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與“四句教”
宋元為“理學”最盛時代,明為“心學”最盛時代,代表人物就是王守仁。
王守仁原名雲,後改名守仁,字伯安,浙江餘姚人。生于明成化8年(公元1472年),卒于明 嘉靖6年(公元1529),享年57歲。他因在紹興會稽山陽明洞側築室攻讀,創辦陽明書院,别号稱陽明子,世稱陽明先生,是當代大學問家。他發展了陸九淵的學說,創立了“心學”。陸九淵認為心即理,天理、人理、物理隻在吾心之中,心是唯一的實在,主張發明本心,無須外求,以“尊德性”為入聖之要。王守仁将“心學”凝聚成四句話,亦稱“四句教”:
無善無惡心之體,
有善有惡意之動。
知善知惡是良知,
為善去惡是格物。
“四句教”中,是由“格物”起,進而通過境界不同階段的提升,達到“無善無惡”人的真本體與本性的回歸。
明代幾乎已經成為程、朱理學的一言堂,是後來被稱為封建禮教的主要淵源,這時候的儒學思想已經和先秦儒家大相徑庭。明代中葉朝政腐敗,同時也是資本主義萌芽興起的時候,王守仁先生開始反思程、朱理學,進而發展了宋代陸九淵的思想,成為“心學”的集大成者。
由于王陽明年輕時期曾一度笃信朱學的格物說,當他用這種方法去進行個人的道德修養時,便發現無論是即物去窮理,還是循序而讀書,都隻能是“物理吾心,終若判而為二”,也就是這種“格物”或“即物”說,永遠使自己與事物處于對待的地位上,并不足以解決個人自身的道德修養問題,因而他對朱嘉的格物緻知說便産生了深深的懷疑。他論述到:
“先儒解格物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謂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縱格得草木來,如何反來誠得自家意?”(《傳習錄·下》王陽明著)
在他看來,朱熹訓格物緻知為即物窮理,欲以格天下之物而達自家體認透實的目的,顯然是徒勞的。因為其格的後果隻會使心與理分别為二,使主觀之心與客觀之理成為二張皮,不能融一。至于後一個方面,王陽明認為,由于朱熹主張問學緻知而不注重身心修養,遂造成其後學在道德修養方面的知行脫離,以為必先知了,然後能行。這種支離割裂的學術之弊必然給現存的社會秩序帶來危害,有以學術殺天下的危險。因故王陽明說到:
“爰曰:‘如今人盡有知得父當孝,兄當弟者,卻不能孝,不能弟。便是知與行分明是兩件。’先生曰:‘此已被私欲隔斷,不是知行的本體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隻是未知。聖賢人知行,正是要複那本體,不是着你隻恁的便罷。……某嘗說: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會得時,隻說一個知,已自有行在。隻說一個行,已自有知在。’”(《王文成公全書·卷一》王陽明著)
良知是知;緻良知是行。知行不二。緻良知,是王陽明思想最關重要的論斷,與朱子不同。他明白地說到:
“朱子所謂格物雲者,在即物而窮其理也。即物窮理,是就事事物物上求其所謂定理者。是以吾心而求理與事事物物之中,析心與理而為二矣。……若鄙人所謂緻知格物者,緻吾心之良知與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緻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緻吾心之良知者,緻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格物也。是合心與理而為一者也。”(《王文成公全書·卷二·答顧東橋書》王陽明著)
朱子言性即理;王陽明明确心即理,是”理學”與”心學”不同處。那麼,對于心的解說,他舉例說到:
“先生遊南鎮,一友指岩中花樹問曰:‘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與我心亦何相關?’先生雲:‘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于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顔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王文成公全書·卷三·傳習錄下》王陽明著)
王陽明的良知說法來源于《孟子》,其含義是指一種“不慮而知”的天賦道德觀念。王陽明對此加以發揮,并引進《大學》中的“緻”字來。
他說道:
“緻知在格物和格物而後知至。”(《大學》王陽明著)
王陽明提出“緻良知”的主張,以為良知即是天理,從而進一步要求人們首先認識和恢複内心所固有的天理,并由此推及自己的良知于事事物物,那麼事事物物皆得其天理。而且,良知人人俱在,自聖人以至愚人,人人同具良知,人人有個判斷是非善惡的自家标準。因此,他強調,良知就是人人所具有的“心之本體”,這是對朱熹格物緻知說的改造。
知行合一是王陽明全部學說的生長點。标志着他是真正地從實踐的角度來談道德修養,也是把儒家的道德本體徹底落實于實踐生活的表現。使儒家揚善懲惡有了可操作性。明武宗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心學”集大成者王陽明在貴陽文明書院講學,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說。
所謂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認識和實踐的關系。
“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識和思想意念。
“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踐履和實際行動。
王陽明認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為“兩截”。他說: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主要針對朱學而發,與朱熹的思想對立。程、朱理學包括陸九淵都主張“知先行後”,将知行分為兩截,認為必先了解知然後才能實踐行,王陽明提倡知行合一正是為了救朱學之偏。
王陽明的知行合一說深化了道德意識的自覺性和實踐性的關系,克服了朱熹提出的知先後行的弊病,但是同時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說中的知識論成分。王陽明的觀點雖然有利于道德修養,但忽略了客觀知識的學習,這就造就了以後的王學弟子任性廢學的弊病,清初的思想家甚至把明亡的原因歸于王學的這個弊端。
王陽明的全部工夫隻是一種實踐,這種實踐就是“體認”。不光是你的頭腦中明白了就行,而是要身體認識它,并尊它而行。頭腦認識明白,需要學習;身體認識明白,則需要功夫,功夫體驗的方式,王陽明認為是“靜處體悟”。他說:
“靜坐時,将好名、好色、好貨等根,逐一搜尋,掃除廓清。”(《王文成公文集·傳習錄·下》王陽明著)
隻有“上根”之人才可靜處體悟,而對于大量的“中下根”之人,必須從磨練上出發,做盡功夫。
他說:
“在意念上落實為善去惡,工夫熟後,渣滓去的盡時,本體也明盡了。”(《王文成公文集·傳習錄·下》王陽明著)
體認是學習功夫的方法,境界是工夫漸進後所達到的見地,又是本體在修養中的顯彰。所以,境界往往随工夫的深化而與本體形成一種對應,這就是它們的相互印證。作為工夫是一種無心、無欲的修煉;作為境界,是“廓然大公”的進階。境界隻有在體認的修煉中方可階級而上,以達到從執着到無執着而順其自然、天人合一的地步,這些道理不是隻靠讀書的人所能知曉的。
“良知”本自是美的,也是人人具有的,但在現實中,由于為世事所累,自求許多憂苦,自加迷棄,利祿纏身,使明鏡般的“良知”不能朗現,才出現了“過與不及”之善惡和美醜之分。為了解其障蔽,他提出“緻良知”,要求人們應在“過與不及之處”多下功夫以緻“中和”,并使美醜、善惡自融,顯現出大美來,那就是:
“吾心自有光明月,千古團圓水無缺。”
有話要說...