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人燒七日的計時方法是,是從去世當天,就算第一天開始計算,這個概念大家一定要周知明确,因為錯燒先人七日,會阻礙先人在陰司裡過關通行,大家切記切記。
(二):先人燒七日是不讓燒全的,也就是七個七日祭,不可都進行祭祀。公墓網認為,雖然逝者為大,但畢竟已經死去,給後人留福積福更大一分。故一旦祭祀全,即為福盡。
(三):七個七日祭中以頭七、三七、五七和七七最宜祭祀。由于頭七和三天圓墳相差很近,所以北方一代基本不上墳祭祀,反倒是南方更注重頭七回魂祭祀。五七最為隆重。
(四):先人頭七祭時,一般都要準備一桌“回魂供”進行祭祀,注:供品中是不可以有牛肉和馬肉的,因為先人頭七回魂是由牛頭馬面等鬼差護送回家,一旦出現,屬大忌。
(五):頭七祭祀是寓意先人亡魂最後一次還陽回家看望,看望完所有的親人之後就正式踏上黃泉路,想回都回不來了。黃泉路的第一站就是望鄉台,先人遠望家鄉回不來。
(六):一般60歲以上故去的先人,七個七日祭,是祭奠四個,即頭七、三七、五七和七七;60歲以下的,隻祭祀三個,即三七、五七和七七;少亡的,基本隻祭祀五七。
(七):七個七日祭中上文提到五七最為隆重,先人的女後人,一般是女兒,沒有女兒的是兒媳、侄女、外甥女或妹妹為其紮上五盆顔色鮮豔的紙花焚化送去以便先人過關。
(八):在什麼情況下七個七日可祭祀全,必須是兒女雙全,兒孫滿堂,且必須是四世同堂時,老夫妻倆,最後一位去世的時候,後人們才可以七個七日祭祀齊全,屬大喜喪。
(九):男性先人燒七日祭時,逢農曆占七日,是大吉兆,寓意樂淘淘,黃泉路上好過關;女性先人燒七日祭時,逢農曆占七日,是大兇兆,寓意愁憂憂,黃泉路上不好過關。
(十):男性先人燒七日祭時,逢農曆占七日,要多燒紙錢,尤其要往墳地靈位外圍多撒紙錢,寓意感謝諸路鬼差幫忙,答謝神恩,以便先人順利過關同行,投胎輪回上三道。
(十一):女性先人燒七日祭時,逢農曆占七日,一定要請師父誦經和破地獄,幫助女性先人順利過關,如果不如法化解,先人魂頭即會被扣被壓,輕則白煞,重則犯呼。
(十二):先人燒七日祭時,後人屬相和先人屬相,相同、相沖、相刑、相破、相害的,都要回避,如果不便回避的,在進入墳地祭祀之前,也要先轉身回避一刻示意為佳。
附錄:
1:回魂計算方式回魂是由各死者不同的死忌〔死亡日期〕的日柱配數而推算出來的,故不同死者的回魂日期也是不盡一樣的。下面介紹這個配數:
天幹:
甲/己 - 九尺
乙/庚 - 八尺
丙/辛 - 七尺
丁/壬 - 六尺
戊/癸 - 五尺
地支:
子/午 - 九尺
醜/未 - 八尺
寅/申 - 七尺
卯/酉 - 六尺
辰/戍 - 五尺
已/亥 - 四尺
舉例來說,倘若一個人死于丙午日,那麼他的魂魄是七尺(丙)加九尺(午),合共是一丈六尺。
再舉一例,如死于壬寅日,則是六尺(壬)加七尺(寅),合共是一丈三尺。以上的所謂一丈八尺和一丈三尺,是指魂魄入地的深度而言。人有三魂七魄,死後,魂魄離身,魂上升而魄下降,魄下降入地深淺不一,由一丈八尺至九尺不等。魄入死後便會從地下往上升,每日升一尺,所以死于丙午日的,入地一丈六尺深,便要于死後十六天才會回魂(從死亡當日算起為第一日),若死于壬寅日,則會于死後十三天才會回魂,因此,亡魂于回魂之前,其靈魂仍是留在土中的。
上面給出了回魂日的計算方法,下面是回魂時辰和方位的計算方法。
日柱空亡對照表:
甲子---乙醜---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壬申---癸酉 (遇)戌亥
甲戌---乙亥---丙子---丁醜---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 (遇)申酉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醜---庚寅---辛卯---壬辰---癸巳 (遇)午未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醜---壬寅---癸卯 (遇)辰巳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醜 (遇)寅卯
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遇)子醜
方法:前面是日柱,後面遇者為空亡,空亡中前面那個地支代表時辰為回魂時辰以及來時方位,而後一地支代表時辰為亡魂離去之時以及離開方位。
民俗中在親人回魂之夜,通常會于亡魂的必經之處、如床前和放祭品的台上灑下一些灰或粉,然後把門關上,一家人離開。直到第二天黎明,回魂的時間已過,然後才回各人家中,開鎖入内觀看,看看灰上或粉上有無手印、腳印或者雞腳印(雞腳神)留下,便知道亡魂是否已回來。空亡”何意?“空亡”即“空無”,“亡”是個通假字,“亡”與“無”在古代是相通。“亡”并非“死亡”,而是“沒有”之意。要得出什麼時辰回來,我們就要計算出“空亡數”
公式:“地支數-天幹數=空亡數”即将“地支”減“天幹”即可。若不夠減,加12再減。得數必是雙數,若減後得數:
為2, 必是子、醜空,
為4, 必是寅、卯空,
為6, 必是辰、巳空,
為8, 必是午、未空,
為10,必是申、酉空,
為12,必是戌、亥空。
10天幹:甲1、乙2、丙3、丁4、戊5、己6、庚7、辛8、壬9、癸10。
12地支:子1、醜2、寅3、卯4、辰5、巳6、午7、未8、申9、酉10、戌11、亥12。
例如“丙辰”日,辰5-丙3=2醜,即子、醜空。又如“壬申”日,申9-壬9=0,即戌、亥空(0實際上是12)。又如“辛醜”日,醜2-辛8不夠減,加12再減,即2+12-8=6,6為巳,即辰、巳空。這樣我們就得出了“空亡數”了,得出的“空亡數”有兩個時辰,前一個時辰為回來的時辰,後一個時辰為離去的時辰!如“空亡數”為戍亥,即戌時回來,亥時盡離去。
十二時辰換算成現代的鐘點,就是:
子時——晚11點鐘到淩晨1點鐘;醜時——1點鐘至3點鐘;寅時——3點鐘至5點鐘;卯辰——5點鐘至7點鐘;
辰時——7點鐘至9點鐘;巳時——9點鐘至11點鐘;未時——下午1點鐘至3點鐘;申時——下午3點鐘至5點鐘;
酉時——下午5點鐘至7點鐘;戌時——下午7點鐘至晚9點鐘;亥時——晚9點鐘至11點鐘。
而從什麼方位回來也是由“空亡數”所定:寅卯辰-東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醜-北方 若得出的“空亡數”所代表的方位是有兩個方位的,即将方位相加,如:空亡數”為戍亥,即為西北方!魂魄由(戍)西北方來,也是(亥)西北方離去。
綜合例子:
丙寅日死亡,丙為七,寅為七,總為十四。 丙寅日算第一天己卯日回魂日。丙寅日行的空亡為戍亥,故在戌時回來,亥時盡離去。方位:魂魄由(戍)西北方來,也是(亥)西北方離開.魂魄的高度:魂頭有一丈四尺高註:魂魄最少高九尺,最多高一丈八尺。
2:12生肖沖克破害
沖:子午沖,寅申沖,卯酉沖,辰戊沖,巳亥沖
刑:子卯刑,寅巳申三刑,醜戍未三刑,辰午酉亥自刑
害:子未相害,醜午相害,寅巳害,卯辰想害,申亥相害,酉戍相害
破:1、子破酉、酉破子;2、醜破辰、辰破醜;3、寅破亥、亥破寅;4、卯破午、午破卯;5、 巳破申、申破巳;6、未破戌、戌破未。
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子-鼠,醜-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戍-狗,亥-豬(亥子北方水;寅卯東方木;巳午南方火;申酉西方金;辰戌醜未四季土)
A:天幹五合:陰陽相配、财官得吉神。隔四相合。甲己合土、乙庚合金、丙辛合水、丁壬合木、戊癸合火。
B:天幹相克:隔三相克 甲乙木克戊己土、丙丁火克庚辛金、戊己土克壬癸水、庚辛金克甲乙木、壬癸水克丙丁火。
C:天幹相沖:(坐山沖)即東西相對,南北相對也。甲庚沖、乙辛沖、丙壬沖、丁癸沖、戊己中土無對沖、凡所喜之神畏沖,所忌之神欲沖。若甲庚沖而得壬通關,則為『沖和』。得丙制之,則為『制沖』。
D:地支三合:凡合必忌刑沖,因将形成破局。寅午戌三合火、申子辰三合水、巳酉醜三合金、亥卯未三合木。八字四柱中有三支合局,其力最強,若僅二支合局,謂之半合,有旺支為佳。
E:地支三會:三個地支會合一方 寅卯辰三會東方木、申酉戌三會西方金、巳午未三會南方火、亥子醜三會北方水。
F:地支六合:子醜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巳申合水、午未合日月。
G:地支六害:沖其所合者為害,故害就是不和,又名『六穿』子害未(羊鼠相逢一旦休)、醜害午(從來白馬怕青牛)、寅害巳(蛇遇猛虎似刀斷)、卯害辰(玉兔逢龍雲端去)、申害亥(豬遇猿猴不到頭)、酉害戌(金雞遇犬淚雙流)。六害的力量遜于三刑,以吉害兇未必去兇,但以兇害吉則損吉氣,又其中寅巳相害又兼相刑,故寅巳申相遇當以刑論,而不再論害矣。
H:地支六沖:地支對沖 子午沖、醜未沖、寅申沖、卯酉沖、辰戌沖、巳亥沖。
I:地支六破:子破酉雞、寅破亥豬、辰破醜牛、午破卯兔、申破巳蛇、戌破未羊.但此中有矛盾之處,例如:寅亥相合,巳申相合,故其『破』的部分有可議之處。
J:地支相刑:刑者滿極招損之意.寅巳申無恩三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醜戌未持勢三刑(醜刑戌、戌刑未、未刑醜)子刑卯無禮之刑(子刑卯、卯刑子)辰午酉亥自刑(辰刑辰、午刑午、酉刑酉、亥刑亥)
3:關于出殡下雨的說法:按習俗出殡下雨是很吉利的。因為民間流傳這樣兩句話即:大雨澆新墳,子孫後代不受貧,大雨澆墳頭,子孫後代出王侯。
4:燒紙錢陰間地值得寫法:按習俗逢年過節給故去的親人燒紙錢(送冥币),地止應寫即:地府(或陰曹地府),豐都城冥都銀行:xxx收即可。
5:按喪事習俗,燒七(做七),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的意義:人死到陰曹地府後,共有十位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和四位審判官,其職是:将亡者提詢,以生前所作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過前七殿:第一殿秦廣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 殿閻羅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兒女燒七,希望父母在陰間能安然舒适,過王順利。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 “善悪”的行迹,四十九天後移送陰曹法院經四審,每十日為一旬,調審一次:一審,(頭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審,(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審,(三旬,第七十九天)韓氏判官;四審,(四旬,八十九天)楊氏判官;再過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燒百天(叫做短百天,長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燒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燒三周年拜,轉輪明王後、決定如何投生,轉入來世。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