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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剛:如果中國“大一統”是一個“運營系統”,誰決定了它的興亡?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沈剛】

中國曆史上出現國家政權的治理形式,大概可追溯自夏朝的部落聯盟階段,曆經商周之變,至西周建立分封制而初具規模。周人把君主德行視作天命轉移的依據,确立嫡長子繼承在内的宗法倫理政治秩序,制定禮樂作為核心價值的外在規範形式。周天子以享有天命自居,暗含了周政權為天下唯一共主的宣示。

随着秦王嬴政指派大軍席卷天下,自稱始皇帝,以秦制作為大一統政權的基本框架,這種中央集權、君主專制和郡縣制的方法論,在漫長的政治實踐中曲折前進,及至清政權的覆亡。

“大一統”中國的運營系統存在了兩千餘年,取決于兩個基本的前提。其一,東亞地區地理闆塊相對封閉的外部環境;其二,農業文明為其主要區域生産方式的内部環境。即漢民族為代表的農耕族群是這一區域的主體。

皇帝制度誕生後,古代中國的治理體系經曆了定型、完善到成熟、固化的過程。其中西漢政權中期,将經過董仲舒改造的儒家學說,列為官方的意識形态。儒家王道的價值觀和法家霸道的方法論,通過察舉制将儒生引入組織體系,再通過自上而下的行政司法機構控制兵役、徭役和賦稅,“大一統”王朝的價值觀、方法論、組織體制和資源動員首次高度統一,國家政權運營系統模型獲得了穩定的結構。

皇帝排行榜:“暴君”、“大帝”還是“内聖外王”?

共有八位傑出的帝王,在這一過程中發揮了決定性的影響。包括秦漢時期的秦始皇、漢武帝和漢光武帝,隋唐兩宋時期的隋文帝、唐太宗和宋太祖,以及元明清時期的明太祖和康熙帝。其中秦始皇、漢武帝、隋文帝和明太祖,分别為第一、第二和第三帝國治理制度的奠定者,而漢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和康熙帝,又分别完善了這些制度,并且身體力行、率先垂範。

秦漢帝國階段。秦始皇嬴政統一中國,是皇帝制度的發明者,把中央集權、君主專制和郡縣制的統治策略推至天下。國家以嚴密戶籍控制的編戶齊民制度,進行有效的資源動員。他沒有釆納部分儒生效法周天子分封諸侯的建議,從而改變了曆史的走向。漢武帝劉徹開拓疆土,将儒家思想作為大一統國家的核心價值,通過察舉、征辟等選才制度,把平民儒生引入組織體制。他創立了決策性的内廷牽制外朝,這成為曆代統治者鞏固君主專制權威的基本操作。

漢光武帝劉秀真正實踐了以儒家教化凝聚人心,他要求體制内的文法吏學習儒家經術,儒生掌握吏治專業,促進了兩者融合而成士大夫政治群體。在光武帝的主導下,士人、民衆構建起忠于儒家精神、漢政權品牌和皇帝本人的三位一體信仰體系,發展為國家治理的巨大向心力量。

沈剛:如果中國“大一統”是一個“運營系統”,誰決定了它的興亡?

東漢儒生講經畫像石

隋唐帝國及兩宋、遼金對立階段。隋文帝楊堅結束了魏晉南北朝大分裂的局面,全面恢複漢制,确立了中央三省六部、地方州縣兩級的組織體制。他開創的以個人才學而不是以門第取才的科舉考試制度,深刻影響了唐宋明清各代運營系統的政治結構。唐太宗李世民被北方各族尊推為天可汗,創立了帝制時期最為開放、最為自由的運營系統。他通過加強谏官、封駁等程序性制度措施,自我約束和管理最高統治者的權力,為太子留下《帝範》十二篇,強調皇帝個人的君德修行,這成為後世帝王模仿的榜樣。

宋太祖趙匡胤釆取抑武重文、強幹弱支的組織體制原則,彌補了隋唐運營系統的某些制度性缺陷。他規定不殺上書言事之人,對于民間的文化、經濟活動不予幹涉,為儒學的複興以及平民士大夫勢力崛起,創造了客觀的條件。

元明清帝國階段,明太祖朱元璋将科舉考試内容局限于忠君的朱子理學八股文上,公開廷杖大臣,剝奪士大夫以道統自居的優越感。他廢除了丞相制度,有計劃地屠殺功臣,設立錦衣衛監視臣民。一方面實行兵民合一低成本資源動員的衛所制度,一方面對大多數農民實行輕徭薄賦和免租的政策,将君主專制的統治策略發展到君主獨大的形式。清聖祖康熙帝落實了對台灣、外蒙和西藏等邊疆地區的有效管理。他在實施君主一個獨裁統治策略的同時,一定程度推行了儒家價值的仁政,即一方面鎮壓不同的意見和思想,一方面盡量保證順民能有飯吃的底線。

比較有意思的是,秦始皇、漢武帝、隋文帝和明太祖,四位帝制時期建立制度最具影響的帝王,都被傳統史家評價為不折不扣的“暴君”——秦始皇焚書坑儒,漢武帝窮兵黩武,隋文帝刻薄寡恩,明太祖殺戮功臣…… 四位所謂的暴君中,秦始皇、隋文帝和明太祖分别是大一統王朝的創立者,秦始皇和漢武帝被後世稱為“大帝”,他們在統一國家、開疆拓土和建立制度的作為,某種意義上似乎也在說明,在帝國的條件和邏輯下,建立制度和統一國家、開疆拓土情況相同,從來都是勝利者以暴力壓迫的方式完成。

沈剛:如果中國“大一統”是一個“運營系統”,誰決定了它的興亡?

漢武帝劉徹開拓疆土,将儒家思想作為大一統國家的核心價值

另一方面,漢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和清康熙帝,四位完善制度、倡導文治的帝王,又被認為是“内聖外王”的最高統治者。即把儒家的價值和法家的方法完美地結合起來,在不改變暴力壓迫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争取士大夫階層的支持,滿足民衆最基礎的生存需求——漢光武帝善待功臣,偃武修文;唐太宗以民為本,虛心納谏;宋太祖杯酒釋兵權,優待各方勢力;康熙帝飽讀儒家經典,為政寬容……

這四位帝王中,漢光武帝、宋太祖重建或新創了統一的王朝,唐太宗和康熙帝被稱為大帝。如果根據國家運營系統平衡的程度,以及最高統治者的能力、品德和治理業績,對于皇帝制度下的四百餘位君主綜合打分,他們應該可列入最高分的前四位。漢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和康熙帝創立的運營模式,實際上成為中國古代國家治理的經典案例。

大一統王朝的曆代開國皇帝,除了上述的秦始皇、漢光武帝、隋文帝、宋太祖和明太祖之外,唐高祖李淵的光環被兒子唐太宗蓋過,清太祖努爾哈赤局限東北一地,必須一提的還有漢高祖劉邦、晉武帝司馬炎和元世祖忽必烈。

漢高祖本人在制度的開創性上并無特别的貢獻,但他卻是連接秦始皇和漢武帝之間最關鍵的人物。漢高祖保留了秦代的皇帝制度,選擇郡縣制與分封制并存,之後又清除異姓諸侯王,意味着中央集權、君主專制的統治策略再無回頭的可能。晉武帝一心追求儒家王道的合法性,忽視法家嚴刑峻法的方法論,對宗室、外戚、功臣和士族等各種勢力過于優容,對少數民族地方勢力失于防範,确認缺乏統馭能力的接班人,是造成魏晉南北朝階段治理體系崩潰的責任人之一。

元世祖忽必烈是第一位以少數民族身份統一中國的最高統治者,但從國家治理的角度,僅能列為過渡性的人物。他以武力和因俗而治的原則進行統治,治國缺乏明确的核心價值,繼續擴張和斂财的早期目标,既實行某些漢制、又保留蒙古舊制,表現出蒙漢相雜的沖突和混亂。

沈剛:如果中國“大一統”是一個“運營系統”,誰決定了它的興亡?

元世祖孛兒隻斤·忽必烈

大分裂時期,一些北方少數民族統治者對于天下重現統一和有效治理,作出了超越本民族利益的貢獻。氐族前秦天王苻堅服膺儒學的核心價值,推崇農業文明的生産方式,第一次主動進行了少數民族創建儒家國家運營系統的嘗試;鮮卑族北魏皇帝元宏延續了均田制、租調制和三長制改革,全面推進激進的漢化政策,經過西魏政權宇文泰關中本位價值與府兵制的發展,為北朝重建天下大一統政權奠定了資源的基礎。

契丹遼朝太祖耶律阿保機、太宗耶律光德等總結出南面官、北面官制度,即在一個國家内部,形成針對漢民族和契丹等少數民族兩種不同運營系統,創造了少數民族主導多民族國家治理體系的特殊性形式,為元朝、清朝的統一提供了制度先例。

帝國“維穩”:變化循環的大環境VS貫穿始終的價值觀

國家治理體系的穩定和持續,首先取決于最高統治者對于大環境、價值觀和方法論的洞察、掌控。

其中運營系統的大環境,除了東亞大陸相對封閉和獨立的外部環境,帝制時期國家内部的環境存在着基于農業文明的兩種基本狀态。王朝初建,往往是大規模的戰亂結束之時,人口下降、田園荒蕪,與民休養生息是社會上下普遍的心理;王朝通過瓶頸期後,社會恢複繁榮,國家掌握了充足的資源,對外征戰又成為某些人群渴望建功立業的内心沖動。

而如果在充足的資源支撐下如秦始皇、秦二世和隋炀帝那樣繼續濫用民力,興建各種大型工程,不斷對外發動戰争,則會造成系統的迅速崩潰。因此代之而起的西漢、唐王朝總結前朝教訓,在王朝初期實行輕徭薄賦、減少擾民的政策,國家在動蕩之後再次獲得了安定發展的局面。

價值觀是貫穿曆代王朝統治國家的理論。起源于先秦時期的儒家、道家和法家等思想,對于帝制大一統政權的形成和鞏固,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也分别存在着較大的缺陷。儒家主張仁政和倫理秩序,可以改善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關系,卻不能為奪取政權提供有效的方法論;法家總結嚴刑峻法、高度壓迫的策略,将國家打造成戰争機器,但無法形成彙集全民共同的理念。道家提倡小國寡民、無為而治,是王朝休養生息階段的思想來源,難以成為支撐巨型國家的長久治理方案。

漢武帝抛棄了西漢早期黃老道家的政治思想,将經過董仲舒改造的天人合一儒家學說,正式列為大一統國家的統治理論,為中央集權、君主專制法家霸道的統治策略,披上了一件儒家王道的價值外衣。魏晉南北朝時代,士族名士轉向道家的玄學清談,外來的佛教興起,成為某些統治者的宗教信仰,進而出現了儒釋道合流的社會思潮,這些都嚴重削弱了儒家經學凝聚國家價值的功能。

沈剛:如果中國“大一統”是一個“運營系統”,誰決定了它的興亡?

魏晉時期社會動蕩、玄學清談興起,削弱了儒家經學的統治地位

唐朝“安史之亂”以後,韓愈等士大夫鼓吹恢複儒家學說的唯一權威性,發展了孟子道統論,兩宋時代重現儒學的黃金歲月,至宋理宗時期,終于将程朱理學作為新儒學權威定于一尊。明清兩代統治者強化了程朱理學中忠君的教條,明太祖朱元璋任意删改《孟子》相關内容,康熙帝、乾隆帝以道統的最高權威自居,這些将儒學徹底作為實現法家專制工具的措施,雖然壓制了思想自由,社會出現某種停滞或僵化的現象,但系統仍然是穩定的。

對内壓迫和對外擴張,體現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統治策略的法家内核,這是王朝運營系統保持循環反複的必要條件。盡管統治者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對内實行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寬仁政策,但這不能改變從上而下、層層控制的系統壓迫性的本質。針對豪族、士人和平民等社會各種勢力,最高統治者釆取了限制、利用和防範等多種措施。

擁有地方勢力的豪族,不僅占有相當的土地,還控制了一定數量的依附人口。國家對于豪族勢力的打擊,其實是出自争奪資源控制能力的需要;士人勢力既是組織體制中文官勢力的主要來源。但儒生士大夫有時候将自身堅持的價值放到比服從皇帝個人意志更為重要的位置,甚至對抗皇權;平民勢力是以農民為主體的廣大民衆,是國家征發兵役、徭役和征發賦稅的主要對象。秦統一後幾乎每個朝代,都爆發過大規模的農民起義,反映了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深刻的矛盾。

沈剛:如果中國“大一統”是一個“運營系統”,誰決定了它的興亡?

陳勝吳廣起義成為秦帝國崩潰的導火索

基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認知,中原王朝對外政策無不以建立大一統秩序為己任。即使國力不足一時采取防守态勢,本質上仍然堅持天下中心的擴張思維。這種對外關系的對象,包括漢民為主的割據地方政權、曆史上數度“入主中原”并以正統自居的少數民族政權以及其他境外政權等“化外”對立勢力。

權力、資源和動員

最高統治者是帝制運營系統的中心,國家治理體系的穩定和持續,還取決于皇帝駕馭組織體制内各方力量,調整各種機構,合理提升資源的控制與動員能力。組織體制内部統治集團大緻由兩部分力量組成,即依附皇權的宗室、外戚和宦官等宮廷勢力,以及功臣、武将和文官等朝廷官僚勢力等。

曆朝宗室對于拱衛皇帝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産生了重大的弊端。西漢、西晉和南朝各代,以及元明兩代期間,多次發生藩王作亂、自相殘殺的事件。外戚被作為宗室的替代而引入組織體制,統治者可能出于外戚缺乏取而代之合法性的考慮,但是,自兩漢時期起外戚專政,不斷出現了侵犯皇權、觊觎帝位的案例。最高統治者對于宗室、外戚勢力的防範遠甚于利用的一面。

宦官勢力作為皇權的延伸而存在,統治者将宦官當作平衡宗室、外戚以及外朝官僚的工具。不過,在某些特定的條件下,宦官勢力反仆為主,東漢、唐朝和明朝的某些時期,一些宦官首領實際控制了朝局,造成統治集團内部極大的混亂。這些反過來又促使最高統治者,對于宦官的職責制定嚴格的限制措施。

沈剛:如果中國“大一統”是一個“運營系統”,誰決定了它的興亡?

統治者将宦官作為平衡權力的工具,在特定條件下造成了宦官首領控制朝廷的局面

朝廷官僚力量中的功臣勢力,在奪取過程中貢獻巨大,一旦新的王朝建立,反而成為皇帝必須加以防範和控制的對象。曆朝開國君主格局不同,決定了功臣勢力不同的命運,但是,不論是宋太祖“杯酒釋兵權”優容功臣,還是朱元璋有計劃地大規模屠殺,本質上都是為了鞏固皇權而預作的政治安排。

武将勢力是各朝最高統治者猜忌的重點,大動蕩的南北朝時期、五代十國時期,武将勢力篡立成為常态。宋朝的統治者實行統兵權和調兵權分離等軍事制度改革後,這種現象基本上得到了制止。

文官士大夫勢力是朝廷官僚力量的主體。漢武帝将體制外的士人勢力引入統治集團,随着漢光武帝促成體制内的儒生、文法吏合流,士大夫文官政治演變為中國帝制治理體系最重要的組織特征。士大夫一度壟斷儒家經學的解釋權,部分儒學世家形成士族,控制了組織體制高層的大部分崗位,發展到東晉時期門閥家族專政。

隋唐時期建立科舉考試取士制度,平民士大夫出現在組織體制的各個層面,這種制度至北宋時逐步成熟,貴族政治正式落幕,在保證最高統治者君主專制權威不可侵犯的前提下,形成了君主與文官士大夫共治的統治形式。

明清兩代的皇帝通過思想控制、制度改變,将文官士大夫降至秘書和附屬的地位。不過,明朝部分大臣為了堅持道統仍選擇和統治者抗争,清朝太平天國運動興起後,漢族士大夫勢力重新進入體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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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國運動之後,漢族士大夫勢力擁有了軍事實力,最終成為了取代滿洲權貴的核心力量

無論是在中央還是地方政權層面,最高統治者對于組織體制機構的調整,無不出自強化集權的考慮。從秦漢到明清,中央權利制度的變革過程就是指君主專制不斷強化,權利不斷集中的過程。而國家對于地方的治理和制度設置,同樣體現出了對資源調配和動員逐漸嚴密和不斷收歸中央的趨勢。

秦朝對于地方實行郡縣兩級治理,西漢武帝出台刺史制度,把全國劃為十三個部,每年秋天巡視郡國。隋朝恢複秦漢兩級治理,将地方政權佐官的任命權全部收歸中央。

北宋将藩鎮節度使的各項權力收歸中央,之後在州縣之上安排路的單位,設立功能不同的平級管理機構,分别負責财政、司法和軍政等事務,對應中央政權相關部門。這種對于地方政權組織體制進行分權制約的機構設置,成為元明清各代地方治理的基本模式。

秦國自商鞅變法之後,确立了嚴密戶籍控制的編戶齊民制度,即國家根據掌握的民衆戶口,征收田賦和人頭稅,征發徭役和兵役。這種農業社會最基本的資源動員方式,貫穿帝制時期主要的朝代。相較之下,北方少數民族的金、元和清等政權,最高統治者分别實行猛安謀克、千夫長和八旗制度,均為兵民合一、軍政合一的組織體制和資源動員方式。這些既是圍獵或放牧的生産單位,又是戰時軍事行動的戰鬥單位,還是國家基層的行政單位,一旦戰争爆發,所有成年男子自備戰馬、兵器和糧食,其成本之低、效率之高,都是中原農耕政權難以模仿的。元明清帝國時期,天下政權運營系統大部分時間為少數民族統治集團掌控,這種資源動員上的優勢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百年大變局:中華走出曆史的循環

如果沒有發生鴉片戰争,中國兩千年農業文明的國家治理體系,将可能繼續和發展下去。盡管運營系統可能爆發周期性的危機,以緻發生王朝衰亡、朝代更叠,但隻要新的王朝建立,統治者對于失衡的關系進行調整和恢複,運營系統将會得到重新地啟動和延續,在新的條件下實現匹配和平衡,從而進入下一輪的反複,形成了儒家思想為核心價值、中央集權、君主專制及郡縣制為統治策略的獨特閉環和循環。

在兩千餘年的漫長歲月裡,這片地球東方遼闊的土地上,無論是野蠻暴力造就的皇權系統,還是理性思辯孕育的文治體系,無論是長時期的分裂、對峙和戰争,還是繁榮興旺的大一統王朝,以漢人為主體的農耕民族始終是不曾改變的創造者。這實際意味着古代中國治理體系頑強的生命力。在古代交通、通訊都較為落後的條件下,維持這樣超大規模巨型國家的大一統政權,是人類曆史上獨一無二的事件。

歐洲、中東等地出現過的羅馬帝國、阿拉伯帝國等多個政權,崩潰後再也沒能獲得重建。在古代中國治理體系成熟的過程中,儒家思想占據主流地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凝聚全民共同價值的作用。中央集權、君主專制統治策略中的相關制度、法律和政策,士大夫文官政治為根本特征的組織體制,編戶齊民的資源動員方式,等等,盡管存在着種種弊端,至少在相長的曆史階段是符合國情的。這種在獨立環境中發展出來的治理經驗與教訓,是中華民族對于人類治理文明的重要貢獻。

世界進入大航海時代之後,古代中國治理體系存在的内外條件逐步發生了改變。十九世紀中期,經過兩次鴉片戰争,已經完成工業革命的英國、法國和美國等先進大國,用武力打開中國市場封閉的大門,強行将中國清政權帶入西方主導現代民族國家治理體系。二次工業革命之後,俄國、日本和德國等工業化後發國家,更進一步侵略和肢解中國的領土、主權,将清政權的運營系統推向了崩潰的邊緣。

在曠古未有之奇變面前,清政權的統治者從固步自封、掩耳盜鈴、驚慌失措到屈膝投降,逐步失去了主導國家治理體系的能力。原先處于相對封閉狀态中的農業文明國家,突然被置身于完全不同的大環境中,在世界大舞台的博弈和競争中,處在了落後和被主宰的位置上。

中國社會在向工業文明的被動轉型中,從統治理論到統治策略,從組織體制的團隊視野、機構設置,到人力、财力資源動員的方式,都已無法适應現代國家系統運營的需求。曆史呼喚着新的時期全局性的解決方案。

在中華民族走向偉大複興的征途中,我們已經可以平靜地探讨古代中國治理變遷中的得失成敗,讓曆史從不同的維度告訴世界與未來。這既是作者數十年學習、研究的成果,也是身為炎黃子孫的一份責任。

沈剛:如果中國“大一統”是一個“運營系統”,誰決定了它的興亡?

《興亡——中國兩千年治理得失》,沈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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