我為敵者危害更甚(地支屬性相異的克沖,如子與午);與我為友者也因勢位的影響産生沖突、敵意(屬性相同的比沖,如醜與未)。根據作用與反作用,沖與合都是相互的,但有主動與被動之分,其受益或受害的程度是有本質區别的。

五、爻位體現的内部環境

卦中的爻位,本身具有其象征意義,如:初爻代表群衆、小學生、農村等(詳見《卦爻》部分)。卦中用神所臨之爻其象征意義就更明顯了,如測官運官鬼五爻尊位,其官位必顯;倘若是五爻臨子孫,則必是管官的官(紀檢幹部或書記之類);如測官司官鬼在五爻,則官司必打到高級法院才能了結,如此類推。

為便于論述,我們把影響用神的因素分開介紹,但實際應用中是不可能完全把二者割裂開來單獨分析用神吉兇的。朋友們可運用以上所論對用神所處内部環境先有了一個基本判斷,然後再結合卦的外部環境對用神進行更準确的定性分析。用神的外部環境的确定主要是:一分析用神與世(身)關系,二分析用神與卦中諸爻之間的關系。

人和——制約用神的其他因素

以上我們對影響用神的内、外部環境作了簡述,但在實際預測時所遇之卦的内、外部環境比較複雜,往往很難得出是吉是兇的結論,因此古人在判斷卦中用神之吉兇時,除了運用一套完整、系統的運算理論之外,還設置了許多具體規定,如果卦中情況符合這些規定的條件,對卦将起到很大的影響作用,我們稱這些具體規定為制約卦中用神的其他因素。

這些具體規定,不僅是古人多年實踐經驗的提煉,也是他們将《周易》基本原理應用于納甲筮法預測方面的體會結晶,正因為此,這些具體規定才體現出對卦的内部條件與外部環境的綜合把握,其中不少規定也是對卦的内外部環境的一種特殊方式的高度概括與綜合應用。有些内外部環境比較複雜的卦,結合這些規定進行分析,情況相對明晰,使得我們既能抓住卦的主要矛盾,正确判定用神的利弊,又能觸類旁通達到一式多斷之靈驗,使人世間千變萬化的各種信息,都能在僅有六個爻組成的卦中準确地反映出來。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既然這些具體規定這樣重要,我們就将此歸類于“人和”。

這些具體規定充分體現出古人對《周易》三大原則之一——“簡易”的領悟與把握,是值得我們好好借鑒與學習的。然而由于種種原因,古人将這些具體規定視為“秘旨奧妙”很少著入書中,給我們的學習帶來困難,在此,我結合自己的學習實踐對其中一些規定簡述一二,望能起到抛磚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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